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平
摘 要: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飞速发展,在国家政策的支持下,不少城乡已经摆脱了贫困的帽子,过上了幸福的小康生活。但仍旧有不少地方,由于物质贫乏,疾病困扰,或者是流年不利,时运不齐,导致家庭贫困。知识改变命运,很多贫困家庭的学生,考取大学却无钱就读。基于此,完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则显得尤为重要。它一方面能够保证高校学生受教育的权利,另一方面,对于贫困学生来说,这笔钱往往足够改变他们的命运。就目前来说,由于主客观等方面的原因,高校资助工作存在一定的缺陷,核心内容是忽略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合法权益和诉求。本文就现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群体的问题入手,探讨完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的具体措施。
关键词: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
1、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群体存在的问题
首先是经济状况堪忧。在校大学生,生活费主要来源于监护人,对于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来说,家庭长期在温饱线上挣扎,即使千方百计为学生凑足了学费,也很难保证大学生在校期间的生活水平。不少懂事的孩子为了尽可能的减轻家庭的负担,用最省钱的方法生活,甚至打零工,兼职。但即使如此,学生家庭的经济负担依旧难以承受。
根据相关的调查,不少贫困家庭的年收入在2万以下,经过粗略的计算,学生在校即使不吃不喝,一年的学费大概在5000元左右。学生在校期间按最低生活标准300元计算,一学年9个月,费用约2700元。这笔钱加起来,对于家庭贫困户来说,仍旧是沉重的经济负担。
其次是学生的心理问题严重。经济困难家庭与小康家庭培养出来的孩子完全不一样,家庭贫困户的孩子或多或少都有些自卑的心理,甚至不少家庭贫困的孩子,在宿舍生活的过程中,由于生活环境封闭,生活经历单一,消费能力不足,可能会受到室友的嘲讽,对贫困生来说,这种嘲笑会让自尊扫地。
很多贫困生在校期间将大多数的时间都用在了学习上,学习成绩相对优异。但由于大学的评价具有多元化的特点,成绩不再是评价一个学生优秀与否的唯一标准。这让很多贫困生失去信心,甚至自怨自艾,怨天尤人,心理问题更加严重。
最后是家庭经济困难人数学生增长加快。我国大学教育从精英教育向大众教育转移之后,高校不断扩招,在这种前提下,很多成绩中等的学生都有了可以上大学的机会。高校招收的学生越來越多,高校的规模越来越大。家庭经济困难人数学生增长速度也在加快。
2、贫困生群体的合理诉求
2.1保障教育公平的诉求
我国教育公平的本质是机会公平,也即是说,每个学生都有接受教育的权利与机会。宪法赋予了每一个公民平等的受教育权利,即使是贫困生也不例外。现阶段,由于家庭经济困难,绝大多数的贫困生都会失去上大学的机会,失去上大学的机会很大程度上意味着失去改变命运的机会。这对贫困生来说,是不公平的。如何让贫困生不因贫困丧失就读大学的机会,是广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合理诉求。他们希望得到国家和社会的资助,希望贫困生重返校园,让不同家庭经济收入的学生都能够平等的享受接受高等教育的权利。而对于国家与高校来说,只有维护和保障教育公平的诉求,才能更好的促进教育公平。
2.2保护个人隐私的诉求。
每一个贫困生都有自己的自尊,没有人可以践踏贫困生的自尊。他们可以向辅导员申请贫困补助,出具贫困证明。高校辅导员为了更好的做到公平公正,会选择用同学民主评议的方式,选择贫困生。不少辅导员甚至让贫困生上台诉说自己家庭的情况,这让不少家庭贫困的学生泣涕涟涟,但这样一来,贫困生被打上了贫困生的标签,甚至在整个大学阶段都难以摆脱这个标签,这会给不同的贫困生带来一定的困扰。还有不少学生,在公开评议的过程中,不愿意公开自己的家庭情况,因为他们认为被所有人知道自己是贫困生,有损自己的尊严。基于此,这些真正家庭贫困的学生,无法真正的得到国家的资助。
2.3侵权救济的诉求
对家庭经济困难实际情况的界定是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前提和必要条件。由于贫困具有相对性,不同人对贫困的主观感受不一样。同时,在大学期间,学生的人气主要通过学生的人际交往体现。在贫困界定的过程中,不少学生实际情况并非贫困,但由于人际关系较好,可能会存在拉票的行为。这样一来,即使是民主评议,但依旧让真正的贫困生与贫困名额失之交臂。而那些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因为投机取巧的竞争而失去了受资助的机会,他们对自己的合法权益有着救济的诉求。
3、完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的措施
3.1确立政府的主体地位
百年大计,教育为本,从本质上来说,国家才是高等教育的最大受益者。每年我国不同高校,为我国的用人单位输送几百万接受过高等教育的人才。这些人才在用人岗位上发挥出积极的作用,推动各行各业朝着更好的方向发展,推动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基于此,国家与当地政府在家庭经济困难资助体系中,更应该挑大梁,承担最大的责任。同时,因为贫困具有相对性,所以政府要花心思对经济困难的家庭情况进行具体的了解,根据不同家庭的实际情况,选择最贫困的家庭予以支持。
3.2健全资助法律法规
现阶段,我国关于贫困生资助的法规主要体现在《高等教育法》中,但是资助主体和被资助的客体在权利与义务上的关系并未有明确的规定,正是因为权利与义务没有得到明确的规定,高校在拟定资助方案的时候具有较大的任意性。所有的资助措施,资助目标,资助条件都由学校单方面把握,学校将贫困资助的任务交给辅导员,辅导员采用不同的办法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进行界定,进行选择。
这样依旧无法避免最终的结果,受到拉票,和辅导员关系好,人际关系好等不客观因素的影响,让真正贫困的学生无法得到贫困补助,给家庭带来严重的经济负担。基于此,为了更好的让贫困资助发挥更大的用途,国家应该要制定资助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相关的法律法规,明确各级政府,学校,社会,家庭和学生在资助体系中的权利与义务。在这种公开透明的法律法规约束下,无论是高校还是辅导员都能够更好地完成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界定与资助的任务,也让真正贫困的学生减轻家庭的负担,更好更安心地学习。
3.3健全资助救济手段
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在实际的生活中,有不少学生家庭经济良好,但可能一次体检,一次劳动时候的晕倒,就身患绝症,短时间掏空整个家庭的所有积蓄。疾病通常具有突发性,不同贫困生有不同的理由,有不同的界定方式,但学校应该建立健全资助救济手段,让出现意外的家庭能够得到喘息的机会,帮助家庭减轻负担。与此同时,学校还应该对那些提交虚假材料的学生追责,通报引以为戒。通过这种方式,学校既能够让资助变得更加有意义,也能让学生自觉树立起公平公正的意识。
3.4加强对贫困生的心理调适
根据调查研究发现,不少贫困生在高校的生活中,不仅要面临着经济困难,还承受着巨大的心理压力。尤其是与小康家庭的学生对比,贫困家庭的学生更容易感觉到自卑,对于贫困的话题非常敏感,学生在交流互动的过程中很容易伤害到贫困生自尊,导致贫困生的心理健康出现问题,所以学校必须要加强对贫困生的心理健康调适,尤其是在精神上鼓励贫困生,磨练贫困生的意志,帮助贫困生克服心理障碍,恢复自信。
4、结束语
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不仅能够从根本上保障受教育的权利,还能减轻贫困生的家庭负担,让贫困生在校期间能够更好的学习,更好的成长。高校应该结合学生的具体情况,公平公正地对匿名贫困生进行界定,帮助学生健康成长。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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