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淑梅?李瑞章
1 储备房地产管理军民融合的必要性
储备房地产管理军民融合,是指以储备房地产应急保障需求为牵引,以军队现有储备房地产管护力量为骨干,以新成立的军队资产管理公司(融通集团)或地方政府相关部门为依托,统筹军队储备房地产管理人力、物力、财力、技术、信息等资源,实现储备房地产管理在应急保障中的军地一体、军种一体、平战兼备和整体联动,提高军地有效应对多种安全威胁、完成多样化军事任务营房应急保障能力。
1.1 储备房地产管理军民融合,是实现军民融合发展的重要举措。储备房地产管理军民融合,要通盘考虑经济社会发展和军队现代化建设全局,充分利用国民经济各领域中包含的军事经济功能,使之与国家战备建设相一致,与基础设施建设相配套,与国民经济动员体系相对接,既能够顺应世界军事的发展趋势,又是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和扎实做好储备资产应急保障的重大战略举措。
1.2 储备房地产管理军民融合,是转变原有管理模式的客观需要。当前,我军已经历了革命性变革和“全面停止有偿服务”,军队的储备房地产逐步增多,面临着坐落分散、管理骨干力量不足等现实困难。实施房地产管理军民融合,整合委托运营与应急保障需求,优化军地管护与保障资源配置,重组管护与保障业务流程,采取统一委托、统一运营、统一管护和统一保障,推动房地产管护一体化、保障方式社会化、监管手段信息化,是适应新时代军队储备房地产管理的客观要求。
1.3 储备房地产管理军民融合,是解决应急保障问题的必然选择。近年来,我军储备房地产应急保障机制已经初步建立,在应对机动演练、抗震救灾等行动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如管护力量薄弱、储备房地产设施设备破旧、维修经费短缺导致房屋损毁、围墙界桩被拆盗等。推进房地产管理军民融合,就是要从根本上解决军队房地产管理和应急保障自成体系,与国家土地储备管理之间职责不明确、联动不健全,对接不规范等问题,有效协调军地各方力量,形成整体合力,改进现有管理模式,提高军队储备房地产应急保障效能。
2 房地产管理军民融合的基本特征
储备房地产管理军民融合,是全面建设现代联勤的积极探索,是军队储备房地产管理现代化的理论创新,其基本特征是:
2.1 组织一体。优化整合军队储备房地产资源管理组织,建立起以战区保障力量为主体,由地方政府与管理公司共同参与的房地产资源管理组织,按照军民融合、互为通用,横向联结、纵向贯通的要求,成立各级储备房地产军民融合管理机构,制定专门的军队储备房地产管理法规,衔接军队与地方储备房地产供需关系,区分军队应急保障任务,调控储备房地产管理力量,组织必要的应急保障演练。
2.2 资源融合。对储备房地产管理军民融合的人力、物力、财力、技术、信息等保障要素进行系统融合,做到“五个统一”,即统一筹组管理人员,统一调配管理设施,统一规范技术体制,统一整合信息资源 ,统一协调应急保障行动。
2.3 动作联动。以满足储备房地产应急保障需求为中心,及时准确掌握军地储备房地产资源信息,集成军地储备房地产管理保障要素。依据相关政策法规,协调储备房地产军民融合管理工作,建立互利双赢的长期合作关系,实施科学有效的监督管理,实现储备房地产管理的整体联动。
3 实施储备房地产管理军民融合的基本思路
依据关于军队保障体系要走军民融合式发展的战略决策为指导,以全面建设现代联勤保障部队为目标,军地合力科学筹划,建立起保障指挥统一、组织体系完善、运行科学高效的储备房地产军民融合管理模式,提高完成多样化军事任务的应急保障能力。
3.1 準确区分储备房地产现状。根据军队储备房地产的现状,可分为三类:一类是交通、营房、水电、保密、设施设备等条件符合现代军事行动应急保障需求的储备房地产,列入战备房地产。二类是位于城市发展中心、保密条件不足,或地处偏远、交通不便,但战略位置以及土地面积等主要条件符合战备发展需求的房地产,列入非战备房地产。三类是无实际军事价值的房地产,原独立哨所、通信保障站点等土地面积小的房地产,位于城区影响当地城市建设发展的房地产,位于山区已无实际利用价值的房地产,均列入无实际军事价值房地产。
3.2 建立多样化储备管理模式。区分不同类型房地产,集中力量升级战备型,委托运营管控非战备型,化零为整整合无实际利用价值型。一是对战备型储备房地产,以随时满足应急保障需求为原则,以现有储备资产管理力量为骨干,加大直管营区房产管护维修力度,始终保持营区现有功能,真正达到随保随用。二是对非战备型储备房地产,以“管住地、看好房”为原则,根据房地产所处位置,可委托融通集团房地产公司进行运营代管,允许受托方进行一定经营活动,在严格落实“全面停止有偿服务”的前提下,用于医院、养老院和学校等公益类项目,既支持地方经济建设,又避免军队房地产资源闲置浪费。三是对无实际利用价值的房地产,采取化零为整、集中置换或移交当地政府的方式进行管理。
3.3 整合统筹房地产资源配置。贯彻落实军队房地产资源管理的政策规定,进一步强化军队战备建设中房地产资源的宏观调配和科学配置,构建以规划计划主导资源配置的管理机制。首先,要统筹军队储备房地产资源,建立军地联用的营房管理渠道。除战备直管房地产外,委托看管机构可根据实际发展需要,适时按需申请动用房地产储备,采取土地置换、调配集中等形式,将利于地方发展的房地产利用起来,运用市场手段高效盘活储备资源。其次,要协调建立应急保障利用库存和周转落实土地预置储备,探索建设基地化营区和综合保障基地,保证既有利于地方经济建设,又能满足军队应急需求保障。
3.4 实现运行机制的协调联动。推动储备房地产管理军民融合工作,应当按照储备房地产应急保障的任务分工、保障关系,建立联动机制。一是着力建立健全国家层面和地方层面的军地协调体制机制,加强军民融合式发展的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二是着力构建权责对称、运转顺畅、激励有效、惩罚有力的运行机制,不断提高融合式发展的运行效率。三是着力调动融合式发展的积极因素,制定完善包括市场准入、财政补贴、税收减免、投资政策在内的一系列优惠政策。四是着力强化军民融合式发展的法制保障,构建军地通用、协调配套的法规体系,促进军民融合式发展的法制化、正规化。
4 促进储备房地产管理军民融合的措施建议
4.1 加强理论研究,凝聚思想共识。深入研究储备房地产管理组织指挥、需求分析、资源建设、运行机制、政府响应等重大现实问题,有效整合各种房地产资源,形成科学实用的储备房地产管理应用理论。强化军民融合的理论研究,解放思想,突破“军用地”或“民用地”思维定式,打破军民界线。在思想认识、体制机制、政策法规体系、科技创新和人才培养等方面全面深入融合。
4.2 发挥需求牵引,做好顶层设计。要融合军队和地方房地产管理保障体系,切实发挥国家层面专门机构的作用,统一指挥调度,统一规划布局,协调军队和政府各个方面,打破军用土地自我封闭,破除现有利益藩篱,建立全国上下军地一盘棋的体制机制。
4.3 军地协调协同,统一部署布局。打破军地自成体系、自我封闭的格局,需要在国家层面进行立法和统一领导,打破各自分离的局面,发挥二者的协同效应,努力实现储备房地产管理的全方位、多渠道军民高效融合。
4.4 加强制度建设,科学编制预案。政府和军队要拟制抢险救灾、突发事件、紧急保障等储备房地产管理预案和配套计划,明确储备房地产军民融合管理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适用范围、组织指挥、力量编成、需求预测、方式选择等,确保储备房地产管理军民融合工作的顺利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