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翠 李金山
[摘要]
本文在综合国内外相关研究的基础上,对天津自贸区建设过程中的金融创新发展现状进行分析,并将金融创新内生到柯布—道格拉斯生产函数中,通过建立回归模型,实证分析天津自贸区金融创新对天津经济发展的影响,指出天津自贸区在金融创新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对天津自贸区金融创新发展方向提出创新性建议。
[关键词]
天津自贸区 金融创新 经济发展 内生经济增长理论
1 引言
十九大报告中提到“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赋予自贸区更大改革自主权”,这反映出我国对外开放、走向全球化的步伐和速率正在不断加快,自贸区建设也成为目前的经济热点问题。事实上,自2013年上海自贸区设立以来,我国已经陆续建设了一批自贸区,这些自贸区各具特色,共同构成了引领我国新时期对外开放发展、实现经济全球化的动力和引擎。
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下简称“天津自贸区”)作为其中的重要代表,于2015年4月21日挂牌成立,是中国北方第一个自由贸易试验区,也是继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之后的,设立的第二批自由贸易试验区之一。成立五年来,天津自贸区在深化改革开放,贯彻实施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推动京津冀地区经济协调发展,促进天津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也为天津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找到了一条全新的道路。与此同时,天津自贸区在金融创新方面也积累了不少成熟经验和政策优势,金融机构聚集,金融市场更加完善,金融服务为实体经济发展与产业发展提供金融创新支持作用,在推动京津冀地区经济发展方面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2 文献综述
自由贸易区的概念最早是在1947年《关税与贸易总协定》中提出的,认为自贸区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主权国家或者单独关税区共同建立的,签订协议组成特定区域集团,消除成员国之间的贸易壁垒、关税或其他限制,推动贸易自由化与便利化。具体到我国,我国有着自身的政策特点,因此将自贸区定义为“在中国领土内开辟出来,具有境内关外性质,在政策优惠的基础上,促进贸易自由化与投资便利化,面向全球开放的区域”。
2.1 关于自贸区建设效应的相关研究
Kim和Weston(1993)定量分析了北美自由贸易区对新加坡、中国和中国香港地区等国家和地区的影响,指出北美自由贸易区的建立虽然会带来贸易的转移效应,但影响力却相对较小[1]。Frankel等(1996)通过对63个国家的贸易量进行统计,利用引力模型分析了贸易协定的签订对协议外国家的贸易效应[2]。Lau等(2007)通过研究中国和东盟五国40年的GDP值,分析指出两个经济体之间的收益存在显著的相互依赖性[3]。张幼文(2014)认为自贸区建设要借助于改革、开放的协同创新以及与经济全球化相适应的开放型经济体制[4]。谭娜、周先波、林建浩(2015)运用反事实分析方法,对上海自贸区成立的经济增长效应进行了评估,认为上海自贸区成立对上海经济增长具有显著的正效应[5]。吴大器(2014)认为我国金融改革是以金融自由化为目的,并提出自贸区金融自由化的推进要谨慎,推进的过程要注重循序渐进,提出了在金融中心建设、综合配套建设、自贸区金融改革先行先试三方面建立联动机制[6]。王智煊、王雪、邓力平(2017)利用合成控制法、政策效应评估方法,指出福建自贸区的税收创新政策可以有效提升当地的税收收入[7]。
2.2 关于天津自贸区建设及金融创新的相关研究
王睿(2015)指出天津自贸区金融改革的重点是金融创新,应充分发挥融资租赁等特色金融创新服务,为天津自贸区的建设以及金融改革发展作出贡献[8]。李文增、杨小渊、李拉(2015)提出天津当前急需解决的问题是如何借鉴国际经验,选择若干突破点进一步加快发展金融服务业,促进天津自贸区的快速发展[9]。高敬(2018)认为天津自贸区自成立以来,不断进行金融业务改革创新,稳步推进自贸区建设,在扩大天津自贸区比较优势的同时实现带动京津冀区域协同发展的更大目标[10]。许英杰(2017)從金融创新的视角,结合天津自贸区金融创新的具体实践,认为天津自贸区的发展依托金融创新促进产业发展、优化资源配置[11]。王芬芬、刘春华(2017)利用比较分析方法,从金融创新发展的角度,对比天津自贸区与上海自贸区,认为天津自贸区应依托京津冀一体化、滨海新区开发开放及金融创新等国家战略,将金融与产业结合起来,努力打造天津自贸区的金融特色和产业特色[12]。程翔、杨宜、张峰(2019)系统整理了天津、上海、广州、福建四个自贸区的金融创新案例,认为金融创新需要围绕服务实体经济,并做好顶层设计[13]。
综上,目前关于自贸区的相关研究已经取得了一定的进展,并强调金融创新对自贸区建设和发展的重要意义,但相关研究中对自贸区金融创新与经济发展之间关系进行深入分析的文献还相对较少。因此,本文在综合国内外相关研究的基础上,对天津自贸区建设过程中的金融创新进行系统研究,进一步利用自贸区政策优势,深化自贸区金融创新,发展与实体经济相适应的现代金融体系,利用重大国家战略配合金融领域先行先试,探索先行先试政策“倒逼”自贸区金融创新的模式,形成“可复制、可推广、可升级”的金融改革经验,为推进金融自由化改革路径方案提供具有可操作性的理论工具,为打造天津北方经济中心提出创新性建议。
3 天津自贸区金融创新发展现状
天津自贸区自2015年挂牌成立以来,在金融创新方面始终走在全国前列。经过五年的发展,天津自贸区在明确服务实体经济发展、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有效防范金融风险等原则的基础上,积极推进天津自贸区金融创新,推出了如跨境人民币借款、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等金融创新形式,目前已经基本形成以扩大人民币跨境使用为重点,以融资租赁行业发展为亮点,以推动京津冀区域金融市场一体化为发展方向的金融创新政策。
截止到目前为止,2015年12月9日中国人民银行出台的《关于金融支持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的指导意见》(简称“金改30条”)中核心内容的21条54项具体措施已经基本落实。天津自贸区在金融领域的各项成果,充分发挥出“助力器”的作用,自貿区金融创新已经成为天津经济发展的新名片、新亮点。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3.1 金融创新政策不断出台,成果不断涌现
天津自贸区自成立以来,各级部门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政策,从总体指导意见、流转平台、资金运营、征信系统、外汇改革等方面为天津自贸区各类金融机构以及区内企业推出了一系列的政策优惠措施,为天津自贸区的金融创新奠定了良好的基础。成立五年来,天津自贸区的金融创新成果不断涌现,成果涉及到金融服务业对外开放、人民币跨境使用、金融监管等多个方面,反映出天津自贸区在金融创新方面取得了不小的成绩。
以天津自贸区的融资租赁行业为例,天津自贸区形成了许多融资租赁方面的金融创新成果:明确了融资租赁企业可以兼营与主营业务有关的商业保理业务的具体内容,扩展了融资租赁业务范围;率先在租赁行业中进行多方面的改革与创新,如打造服务融资租赁行业发展的“专家+管家”式人才队伍、国际化融资平台、法律保障平台、信息宣传平台、国家级租赁和新金融产业园等。
截止到目前为止,90项改革任务、175项制度创新举措基本完成,累计新增市场主体4.5万户,是天津自贸区设立之前的2倍,注册资本超过1.6万亿元。在金融改革方面,“金改30条”准予实施政策已经全部落地,24项措施成效显著,11项措施在全国复制推广。可以说,天津自贸区实现了在全市1%的面积上,创造了全市12%的地区生产总值、10%的一般预算收入、1/4的实际利用外资额和1/3的外贸进出口额的一系列骄人成绩。
3.2 以融资租赁为特色的金融改革成效显著
2015年12月,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指出,支持天津自贸试验区重点发展金融融资租赁业务。天津历史悠久、基础雄厚的制造业,为融资租赁行业在天津的迅速发展提供了条件。成立五年来,天津自贸区内来自世界各地的资本自由流动,扩大融资租赁业务资金规模,从而更好地为制造业服务,实现产业结构优化和京津冀一体化发展,成功吸引了以中信证券、河北钢铁、中民投等为代表的大批企业和融资租赁企业集聚落户,收入和业务体量多年来始终位居全国前列。截止到2019年9月,天津融资租赁企业为2037家,融资租赁业务总量为66800亿元。其中,船舶、飞机融资租赁业务总量处于全国领先位置。
在融资租赁模式创新方面,天津自贸区创新开发了联合租赁、保税租赁、离岸租赁、委托租赁、SPV模式等融资租赁新模式,这些融资租赁新模式促进了我国融资租赁行业的创新发展,现已成为天津自贸区金融创新的最大亮点。以预付款+售后回租”的创新形式为例,一方面,利用SPV融资租赁模式,降低了交易和财务成本,发挥融资租赁具有的融资和促销的双重功能,增强了产品的竞争力。另一方面,创新利用进口设备包税结转租赁模式,在一定程度上减轻税收负担。
在融资租赁监管创新方面,天津自贸区在借鉴其他自贸区监管经验的基础上,还创新推出了异地委托监管模式。即天津自贸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的融资租赁企业进出口船舶、海洋工程结构物等大型设备,进出境地为其他直属关区的,可以在注册地海关办理申报手续,由进出境地海关办理验货放行,降低了企业的生产成本。
此外,天津自贸区还创新推出了“租赁飞机联动监管机制”。在确保有效监管和执行现行相关税收政策前提下,租赁公司在天津东疆港区海关办理申报手续,飞机由天津滨海新区海关进行出入区监管。截止到目前,采取联动监管机制进入天津自贸区的飞机已经突破了100架,实现了天津海关区内各个隶属分关的信息共享、监管联动,提高了通关效率,加快了融资租赁标的物的物流速度。
3.3 金融创新红利明显
作为我国改革开放的主阵地之一,天津自贸区自设立以来,各类金融机构纷纷抢占金融创新的先机,各项金融业务稳步开展,金融创新有序推进,改革创新的红利进一步释放,使得天津成为继北京、上海之后全国第三个拥有金融全牌照的城市,形成了十分浓厚的金融创新氛围。具体金融创新政策如下表1:
4 天津自贸区金融创新的宏观经济效应
从我国金融行业的发展现状可以看出,金融创新已经成为金融行业发展的主要源动力。故在研究自贸区金融创新对经济发展的宏观经济效应时,选择金融业增加值作为金融创新的代表指标,观察自贸区金融创新能否会促进地区经济发展,能否产生显著的宏观经济效应。因此,本文在此思路的基础上,通过分析金融业增加值与GDP之间的关系,进而分析自贸区金融创新对天津经济发展的宏观经济效应。
4.1 模型构建
为了准确刻画天津自贸区金融创新对天津经济发展所产生的宏观经济效应,本文利用回归模型实现定量分析,将金融创新作为内生变量纳入到内生经济增长模型——柯布—道格拉斯(Cob-Douglas)生产函数,具体函数形式为:
其中,Y代表社会总产品总量;A代表地区技术水平;K代表地区社会总资本量;L代表地区社会总劳动量;F代表地区金融创新。
若将柯布—道格拉斯(Cob-Douglas)生产函数用多元回归形式表示,则为:
随后,对柯布—道格拉斯(Cob-Douglas)生产函数进行对数处理,可以得到以下式子:
在具体指标选取过程中,Y代表社会总产品总量,选取地区生产总值GDP;K代表社会总资本量,选取社会固定资产投资额;L代表社会总劳动量,选取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F代表金融创新,选取地区金融业增加值。需要指出的是,所有的数据类型全部选择季度数据,数据时间区间为2015年第二季度至2019年第三季度。
4.2 模型检验
1、平稳性检验
本文利用Eviews通过单位根(ADF)检验对ln(Y)、ln(K)、ln(L)、ln(F)的平稳性。具体平稳性检验结果如下:
通过上述分析可以发现,变量ln(Y)、ln(K)、ln(L)、ln(F)的平稳性进行检验后发现,各个变量都是不平稳的,其变量一阶差分后的序列在1%的显著性水平下拒绝单位根检验,说明一阶差分后的数据是平稳的,存在一阶单整。
通过表3可以发现迹检验和最大特征根检验的统计量小于5%的临界值,即接受原假设。因此,ln(Y)、ln(K)、ln(L)和ln(F)之间存在一种长期均衡关系。
4.3 模型估计
将柯布—道格拉斯(Cob-Douglas)生产函数转换为对数形式,具体转换如下:
其中,是残值;是时间虚拟变量,为截面虚拟变量;代表各要素的产出弹性。
通过利用最小二乘估计对模型的系数进行参数估计,模型估计结果如下表4。
通过四个模型的整体检验结果可以发现,四个模型的可决系数R2和调整后的可决系数R2都在0.7以上,说明四个模型的整体拟合效果很好,且均通过了统计检验,模型整体显著。
从回归方程的结果可以看出,四个自贸区的回归方程表达式分别为:
对应的柯布—道格拉斯(Cob-Douglas)生产函数如下:
通过分析这四个自贸区的资本存量、劳动力和金融业增加值对GDP的产出弹性可以发现,依次是0.528124、1.042562、0.755649、0.699444。四个自贸区之中,只有上海自贸区的之和大于1,说明上海自贸区的资本存量、劳动力和金融创新对上海市经济增长呈现规模报酬递增作用,天津和福建、广东自贸区的资本存量、劳动力和金融创新对各自所在地区的经济增长则呈现出规模报酬递减作用。因此,通过实证分析结果可以发现,同上海自贸区相比,天津自贸区在整体建设上还存在一些问题,还需要虚心学习其他自贸区的经验。具体,作为金融创新指标的金融业增加值对地区GDP增长的贡献如下表5:
通过对天津自贸区与其他三家自贸区进行比较后发现,在金融创新能力方面,金融创新对GDP的贡献份额从高到低依次为天津、福建、广东、上海,说明天津自贸区金融创新方面还是走在了全国自贸区金融创新发展的前列。天津自贸区在金融制度创新、金融市场创新、金融产品创新等多个领域都取得了不错的成绩,印证了前文的分析。
5 天津自贸区金融创新存在问题
天津自贸区自成立以来,在金融创新领域取得了许多成绩,但不能否认,在建设过程中依然存在一些急需解决的问题,具体如下:
5.1 可复制、可推广的金融创新案例有限
天津自贸区自2015年成立以来,始终积极探索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的新路径、新经验、新模式,以制度创新为核心,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形成了许多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成果。截止到目前,融资租赁收取外币租金、京津冀区域通关一体化等15项经验和3个案例在全国复制推广。这些可复制推广的经验主要集中在贸易便利化、事中事后监管、投资管理、服务业开放等领域,但天津自贸区在金融领域所形成的复制推广的经验无论从数量上还是领域上都相对有限,示范效果也有待于进一步提升。
5.2 金融创新相关立法不完善
天津市为了推动天津自贸区的金融发展,出台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如《关于支持企业通过融资租赁加快装备改造升级的实施方案》、《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我市融资租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等。尽管出台的相关法律法规,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天津自贸区的金融创新,但对于天津自贸区金融创新立法的整体性安排和专门性规定还相对较少,支持和鼓励金融创新的力度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出现“指导性文件多,具体实践少”的局面,导致金融创新效果收效甚微。
5.3 金融创新的政策支持力度不够
尽管在目前已经出台的关于自贸区金融创新的多项法律法规中“帮助”、“鼓励”、“支持”等政策很多,但實际上却是无法完全满足自贸区金融创新的实际需求,出现“杯水车薪”的局面。在具体金融创新过程中,过度统一的金融资源、权利集中的中央金融监管部门,都导致地方金融监管部门无法充分发挥作用,以安全为核心“监管”功能被以发展为主旨的“融资”功能所取代,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金融创新立法的进程。金融创新的政策支持力度不够,进一步加剧了金融创新风险的出现。
5.4 融资租赁发展优势越来越小
天津自贸区的融资租赁行业通过多年的发展,在飞机、船舶、机械制造业等领域发挥了积极的作用,积累了丰富的金融创新改革经验,成为天津自贸区发展的特色名片。但经过多年的发展,天津自贸区的整体发展水平和经营态势依然面临很多挑战,存在很多的问题。天津自贸区融资租赁企业普遍存在融资成本高、融资来源狭窄、融资渠道单一等问题。在融资来源上,银行贷款占融资租赁企业融资来源的80%以上,成为了融资租赁企业融资的主要来源。与此同时,天津自贸区的融资租赁企业的需求多以中长期为主,过分依赖银行贷款,引发天津自贸区的融资租赁企业在资金使用结构上存在资金匹配的问题,存在隐形风险,从而导致天津自贸区融资租赁行业发展的优势越来越小。
6 天津自贸区金融创新发展方向
6.1 总结金融创新案例,形成可借鉴、可推广的成功经验
天津自贸区自成立以来,围绕着跨境资金流动、融资租赁等金融创新领域产生了很多的金融创新的成功案例,对于这些成功案例,要进行及时总结、汇总、发布,提炼出天津自贸区金融创新的成功经验,形成可以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借鉴的成功经验。要充分利用多种媒体手段,将天津自贸区金融创新的成功经验宣传出去,以便有更多的金融机构来学习借鉴,进而进行实践,以此促进京津冀地区的协同发展,实现一地的发展带动多地的共同发展。
与此同时,还要深入研究其他自贸区的金融创新政策,积极探索金融创新服务产品体系。学习其他自贸区金融创新方面的成熟经验,积极参与天津自贸区境外融资、并购贷款、跨境融资、跨境投资等交易形式。充分利用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抓住天津在京津冀中的区位优势和行业优势,对接北京、河北等地制造业的发展契机,提高天津自贸区的金融创新能力。
6.2 丰富多种类型的金融主体
同其他自贸区相比,天津自贸区的金融机构在功能定位上有着自己独特的特点。依托于天津的经济发展特点和地理位置,天津自贸区要充分发挥自己的独特优势,主动对接高端制造业。在丰富多种类型金融主体的过程中,借鉴其他自贸区的建设经验,建立航运金融中心、融资租赁中心等凸显天津经济发展特色的交易中心,丰富多种类型的金融主体,实现金融资源的优化配置。
6.3 创新金融监管模式
天津自贸区在发展过程中,对外开放程度不断提升,面临的金融风险也会越来越多。金融监管的目标是进行风险防控,当金融风险的种类越来越多时,这就需要不断对现有金融监管模式进行改进与创新。未来,天津自贸区的金融创新需要紧盯服务天津的实体经济发展,确保资金真真正正的流入实体经济领域。完善信息共享平台,建立资本信息共享平台,加强对资金流动的实时监控,建立风险监测系统。整合自贸区内金融、税务、财务等多部门的信息,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建立自贸区统一的金融创新管理中心,支持、鼓励、监管自贸区的金融创新活动。在大力深化金融创新的同时,创新金融监管模式,促进天津经济发展,支持京津冀一体化、国家“一带一路”战略。
6.4 充分发挥融资租赁的优势产业,突出天津自贸区金融创新亮点
天津自贸区具有独特的区位优势,应努力发展融资租赁行业,充分发挥融资租赁行业发展优势,打造中国融资租赁中心,鼓励金融机构与融资租赁公司进行深度合作,拓宽融资租赁企业的资金渠道,提高天津自贸区整体经济发展水平。结合天津自贸区的业务发展需要,合理引导融资租赁行业的发展方向,致力于提高天津自贸区融资租赁行业的整体质量,打造天津自贸区金融创新亮点。拓宽金融机构与融资租赁企业的合作形式与模式,虚心学习其他自贸区的成熟经验,拓宽融资租赁的资金渠道,实现多元化的资金经营运作方式。鼓励融资租赁行业不断进行业务创新,尝试开发中短期融资租赁业务,使得融资租赁的资金使用及布局更趋于合理,避免风险过于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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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2018年度天津市教委重大项目“天津自贸区建设的金融服务创新研究”,项目编号:2018JWZD55;2019年天津市科技发展战略研究计划(软科学)项目“京津冀技术交易市场协同发展的支撑体系研究”,项目编号:19ZLZXZF00360。
(第一作者为博士后、副教授,从事金融教学与研究;第二作者为天津财经大学珠江学院副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