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珍
摘要:诗歌精确简练,在营造美妙意象的同时,还兼顾音律美,达到抒情效果,是有难度的文学体裁。归属于语系不同,英汉语在诗歌中有着显著的差异。本文以“Ode to a Nightingale”和《蝶恋花·庭院深深深几许》为例,分析跨语言转换处理后,诗歌出现的节奏变化,韵脚的转换、脱落与补偿,以及这对文本和读者的影响。笔者认为,导致这种现象的原因,不仅与译者本身的功底有关,还与英汉各自的语言特性有关。最后,笔者探讨了关于诗歌翻译的见解,即兼顾内容与形式,达到音美、意美、形美,进而实现原诗与译文的文体对等。
关键词:诗歌:节奏;韵脚:翻译;意象与意义
中图分类号:H315.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5312 (2020) 21-0066-02
一、引言
在西方,诗歌一直被认为是高雅的文学形式。反观我国各个时代,诗歌也一直处在正统文体的地位。诗歌在西方与我国都获得了良好的发展土壤,是成熟的文学。
历代有许多精妙的诗文,这吸引了大量学者转译。翻译被认为是语言的再创造,成功的翻译不仅使经典流传,还传播了文化。受到内容、文体风格的影响,要翻译好诗歌实属困难。这是因为,诗歌这种文体本身具有“抗译性”,是公认的最难翻译的文本之一。同时,英汉两种语言之间也有着诸多差异,因此即使表达同一意思,中英文诗歌都很难实现完全对等。一首诗被称作好诗,很大程度上是其节奏、韵律、意象促成,但这也是在翻译中最难把握和处理的。一旦没有处理好,原诗的这些元素就会被破坏和冲淡。
二、节奏与韵脚
节奏是指一首诗行的语调以及诗歌的叙述进程,读者的情感情绪受到节奏的影响。闻一多曾说,诗歌的意味寄托在声调里。正如许多诗歌要大声吟读后,才能体味其韵味。诗歌通过诗人有意的排列呈现出形式美感,通过规律的韵脚达到抒情与叙事上循环往复的效果。翻译时,译者不可能为了追求与原文形式对等,而置语法、逻辑于不顾,因而很难同时满足这些条件,节奏与韵式不得不做妥协。译者受到原文和译入语的限定,要保留原意,还要兼顾美感与音律,这无疑是困难的。节奏和韵脚若被打破,这对诗歌和读者影响就很深。
英汉诗歌的内容与形式受到语言影响。体现在,英语符号对诗歌形态有塑造作用。而中诗具有言简意赅、精致的特点。两类诗歌的特质常在翻译后消减,这也是由于英汉两种语言结构、习惯、语法以及文化内涵不同造成的。本文正是试图通过举例展开具体分析。
三、英译中诗歌的韵脚与节奏变化及影响
“Ode to a Nightingale”是英国诗人John Keats所写,表达了诗人渴望进入理想世界,摆脱现实折磨的心态,展现了诗人对死亡的认识。全诗共八节80行。见表1。
这首诗采用抑扬格五音步。在押韵的基础上,抑扬格使诗歌抑扬顿挫,读者能感受到情绪的递进变化与节奏感。中诗虽有平仄,但这与抑扬格不同。抑扬是以音节为单位,指发音轻重;汉语平仄包含四个声调,以字位单位。这种差异影响着翻译,译文使英诗的节奏变化和效果减弱。
英诗运用尾韵与头韵,使音律与内容完美融合。诗行结尾运用“painsdrains、drunksunk”,构成了12,12,345,345的规律韵式,因而具有音乐美与往复美。这种韵式也体现在另外7节。诗节中的韵脚变化蕴含着感情变化。在前几节,诗人用“painsdrains、treeseases,earth-mirth,”这类起伏压抑的降调音、闭合音。展现了面对死亡,诗人内心的痛苦和焦虑。在后几节,诗人用“wild-child,fadesglades,stream-dream”这类起伏音暗表胸臆。他不再畏惧和烦躁,而重新认识死亡。发音方式的变化反应诗人的情绪变化,但译文没有体现出来。译文中的“木服,鸩沉,里季”等,没完全遵守原文的韵式。这体现了英汉词义不对等对意义的影响。尽管与英文本意相同,词汇的实际意义偏离。诗行之间如中“happiniess与trees”是部分押韵的,但“欢欣、天地里”完全不押。“s”是摩擦音,与中文中的“死”发音接近,读者会受到母语的潜在影响,感同身受。但“欣、里、灵、影”难以传递。英语是拼音型文字,韵脚形式押韵,如pains与drains,读者可以得出“-ains”是相同的。而中文象形字方方正正,难以仅从字面上判断是否押韵。该译文虽传递了文意,但韵脚混乱,丢失了原文的韵味。刻意运用押韵使诗行之间关联机械。
此外,原诗大量运用头韵,这在中译本中也较少体现。原诗用“singestsummer、songsunburnt等头韵。这能增强语气,营造气氛,傳递诗人强烈反复的感情。例如“deepdelved”不仅具有节奏美,也显示酒深埋于地下,与死亡的主题相联系。而在中文译本中,这种联系没有体现,韵脚出现掉落,在形式上减弱诗歌的美感。
在第二节,英诗中的"been,green”是闭合音结尾,“dim,mirth”是摩擦音结尾,而对应的“藏、料、邦、蹈”等词没有表达出这种伤感之思。这些词在中文中意义丰富,会影响读者的理解。“邦、藏、蹈”等都属于“开口呼音”,即发音完嘴巴是张开的,发音时也会更用力。这和原诗音节的发音方式有所区别。原诗词汇意义被减弱,情绪被弱化。
最后,翻译使“Lethewards,Dryad”和大写形式这些文字符号的意义减弱。中国人对熟悉的字符(中文)已经形成固化印象。要打破这种印象实现跨文化理解并不容易。俄国文论家什克洛夫斯基曾提出“陌生化砚点。同理,读者会因为对英文字符陌生而产生好奇。但要让译者要带着读者打破对自身符号的理解,产生像读原文那样的审美感受和价值认识并不容易。
四、中译英诗歌的韵脚与节奏变化及影响
上章主要分析英诗中译的过程中,韵脚和节奏出现的变化。本章主要以欧阳修的《蝶恋花·庭院深深深几许》为例,分析中诗英译出现的同类现象。这首词主要表达了深闺女子对年华逝去后,孤独感伤的情思。
这首词的上片描写女子的伤感孤寂。首先,第一句:词中的“深深深”意蕴犹浓,通过叠字的使用,表达女子感伤情绪之深,又表现了庭院之深、意境之深。译本开篇就向读者展示了主人公“he”,将原诗要描绘的女性转变为男性,用三个“deep”试图与“深”对应。笔者认为,d'eep”表示程度,放在最开始会影响“深”的情感递进和读者的情感。“几许”本身没有程度,但处理为“sodeep”,加上用“he”,某种程度曲解了原意。
第二句,本是讲自然现象,杨柳笼着厚烟,重重场景阻碍了视线。“堆”表烟雾浓厚,也暗示女子心事重重。“无重数”与“几许”有对应之意。在英译中,译者借用“it's”将这句处理为烟雾笼罩在庭院之上,就像杨柳堆积在眼前。此句为了押韵而意义错误。同时,“it”是代词,也是形式主语,其运用总给人一种刻意为之的感觉,这破坏原文的意境。第三句译法晦涩难懂。原诗上片对仗工整,用“u”音一气呵成,主要以汉语拼音中的“四声”为主。反观译文,在第二句时,将原文处理为两句,打破了美感。在第四五小句转换韵脚,运用“een”这个音节虽传神地表达了女子内心的哽咽,但丢失了韵脚的连贯美。此外,“he,his”代指不同,存在逻辑问题,易引起读者的误解。
中文词的下片主要描写了女子内心世界的感伤。第一行写出了女子内心的烦躁、崩溃,本应和风细雨,但雨横风狂,自然(现实)很残酷。“暮”是对女子等待之久,心态处在崩溃边缘的描写,但英诗中的“late”没有体现这种双关之意。下片不再承接上片韵脚,新生‘-ate_原来的为了实现意义对等不得不脱落。对于读者而言,反复变化的韵脚将原诗的韵味与连贯性打断,这对意象传递以及读者的情绪塑造都是有负面影响的。
下片的二三小句采取上片的译法,将三四小句放一起达到押韵。“门掩黄昏”增译了“I”,破坏意境,显得刻意。用"but”将二三小句处理为转折,但原文没有这意思。重门掩蔽黄昏美景,本想表达女子无心欣赏。“At dusk I bar the gate”的译法使主语转换。“无计留春住”本表达无法留住春意,但译文处理为“But I can't bar in spring”丢失韵味。这会对读者的理解产生较大影响。
最后一句,女子寄情于落红,眼中含泪问花儿,但花儿没回答。这一句译文用眼睛询问对原文有曲解;花儿并非“fail tobring /An answer”。回看中文,花儿为何没有回答,可能是它们无法回答,或是不愿回答,或是想回答回答不了。原詩本有多重意思,但是译者为实现韵脚协同,改变了原文意义。为了达成“spring,bring,swlng”押韵,将“花不语”的意象打破,形式上的提行将“bring”与“An answer”分开,这无疑会影响朗读和理解。下片运用了“ate, ing”两个韵脚,原诗连贯的韵脚再次被分离。
纵观全诗,译者在处理时,将原词一直连贯的韵脚几经转换,并且改变诗歌的形态,主人公被转换,这对诗歌无疑是损害。但这是跨语言转换中的常见问题。
五、关于诗歌翻译的见解
中英文属于两种不同的语系,因而出现意义掉落不可避免。虽然韵脚与节奏仅属于小方面,但是为了追求文本协调,就会牵涉到整个内容与形式变化。这些问题已客观存在,笔者认为,处理诗歌文本应该考虑到:
1.意美、形美与音美的平衡。诗歌的意美是其灵魂所在,如果一味追求形体美,而忽视这种意境的营造,就会丢失诗歌最原真的美。仅关注诗歌的本意,而忽视言外之音是不合格的翻译。有时候,英诗中译要实现这种对等似乎更加容易一些,因为英诗讲求形体美感,形式与内容几乎对等。但是中文诗歌是在讲求整体形式统一,也注重意义表达与意象构建。英诗的字句长短接近,押形式和音韵。中诗精炼,意义丰富且音韵统一。贝尔也曾说,艺术是有意味的形式”。“Ode to a Nightingale”的韵式工整和规律,但翻译后,原诗韵脚发生丢失、变化,美感有所损失。对于以形式为基础的英诗,完全丧失形式意味着诗歌的死亡。
2.内容与形式的和谐。内容规定形式,形式表现内容,优秀的诗歌是形式和内容的融合。中诗英诗各有章法。中诗常省略主语,表达简练,比如本文的例子,但是英句必须要有主语才能驱动句子,这为形式接近、精炼表达提高了难度。中文讲求意合,小句之间可能富含几个意象与主语,但是英文讲求形合,否则就会出现病句。本文引用的《庭院深深深几许》的译本就是一个很好的范例。译文的几处主语处理、韵脚转换破坏了原诗的朦胧的美感。
3.诗歌的文体对应。翻译必须根据诗歌的风格调整尺度,要关照读者的情绪与水平。比如本文的中诗本是一首意象极美、极具空间感的诗歌,但是译文处理的十分口语化,译文的描写读起来并不像在讲述一个深闺女子的感受,人物的乱入也破坏了诗文的意境,刻意的押韵违背了原诗的自然美感。不断转换主语、韵脚以求“对等”与押韵,反而丢失了韵味。
六、结语
本文探讨了诗歌在翻译中出现的韵脚与节奏变化产生的影响,实际上,笔者认为,译者本身是需要具有与诗人同等的气质与思想,那么他的翻译才能实现跨语言的靠近。诗歌精确、精炼,本身是具有“抗译性”的,加上英汉两种语言在文化、表达逻辑、语法结构上都存在诸多差异,做好诗歌翻译并不容易,因而要把握好上述的尺度与方法,进而实现原诗与译文的文体对等。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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