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观的历史认识何以可能?

2020-10-20 06:08许恒兵
理论与现代化 2020年5期

许恒兵

摘要:作为东欧新马克思主义的重要代表,亚当·沙夫完成的《历史与真理》集中体现了其在历史认识论领域的杰出成就。其中,沙夫紧扣客观的历史认识何以可能这个总问题,对一般认识论层面的机械反映论模式、抽象能动性模式、主客体相互作用模式以及它们在历史认识领域的观念表现形式进行了深入的剖析。沙夫认为,在历史认识中,主观因素的介入是不可避免的,但这绝不是否定历史认识之客观性的理由。他解决这一看似“悖论”的理论难题的方式就是遵循历史主义的观念,认为每个时代的历史认识都只能具有相对真理性,从而我们对历史的认识过程是一个逐渐由相对真理走向绝对真理的渐进性过程,在此过程中,历史学家坚定的自我批判精神以及团队协作精神同时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沙夫的解决方案有很大的合理性,但缺失了一个重要的环节,即任何一种历史认识视角都是建立在一定的历史观的基础之上的,而正是马克思所创立的历史唯物主义为我们提供了切入到历史现实深处的科学分析方法。

关键词:沙夫;历史认识论;历史主义观念;历史真理

中图分类号:B50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1502(2020)05-0070-09

自19世纪末20世纪初历史哲学领域的认识论转向以来,关于历史认识是否具有客观性的问题成为该领域的核心问题。而就这个问题本身的重要性来看,对它作出否定抑或肯定的回答,直接关系到历史科学是否具有合法性的问题。沙夫深刻认识到了这个问题的重要性,并在詳尽分析人们所持的各种观点的基础上,力图遵循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基本观点予以解答,以此来捍卫历史科学。在此过程中,沙夫提出的基于历史主义观念的方案无疑具有很大的合理性,但却遗漏了对应该具备何种历史观前提及其作用的强调,因而表现出不足。实际上,我们不可能以洛克式的白板去直观地反映历史现实,对历史的理解和把握离不开历史认识者的能动性建构,但这种能动性只有建立在马克思科学历史观的基础上,才能确保其作用的发挥与获得历史的真理性认识保持方向上的一致。

一、历史认识的模式与选择

沙夫认为,探究历史认识或历史真理的客观性问题,首先必须要反思历史认识的模式问题,并通过反思建立起合理的历史认识模式。这种反思属于哲学的反思,它的必要性表明了历史学与哲学的内在关联。沙夫坚决反对那种认为历史学是纯粹的科学,因而不能受到任何哲学思想污染的错误观点,认为试图在历史学中消灭哲学的任何尝试,都将导致投入到可能是更糟糕的哲学怀抱,而“自觉的和批判的哲学反思是解决历史学中复杂的理论和方法论问题的不可或缺的前提”[1]。为了更进一步说明这个问题,沙夫通过广泛地梳理包括巴吕埃尔、迈斯特、饶勒斯、巴纳夫、拉波纳累等在内的历史学家对法国大革命的不同的乃至相互冲突的认识为例,说明造成这些冲突的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在于,研究法国大革命的历史学家所秉持的哲学立场不同乃至相互冲突,或者说他们通过哲学的反思所建构起来的历史认识模式存在着不同乃至相互冲突,在他看来,“无论历史学家是否像其他学科的专家那样意识到这一事实,无论他们是否承认哲学在他们研究中的作用,他们对认识的看法以及由此带来的真理问题都源自于哲学”[1]57-58。

为了确定何种历史认识的模式有助于实现对历史的客观认识,沙夫从认识论的“三元要素”,即认识主体、认识客体和作为认识过程结果的知识之间关系的类型学观点出发概括出三种基本模式。第一种模式就是机械的反映论,即认为“主体在认识关系中是一个被动的、直观感受的要素,其充当一个记录外部刺激的工具,极端地来看,主体充当镜子的角色”[1]60。沙夫认为,机械的反映论作为一种经典的模式已经从哲学领域辐射到其他思想领域,而其在历史学领域的表现形式就是实证主义的历史观念。实证主义者主张历史认识可以摆脱主观因素的影响而对过去的事实做出如实的反映,兰克是其典型代表。沙夫认为,实证主义历史观念秉持直观反映论的历史认识模式,遵循的是旧唯物主义的认识论观点,即如马克思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所批判的,只是从客体的形式去理解对象,而不是把它们当作感性的人的活动,当作主体去理解。沙夫尤其借助于秉持第二种认识模式即唯心主义的能动主义模式的现代主义历史观念,对实证主义历史观念展开批判,认为其割裂了历史认识过程中主客体之间的交互作用关系,抹杀了主体能动性在历史认识过程中的积极作用,特别是消解了历史认识的社会制约性。

第二种认识模式即唯心主义的能动主义的模式。按照该模式,“主体把客体作为其产品创造出来”[1]61,它突出了主体的能动性作用,并因此而表现出相比于第一种模式的优越性。但是,由于主体的作用被过分地夸大,或者像马克思所批判的那样“被抽象地发展了”,而走向主观主义和唯心主义,这既表现于它彻底解除了对象的任何客观约束,也消解了作为人的经验对立面的认识客体。唯心主义的能动主义的模式在各种主观唯心主义哲学和纯形式以及唯我论中都有着它的历史形式,并同样辐射到历史学领域,具体表现为现代主义历史观念,其典型代表有克罗齐、科林伍德以及包括杜威在内的实用主义史学家。沙夫认为,现代主义者以突显主体的作用而对实证主义展开的批判,不仅击中了其要害,而且其所提出的许多观点也是正确的,但“这并不意味着现代主义的立场就是正确的和值得接受的”[1]114。问题在于,现代主义观念“尽管有效地抨击了实证主义历史写作的错误,现代主义自身却遭受着无可救药的主观主义和相对主义的折磨,主观主义和相对主义使其成为科学的灾难”[1]117。具体来说,无论是克罗齐的“一切历史都是当代史”,还是科林伍德的“一切历史都是思想史”,抑或杜威遵循克罗齐的教导而提出的“一切历史建构都必须是有所选择的”,而选择的基点就是当代的需要,都导致历史的书写变成了单纯的主观立足于当下的思想投射,以致彻底消解了历史著作的科学性而陷入主观主义,同时也彻底消解了历史真理的客观性而陷入相对主义,两者的内在关系在于,当历史被归结为“创造历史的思想”时,即“随着应与我们的历史认识相关的客观历史进程的消失,我们在主观主义的荒原上也就丧失了认识的客观性和客观真理” [1]116,此时至多还存留着一个实用的真理定义,即“有用即真理”,而这恰恰是相对主义的观念,它依据特定的参照系来判断认识的真理性,即“在一个特定的参照系里它是正确的,而在另一个参照系里它是错误的”[1]117。沙夫强调,接受这样一种观点就等于宣判了科学的死刑。

第三种模式,也是沙夫展开历史认识之反思所选择和依凭的模式,即主体和客体相互作用的模式。沙夫认为,该模式的特点在于反对单向度地突显客体或者主体,而是在坚持主体和客体都保持一种客观的和真实的存在的前提下,强调两者之间在主体的社会实践框架内的交互作用。沙夫尤其遵循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基本观点,从两个方面对该模式的特质进行了阐释:其一是对认识主体的阐释。沙夫指认存在着关于认识主体的两种相互对峙的观念,一种就是个人主义—主观主义的观念,另一种就是社会—客观的观念。个人主义—主观主义的观念以个人和社会相分离的方式理解认识主体,在这种理解中,认识者被降低为以一种自然的方式规定其特质和属性的生物学意义上的存在,其错误不仅在于对人类个体做了单一的理解,而且还在于将认识解释为“直观”而不是“活动”;沙夫遵循马克思关于“人的本质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2]的基本观点,强调认识主体是一个社会个体。在他看来,“只有被理解为一个具体的个体,既受自然条件又受社会条件制约,人才能在认识关系中成为一个具体的主体”[1]67。而作为一个“具体的主体”,其对世界的认识就不能不受到社会的制约,即“与世界的特定联系,也就是说,感知它的方式、将其分门别类、对其进行动态的观察等等,都与从社会中获得语言及其概念工具相关:包括作为社会经验和积累下来的种系发展史的传播的教育;包括我们评价的社会制约条件,这是由我们所接受的价值系统或群体特征所决定的”[1]67。其二,对实践范畴的强调。认识主体的社会制约性表明了认识主体在认识过程中的能动性作用,但这种能动性作用到底是如何实现的呢?沙夫认为,马克思将认识理解为实践活动的观点,不仅使马克思彻底超越了机械反映论的认识论观点,而且超越了唯心主义的抽象能动性思想,它构成了理解和把握马克思主义认识论之客观的能动的认识模式的根本前提。

在详尽论述和全面分析三种认识模式的基础上,沙夫强调只有第三种模式所内涵的反映论的能动形式才能成为整个马克思主义哲学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只有依循第三种模式,才能合理回答历史认识的客观性或真理性问题,而为此需要做的工作就是对其进行具体化。在他看来,认识和真理的客观性问题在这种新的解释模式中仍然是开放的,特别是因为待解决的问题不是认识关系的普遍原则和方案,而是它在历史认识领域的具体应用。这种具体应用的结果应该就是“历史主义”历史概念,它构成了沙夫反思历史认识的客观性和真理性的前提。

二、建基于客观能动性认识模式基础上的“历史主义”观念

在反思和批判机械反映论认识模式、唯心主义的能动主义认识模式以及它们各自所遵从的历史观念的基础上,沙夫明确坚持建基于客观的能动性认识模式基础上的“历史主义”观念。沙夫十分注重所采用的概念之精准性,面对“历史主义”在思想史上的十分庞杂的内涵和混乱使用,沙夫首先强调他使用的是马克思主义的“历史主义”的投射性定义,即一种注重对对象进行发生学研究的历史观念。在沙夫看来,马克思主义的“历史主义”主要有两个特质:一是,“它对一切实在,无论是自然的还是社会的,都做彻底的历史化解释”[1]166,它的基础就在于始终将实在视为是动态的、类过程性的,“历史主义意味着从历史的观点来看,一切存在都被理解为,并实际上是历史”[1]167;二是,它是建立在始终如一的唯物主义本体论基础上的历史主义。“一切都是过程,但是,‘一切不仅仅是指关于世界的思想,不仅仅是指我们关于实在的解释,还包括世界本身,也就是物质的、独立于任何精神之外并不依赖于它而客观地存在着的实在本身。”[1]167沙夫以此将马克思主义的历史辩证法与黑格尔的唯心主义辩证法区分开来。当然,沙夫进而指出,强调马克思主义的历史主义观念在要求对实在进行发生学研究的同时,并不排除对对象进行结构性研究的价值,“恰恰相反,历史主义不仅不排除对对象结构的审视,而且还将其视为发生学意义上的解释的不可或缺的补充”[1]167。

在界定了自己所采用的“历史主义”这一概念所要表达的核心要义的基础上,沙夫进而对“历史主义”如何能够有效规避主观主义和相对主义进行了详尽的阐释。而这两个方面恰恰是现代主义的历史观念无法克服的根本缺陷。如前所述,现代主义的历史观念虽然隐匿着对历史认识的社会制约性的观点,但由于其将这种社会制约性当下化、绝对化,以致导向了主观主义和相对主义。而历史主义通过赋予社会制约性以新的内涵,而避免了主观主义和相对主义。具体来说,历史主义的观念与现代主义的历史观念相通的地方在于认为,历史认识无可避免地具有社会制约性,但区别在于,历史主义的观念认为社会制约性具有具体性和历史性,即是一种具体的历史性的社会制约性,用沙夫自己的话来说就是,社会环境对历史认识的制约性表现为“一个动态的约束”,即“这个‘环境制约就是永恒变化的历史条件”[1]168。也就是说,当我们展开历史论述时,必须从所认识对象具体发生的历史条件出发,而由此获得的则是特定历史条件下的具体真理。表面上来看,这种历史主义的历史观念似乎也难逃主观主义和相对主义,因为如果承认认识的对象是无限的,那么关于这个对象的认识就将不可能终结因而不能有定论。与此同时,作为一个无限的过程,认识在每个阶段都与那个阶段的具体状况有关。沙夫认为,破解这个难题的关键在于如何理解“相对的”一词。問题在于,历史主义不仅认为认识不具有绝对性,而且断言判断的真理性也是受历史条件制约的。更为重要的是,在强调真理的受制约性方面,历史主义还坚持真理性认识的累积性,即“坚持认识在发展的每个实际阶段所具有的本质上的片面性”,而这便意味着“它总是一个部分真理,绝对真理仅仅是一个无限过程的边界”[1]170。这样一来,通过将真理的客观性和真理的绝对性区分开来,即认为“部分真理不是绝对的但它是客观的”,而“历史主义对这个问题的反相对主义的解决办法就依赖于这一断言”[1]170。总而言之,在沙夫看来,历史主义通过强调历史真理的可变性和可累积性而有效地规避了主观主义和相对主义。

为了更加充分地暴露现代主义观念的缺陷,进一步展现历史主义观念的优越性和合理性,沙夫进而较为系统地考察了曼海姆在力图克服现代主义观念方面所作的努力。沙夫认为,曼海姆的努力是不成功的,他所提出的知识社会学实际上成为现代主义观念的补充。具体来说,曼海姆的知识社会学建构源自于其对歷史认识起点的重新界定,即认为“认识过程分析的起点不应该是一个与社会分离并与之对立的自主的个体,而应该是个体在其中适得其所、共同生活和相互影响的社会集团”[1]124。曼海姆正是在这个源自于马克思主义基础之上的起点论,提出了人类认识的社会制约问题,并进而追随马克思主义的意识形态理论,认为任何意识形态由于受到社会制约,即反映特定社会集团的愿望和利益,并因此可以被界定为“虚假意识”。正如曼海姆所指出的,“伴随其全部表现形式的整个社会结构必然在就这一社会结构持有不同观点的观察者眼中看起来是不同的。这不是故意要隐瞒,在所有这些状况中会产生一种论述的‘片面性和‘虚假性,而是位于不同的历史社会空间中的主体之间出现的不可避免的意识结构的多样性”[1]128。基于此,曼海姆认为特定社会结构中的所有立场都不过是虚假意识的变形,包括马克思主义。很显然,曼海姆在这里实际上是突显了现代主义的历史观念,并由此无可避免地陷入了意识形态理论方面的主观主义和相对主义。沙夫认为,如果实情真是如此,则必定会彻底抹杀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和任何一种比如法西斯主义的意识形态之间的区别,并一定会给这种科学带来毁灭性的后果。曼海姆似乎也认识到了这种极端性的严重后果,并力图依照其知识社会学尤其是其中的“关系主义”的理论武器予以化解,而关系主义则以下述事实为基础,“特定论述的本质在于它们不能以一种绝对的方式被阐述,而这种‘观点依赖于其表述者所处的社会状况”[1]132。但沙夫认为,曼海姆并没有将关系主义与相对主义区分开来,也没有将关系主义贯彻到底。

在反思曼海姆知识社会学之困境的基础上,沙夫基于历史主义的观念进一步论述了历史认识何以能够规避主观主义和相对主义的问题。为此,沙夫首先对问题进行拆分,即将其转变为两个更加具体的问题,一是认识的每个社会制约条件因其与一个特定“视角”相连都不可避免地导致认识的扭曲变形吗?二是认识的每个社会制约条件引起片面性都不可避免地导致谎言(虚假意识)吗?沙夫认为,为了有效地回答这些问题,必须站到马克思主义的立场上审视知识社会学的观念,而其中的关键问题就是马克思和恩格斯关于人的思维或意识是他律性的观点,即“人类意识因为是人们对社会存在的反映,因此是他律的”[1]145。但这绝不意味着坚持一种社会存在对于人类意识的单向因果决定关系,而是同时坚持意识对于社会存在的能动性作用,即“它是一种反映,然而是具有特定哲学含义的反映,既不能否定它的发展具有相对自主性,也不能否认它与社会基础发展的相互作用”[1]146。遵循这个观点,马克思和恩格斯必然会承认阶级立场或阶级利益对于意识的影响,即作为社会存在的核心内容,“社会关系,尤其是所有制关系决定社会阶级的划分,而社会阶级代表影响人们认识态度的特定利益”[1]147。但是,在这个前提下,如何确保历史认识的客观性而避免陷入主观主义和相对主义呢?沙夫在详尽地分析了“意识形态”的多重内涵以后指出,马克思和恩格斯既承认历史认识的社会的尤其是阶级的制约性的前提,同时又避免主观主义和相对主义的关键在于,他们“依据阶级性质和阶级利益与社会发展趋势的关系,区分了认识的阶级制约,以及这种阶级制约在认识对社会实在反映的充分性方面所形成的影响。尤其是,它区分了‘上升的、革命的阶级和‘落后的、保守的阶级”[1]155,其中,前者由于其利益与历史趋势保持了高度的一致,从而“当他们在认识中反映社会中实际发生什么的时候,他们不受精神制约机制的影响”,“他们关于社会进程的认识以及作为他们社会活动基础的意识形态是关于现实的真实的、正确的反映,因为在这方面他们不受相应社会条件制约的限制和阻碍”[1]155,反之,后者“在对现实的认识方面受到各种各样的制约机制的影响;他们的社会状况使得他们处于使实在扭曲变形的保守立场”[1]156。因此,情况绝不像曼海姆所认为的那样,即只要受阶级立场限制的意识形态就一定是“虚假意识”,“在社会问题领域一贯坚持认识具有阶级性的立场,丝毫不会使我们把每一个意识形态都视为‘虚假意识”[1]156。

上述关于客观能动性的历史认识模式以及作为其表现的历史主义历史观念的阐明,为沙夫进一步探究历史认识的客观性以及历史真理的性质奠定了基础。正是在遵循历史主义历史观念的基础上,沙夫尝试着破解一个悖论,即历史认识离不开历史认识者的主观性的参与,并具体表现为对历史事实的选择、历史解释和评价,既然如此,我们又如何确保历史认识的客观性,如果历史认识具有客观性,由历史认识所获得的历史真理又具有何种特质呢?下面我们就来看一看沙夫是如何基于历史主义的观念回答这些问题的。

三、历史认识的客观性和历史真理

沙夫首先从三个方面具体分析了主观因素在历史认识中的不可或缺的作用。首先是对历史事实的选择。在他看来,一切人类社会生活的表现物都可能是历史事实,而这种可能性转变为现实性的条件就是,这个事件在特定的历史处境生成了重要的意义。比如,凯撒在公元前49年渡过了卢比肯河就是一个历史事实,因为它导致古罗马一种社会形态的终结,并标志着一种新的社会形态的诞生。而在这之前和之后很多人都渡过卢比肯河,但却不能称之为一个历史事实。而由于历史的意义总是离不开人的评价,所以,一个曾经发生过的事实能否称之为历史事实,离不开特定的参照系,而“某一参照系被假定为,只有在这个参照系内并由于这个参照系,评价和随后的选择才会发生,承担这种评价和选择的主体的存在也因此被设定了”[1]184。沙夫认为,这种设定是符合实际的,因为对一个历史事实的选择和判定离不开主体的能动性作用,但沙夫坚决反对由此走向抽象的主体能动性,以致于将历史事实视为完全是由主体建构的产物,甚至走向极端而将其视为纯粹的“陈述”。沙夫明确指出,必须小心区分客观历史事实的“事实”和作为它在人们头脑中的反映、在认识中的“事实”,而认识中的“事实”来源于客观历史事实本身。认识中的“事实”建构离不开认识主体的持续干涉,离不开主体的选择,但“对构成一个历史事实的材料的选择不是主观臆断的。联系(指相互作用等)是客观存在的,不是历史学家的创造和发明”[1]200。固然,这种选择离不开理论的指引,从而对事实的观察和表述是理论影响的结果,在这个意义上讲,理论先于历史事实。沙夫认为,这就规避了实证主义者坚持认为历史事实会自动浮现出来的陈旧观点,并且,它并不会因此陷入主观主义,因为,这种选择不是随意的,而是受到作为事件、过程的客观性的制约。

其次,正如在历史事实的选择中以及涉及到的,主观因素在历史认识中的作用还体现于历史解释和评价上。沙夫认为,“历史学家不仅描述事实,而且解释和评价它们。”[1]211但问题在于,在实际的解释和评价过程中,不同的历史理论家却往往由于所基于的立场和出发点不同而得出不同的结果,“在特定情况下,历史学家正是这样一个试图解释事件的主體。他如何感知某些事实,如何理解它们因而如何解释它们取决于他的知识和才能,取决于与他生活于其中的时代、所属的民族、阶级和职业群体等相关的社会制约性。历史学家的个性特征被印刻在每本历史著作之中:这是他的历史观,他对历史过程的理解,或者,要不然他就是一个失败的历史学家”[1]299,也就是说,在沙夫看来,主观因素的介入是历史解释和评价所不可避免的。

那么,既然历史事实需要选择、解释和评价,那又如何才能确保避免主观因素使得认识扭曲变形而达到客观的历史认识呢?在着重解决这个问题之前,沙夫首先借助于保罗·利科观点区分了关于历史认识主观性的两种概念,一种是本质上与主体在认识中的能动作用紧密相关因而不能被彻底消除的主观性,尽管它特有的表现形式在认识不断完善的无限过程中可能会被超越;另一种主观性有其科学性之外的根源,比如个人的利益、讨厌某人、基于民族或阶级而对某些群体的人有偏见,等等。而避免主观因素使得认识扭曲变形的问题,也由此可以转变为“如何通过克服‘坏的主观性而获得历史认识的客观性”这个核心问题。沙夫反复强调,历史学家不可能跳出因其所生活的历史处境而塑造出的个性,而要避免这种不可避免的“个性化因素”畸变为历史认识中的“坏的”主观性,就在于遵循历史主义的历史观念,充分考虑到历史知识的累积性特质,并以此为前提“使个体的认识转变为社会过程的认识”[1]251,“个体的认识总是有限的,它受主观因素影响,具有片面性,因此在这个意义上是一种相对真理,但是,如果把这种认识转变为人类范围上的认识,将其理解为一个通过形成更完备的真理而克服相对真理的无限的过程,那么它就是一个向完全认识前进的过程”[1]251-252。实际上,沙夫在此倡导的途径就是强调特定的历史认识只能具有相对的客观性,并要求对其不断地进行审视、批判和超越。这种审视、批判和超越既存在于众多学者相互之间,也存在于单个学者的自我批判之中。就自我批判来看,沙夫将其合法性和可行性奠基于人的本性的可变性上,认为“学者们的理论观点是可塑的和易变的,它们不仅能够对他们的立场做表面的修正……而且他们还能深刻地变革其立场,深入地开展科学的自我批判,哪怕这种批判导致完全拒斥之前所接受的观点”[1]257。正是在这种自我批判中,历史学家们可以不断地修正因主观因素的影响而造成的认识上的局限性,不断朝着更加客观和完整的历史真理迈进。

在上述解决方式的基础上,沙夫进而对历史真理展开了历史主义的阐释。在他看来,我们在历史认识中获得的真理是相对客观的真理。但是这种相对客观性与极端相对主义的“客观性”并无丝毫相同之处,后一种观点认为,“一切都取决于选定的观点或参照系:同一个认识在一种情况下是客观的,在另一种情况下就可能不是如此”[1]266,在这种理解中,所关注的对象便不再是真理本身的性质问题,或者说回避了认识与现实的关系问题,而是关心“适应特定的需要”“适应某个特定的目标”。而历史主义所强调的相对客观的真理则首先意味着认识对现实的能动性反映,其中的“客观”意味着认识把握了现实。但是,由于历史认识又总是具有因各种制约条件而导致的局限性,因而其所获得的又总是相对的真理,历史认识的过程就是一个不断从相对真理向着绝对真理无限累积和递进的过程。

四、简单评价

我们知道,大体上从19世纪末20世纪初开始,历史哲学领域发生了一次研究重心的转变,即从历史本体论转向了历史认识论,前者主要致力于从整体上考察诸如历史是什么、历史过程的性质、动因以及未来走向等宏观性的问题,而后者则主要致力于考察我们能否认识历史(过去)、历史认识的性质、历史认识的结果是否具有客观性和真理性等问题。人们普遍将这个转变概括为从思辨的历史哲学向分析的历史哲学的转变。而沙夫所展开的历史思考无疑属于后者,其突出的理论贡献在于,他不仅详尽分析了这一转变发生以来众多学者或流派围绕历史认识论问题展开思考所形成的主要倾向,即主要衍生出现代主义和实证主义的历史观念,而且对于这两种历史观念所主导下历史认识论的优越性和困境展开了详尽的分析,对于我们理解分析的历史哲学的发展脉络具有重要的理论指引意义。

更为突出的是,沙夫主要基于历史主义的观念,将历史认识或历史知识的过程视为一个逐渐由相对真理走向绝对真理的渐进性过程,从而每个时代的历史认识都只能具有相对客观性,而历史真理则体现为相对客观的真理。在此过程中,沙夫既遵循了马克思关于“人体解剖对于猴体解剖是一把钥匙”[3]的基本观点,认为时代的更替以及新的时代所塑造的视角具有相比于以往时代所塑造的视角在历史认识方面的优越性,同时强调历史认识者通过培塑自我批判精神以及发挥团队协作精神,有助于历史认识朝着更加客观的方向前进。

但是沙夫所提供的解决方案却缺失了一个很重要的环节,即没有突出作为科学方法论的历史唯物主义所提供的历史认识视角的优越性。沙夫正确地看到,不断变化的时代会不断型塑出新的视角,但是,沙夫只是注意到了视角的相对性和变动性,并仅仅依赖于时代的变化和历史学家的自我批判精神来说明后产生的视角的优越性。问题的关键还在于,任何一种理解和把握历史的视角如果没有建立在科学的历史观的基础上,这种视角即便再新颖、再富有批判的精神,也无法确保历史认识的客观性。毫无疑问,这一科学的历史观正是由马克思所创立的,它的核心要义绝不在于其建构了关于整个历史的大全理论体系,而是一种我们据以深入到历史现实之中的方法,诚如海尔布隆纳所言,“马克思首创的是一种考察模式,用以研究隐蔽的真实,我们称这种模式为社会分析方法”[4],“马克思的见解和方法结合在一起永久地改变了人们感知现实的方式”[4]3。

有两个显在的事实可以充分地说明我们的观点。第一,在马克思创立科学的历史观之前,人们对历史的理解虽然表现出局部的进步,但总体上却处于糟糕的局面,用马克思的话来说就是,历史要么被抽象的经验主义者理解为“一些僵死的事实的汇集”,要么被唯心主义者理解为“是想象的主体的想象活动”[2]526;第二,与马克思的同时代的或马克思之后的许多历史哲学家,虽然他们基于变化了的时代对历史认识的视角进行了再塑造,但由于没有确立起科学的历史观,以致仍然消解乃至直接否定历史认识的客观性,否定了历史科学的合法性。无论是以兰克为代表的实证主义史学,还是以克罗齐和科林伍德为代表的现代主义史学,都无不如此。因此,沙夫关于历史认识何以才能达到相对客观的真理性认识仍然存在着缺失的环节。通过引入历史观的前提,我们可以将沙夫的方案完善为,为了达到科学的历史认识,历史学家必须在历史唯物主义的指引下,充分运用自己所属的时代所能提供的各种条件,批判性地建构完整的视角,只有如此,才能切入到历史的本质维度之中。虽然通过这种方式,我们所能获得的仍然是相对客观的真理,但在科学历史观的引领下,我们会不断地朝着完整的历史真理性认识迈进。这实际上已经涉及到对马克思关于历史认识之客观性问题的解答的理解了,笔者拟专门撰文阐述这个问题。

参考文献:

[1]〔波〕亚当·沙夫.历史与真理[M].张笑夷,译.哈尔滨:黑龙江大学出版社,2014.57.

[2]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501.

[3]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8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5.

[4]〔美〕海尔布隆纳.马克思主义:赞成与反对[M].马林梅,译.北京:东方出版社,2016.2.

责任编辑:翟   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