闫庚威
摘要:本文界定群租厂房的范围,分析群租厂房在消防安全布局,消防设施设置、消防安全管理和部门监管等方面存在问题,并结合自身工作提出合理化的整改对策。
关键词:群租厂房; 消防安全; 整改对策
1 引言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产业升级不断加快,涌现出不少小微企业,这些小微企业多租用国有、集体资产厂房、仓库进行生产。其次因政府集约用地政策和提升招商引资水平、培育产业集群等多种政策引导,各级地方政府及部分村镇大力建设标准化厂房,这些标准厂房多数分层分栋出租给不同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及个人,还有一些私人企业将自有的闲置厂房分层分间出租给不同行业,形成了所谓的厂房内的“群租”现象。
2 群租厂房的界定
群租在法律上的定义是指出租人将房屋分别向两个以上承租人出租,并签订有两个以上书面租约或者口头租约,以及承租人及二房东将承租房屋部分或者全部再转租给两个以上新承租人,并有两个以上书面租约或口头租约。这是群租的概念。对于群租厂房的界定,笔者认为群租厂房应界定为同一业主的同一厂区(生产作业场所)租赁给两个(含)以上的生产经营单位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包括同一幢厂房分层出租和几幢厂房分幢出租。
3 群租厂房存在的消防安全问题
在日常消防监督管理中,笔者发现群租厂房在消防安全布局,消防设施设置、消防日常管理和部门监督管理中存在不少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3.1 消防安全布局不到位
绝大多数承租者首先根据自身生产需要对原有厂房进行重新布局,设置生产区域、仓储区域及办公区域,甚至有些企业还在厂房内设置员工食堂甚至员工集体宿舍。部分承租者对厂房的防火分隔不了解,擅自拆除原有厂房的防火墙或者防火分隔墙,致使厂房原有的防火分隔失去作用。还有一部分承租者因自身生产要求和防盗等原因擅自将原有厂房的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封堵,或者根据生产擅自将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改变位置,导致安全疏散出口数量、宽度、疏散距离达不到规范要求。部分承租者擅自占用和封堵厂房四周的消防车道,严重影响消防救援工作。这些行为都不可避免的变更原有厂房整体消防安全布局,增加厂房的火灾危险性,改变原有厂房的安全疏散和灭火救援工作。一旦发生火灾,严重影响疏散逃生和灭火救援工作,必将造成“火烧连营”,极易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
3.2 消防设施设置不到位
多数群租厂房部分属于建设年代较早的老旧厂房或者是新建的标准厂房,老旧厂房现有消防设施达不到现行规范要求,新建的标准厂房存在建设时为节省成本和便于出租的想法,将厂房火灾危险性定性为丁戊类,这些群租厂房现有的建筑消防设施一般只有室内消火栓等简单的消防系统。随着后期出租或转租给几个企业,这些企业火灾生产工艺和火灾危险性均不同,没有根据自身火灾危险性增设消防设施,致使消防设施与厂房实际火灾危险性不匹配。还有一部分企业为生产工艺要求,擅自变更原有消防设施位置或者拆除部分消防设施。笔者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就发现有的承租企业将承租的厂房擅自变更为仓库,还有一些制衣制鞋玩具等危险性较大的单位设置在群租厂房内,这些企业未根据规范要求设置自动灭火装置。一旦发生火灾,将无法及时利用消防设施自救和控制火势迅速蔓延。
3.3 消防安全管理不到位
群租厂房的日常消防安全管理比较混乱,首先,出租方将厂房出租给不同的企业时,多数租赁合同未约定日常消防管理各方职责,也不积极组织或协调各承租方开展对承租厂房(厂区)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其次各承租方均为微小企业,企业资金缺乏,管理人员少,多数未配备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有的即使配备消防管理人员,往往身兼数职,致使消防管理人员没有精力投入到消防管理工作当中,形同虚设。这就使群租厂房长期处于无人管理状态,消防安全形势严重。由于没有统一管理,群租厂房公共部分消防设施长期处于无人维护管理状态,消防车道堵塞,室外消火栓损坏,室内消防管道人为停用等现象随处可见。另外,由于没有形成统一的管理体制,各承租人对自身承租部分内用电,用气,用油没有统一规划,随意私拉电线和增大用电负荷,擅自铺设燃气管道,极大的增加了原有厂房的火灾危险性。
3.4 部门监管不到位
由于群租厂房多为老旧厂房或标准厂房,这些厂房绝大多数在土建时办理了消防手续或者因为历史原因未办理消防手续。在出租时,多数微小企业消防意识淡薄,往往根据自己生产需要随意装修改造,未请具有资质的设计单位设计消防图纸,也未向住房和建设部门办理消防手续,这就在源头上留下了许多先天性火灾隐患。这些先天性的的火灾隐患在投入生产后整改难度较大。这些微小企业规模不大,工作人员不多,生产场所面积小,企业规模达不到大队甚至派出所重点单位界定标准,加之这些企业生产场所没有明显标志,生产时段不固定,部分企业还因逃避环保等部门监督采取闭门生产,致使消防部门及派出所监督难度增加。同时消防部门正处深化消防执法改革,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时期,这些群租房内微小企业如果不主动向消防部门备案,很难纳入“双随机,一公开”管理范围。以上这些情况很容易造成群租厂房内的企业处于失控漏管状态。
4 群租厂房消防安全整改对策
针对群租厂房存在的诸多问题,笔者结合自身工作,提出以下几条整改建议:
4.1 健全消防组织,落实消防安全责任
群租厂房的出租方应在出租时按照《消防法》第十八条将消防安全等内容纳入到租赁合同中,定期组织各承租方对公共消防设施和消防车通道进行管理。同时,各承租方应根据要求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定期开展检查巡查,规范用火用电管理,加大对员工培训,提高消防管理能力。
4.2 强化部门监管,从源头消除隐患
落实属地管理职责,县区政府应明确群租厂房的建设方或厂房的出租方作为群租厂房消防安全的管理主责单位,在出租时及时向辖区乡镇政府消防安全管理部门备案,符合办理消防手续要及时督促承租单位向住房和城乡部门申报。不办理消防手续要及时向消防管理部门备案,纳入消防监督管理范围。
4.3 开展专项整治,组织开展联合治理
针对群租廠房内微小企业无法及时纳入监管范围,结合消防执法改革,消防监督部门应根据辖区实际情况,定期组织对群租厂房进行专项治理,联合住建、公安等相关部门对群租厂房集中整治。对排查出的隐患,各部门要在自身职责范围督促单位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4.4 提供上门服务,加大员工培训
对于群租厂房的微小企业,消防部门要在企业入驻时提供上门服务,根据群租厂房实际情况提出合理化的建议和整改方案,切实从源头上消除先天性火灾隐患。同时定期对全体员工开展消防安全教育,让每名员工了解岗位火灾危险性,掌握初起火灾扑救能力,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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