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工资对已婚女性劳动参与的影响研究

2020-10-20 00:27谭婷婷
锦绣·中旬刊 2020年6期
关键词:最低工资

摘 要:本文根据实证分析结果来研究最低工资这一政策变化对已婚女性劳动参与的影响,为政府改进最低工资制度,提高已婚女性劳动供给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

关键词:已婚女性;劳动参与;最低工资

一、研究意义

我国目前面临着人口老龄化程度加重,生育率下降,劳动参与率下降,人口红利逐步消失的问题。我国相继出台全面二孩和延迟退休政策,但是政策效果并不如预期。此时国家如何从其他政策角度出发增加劳动力供给成为值得考虑的问题。根据相关数据调查,我国女性的劳动参与率连续下降,由1990年的73%下降到了2018年的62%。根据家庭分工理论,女性在从事家庭生产方面更有优势。根据CFPS家庭追踪调查,约72%的已婚女性承担着照顾子女的责任,这意味着女性会面临着更多的家庭和工作的冲突,将在一定程度上降低女性的劳动参与率。在这种情况下,如何提高女性尤其是已婚女性劳动力供给是政府急需解决的问题。

我国最低工资制度起源于1993年颁布的《企业最低工资规定》,1994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正式确定了最低工资制度。2004年国家颁布《最低工资规定》,规定最低工资标准每两年至少调整一次。基于经济发展和物价变动,各地最低工资标准频繁上调。从最低工资的制定目的来看,最低工资制度会对低收入人群起到保障作用,增加低收入人群的实际收入。但最低工资制度的对就业的影响一直是学术界争论的重点,因此最低工资上调对劳动供给的影响需要进一步研究。

已婚女性劳动者劳动参与率较低,而最低工资政策也会对已婚女性劳动参与产生影响,那么本文研究最低工资这一政策变化对已婚女性劳动参与的影响则更具现实意义,为评价最低工资政策的实际效果提供理论支持,同时也为如何提高女性劳动供给提出对策建议。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和趋势

目前分析女性劳动供给的研究较多,众多学者对女性劳动供给进行了分析。关于儿童照料方式对女性劳动供给的影响,Heckman(1974)在其研究中分析了不同类型的儿童照料方式成本差异对女性就业行为的影响,其在研究中提到儿童照料方式除了正式的市场照料之外还包括家庭成员提供的非正式照料方式,家庭成员提供的非正式照料会对女性就业产生更大的影响。熊瑞祥,李耀文(2016)基于CFPS调查的数据进行研究发现,公共儿童照料资源可以缓解女性照料儿童和就业之间的冲突,从而增加女性的劳动供给。邹红等(2018)的研究发现孩子主要被幼儿园(或托儿所)等市场照护机构照料会显著增加女性的劳动参与和工作时长,这说明公共儿童照护资源能够提高女性的劳动供给。

在关于最低工资标准对劳动参与的影响研究中,因选取的研究对象不同,最低工资上涨对于劳动者的劳动参与的影响方向并不一致。Wessels(2005)分析了最低工资与青少年劳动参与的关系,并发现最低工资的提高将降低青少年的劳动参与。马双等(2017)采用中国家庭金融调查的数据进行分析,结果表明,最低工资标准上涨将增加已婚女性的劳动参与率。与最低工资上涨于劳动者劳动参与的影响方向不明不同,大多数研究发现,最低工资标准上涨对就业会产生负面影响。张世伟和韩笑(2019)的研究发现最低工资标准提升会使女性农民工在就业时面临更多的就业歧视,最低工资上涨会对女性农民工的就业产生负向影响。

三、实证研究

本文主要使用中国家庭追踪调查(CFPS)的数据,该数据主要调查各地区个人和家庭的基本信息,对调查对象进行追踪调查,从而了解家庭基本情况、家庭经济、和家庭成员流动情况等。中国家庭追踪调查样本覆盖面广,包括25个省市,并且进行四次全国范围的追踪调查。本文将使用2010年和2012年两期数据,通过实证研究来分析最低工资对已婚女性劳动参与的影响。本文也将通过查询调查地区人社局官网,收集调查该地区2009年度、2010年度和2012年度的最低工资变化,包括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选取法定工作年龄范围内(16—55 岁)且为本地户籍的女性样本,并区分已婚与未婚。

本文将劳动参与变量定义为有工作的个体,按照劳动参与率的计算方法计算。将最低工资标准定义为该地区在该年份的平均最低工资。为了使最低工资数值变小而又不影响回归结果,在数据处理时对最低工资取对数。除此之外,本文还定义了个体特征变量以及家庭特征变量,个体特征变量包括个体的年龄、受教育年限等。家庭特征变量包括配偶的收入,孩子数量等。为了确保实证分析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本文将对实证结果进行稳健性检验,从而确保实证结果的可靠性。

实证结果显示最低工资上涨能够增加已婚女性劳动参与。那么,不同女性群体劳动参与有什么不同变化呢?进一步研究发现,不同类型的已婚女性劳动参与率受最低工资的影响也不同,最低工资上涨对受教育程度低的已婚女性有更明显的促进作用。从政策含义上讲,最低工资标准上涨在短期内对调动现有劳动资源,增加低层次已婚女性劳动参与,缓解中国劳动力短缺有重要作用。但值得注意的是,最低工资标准提升过高可能对低收入女性就业产生不利影响,因此要合理把握最低工资标准提升程度,并对不同行业进行区分,不同行业最低工资标准不同,从而避免已婚女性在就业时面临的就业歧视,减少最低工资上涨对已婚女性的就业产生的负向影响。

参考文献

[1]张世伟,韩笑.最低工资标准提升对农民工劳动供给的影响[J].人口学刊,2019,41(03):91-99.

[2]郭凤鸣,張世伟.最低工资标准对农民工工资和工作时间的影响[J].统计与决策,2017(19):111-115.

作者简介:谭婷婷,女,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员工关系管理.

*基金项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最低工资对已婚女性劳动参与的影响研究”(项目编号:202005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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