杜迈南
这三条政策都很重要,也很有意义,对创作者来说不是限制,而是规范,对整个行业将带来积极正面的影响。
其实政策没出台之前,我也直都是这么做的。当年演员片酬飞涨的时候,我就坚持把大部分预算放在制作上。如果遇到好剧本,好团队,大多数演员都是可谈的,甚至愿意降价出演。之所以会出现些演员漫天要价的现象,是因为有些作品本身质量不过关,演员可能是想以高价去拒绝,没想到对方真应下来了,结果演员们的片酬也随之水涨船高,再加上各种资本进入,乱象丛生,最终恶性循环破坏了整个行业的生态。
我本人就是编剧出身,所以直都很尊重编剧。不过我理解“申报备案公示时,制作机构须向有关广播电视主管部门承诺已基本完成剧本创作”这条,其实跟提升编剧话语权没多大关系。有了成熟剧本再开拍是再正常不过的事,也是规避风险的重要举措。像我拍的戏的剧本,一般都是经过两三年,甚至更长时间的打磨,做好充分准备才拍。所以这条对编剧的影响并不大,更多的是警示投资方切勿急功近利。
在国外,很多编剧并非只有单纯的编剧身份,他们同时还是制片人,或者是藝术指导。一部影视作品的完成是整个团队协作的结果,每个工种都很重要。所有剧本都要按照视听语言的规律进行二度创作,好剧本拍出烂剧。烂剧本拍出好剧的案例,比比皆是,影视创作本身就是个集体活儿。
编剧的作品好,地位自然高,挣的钱也会多。但说句真心话,目前国内编剧数量不少,找到好编剧却很难。好编剧都在活儿上,我现在手里储备的些项目都是几年前约的。好编剧是稀缺品,希望年轻编剧能够潜下心来创作,修炼内功,这个职业除了天分,更需要勤奋和忍耐力。
第二条“电视剧和网剧提倡不超40集,鼓励30集以内短剧创作”,更多的是对“注水”现象的限制,但不是绝对的刀切。至于未来市场上是否会出现波短剧热,我认为不定,因为中国的老百姓目前还是更习惯日播模式。
政策的落实很重要,比如限片酬的事,据我所知现在又出现多种花样来应对,一些合同表面合规,但是个别演员会以别的方式收钱,最终风险还是转嫁到投资方身上。如果管理部门在掌握了解情况后,能够揪到底,进行大力度处罚、控制,这将是贯彻落实政策的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