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PDCA循环 警察 职业安全 健康 风险防控
作者简介:张鹏,中国人民公安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公安思政与文化。
中图分类号:D631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20.10.066
公安机关是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工具,公安机关的性质和职责决定了人民警察是光荣神圣的职业,也注定了公安工作必然伴随着极高的职业安全与健康风险因素。警察职业安全与健康事关每名人民警察的切身利益,关系到人民警察能否安心的履行公安使命和责任。日益严重的警察职业安全与健康问题,如果得不到有效解决,将会影响人民警察的工作积极性和公安队伍的整体战斗力。加强警察职业安全与健康研究,有效管理警察群体的健康状况,对提高警察的工作水平和效率,减少人民警察的伤亡有着重要意义。同时也是提高人民警察生活质量和公安工作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加强警察职业安全与健康风险防控工作是对公安事业、公安工作、警察个人家庭负责的具体表现,是对人民警察最大的关心与爱护,是人民警察履行公安工作使命和责任的前提和基础。目前,国际和国内形势不断变化,我国社会矛盾多发,威胁警察职业安全与健康的风险因素越来越多,警察职业安全与健康风险呈上升趋势,亟需加强对警察职业安全与健康风险防控的研究。
因此,在剖析警察职业安全与健康风险现状的基础上,并积极借鉴质量管理中的PDCA循环理论,探索构建警察职业安全与健康风险的科学防控机制,以期为服务公安实践提供有价值的参考。
PDCA循环是由美国从事质量管理研究的戴明(W.Edwar ds.Deming)博士最先引入管理领域的,因此PDCA循环又称戴明环(Deming Circle)。PDCA循环理论中,将工作划分为4个阶段,即计划(Plan)、实施(Do)、检查(Check)、反馈(Action)[1]。PDCA循环理论最先应用于质量管理领域,之后逐渐应用于其他领域,已经成为非常成熟的管理方法。PDCA循环理论是一个循环往复、周而复始、不断提升的过程。相关工作被分解为四个阶段,通过这种循环往复的机制,使工作与目标不断地接近,并且工作水平不断提高。PDCA循环理论具有通用性和连续性的特点,是适用于多种工作并且可以不断提高工作水平的一种解决方案。警察职业安全与健康风险防控是复杂而艰难的工作,将质量管理中的PDCA循环理论引入到警察职业安全与健康风险防控工作中,可以将其分解为四个阶段,P——警察职业安全与健康风险防控计划阶段。计划在管理学中具有特殊的地位,它是任何管理活动的起点。在计划阶段,行为主体根据工作目标,确定应完成的工作及应达到的效果,确定主体、客体、评估指标及方式。D——警察职业安全与健康风险防控实施阶段。实施阶段是PDCA循环理论中的核心环节,根据制定的计划去实施相关活动。与其他阶段不同的是,实施阶段需要较长的时间,同时会遇到许多问题。实施阶段完成的程度直接影响到整个PDCA循环能否顺利完成。C——警察职业安全与健康风险防控效果检查阶段。检查阶段是PDCA循环的重点环节,通过检查阶段的验证,可以确定相关工作是否有效。检查阶段具有承上启下的作用,通过检查阶段的总结,对整个实施阶段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反思,为下一个循环的开始打下基础。A——警察职业安全与健康风险防控效果的反馈阶段。反馈阶段是PDCA循环的终点,同时也是下一个循环的起点。通过检查阶段反馈相关工作效果,并且将反馈结果融合到下一阶段的循环中,从而不断改进提高。PDCA循环的四个阶段顺序进行,一个循环周期结束,下一个循环周期随之开始,如此循环往复,将会持续不断的提高工作效果。
一般来说,警察的职业风险包括安全与健康风险、生理风险、心理风险、社会风险、工作风险等。其中,警察职业安全与健康风险是警察在从事警务活动时不可避免遇到的主要职业风险之一。所谓警察职业安全与健康风险,是指警察在职业活动过程中,发生的危及警察职业安全与健康事件或者有害暴露的可能性,与随之引发的人身伤害或健康损害严重性的组合[2]。
近年来,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深入,各类社会矛盾凸顯,社会不稳定因素增多,警察维稳处突任务不断增加,社会治安呈现复杂多变的趋势,公安工作变得愈发复杂和艰难,人民警察为了履行职责和使命甘于奉献、不怕牺牲,越来越多的警察积劳成疾,猝死在工作岗位上的现象经常发生,有害暴露、袭警事件、交通事故、因公牺牲等时常出现,人民警察处于时时有流血、天天有牺牲的状况,每年由于警察职业安全与健康风险造成大量人员伤亡,警察职业安全与健康风险在不断攀升。公安机关担负着打击犯罪、维护社会治安、服务人民群众的重任,人民警察在履行职责和使命的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遭受到由于警察职业的特性而带来的各方面的职业安全与健康风险。这种职业性的风险因素不仅包括公安工作中面对的各种物理因素、化学因素、生物因素等外部环境的侵害,还包括与警察职业相关的其他内在因素,人民警察长时间超负荷工作积劳成疾造成猝死成为近几年多发的现象,许多因公牺牲的警察普遍患有突发性心脏病、脑出血、心肌梗塞等疾病。由于工作的特殊性,人民警察普遍处于亚健康的状态。许多警种由于工作需要长期生活作息不规律,处于恶劣的工作环境中,工作压力大,普遍患有呼吸道疾病、胃病、关节炎、噪音性耳聋以及神经性疾病等警察职业病,公安机关普遍作息制度和休假制度不合理,人民警察工作压力过大、长时间超负荷工作、通宵值夜班等,这些都会对警察的安全与健康产生不良影响,是警察职业安全与健康风险中较大的危害因素。不仅如此,警察职业的特殊性质决定了必须要接触社会丑恶现象和阴暗面,形成了恶劣的工作环境和较大的心理压力,导致许多警察患有心理疾病,如果没有得到及时的治疗和心理疏导,极其容易导致警察产生抑郁症、焦虑、工作倦怠等心理问题。我国目前人民警察因公伤亡的数量常年居高不下,面对不断上升的警察职业安全与健康风险状况,预防和控制职业安全与健康风险已经刻不容缓。
警察职业安全与健康风险控制是一个需要持续改进的过程,风险辨识、风险意识及防控措施需要不断提高和完善。特别是当外在社会环境及其它条件发生变化时,需要及时组织进行新一轮职业安全与健康风险辨识和评价,不断提高警察职业安全与健康风险防控水平。PDCA循环机制通过四个阶段循环往复的过程,在实施阶段中发现新问题,不断提高警察职业安全与健康风险防控能力。
(一)P(plan)阶段,分析现状并提出计划和方案
P(Plan)阶段,即计划阶段,是指根据对警察职业安全与健康风险防控内部条件和外部环境的分析,提出在未来一段时间内所要达到的警察职业安全与健康风险防控目标以及目标实施的具体过程。
首先,要分析现状并找出存在的问题。在思考讨论,听取相关专家学者意见的基础上,对警察职业安全与健康风险现状进行细致、认真地分析,识别可能存在的影响警察职业安全与健康的风险因素,查找相关风险原因,总结警察职业安全与健康风险历史上的经验和教训,找出目前警察职业安全与健康风险防控机制中存在的漏洞和隐患。
其次,要分析原因,提出计划和目标。分析警察职业安全与健康风险产生的可能原因,测算各类警察职业安全与健康风险发生的可能性以及可能导致的后果,确定警察职业安全与健康风险防控的主要目标。
最后,制定方案和具体措施,根据目标,制定警察职业安全与健康风险防控方案,协调相关单位和部门,明确各方面任务安排与职责。
(二)D(do)阶段,按照计划实施具体措施
D(Do)阶段,即实施阶段。是按照计划阶段提出的计划和具体措施而开展相应活动。实施阶段的具体措施有:在上级公安机关成立警察职业安全与健康风险防控指挥小组,负责一定范围内的指挥和协调工作,定期组织召开会议,加强与其他相关部门的合作与协调,逐步建立多部门联动机制;开展警察职业安全与健康风险源排查工作,依靠指挥小组的领导,有针对性地做好各类风险的排查工作;增强人民警察的职业安全与健康风险防控意识,提升个人的职业安全与健康风险识别能力;针对警察职业安全与健康风险防控现状做好各类资源的调配,对已经遭受职业安全与健康风险侵害的警察展开救助工作等。
(三)C(check)阶段,评价实施过程并检查预期效果
C(Check)阶段,即检查阶段。是根据计划,检验警察职业安全与健康风险防范工作的效果,也是进一步找出警察职业安全与健康风险防控问题的过程。通过对比计划阶段提出的目标,认真检查警察职业安全与健康风险防控具体措施的完成情况,认识分析和评价实施阶段,检查哪些措施取得预期效果,哪些措施尚未取得预期效果。如果检查发现没有取得预期效果,则应该进一步明确实施阶段是否严格按照既定计划实施,如果是计划阶段出现问题,则要考虑是否需要重新制定计划,重新确定方案和具体措施。检查阶段的重点内容有:检查警察职业安全与健康风险防控责任是否落实、警察职业安全与健康风险防控制度是否健全、警察职业安全与健康风险防控实施主体和保护对象是否明确,警察职业安全与健康风险防控物质保障是否到位、警察职业安全与健康风险源排查是否开展等。
(四)A(action)阶段,总结经验并及时反馈整改
A(Action)阶段,即反馈阶段。是反馈检查阶段的结果,总结经验并解决尚存问题的过程。对检查阶段中发现的警察职业安全与健康风险防控的有效措施,及时总结经验,并且将有效的措施标准化和制度化固定下来,以便于下一次PDCA循环的开展。对检查中发现的警察职业安全与健康风险防控问题,及时反馈整改。对已经找出但尚未解决的问题,自动转入下一轮的PDCA循环。如此循环往复下去,逐步解决警察职业安全与健康风险防控中存在的问题,使警察职业安全与健康风险防控水平螺旋式上升。基于PDCA循环理论的警察职业安全与健康风险防控机制是一套行之有效的科学程序。积极将PDCA循环理论应用与警察职业安全与健康风险防控过程,能够有效提高警察职业安全与健康风险防控水平。
(一)增强职业安全与健康风险意识
警察职业安全与健康风险PDCA循环防控机制的主体绝对不能仅仅是公安部门,而应该是社会多部门协作完成。广大公安民警必须牢固树立职业安全与健康风险防控的思想意识,为顺利贯彻落实警察职业安全与健康风险PDCA循环防控机制提供强有力的思想保障。
首先,公安部门要加强对警察的培训,提高思想认识。要定期开展职业安全与健康风险防控讲座,讲解警察职业安全与健康风险特点及防控技巧,帮助公安民警提高职业安全与健康风险防控知识并掌握相关风险防控技能。
其次,在公安机关内部要加强职业安全与健康的宣传,营造氛围。整合公安机关宣传部门相关资源,丰富职业安全与健康风险防控的宣传内容和形式,营造良好的职业安全与健康风险防控文化氛围。发挥公安思想政治工作的优势,多渠道渗透职业安全与健康风险防控意识,将警察职业安全与健康风险防控意识深入每名人民警察的心中,自觉提高职业安全与健康风险防控意识。
(二)制定完善的警察职业安全与健康风险防控制度
制度是警察职业安全与健康风险PDCA循环防控机制顺利推进的重要保障。警察職业安全与健康风险PDCA循环防控机制中的每个阶段和相关的工作都应该有制度作为保障,所有相关人员都应该受到制度的规范与制约。
首先,要完善警察职业安全与健康风险防控的组织领导机制。明确规定警察职业安全与健康风险防控的组织指挥及相关部门的职责,并作为常态化制度固定下来。
其次,要完善警察职业安全与健康风险防控的运行机制。要立足于风险防范,科学设计职业安全与健康风险预防制度、检查制度、反馈制度、救助制度、保障制度、监督制度等一系列风险防控制度,并在每一轮PDCA循环之后,对其实施进一步制度完善。
最后,要完善警察职业安全与健康风险防控的责任制度。明确各级部门职业安全与健康风险防控的责任人,并把各项制度张贴在警察日常的工作场所中,以便提高关注和制度的实施。同时要建立失职追责制度,在责任人负责的范围内发生重大职业安全与健康风险事件,要对失职的责任人进行问责。
另外,政府要尽快出台针对警察的职业安全与健康风险防控的相关法律和法规[3],理顺各级责任关系,明确相关部门的法律责任,形成警察职业安全与健康风险防控的强大合力。
(三)加强职业安全与健康风险防控技能培训
随着警务工作日益繁重,逐渐忽视了技能培训的重要性,然而造成的代价就是警察职业安全与健康风险事件每年都居高不下。实践证明,只有不断加强规范化和科学性的职业安全与健康风险防控技能培训,才能提高警察的职业安全与健康风险防控意识和能力,从而有效保护自己免受侵害[4]。加强职业安全与健康风险防控技能培训,可以通过邀请国内有关专家和学者,定期开展讲座或者论坛,增加职业安全与健康风险防控相关知识,也可以通过各类风险因素模拟演练,增强应对能力和快速反应的水平,提高人民警察的心理素质和风险排查能力。
(四)完善职业安全与健康风险侵害保障制度
针对警察职业安全与健康风险侵害可以通过科学利用警用装备来达到防护目的。目前我国公安机关在警用装备和设备方面的研发投入较大,但效果并不明显。一方面原因是,通用的警用装备不能适用于全国各个地方,比如有的地方环境恶劣,沙尘天气较多,就应该给当地警察配备呼吸面罩。另一方面的原因是,警察的风险防控意识不足,经常将警用防护装备放在警车上而不随身携带,导致大量的袭警事件的发生。因此,针对警用防护装备应该因地制宜的进行研发并尽快投入使用。
另外,当警察遭受职业安全与健康风险侵害之后,公安机关应该与定点医院进行合作,建立医疗服务绿色通道[5],提高人民警察医疗保险和商业保险的赔付比例,及时展开医疗救助及优抚优恤,定期开展健康检查及康复治疗,不断完善警察职业安全与健康风险侵害保障制度。
我们在弘扬人民警察甘于奉献和牺牲精神的同时,也应该科学、有效地防范职业安全与健康风险,引入PDCA循环理论可以有效地提高警察职业安全与健康风险防控能力。警察职业安全与健康风险防控能力的提高,可以有效降低警察由于职业特性受到的侵害。人民警察完善的职业保障和健全的职业安全与健康风险防控制度,将会激发人民警察的工作热情、增强人民警察的职业荣誉感、提高人民警察的生活质量、增加社会公众对警察的关心和爱护、吸引更多优秀的人才加入公安队伍,从而推动公安事业发展的良性循环,使警察职业成为全社会最向往的神圣职业之一,更好地提高警察队伍的战斗力和凝聚力。
参考文献:
[1]杨洁.基于PDCA循环的内部控制有效性综合评价[J].会计研究,2011(4):82-87.
[2]詹伟.警察职业安全与健康[M].北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18:154.
[3]詹伟,丁明雪.公安民警职业健康与安全保障基本问题初探[C].中国职业安全健康协会.第二十届海峡两岸及香港、澳门地区职业安全健康学术研讨会暨中国职业安全健康协会2012学术年会论文集.中国职业安全健康协会:中国职业安全健康協会,2012:559-563.
[4]詹伟,李婧,徐思钢.公安民警职业安全与健康风险防控理论分析与对策[J].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30(4):29-36.
[5]康晓燕.人民警察职业健康保障制度探析[J].中国公共安全(学术版),2016(1):1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