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居民住宅小区打通“生命通道”的几点思考

2020-10-21 20:56李江
大众科学·中旬 2020年4期
关键词:住宅小区思考

李江

摘 要:随着家庭轿车不断增多,许多居民住宅小区停车位严重不足现象日益突出。笔者结合实际,针对居民住宅小区消防车通道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原因分析,并提出采取的措施与方法。

关键词:住宅小区;打通;消防车通道;思考

1 居民住宅小区“生命通道”存在问题原因分析

消防车通道是火灾发生时供消防车通行的道路,是实施灭火救援的“生命通道”,一旦出现占用、堵塞、封闭情况,将影响消防车的正常通行,延误灭火救援时机,极易造成火灾蔓延扩大。2019年,通过对玉龙县黄山镇辖区内73个居民住宅小区消防车道的排查,在消防车道上划停车位的26个小区,占总数的35.6%;设了门禁系统后,出入口净宽不足4米的有20个小区,占总数的27.4%;占用、堵塞、封闭、上锁等有15个小区,占总数的20.5%。

经排查发现,致使许多小区普遍存在消防车道被占用、堵塞、封闭等,究其原因,分析如下:

1.1初期建设规划不足

2000年以前开发建设居民住宅小区,小区停车位数量在规划建设时就少,纯别墅小区的甚至没有规划设计公共停车位。2000年以后开发建设居民住宅小区,没有考虑到20年后的今天,家家有私家车比例会迅速增加,有的家庭会有2辆或3辆的私家车,小区地下汽车库、地上停车位规划设计配置总数量达不到户主实际数量的需求。就近几年部分新建的居民住宅小区,规划部门也是按照每户1个停车位来考虑车辆停放问题的,现状的停车位远远不能满足户主车辆停放的要求。以玉龙县尚品国际小区为例,2012年建设,小区共有935套住宅,入住816户,原设计地上202个、地下67个停车位,据统计,现小区车辆有500辆左右,停车位难于满足现状。

1.2物业服务管理不到位

物管人员对小区消防车通道管理的重要性认识不够、态度不够端正,也存在着“不愿管、不想管、不敢管、不会管”等思想,在设置门禁系统时不知道消防车道要有“4米高、4米宽”的规范要求,加上每个小区户主是形形色色的人,按要求停放车辆自觉性不高,车辆随意乱停,为避免与户主之间产生的矛盾,物管人员当“老好人”,随之任之。为了便于管理,物管单位擅自在小区的消防车道上划停车位、设置限行杆、石墩、封闭上锁等,造成消防车道被占用、堵塞、封闭等情况。

1.3部门联合监管不严格

居民住宅小区消防车道被占用、堵塞等现象,具有监管职责的住建、应急、消防、派出所、居委会、物业等单位,对于小区内车辆随意停放一直是一个“老大难”问题,哪个部门都不愿意“得罪”户主,也不愿意下大力度去整治,各部门之间相互推诿扯皮,联合检查机制不健全,综合执法监督不严格,消防救援机构“单打独斗”场面普遍存在,政府在组织的联合执法检查活动中,或多或少地存在着“走过场”、“形式主义”、“不彻底”的现象,措施不强硬,整治小区消防车通道成效不明显。

1.4户主安全意识不高

居民住宅小区内有的户主消防安全意识不高,对消防车通道重视不够;因创建文明城市要求,在消防车道上划停车泊位,有的户主认为停车泊位就是停车的;有的户主就近随意停车,想停哪就停哪,自己不停别人会停;有的户主不服从物业的管理,不按物业要求停放车辆;有的户主存在侥幸心理,小区着火概率小,自己停放车辆影响不大;有的户主认为小区乱停车辆是很普遍不过的现象,不足为奇,存在“无所谓”思想,随意占用、堵塞住宅小区消防车通道。

2 居民住宅小区打通“生命通道”的措施与方法

2.1合理规划设计,缓解停车压力

对于新建设、开发的住宅小区,在进行项目规划设计时,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应当把小区停车位需求纳入到长期规划设计,要考虑十年、二十年以后的发展趋势,考虑后续增扩建的空间,长远规划,合理布置。作为项目审批的住建、规划、发改等行政审批部门,严格落实停车位规划设计的有关要求,应把停车位指标纳入到行政审批的规划设计把关内容,严格审查和验收,严把源头关,尽量避免“先天性”隐患的存在。对于已经存在停车位不能满足停车需求的小区,消防、住建、应急、规划、派出所、交警、居委会等对周边道路、周边环境、空地等情况进行全面调查,在不影响交通的情况,合理利用路边、巷道、空地、附近单位等等,设置临时停车泊位,最大限度地缓解部分停车压力。

2.2物业履行职责,强化服务管理

在对小区消防车通道管理上,物管人员思想必须高度重视,明确责任,履行职责,强化管理,在小区建筑出入口、楼梯口、小区宣传栏等醒目位置,张贴通告,发动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自觉维护消防车通道畅通。按照消防车道设置的有关要求,物业单位对居民住宅小区内的消防车通道沿途实行标志和标线标识管理,在消防车通道出入路口和路面及两侧划设醒目标志标线,设置警示标识标牌,如“消防车道、禁止占用”等,引导车辆规范停放。认真清理小区内消防车通道违法停放车辆,违章搭建构筑物或者设置摊位,违法设置铁桩、水泥墩、限行杆等固定障碍物。对于确需停在消防车道停车泊位的,实行严格登记备案管理,一旦发生警情,立即联系私家车主,引导车辆尽快驶离消防车通道。

2.3部门齐抓共管,提高工作效能

部门联合执法检查是消防工作执法的一种机制,也是有效整治火灾隐患的一种手段。因此,住建、应急、消防、派出所、居委会、物业等多个部门联合行动,齐抓共管,建立健全工作会商、信息互通和联合执法机制,各司其职,才能形成联动机制和工作合力,对小区内不服从物业管理的户主,随意停放车辆造成消防通道占用、堵塞的的消防违法行为,该罚款的罚款,该警告的警告,该清除障碍的清除障碍,该劝告的劝告,提高检查、督促消除火灾隐患的工作效能。

2.4强化宣传教育,提高安全意识

一是建立微信群。建立居民住宅小区微信群,或主动加入户主微信群,在微信群中向群众普及宣传消防车通道常识,上传近期警示视频资料,推动社会形成保持消防车通道畅通的共识。二是实地宣传。深入小区开展面对面宣传教育,督导物业如何开展消防车通道整治的宣传教育工作,纠正小区住户的错誤行为,传授遇到救援消防车如何避让的应急措施,引导居民群众增强保持消防车通道畅通的意识。三是专题培训。联合住建部门对物业服务企业负责人、管理人,开展专题培训,督促指导企业依法开展住宅区消防车通道管理工作;四是媒体引导。结合典型案例以案说法,联合当地新闻宣传部门在各类媒体,集中曝光一批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的违法行为,剖析危害性和危险性,警示居民群众自觉规范停放车辆,杜绝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的违法行为。

2.5深入实地调研,有效实施处置

“居安思危,思则有备,有备无患。”可见,熟悉演练重大意义所在。消防救援站对辖区住宅小区的消防车通道深入实地调研熟悉,摸清各个小区的消防车道畅通情况,掌握底数,逐一登记造册,针对妨碍消防车通行比较突出的住宅小区,不定期地开展“消防车通行”的拉动演练,当场整改乱停车、堵塞消防车通道、违规设置固定障碍物问题,现场熟悉消防车环形通道、回车场、举高车作业面等,以便于一旦发生灭火救援或社会救助,首车指挥员能准确判定消防车行车路线,迅速到达现场,实施有效处置。演练熟悉过程中,发现占用、堵塞等消防车通道影响消防车通行的问题隐患,当场无法整改的,辖区消防站要及时通报防火监督部门,由防火监督部门负责立即查处清理或移交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3 结语

维护消防车通道畅通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监管部门要充分研究,因地制宜,标本兼治,整治消除各类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的违法行为,切实推动社会形成保障“生命通道”畅通的“共识”,稳步提升公共消防安全水平。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2]《消防救援局关于组织开展打通“生命通道”集中治理行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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