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 珏,李玉喜,王栋顺
(1.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地球科学与资源学院,北京 100083;2.自然资源部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中心,北京 100035;3.河北华澳矿业开发有限公司,河北 张家口 075000)
2015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系统阐述了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理念,标志着国家对矿产资源的管理从“粗放式”向“精细化”转变。目前我国矿业行业逐渐融入国际矿业市场,境内矿产资源资产在境外上市、境外矿业资本到境内上市融资不断增多。从现状看,由于境内外矿业管理制度的差异,使得同一矿产在相同工程和范围内,按照境内外不同规则所估算的矿产资源量往往存在差异。这一问题逐渐引起境内外资本市场及矿业行业的重视[1-9]。本文以河北省蔡家营锌矿为例,以估算的矿产资源量结果为线索,从实际应用的角度探索JORC规则中的矿产资源量和矿石储量分类,与我国分类在实际应用中的差异及原因,提出我国矿产资源储量与国际接轨的建议。
《澳大拉西亚勘查结果、矿产资源量和矿石储量公开报告规则》[10-11](以下简称“JORC规则”)由澳大利亚矿产储量联合委员会(JORC)制定,是澳大拉西亚的勘查结果、矿产资源量和矿石储量在资本市场公开披露的最低标准,第一版于1989年发布,此后多次更新,目前为2012版。
JORC规则应用广泛,不但被澳大利亚证券交易所(ASX)和新西兰证券交易所(NZX)纳入上市规则之中,而且也被加拿大多伦多证券交易所、英国伦敦证券交易所、南非约翰内斯堡证券交易所、中国香港证券交易所等主要矿业资本市场所接受和认可。同时,JORC规则也是矿产储量公开报告国际标准委员会(CRIRSCO)制定公开报告模板的依据。
JORC规则制定了适用于资本市场的矿产资源量和矿产储量分类(图1),并定义了15个核心术语,包括勘查结果(exploration results)、矿产资源量(mineral resource)和矿石储量(ore reserve);其中,矿产资源量进一步分为推断的(inferred)、控制的(indicated)和探明的(measured);矿石储量进一步分为概算的(probable)和证实的(proved)(表1)。JORC规则要求矿业公司在澳大拉西亚公开披露涉及矿产资源量和储量信息时,必须使用所规定的术语。
图1 JORC规则中勘查结果、矿产资源量和矿石储量之间的关系Fig.1 The relationship among exploration results,mineral resources and ore reserves in JORC code
表1 JORC规则的15个核心术语Table 1 15 core terminologies of JORC code
JORC规则首次提出了胜任人制度,规定澳大利亚的胜任人应是澳大拉西亚矿业与冶金协会(AusIMM),或澳大利亚地球科学家学会(AIG),或JORC及澳大利亚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布的被认可的海外专业组织(ROPO)的成员;应具有其所承担的项目的矿化类型或矿床类型,且至少拥有5年以上的相关经验,同时必须遵守相关组织的道德规范等。
JORC规则(2012版)包括正文、表1和3个附录。正文首先明确了透明性、实质性和胜任性三原则,然后规定了胜任人的资格和条件,对胜任人和公司的责任进行划分,并确定矿产资源量和矿石储量分类及术语,同时制定矿产资源量和矿石储量的最低披露规则。表1明确胜任人在估算矿产资源量和矿石储量时必须开展的工作,并按照“如果没有,为什么没有”(If Not,Why Not)的原则,回答表1内容并与公开报告一并提交。JORC规则还明确规定公司是在资本市场披露的公开报告的责任主体;公开报告中涉及勘查结果、矿产资源量和矿石储量方面的内容必须经胜任人签字同意,即公开报告和支持公开报告的技术文件中涉及资源量和储量方面的内容由胜任人负责。JORC规则制定的分类、术语和定义,在国际上得到了广泛认可;所建立的胜任人(competent person)制度行之有效;提出的勘查结果、矿产资源量和矿石储量报告规则的国际影响不断扩大。
我国现行的《固体矿产资源储量分类》(GB/T 17766—2020)[12](以下简称“2020分类”),代替了1999年《固体矿产资源/储量分类》(GB/T 17766—1999)[13](以下简称“1999分类”),已于2020年5月1日开始实施。2020分类在1999分类的基础上,将固体矿产资源储量3大类、16种类型简化为5个类型,分为储量、资源量,其中,储量进一步分为证实储量和可信储量,资源量进一步分为探明资源量、控制资源量、推断资源量。为做好新老分类标准的衔接和数据转换工作,自然资源部办公厅以自然资办函〔2020〕1370号文(以下简称“1370号文”)[14]的形式,明确了新老分类的对应关系。本文中使用到的1999分类分别为331、332、333,与2020分类的对应关系见表2。
现行的2020分类与1999分类明确了对应关系,且1999分类已与UNFC—2009实现对接[15],CRIRSCO分类也与UNFC—2009实现对接[16],同时CRIRSCO分类和定义与JORC规则一致。通过以上对应关系,可以确定我国1999分类、2020分类与JORC分类的对应关系(表3)。
表2 固体矿产资源储量新老分类标准转换对应关系Table 2 Corresponding relationship between new andold classification standards of solid mineral resources
(资料来源:1370号文)
表3 JORC规则与我国分类定义对比Table 3 Comparison of resource definition betweenJORC code and classification of China
本文研究的蔡家营锌矿实例的境内数据均来自真实的历史资料,使用的是2020分类实施之前的1999分类。由于1999分类与2020分类已有明确的对应关系,所以本文直接采用2020分类与境外进行对比研究。
澳大利亚矿产资源量和储量的估算和评价工作,是一个技术、资金和风险评估叠加作用的过程。首先要进行前期的地质勘查和数据收集工作,建立资源数据库,对数据进行地质解译和建模,一般运用统计学方法对矿产资源量进行估算和分类,再对资源量转化为储量的转换因素(modifying factor)进行分析研究,最后进行矿石储量估算的评价和分类。技术文件(documentation)要由签字的胜任人对其内容负责。特别要注意的是,JORC规则并不对胜任人的估算过程进行限制,但要以“如果没有,为什么没有”的要求,根据表1回答未开展相关工作的原因。另外,AusIMM出版了《矿产资源量和矿石储量最佳实践指南》等专刊,供胜任人在实际工作中参考。
我国固体矿产资源储量估算评价是以勘查开采取得的基础资料以及经济、社会等有关数据为依据开展工作。为更好地指导固体矿产地质勘查工作,2002年以来相关部门陆续发布了《固体矿产地质勘查规范总则》(GB/T 13908—2002)及单矿种地质勘查规范,主要用于指导矿产勘查、资源储量估算和报告编写工作等。
河北省蔡家营锌矿采矿权属于境内外合作河北华澳矿业开发有限公司所有,外方控股的母公司格瑞芬矿业有限公司,在伦敦证券交易所另类投资市场AIM(alternative investment market)公开上市。按照AIM16条[15-16],固体勘查结果、矿产资源量和矿产储量的分类,可采用CIM、IMMM、JORC、Russian、SAMREC、SME等规则,格瑞芬公司选择使用了JORC规则。
蔡家营锌矿位于华北地台北缘中段,区域位置处于北部的康保-围场与南部的尚义-平泉两条东西向深断裂的挟持地带,矿区构造比较复杂。矿区内主要有侏罗系火山岩以及石英斑岩,另有少量闪长玢岩和闪长岩、煌斑岩脉。蔡家营锌矿发育Ⅱ矿带、Ⅲ矿带,均由一系列矿体群组成,矿体走向近南北向,倾向总体近西,个别矿体倾向东,是一个以锌矿为主,伴生有铅、金、银等多种有益组分的多金属矿床。
蔡家营Ⅱ矿带于2011年完成探矿施工,2012年向政府管理部门提交资源储量报告并备案,截至2018年底未进行采矿。
按照AIM资本市场要求,格瑞芬公司聘请澳大利亚CSA公司,依据JORC规则编写了《蔡家营资源量估算报告—2012》(以下简称“JORC报告”)并进行了披露。境内外报告在Ⅱ矿带资源量估算的范围和所用探矿工程相同,具有可比性。
由表4可知,在实际应用中境内外估算的矿产资源量总量及各级别资源量的差异比较明显,特别是“measured”和探明资源量、“inferred”和推断资源量之间的差异更为明显。境外没有估算“measured”资源量,而“inferred”资源量中,矿石量较境内多37%;金属量较境内多25%;矿石量合计较境内多22%,金属量合计较境内多5%。差异最小的是“indicated”与控制资源量,矿石量差异为8%,金属量差异为24%。蔡家营Ⅲ矿带1 300~1 400 m标高范围内的资源量估算结果也有差异,矿石量的差异为13.47%,锌金属量差异为0.66%。
表4 2012年蔡家营Ⅱ矿带国内外资源量对比表Table 4 Comparison of domestic and abroad resources of Caijiaying ore belt II in 2012
按照国际通行做法,蔡家营锌矿境外报告使用单指标体系估算资源量。境外胜任人一般会遵照行业或公司指南,对矿床的地质条件、矿化情况、样品品位分布情况、产品价格、产品市场需求、劳动力市场、运营成本等进行系统分析,确定边际品位(cut-off grade)。境外的边际品位是动态的,随着内外部环境变化不断调整,例如蔡家营锌矿2009~2018年的境外报告中,一直使用的边际品位指标是锌1%,但在2002~2005年曾用过4%和7%。
而在我国《铜、铅、锌、银、镍、钼矿地质勘查报告规范》中[17],明确规定的圈矿指标为边界品位和最低工业品。实际应用中,矿业企业一般选取规范推荐的指标,如果自行选择矿床工业指标,则需要请设计部门进行论证。蔡家营锌矿的境内报告,目前使用的是2001年原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批复的经论证后的工业指标,其中,边界品位0.5%,工业品位≥1.0%。圈矿指标体系的不同是造成境内外矿产资源量估算结果差异的重要原因之一。
蔡家营锌矿Ⅱ矿带和Ⅲ矿带矿体数量众多,分布十分复杂。截至2016年12月,Ⅲ矿带境内地质报告的矿体为759个,而2016年JORC报告矿体为438个,比境内矿体圈连数量减少321个。境内外圈出的矿体数量出现明显差异的原因有两点。一是主观因素,蔡家营锌矿的矿体形态特别复杂,不同的专业人士在解译矿体时有不同的理解,特别是在矿体连续性、倾角方面。如图2圈出部分,境外胜任人认为矿体倾角缓,而境内地质师认为倾角陡;胜任人(外籍地质师)认为矿体走向上连续性好,将多条勘探线上的矿体连在了一起,而境内地质师认为连续性差不能连接。二是境外胜任人在圈连矿体时,认为矿体可以跨越没有见矿的工程,可以忽略没有见矿的样品,以便保证矿体更连续,有利于采矿工程的布置,特别是有利于大规模采矿;而境内规则对矿体圈连有诸多详细要求,且要遵循境内规范,因此形成的独立矿体较多(图3)。
图2 39940矿体横切面Fig.2 39940 ore body cross section
图3 矿体纵切面Fig.3 Ore body long section
JORC规则建立的胜任人制度,将矿产资源量和矿产储量估算的权利和责任落实到胜任人,胜任人按自身专业知识估算并划分资源量级别,同时确保胜任人可以对自己的估算过程和结果负责。
在蔡家营锌矿2012年境外报告中,胜任人(外籍地质师)认为该矿床特别复杂,地质不确定性较高,如果划分“measured”资源量,还应依据采矿活动;划分“indicated”资源量,按照“无采矿活动或者很少采矿活动,25 m×25 m钻孔间距,大约20 m×20 m×10 m搜索椭球,可信度中等”;按照“没有采矿活动,不同间距的少量钻孔,可信度低”划分“inferred”资源量。Ⅱ矿带当时并无采矿活动,矿体的连续性没有得到充分落实,因此“measured”资源量为零。而境内报告所提交的资源量,是严格按照行业规范附录中推荐的基本工程间距为依据,加密1倍提交探明资源量;放稀1倍提交推断资源量。因而我国地质报告中存在推断资源量的控制程度普遍高于境外“inferred”资源量的控制程度,探明资源量多数低于境外“measured”资源量控制程度的现象。
通过对蔡家营锌矿Ⅱ矿带和Ⅲ矿带境内外资源量对比,以此为基础,分析对比境内外矿产资源量和储量估算及评价制度,得出以下认识。
从蔡家营锌矿实例可以看出,境内的矿产资源量和储量估算及评审备案制,估算人员主要依据规范和管理评价的政策,开展矿产资源量和储量的估算工作,估算人员按照规范附录中推荐的工程控制程度指标对资源量进行分级。从实际操作看,估算人员过度依赖相关单矿种规范,并没有将“矿体连续性”这一核心要求放到第一位。
蔡家营锌矿实例中,胜任人不估算“measured”资源量的行为,对“measured”的估算和分类偏保守,是对自己的一种保护;而JORC规则规定“inferred”资源量,不能用于可行性研究,不能转化为储量,资本市场以“另有”方式披露,胜任人也无相应的责任,因而胜任人对“inferred”资源量估算偏乐观,是与公司“追求利润最大化”的一种博弈。我国估算人员将规范中的推荐性指标作为强制性指标使用,实际上也是一种规避风险的行为。
如前所述,我国已经颁布实施了2020分类标准,简化了1999分类标准类型,主要原因之一是适应实际情况,便于操作,易于国际对比,为进一步开展国际矿业合作创造条件。但仍要认识到,我国现行的矿产资源储量认定体系,与境外仍有较大的差异,如境外矿业资本市场在资源量和储量分类分级等关键技术问题上,依赖于“胜任人”制度,并由其负相应责任,其最大的优势是将集体负责制转变为个人负责为主,落实责任;而我国尚未建胜任人制度,矿产资源储量认定仍以各类标准、规范为依据,未体现专业技术人员的作用和责任,因此在国际合作中仍存在一定障碍,这也是矿业行业改革下一步所面临的新挑战。
根据信息生态系统学理论研究[18],矿产资源储量信息、信息人、估算制度构成了一个矿产资源储量信息生态系统。在这个系统中,信息、信息人和估算制度三者之间相互影响,相互制约,决定矿产资源储量估算结果。JORC规则得到国际矿业行业广泛认可的主要原因,即构建了一个相对成熟的矿产资源储量信息系统,其中胜任人是信息人;行业自律组织和监管机构对胜任人的权利和责任进行规范,明确公司和个人的责任,并辅以各类最佳实践指南进行工作指导,制定勘查结果、矿产资源量和矿石储量披露的最低要求,构成了矿产资源储量信息环境;胜任人根据信息环境要求开展工作,估算矿产资源储量,三者相互作用实现资本市场发布的矿产信息符合透明性、实质性和胜任性原则。我国的矿产资源储量信息生态系统同样包括信息、信息人和估算制度,与JORC构建的系统主体结构相似,但细节和运行方式有较大差别,主要体现在估算人员并没有相对的独立性和自主性,从而导致矿产资源储量信息生态系统没有良性发展。
我国作为矿业生产和矿产品需求大国,应重视发展矿业行业,确保矿业行业能够持续不断地为国民经济提供最基础的生产资料,因此构建一个健康的矿产资源储量信息生态系统,能够与国际矿业资本市场实现对接,是开创矿业持续发展新格局的关键步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