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俊宜,廖杰,尹本敬,李具宝
(1.云南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云南省中医医院,云南昆明 650021;2.云南中医药大学,云南昆明 650500)
肌筋膜疼痛综合征(myofascial pain syndromes,MPS)是骨科常见的慢性疼痛性疾病,常以颈肩部症状为主。患者出现颈肩部一个或数个肌筋膜激痛点而引起肌肉紧张、痉挛、牵涉痛和触发点痛,常有放射与神经根性症状[1],导致颈部运动障碍。二十世纪80年代末,本科2位医生在结合多年骨伤病中药治疗的经验基础上,自拟“外伤一号”用以外敷治疗颈肌筋膜疼痛综合征,至今已在本院使用近30年,效果颇佳,现报道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选择2018年1月-2018年12月于本院门诊治疗的MPS患者90例,均依据相关标准予以明确诊断[2-3]。根据计算机随机数字表法分为A、B、C三组各30例。其中,A组男18例,女12例;年龄19-30岁,平均(25.54±3.27)岁;病程2个月-6年,平均(1.43±0.63)年。B组男17例,女13例;年龄18-30岁,平均(26.37±2.83)岁;病程6个月-12年,平均(1.34±0.51)年。C组男20例,女10例;年龄18-30岁,平均(25.89±3.12)岁;病程3 d-10年,平均(1.61±0.66)年。经统计学分析,三组患者一般资料无显著差异(P>0.05),有可比性。
1.2 治疗方法
A组采用本科自拟外伤一号硬膏,主要成分有叶上花、龙胆草、羌活、独活、没药、骨碎补、苦参、虎杖、黑骨头、黄芩、续断、地肤子、红花、王不留行等药物。以上中药碾碎磨成粉,每日每位患者取40 g,与少量水混匀后,装入特制的布袋,外敷颈部及双肩,每次外敷时间为30 min,外敷结束后用温热毛巾清洁颈部,1次/d。
B组采用外伤一号改进剂型外敷,方药同A组,所有药物碾碎磨成粉,按1:1的比例混入凡士林,制作成外伤一号改进剂型,装入特制的药膏盒内(由本院药剂中心制作),每盒20 g,每日每位患者取1盒外敷于颈部及双肩,每次外敷时间30 min以上,若患者无特殊不适,无需清洁,1次/d。
C组予双氯芬酸钠贴剂(50 mg/贴,蚌埠丰原涂山制药有限公司,国药准字H20051966)贴予颈部,每日一贴治疗。
1.3 观察指标
所有患者随访6个月,观察时间点为治疗前、治疗第7天、第14天以及治疗后6个月。①6个月后观察三组患者临床疗效;②疼痛采用VAS评分评价;③颈椎功能评分[4]:包括患者体征、临床症状及日常生活情况,最大分值29分,得分越高说明颈椎功能越好;④采用IMMULITE 1000化学发光分析仪(西门子公司)及其试剂盒(化学发光法)监测患者血清IL-6、TNF-α水平;⑤记录不良事件发生率。
1.4 疗效判定
参考《中医病证诊断疗效标准》[5]拟定。治愈:临床症状完全消失,颈部肌肉酸痛完全消失,肌力恢复正常,颈部和肢体功能正常,工作和劳动中无颈部任何不适;显效:临床症状大幅度减轻,颈部肌肉酸痛明显减轻,颈项活动基本恢复征程,工作和劳动中颈部轻微不适;好转:仍有部分临床症状,或症状一定程度改善,颈部肌肉疼痛减轻,颈部和肢体功能部分改善;无效:临床症状无改善甚或加重。有效率=[(治愈+显效+好转)/总例数]×100%。
1.5 统计学处理
2 结果
2.1 疗效比较
治疗后6个月,A组有效率为86.7%,B组为93.3%,C组为60.0%,A组与B组有效率显著高于C组,差异有统计学差异(P<0.05);A组与B组之间无显著性差异(P>0.05)。见表1。
表1 三组患者疗效比较[例(%)]
2.2 VAS评分比较
治疗前、治疗第7天,三组患者VAS评分无显著差异(P>0.05);治疗第14天和6个月,A、B两组VAS评分均显著低于C组(P<0.01),但A、B组间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2。
表2 三组患者不同时间段VAS评分比较分]
2.3 颈椎功能评分
治疗前三组患者颈椎功能评分无显著性差异(P>0.05);治疗第7天,B组显著优于C组(P<0.05);治疗第14天和6个月, A、B组均显著优于C组(P<0.01);A、B组在各时间的差异均无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3。
表3 三组患者不同时间段颈椎功能评分比较分]
2.4血清IL-6、TNF-α水平比较
治疗第7天,A、B两组IL-6水平显著优于C组(P<0.01),B组TNF-α明显优于C组(P<0.01);治疗第14天,A、B两组IL-6水平和TNF-α水平均显著优于C组(P<0.01);治疗后6个月,IL-6水平和TNF-α水平均为B组表4 三组患者不同时间段血清IL-6、TNF-α水平比较
2.5 不良反应发生率
A组中7例(23.3%)出现局部皮肤轻度过敏,表现为局部皮肤泛红、瘙痒,其中5例(16.7%)外敷时间由每日30 min减少至20 min,所有患者经对症处理后症状均缓解;B组患者未出现明显不良反应;C组患者中2例(6.7%)出现局部皮肤轻度过敏反应,表现为丘疹、皮肤发红,经对症处理后症状缓解。三组比较,差异无显著差异(x2=3.35,P>0.05)。
3 讨论
中医无“颈肌筋膜疼痛综合征”这一病名,但可归属于“痹证”、“头痛”、“颈项强痛”等范畴。其病因病机主要为外感风寒湿邪,客于颈部筋骨,内正虚,卫外不固,又因长期体位不当,痹阻经脉,气血不通,不通则痛,引起局部疼痛[6],屈伸不利,甚则肢体失养,麻木不仁。外伤一号为本科医生团队于上世纪80年代末在总结多年中药治疗颈肌筋膜疼痛综合征的基础上,自主研发的外用伤科药物,临床使用已近30年时间,其主要成分有叶上花、龙胆草、羌活、独活、没药、骨碎补、苦参、虎杖、黑骨头、黄芩、续断、地肤子、红花、王不留行等药物,方中羌活、独活解表散寒,祛风胜湿,叶上花、龙胆草、苦参、虎杖、黄芩等药祛风除湿,清热解毒,没药、骨碎补、续断、地肤子、红花、王不留行等药活血消肿,通络止痛,全方具有解表散寒、祛风除湿止痛作用,通过外敷,将药物渗透于局部软组织,达到治疗作用。
通过本研究显示,采用外伤一号治疗颈肌筋膜疼痛综合征,A组和B组疗效相当,明显优于C组,证实外伤一号的疗效较好。因外伤一号和双氯芬酸钠贴剂均具有较好的止痛效果,故治疗7 d后,患者的疼痛均有所改善,三组患者VAS评分无显著差异;治疗14 d后,A组和B组的VAS评分低于C组,颈椎功能评分优于C组,考虑部分患者出现了双氯芬酸钠贴剂耐受情况。
颈肌筋膜疼痛综合征患者经血液检查,可发现IL-6和TNF-α等炎性细胞因子水平异常升高现象。本研究显示,采用外伤一号外敷治疗,从治疗第7天开始,患者IL-6及TNF-α水平明显下降,且下降幅度优于C组;治疗6个月后,A、B组以上指标持续下降,但C组患者VAS评分、颈椎功能评分、血清IL-6、TNF-α水平较治疗后14 d明显升高,说明双氯芬酸钠贴剂的长期持续疗效欠佳,而外伤一号外敷治疗可长期改善症状,控制局部炎症。
既往我科将外伤一号碾碎成粉,予纱布包裹后局部外敷,由于该方具有较强的活血化瘀、祛风除湿之功,对局部皮肤有一定的刺激作用,部分患者尤其是女性可能出现局部皮肤过敏反应,主要变现为局部皮肤发红、疱疹、瘙痒等,需减少每日用药时间,或不能坚持疗程;另有一部分患者感觉调和药物比较麻烦,故限制了临床应用,导致治疗效果减低。本研究中,A组治疗6个月后IL-6、TNF-α与B组存在差异(P<0.01),考虑与部分患者外敷药物出现过敏后,治疗时间不足有关。
A组有23.3%患者出现局部皮肤过敏症状,高于B组和C组,虽然无统计学意义,考虑与样本量低有关。而且,由于A组的药物需装入布袋,外敷于颈部及双肩部,每次用药40 g,但其中一部分药物在布袋中存在浪费,加之外敷影响正常生活,故每日外敷时间一般为30 min。对此,本科2018年开始改进外伤一号,采用1:1的比例混入凡士林,制作成外伤一号改进剂型,装入特制的药膏盒内患者取一盒(20 g)外敷予颈部,实际用药量为10 g,患者可在外敷药的同时正常生活及工作,外敷时间明显延长,并减少了用药成本和药物浪费,方法简便,因凡士林本身具有保湿润滑作用,明显减轻了局部过敏反应,增加了患者依从性,使临床效果更佳。
综上所述,外伤一号治疗颈肌筋膜疼痛综合征疗效显著,而制作为改进剂后,患者副作用更少,成本节约,依从性增加,使长期疗效更显著,值得临床应用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