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冰
摘要:共享经济基于信息网络、大数据、云空间等移动互联技术的日臻发展,整合社会生产要素,提升闲置资源的利用效率。高校创业应顺承时代发展的主流,充分利用互联网的创新成果,整合优势产教资源,强化校企协同创新的载体建设,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实施。共享经济成果具有产品同质性强、专利性薄弱、创新性界定复杂、客户黏性高等特点,从知识产权的视角驱动共享经济下高校创业可以革新创业教育机制,促进教学实践成果的高效流动,完善双创产业链的长效服务体系,营造公平合理的共享秩序。
关键词:共享经济;知识产权;高校创业;驱动机制
中图分类号:G64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5168(2020)03-0039-05
1 引 言
中国国家信息中心的数据显示:“2018年中国共享经济的规模将高达2300亿美元,占全国GDP的1.67%,全球共享经济总量的44%。中国共享经济仍将保持年均40%左右的高速增长,2020年共享经济规模会占到GDP的10%,2025年预计达到20%[1]。”共享经济适应了国家“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是实现创新驱动、推进供给侧改革的试验场,对建设网络强国、构建信息时代国家竞争新优势将产生深远影响。共享模式作为经济社会的新业态,它具有平台化运作,场景体验开放,服务高能便捷的优势,已成为消费生态体系的重要力量,引导着消费产业链快速升级的趋势。
知识产权是将一切与知识有关的权利的概括,它是一种根本不同于对物所有权的特殊的权利范围[2]。高校以“互联网+”的新兴业态作为创业载体,突破了传统知识产权的界限,将有形产品或服务重新组合,实现现有资源的统筹再分配。技术研发与升级、组织经营和价值创造是共享模式的“核心武器”,它与媒介资源有严重的冲突。美国学者罗伯特·考特和托马斯·尤倫在其合著的《法和经济学》中做出了“没有合法的垄断就没有足够的信息生产出来,有了合法的垄断又不会有太多的信息被使用”的论断[3]。共享经济下,高校创业者如何正确识别互联网创新成果,预防双创中的知识产权风险,合法合理的进行专利保护已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
2 共享经济下高校创业知识产权保护存在的问题
2.1 创业者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淡薄
共享经济下,高校创业者多以互联网络为依托,产生新产品或者新服务的高度信息密集的成果。多数创业者认为基于互联网快速、分散的通达特性,创新成果只要符合大众化的需求,有广泛的市场即可,并未对于知识产权有过多的考量。许多初创者利用高校的孵化平台(众创空间)进行创业,专注于技术领域的开发而忽视了知识产权的风险,在遭遇侵权时,难以组织有效的法律程序与抗辩措施。
我国对于专利和商标是依申请而取得,权利人应当及时进行版权登记,保障智力创造成果的权益。共享经济下从事应用领域的开发,产品更迭速度加快,需要借鉴前人的成果,不可避免的存在知识产权方面的争议,如何充分利用现有法律条款,特别是专利法、商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进行自我保护,这是创业者和教育者需要前置解决的问题。
2.2 高校知识产权教育缺乏前瞻性和主动性
近年来,我国各大高校相继设立了知识产权学院,开设了创新创业的相关课程,针对知识产权进行了详尽的讲解,但在实际的操作中也存在一些实际问题。
2.2.1 知识产权课程独立,专业交叉性较弱。较多高校将知识产权课程作为选修课,并未结合专业进行覆盖,商标法、专利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内容只是作为了解的性质,不够具体深入,存在两层皮的表象。
2.2.2 专业教师缺乏,课程实践性差。双创课程要求教师精通经济、管理、法律、统计等多领域的知识和必须的实践技能,根据社会的发展和业界的案例进行教学,形成师生的“共同体”。知识产权作为系统化的理论知识贯穿于学习的过程,始终指导实践性教学。
2.2.3 教学方式笼统,人为割裂素质和能力的内在联系。创新型人才培养目标中能力和素质两个层面,能力包括认知能力、思维能力、创造能力等;素质分专业素质和社会素质。知识产权的教学是培养具有能力和素质的综合人才,以竞优创新为理念,深化教育体系的内核。
2.3 对于价值链阶段性布局的缺失
发挥知识产权对双创的激励作用,挖掘市场的潜能,形成创新创业价值链的各阶段合理布局,促进素的高效流动。产品生命周期是指产品从发明到推广应用、普及和衰退的过程,一般分为导入期、成长期、成熟期、衰落期四个阶段。共享模式的日益更新加剧了行业内竞争,产业生命周期瞬息万变,导入期和成长期是共享经济创业者知识是产权保护重要的两个阶段。导入期是产品的幼年时期,需要将研发的成果向市场推广,不可避免的需要引入资金、战略合作,这就需要对于专利权有清醒的认识,加强自我保护。成长期内是共享模式全面接受的黄金时期,创业者对于成果的更新换代,提升享用品质的理念促进循环利用,延长产品价值的生命时限和使用价值。从绝大部分有待完善的细分市场到协同消费的拓展,知识产权始终伴随着创业成果的成长,针对价值链不同阶段采取相应的知识产权保护策略,帮助创业者了解“互联网+”媒介下共享经济的结构关系,建立主动、有序效、长效的创新机制。
3 共享经济下高校创业知识产权驱动模型的建构
3.1 指标选取原则
依据构建知识产权体系全面反映高校创业共享模式的基本情况,找出既能反映直接效果,又能体现间接效应的内容。基于指标与目标相关性原则,数据的选取便于收集计算、易于掌握,以保证评价的全面性与可信度,在设计指标体系使遵循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则:
3.1.1 科学系统性原则。科学性是进行实证分析的基本精神,只有把握事物的客观规律,才能保证指标的可靠和客观性。利用系统的原则对决策整体目标的把控具有完整性、平衡性。因此,在科学系统性的指引下应该将各个分散的特性放到整体的目标系统中去权衡,了解共享创业中知识产权的界定,范围和制约因素,提出衡量准则,协调各个子目标。
3.1.2 真实有效性原则。真实性是信息社会引用体系的首要原则,真实性要求创业者披露的内容是客观有效的,并且必须与事实相一致。共享模式通过平台化的操控实现商品服务、数据知识在不同主体间的分享、交换、借贷与租赁。创业者对于共享标的价值的开发是基于所有者与消费者实现使用权传递的模式。因此,知识产权的保护需要有充分的依据,成果的来源应事实清晰,达到预期效果的程度。
3.1.3 可操作性原则。共享模式的知识产权的保护要针对高校创业的特点和实施阶段,对现状有客观的认识,寻求创新中的核心竞争力。对于模式的推广受到技术、投资、管理等多种因素的制约,特别是知识产权对于项目的发展方向和子产品的衍生有着重要的延续性。
3.2 基于德尔菲法的调研
德尔菲法是一种专家背靠背的反馈函询法。在对所要预测问题征得初步建议后,将结果整理、归纳再次反馈给各专家进行评判,再次统计、调整,直至形成较为集中的意见[4]。德尔菲法便于形成独立的思考,探索性的解决问题,实现低成本的集思广益,因此应用较为广泛。为了规避组织者的主观影响和忽略少数人的意见,对其过程进行了相应改进。具体实施步骤如下:
2.2.1 采用参与式观察法收集有效信息。高校创业的类型繁多,形式差异大,对于知识产权的需求也不相同。采用参与式观察法可以揭示具体的行为模式、组织管理、市场推广等流程的真实情况,获得较为真实的基线信息,明确反映所处的困境和亟需解决的问题。
3.2.2 采用集体访谈法广泛征集专业建议。邀请具有专业背景、实践经验的专家、学者、政府职能部门代表、企业管理者对于所研究问题进行讨论,从政策背景、供给侧改革、产业链延伸、专利保护等方面相互启发,形成有效的补充,为调查问卷的严谨设计提供有益的帮助。
3.2.3 选择知识丰富、思路开阔的专家。依据研究的方向选择来自郑州大学、河南大學、河南师范大学、河南财经政法大学、郑州商学院5所高校的学者10人,专业覆盖经济学、管理学、法学、计算机细信息学,其中包含创业辅导教师2人;来自教育局、财政局、知识产权局的政府行政人员6人;来自高新企业和创投公司的主管4人,共20人,形成专家咨询库成员。
3.2.4 调查表的设计和组织实施调查。根据研究的内容设计封闭式调查问卷,通过E-mail与咨询库的专家联系,完成首轮调查。在第一次调研的基础上完成结果的修正和补充,再次进行问询,直至结果收敛,达到预期的效果。
3.2.5 指标的选取和情况说明。李克特量表是属评分加总式量表最常用的一种,每一陈述有“非常同意”“同意”、“不一定”、“不同意”、“非常不同”五个选项,分别得分为5、4、3、2、1,每个被调查者的态度总分就是他对各道题的回答所得分数的加总,这一总分可说明他的态度强弱或他在这一量表上的不同状态。经过整理后,淘汰低于临界值3.5的指标,确定有效的内容。
3.3 模型的构建
依据德尔菲法调查的分析结果进行绩效模型构建,将研究内容绘制到体系框架之内,形成直观的审视图。图中从政策把控能力、创业素质培养、研发投入产出、专利保护四个维度进行了归纳,并对每个维度进行了梳理,总结出适合本维度的关系网络。
4 基于模型的驱动机制研究
4.1 共享模式的资源整合与分配
共享模式下的创业是动态化资源运用的系统过程。它借助互联网重新发现冗余资源,在竞争市场的流动中实现资源整合,重新配置。闲置资源的使用一般以重复、高频、高效作为基本特征,形成个体化的所有权与社会化的使用权分离。共享经济可以有效地减少个人对资源要素占用时间和规模,实现经济社会承载力的良性发展。
从创业的本体进行资源分析,可以分为内部资源和社会资源。内部资源是系统内部的组织要素,对于创业者来说,知识储备、个人阅历、兴趣专长、社会背景、协调沟通等都是有助于其创业的个人资源;高校创业者所处的学习环境、基础设施、科研实力、教师团队都是较强的关联性资源。社会资源是系统外部的作用要素,可以包括政治导向、经济措施、产业科技等方面,这些要素对于创业有着鲜明的指导性,只有围绕市场进行运作,才能让生产要素得到充分发挥。当个人资源和外部资源叠合相加时,合理应用外部要素,整合资源并发挥正向效用可以活跃创业活动。在国家红利支持的的孵化机制下,互联网作为信息高速公路对共享经济的信息技术具有支撑作用,建立从市场到创业再到市场的循环,让PDCA的过程促进转型升级。
4.2 知识时代共享经济的价值创造
知识经济时代,知识产权是保护知识生产者进行知识创造的动力,更是共享信息资源的来源。彼得·申汉在C-D生产函数的基础上,构建了包含知识函数的生产函数:Y=KαLβRγZσ。其中,R表示知识存量,Z表示其他影响生产率的因素[5]。知识产权保护承认智力劳动成果是有偿性,互联网+”让创业突破了技术、制度和系统的局限更有利于激励价值的创造。
“互联网+”的融合性、平台化的支撑运作是让创业者的视域更加宽泛,实际操控能力可以在虚拟的环境下逐步提升。信息终端渗透到产业链的分支,与各行各业形成交叉,供求双方共同享受共享产生的惠利。熊彼特认为创业活动是对创新成果进行合理管理和整合的过程,是经济体系发展的源动力,可以从本质上检验和完善创新成果[5]。知识产权驱动高校共享创业,可以集中科研和政策红利投入到专项领域,精简系统流程,更专注于核心优势。知识产权的权属划分让创投的权利趋于平衡,在创业链条上各节点对整体的资源调配应充分考虑长远效益,实现高增值,避免短期的闪电效应。
4.3 反向创新助力内生经济的增长
在市场经济环境中,创业必须优先识别市场,继而发现创业机会,寻找生存发展空间。反向创新以市场为核心倒逼技术的研发,客户的需求激发产品的推陈出新和更新换代。保罗·罗默在《收益递增经济增长模型》中提出了著名的内生经济增长模型,他认为知识和技术研发是经济增长的源泉,此后又将人力资本引入此模型。他系统地分析了知识与技术对经济增长的作用,研究与开发对经济增长的贡献是有其实际价值[6]。
以共享标的使用权作为交易对象,创业活动的机会导向和顾客导向的实质是价值创造。共享经济下的创业需要把握潜在的目标市场,在客户的归属权出让和使用权获得之间做全面细致的研究,开发出满足消费需求的新型模式。互联网时代的衍生品是融合孵化平台(众创空间)和网络化无缝对接的产物,创意特征实践在机会成本的推进下形成网络中的链接点,扩展网络规模。高渗透的价值创造让创业活动的产品和服务市场有敏感的警觉性,人口、购买力和购买欲望决定市场需求的规模,注重变化市场的创新意有助于实现增值。
5 知识产权保护的实施路径
5.1 完善高校知识产权通识教育,加强创业保护意识
高校知识产权通识教育是指面向非法学知识产权专业大学生实施的,普及知识产权基础理论和现行制度,培养大学生创造、运用、管理和保护知识产权的基本素养和技能的综合性教育[7]。高校开设知识产权通识课程,实现从理论讲授到能力实践的培育,从专业学习向综合素质养成的转变,利用智慧校园的网络体系,构建全方位、立体化的学习空间,积极指导创业实训。
高校创业者必须明确创业类型,对于专利、版权、商标、商业秘密等重点加以区别。创业认知阶段须知每一项知识产权都是他人智慧的结晶,积极运用专利检索功能,提前对申请的内容进行必要的查重,避免重复研发,产生纠纷,提高团队和个人创投的成功率。对于商标,既要有新意,朗朗上口,也要符合商标法的相关规定,不应采用国家名讳、政治术语、不良用语等有损于公序良俗的词汇。
5.2 设立服务平台,搭建有力的基地保障
建立校内综合公共服务平台,提供公司登记、注册、税收、财务代账一体化的操作,方便创业者政策解读、公司管理和法律援助。构建知识产权的信用体系,指导平台的保护工作,强化专业市场的诚信经营。针对创业者的资金需求,通過设立种子基金、协调银行小额贷款、引进天使投资和风险投资、与众筹网络平台合作等,提供金融帮创。技术的深入交流使得校、企双方团队形成共同的利益体,参与到对方的战略发展中,形成共赢的发展。
强化知识产权对双创活动的导向作用,坚持采用专利导航、积极申报等有效手段,建立政府搭台、市场导向、社会参与的创新支持政策和服务体系协调相关部门和专业机构,提供研发设计、科技中介、成果交易、认证检测等方面的服务。积极寻找与自身资源互补的伙伴合作,实现引资、研发、应用的联盟,拓宽应用渠道,共同挖掘知识产权的产业价值。
5.3 确定创业团队的角色关系,确定专利的归属权
高校创业成果的知识产权分配是一种新型的产权安排机制,明确创新主体对创新成果拥有合法的支配权和使用权,通过创新激励实现良性的投入与回报的循环。创业孵化园(众创空间)的创业者来自于高校,可能是教师、大学生或者共同完成,也可能存在企业科研人员的加入。在双创实践的过程中,如果创业的知识产权发生变动,可以通过签订相关的协议进步明确权利归属。在合同中尽量避免出现“双方共有”这样模糊不清的表达,一旦出现纠纷,就会诉讼于法庭,拖延时间,浪费精力。商业专利的保护需要一个健全的体系,接触核心内容的成员应该有所限制,签署保密协议,履行法律责任。
高校根据国家政策释放放科研团队组建的自主权,成果的处置权和利益的分配权,充分发挥财税政策的撬杠作用,提供主动、灵活的创业政策。在高校中,导师会有一定量的科研经费,利用申请的项目基金进行研究,这就属于职务发明创造,专利的所属权为所在单位。高校学生的创业项目,可能与导师有密切的权益关系,导师进行智力支持,利用大学的实验设备和基础资料,此种类型也属于职务发明。
5.4 创业过程中应注重知识产权价值的延伸
知识产权是创新与市场之间的纽带,知识产权制度是激发高校创创业者热情、捍卫创新成果的保障。针对创业者的经验需求,通过组建专家团队、导师前置辅导、提供教育培训、强化实践演练的教育模式为创业者提供有效的帮助。2019届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网络视频会议中,明确提出“以更优的质量打造就业服务新内涵,广泛应用互联网+就业新模式,促进供需精准对接。[8]”移动互联加速共享经济的飞跃式发展以核心技术的研发为基础,应用的推广为前提,创业者需要引入资金才能够将产品进行深层次的研发,最终推向市场。在合作的合同中必须注明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后期延伸合作知识产权的分配。
共享经济以信息技术作为支撑,网络社区的规模效应提高其价值收入,虚拟的空间交易降低了资源使用、配置和管理的成本,实现收益的可持续性。高校应逐步引导双创活动在更广泛的区域内配置资源,推动校际、产业间的专利联盟,形成全要素、便利化和开放式特色的知识产权空间。
参考文献:
[1] 张新红,于凤霞.共享经济:中国新故事[M].北京:电子工业出版社,2018.
[2] 宁立志.知识产权法[M].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2006.
[3] 罗伯特·考特,托马斯·尤伦.法和经济学(第六版)[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12.
[4] 何亚伯等编.工程经济学[M].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2008.
[5] 王黎萤.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战略与方法[M].北京:知识产权出版社,2010.
[6] 菲利普·阿格因,彼得·豪伊特著.增长经济学[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1.
[7] 李恒川,王淑梅,王桂平.浅谈高校知识产权普及教育[J].科技管理研究,2010(20):165-167.
[8] 深入学习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全力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2019届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网络视频会议召开.http://www.moe.gov.cn/jyb_xwfb/gzdt_gzdt/moe_1485/201811/t20181128_36182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