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武申
近些年,有个别人不知道出于何种目的,利用出版某部传记的机会,在书中塞进了所谓“粟裕因三次擅权而在军委扩大会上受到批评”之说,企图否定中共中央军委为粟裕平反的结论。此书广为流传,造成了恶劣影响。针对所谓“三次擅权说”的不实之辞,笔者将根据朱楹将军(粟裕秘书)提供的几份档案,以客观事实作为佐证,分别予以澄清。
一、驳所谓“自行布置准备攻占马祖列岛”
解放金门、马祖,是中共中央军委的决策。1954年8月13日,中共中央军委颁发《关于对台湾蒋匪军积极斗争的军事计划与实施步骤》,提出1956年底解放马祖岛、1957年底解放金门的作战任务。
1955年初,浙江沿海—江山、大陈、渔山、披山诸岛相继解放。当时身为总参谋长的粟裕认为,华东沿海军事斗争的重心已转移到福建沿海,解放马祖、金门的任务有可能提早完成。
1955年2月底到3月初,粟裕邀集各总部、海空军领导同志一起,听取南京军区领导同志关于视察福建的情况汇报,研究华东沿海岛屿作战问题,认为“打金门作战规模较大,必须有较长时间的准备”,“打马祖作战规模较小,补给容易,战斗持续时间不会太长”,因此建议“以解放马祖岛为下一步军事斗争目标”,争取于1955年9月底以前完成一切作战准备。
1955年3月5日,粟裕将讨论结果报告主持军委日常工作的彭德怀副主席并军委。彭德怀于3月9日批示:“同意先打马祖部署。”
总参谋部随即将上述报告和批示转告南京军区,要他们研究具体部署,进行各项准备工作。1955年4月15日,南京军区作出具体部署,提出:“全面地进行准备,实施时采取逐岛攻击的作战手段,并准备先攻高登或同时攻占高登与北竿塘,而后再攻占南竿塘”,具体组织指挥工作交由福建军区负责。南京军区将这一部署,同时上报中央军委与总参谋部。
粟裕看到上述报告后,认为福建军区机构不健全,难以担负此种复杂艰巨的任务,建议南京军区派员加强。南京军区即派王德副参谋长率参谋人员去福建军区,参与对马祖作战的组织准备工作。
时过两个月,总参谋部尚未得到福建军区执行情况的报告。6月中旬,粟裕从在北京参加集训的福建军区副司令员皮定均那里了解到,攻击马祖的准备工作进行得很不充分,预定参战部队仍在执行一年一度的训练计划,所需登陆船只还在400至700余公里以外,尚未集中。他们计划在8月份用一个月时间作两栖作战演习,后即投入战斗。
粟裕认为,“对马祖作战准备工作确实很差,亟需认真进行”。6月18日,粟裕与陈赓副总长一起,约见皮定均,指出:解放马祖的准备工作应从困难处着想,战斗与战役实施过程中力求速决,以显示我军力量强大,减少美帝干涉的机会。按照南京军区4月15日所作的全面准备逐岛攻击的部署,充分准备,切实进行。
粟裕当时将三个茶杯摆成梯阶队形,说:如果先打高登进展顺利,美帝又不出面干涉,则可以接着打北竿塘,再而南竿塘;如果情况不利,应以准备打北竿塘或南竿塘的第二、第三梯队增援第一梯队,用以巩固高登,反击敌之反扑。请他们详细研究,具体计算,将研究结果报告军委最后确定。
这次会见谈话,由于工作人员没有作记录,结果造成与会者记忆的误差,引来一场风波。
皮定均向南京军区和福建军区首长传达的粟裕总长的指示是:“对马祖列岛的作战方针:应该是全面准备同时连续攻击高登、北竿塘、南竿塘,只准打好,不准打坏,以显示我国力量的强大,战斗实施应速战速决,准备工作应细致周到,并向最困难处着想。限今年内完成解放马祖列岛的作战任务。”
南京军区研究后认为,同时攻击三岛困难很大,没有一年半以上时间准备无法实施。1955年6月19日,南京军区急电中央军委和总参谋部,报告上述意见。
粟裕向彭德怀建议,请福建军区司令员叶飞来北京,与在北京的南京军区副司令员许世友、副政委唐亮一起,研究福建沿海作战问题。
彭德怀于7月8日召开关于福建沿海作战方针问题会议。粟裕和陈赓在会上说明,会见皮定均时,只是说要加紧全面准备,并未说三个岛同时攻击。皮定均可能是把“全面准备”误解为“全面攻击”。事情到此本已澄清。可是,不知出于何种原因,写会议纪要的同志竟不顾粟、陈二人的说明,仍然加了如下注释:“粟总长确曾指示,要全面准备,同时攻击。”
这个会议纪要,经彭德怀审定后报请毛泽东批示。7月13日,毛泽东在这个会议纪要上批示:“六月十八日讨论这样大的问题,不得中央批准,是很错误的。”(彭德怀3月9日批准打马祖的批示上没有呈毛泽东审批的字样)
1955年8月31日,粟裕写出《关于六月十八日约福建军区副司令员皮定均同志谈攻击马祖作战准备工作的检讨》,报彭德怀副主席并毛泽东主席和中央,如实报告了处理马祖战备问题的经过,同时说明会议纪要中的“注释与上述情况是有出入的”。
彭德怀阅后批注:“已阅。”毛泽东阅后批示:“已阅,退粟裕同志。”同时批转刘少奇、周恩来、朱德、陈云、邓小平阅后“退毛”。一场风波,终于了结。
上述事实表明,在对金门马祖战备问题上,粟裕完全是执行了中央军委的决定和彭德怀同志的指示,认真负责地履行总参谋长的正当职责,督促和检查有关军区落实中央军委决策;对于工作中发生的问题,认真总结经验教训,主动承担责任,体现了他严以律己、宽以待人的一贯作风。他既没有失职,更谈不上“擅权”。说他“自行布置准备攻占马祖列岛”,是不符合历史事实的。
某人在某部传记中讲到“马祖战备”时,还提出一个“空军入闽”问题。
情况是,1955年5月12日粟裕写报告给军委,建议福建军区新建机场“竣工后,我即应进驻部队”。因只是建议,所以并未提及入闽时间的问题。
5月19日,毛澤东批示:“退贺[龙]、粟[裕]照办。请注意研究周总理所提意见。”这个批示,也没有提及部队进驻的具体时间。(《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5册),中央文献出版社,1991年2月第1版,第128页)
6月3日,粟裕向彭德怀汇报近期工作时,彭总指示:进驻福建的空军部队,以7月中旬四大国首脑会议前后再去为宜。空军司令员刘亚楼遵照彭总的指示,即到上海、杭州去组织布置准备空军入闽事。6月11日,刘亚楼看望正在杭州的毛泽东。毛问刘到杭州干什么?刘说,准备空军入闽。毛问:谁决定的?这么大的问题,为什么中央都还未讨论,就决定了?并让刘第二天乘飞机返京向周恩来总理报告。周总理召集会议讨论,决定空军暂不入闽。
7月11日,粟裕给毛泽东写了一个报告,将刘亚楼去南方前的情况如实报告了毛泽东(此报告经彭德怀转呈)。毛泽东于8月6日批示:“我已于五月十九日批示同意你们的意见,因此你们已无不事先请示报告的责任,只有在后来决定具体部署时没有请示的责任。”(《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5册),中央文献出版社,1991年2月第1版,第277页)
可见,这个“后来具体部署时没有请示的责任”,也不在粟裕。
二、驳所谓“忽略”“有违外事纪律”说
这就是笔者在《粟裕大将军垂泪为哪般》一文中已经介绍过的、由草拟总参和国防部职责而引起的所谓“告洋状”。
现在某人又重提此事,但因时代变了,他不敢再把“里通外国”那顶大帽子原封不动地拿出来,而是换成一顶新帽子——“忽略外事纪律”,再次中伤粟裕大将。
笔者曾介绍过,起草两个部门的职责,借鉴苏军的经验,本来是件很正常的事。因为当时向苏联老大哥学习,是中共中央作出的决定,苏联不但向中国派出了大批专家,还提供了大量技术资料;向军队派出了军事顾问团,也为中国军队提供了苏联的军事技术等大批资料。
1952年12月,在全军各大区参谋长和政治部主任联席会议上,彭德怀传达了毛泽东的重要指示:“永远要将苏联的一切先进经验都学到手。”1954年1月26日,彭德怀在全国军事系统党的高级干部会议总结中,进一步讲解学习苏联军事科学的重要性,明确提出四条学习要求。
从1955年到1957年下半年,在粟裕主持下,总参谋部先后5次拿出条例草案,呈请彭德怀审定,但一次次被打回来了。他多次对粟裕说:“你们问问人家是怎么分工的嘛!”当时,中央强调以苏军为榜样,他所说的“人家”,就是指苏联。
且看看当年总参谋部办公室工作人员张剑同志回忆材料:
“粟裕为什么要这个材料[指国防部和总参的职责材料],也是事出有因的。平时工作中遇到一些问题,不好掌握,受些批评,特别是在签发文电时,有的文电用总参名义时,说应该用国防部名义;有的文电用国防部名义时,说应该用总参名义,弄得下面无所适从,不知如何是好。一次,上面领导[彭德怀]对粟裕同志说:你们也可问问人家嘛[指苏军]。粟裕就是在这个历史背景下,借访问的机会,向苏军提出来的。不久,苏方就将材料送来了。这就是问题的真相。”
这并不是孤证。再看看当年粟裕身边工作人员鞠开同志写的回忆材料:
“平时起草文电时,更为难。用国防部名义,彭[德怀]说,屁大的事还用国防部名义?用总参名义,彭又说,这么大的事儿还用总参名义?反正弄得下面不好办。彭还批评说,你们不好[然]去问问人家[指苏军]到底是怎么分的。据我们所知,首长[粟裕]就是在这种历史背景下,向索[科洛夫斯基]提出这一要求的。也可以说,就是根据彭意思去要的,这就是所谓告洋状的真象[相]。”
既然是中共中央制定的向苏联学习的方针,彭德怀又反复强调向苏联学习的必要性,又是他亲口叮嘱粟裕“问问人家”。那么,粟裕向苏联总参谋长要资料,既符合中央的精神,也是在执行彭总的指示,怎么就成了“有违外事纪律”呢!
某人给粟裕扣上“有违外事纪律”的帽子,其逻辑是这样的:中国国防部是国务院下属机构。中方想了解苏联国防部职责权限,最低应由周恩来向苏联部长会议主席(相当总理)提出。事先必须经毛泽东同意。粟裕已是第四次出国,未经请示,向苏方索取国防部职责资料,是有违外事纪律的。
事实并非如此:第一,笔者曾在外事部门工作过,从联合国副秘书长到驻外大使、武官和礼宾司均有所接触,只听说外交会晤、谈判、接待,有级别对等的原则,却从未听说过要资料也要级别对等!按照某人的逻辑,如果学者要收集有关国王、天皇、总统、主席制度的研究资料,就一定要天皇、国王或总统出面,才是遵守外事纪律吗?可见,这种纪律是杜撰出来的。何况,当年的军事代表团并未规定这条纪律。第二,即使如某人所说,确有这条纪律,因为国防部是国务院所属,向苏联要资料最低要周总理出面,那么,首先有违外事纪律是彭德怀,而不是粟裕,因他仅仅是执行彭总的指示而已。
当年随粟裕拜会苏军总参谋长的中方翻译孙立忠,在1994年11月12日写的证明材料中说:
那次会见“是一次礼节性的拜会,谈话很简短,时间不长,前后加上翻译时间在内大约20来分钟,双方主要谈友谊、友好”。他还写道,“文革”中有人向他调查,这次拜会是不是粟裕“告洋状”“里通外国”?他回答说:“粟总长在拜会时顺便向苏方要一点苏联国防部和总参谋部的分工材料,以便带回国内作参考,不能说是‘告洋状,更不是什么‘里通外国。粟总长第一次同索科洛夫斯基见面,过去根本不认识,也没有什么交往……怎么能向第一次见面的人‘告洋状和‘里通外国呢?”
其实,彭德怀和粟裕都没有错,借鉴苏军的经验是无可厚非的。错就错在把本来很正常的事,扣上“告洋状”“里通外国”的大帽子。某人在中央军委给粟裕平反后,把帽子换成“有违外事纪律”,是强词夺理,错上加错!
三、驳所谓“越权调兵”
中共中央军委关于调动军队的权限,有着严格的规定。协助军委首长起草调动部队的预案,是总参谋部的一项经常性的业务,通常由作战部(原称军委作战部,后改称总参谋部作战部)承办。例如,1951年12月關于调动部队权限的规定,就是以总参谋部名义发出的。
粟裕担任副总参谋长、总参谋长达7年之久,哪一级领导有权调动哪一级部队,当然是十分清楚的,他从来也没有做过任何越权的事。
1957年12月,中共中央决定撤回在朝鲜的中国人民志愿军,并提出在1958年内分三批撤回。据此,1958年2月,粟裕提出了志愿军撤回国内及回国后具体部署的两个方案,经军委第143次会议讨论,基本同意第二方案。
根据军委会议的决议,总参谋部着手进行一系列准备工作,包括起草部队调动的命令。先是起草了以“中共中央军委”名义调志愿军回国的命令,但上送彭德怀后被打回来了,他批评说:“军委是党中央的一个委员会,委员会怎能下命令?”还说“用军委名义下命令就是‘以党代政,党政混淆”,“要用国防部名义,因国防部就是军委”。根据这一指示,总参改用“国防部”名义草拟了文件后,他又不同意,说:“国防部只是政府的一个部,怎么能指挥军队?”又指示用“总参谋部”或“总参谋长”的名义下达。
具体承办起草工作的总参谋部作战部只好重新起草了以“总参谋部”名义下达的调志愿军回国命令的电报稿,呈送粟裕审核。粟裕认为用“总参谋部”或“总参谋长”名义下达这样的命令都不妥,但是已经几次反复,就在电报稿上写上“请彭总阅后发”,意在给彭德怀思考审定的空间。
彭德怀接到电报稿后,直接拿到军委会议上讨论,结果被否定了。那时的军委会议,也称军委例会,由部分军委委员和各总部领导参加,由彭德怀主持(彭不在京时,由粟裕主持),处理军队的日常工作。毛泽东通常不参与。这次会议,他也没有出席。最后,调志愿军回国的命令还是以“中共中央军委”名义发出的。
就是说,那个以总参谋部名义调志愿军回国的电报,是根据军委领导指示起草的,电报既未上报中央,也未下达部队,是一份没有发出的电报草稿。这样一份没有发出的电报,今天又被某人拿来作为粟裕“越权调兵”的证据,岂不荒唐!某人还捏造说:毛泽东看到署名“总参谋部”的电报稿后表示“诧异”。
这个电报在军委会上就被否定了,根本未上报中央和毛泽东,也就是说毛泽东根本就没有看到这个电报稿,何来“诧异”?
再来看看雷英夫将军在1960年2月3日会议上的发言记录稿原文:
关于调动部队的命令下达问题,本来军委主席、总理、林总早在1950、1951年就有明确规定,即步兵师以上、特种兵团以上部队调動的命令均用军委名义下达,并由毛主席批发。但彭德怀同志根本不执行这些规定。如志愿军回国的命令,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志愿军回国是几十万人的行动问题,作战部用军委名义起草了命令,本来这是完全正确的,但彭看后就大发雷霆,骂我们不懂军委的性质。他说:军委是党中央的一个委员会,委员会怎能下命令?用军委名义下命令就是‘以党代政,党政混淆。说要用国防部名义,因国防部就是军委。但改用国防部的名义以后,彭又骂作战部不懂我们国家的体制,说国防部只是政府的一个部,它只管预算、兵役等事务,怎能指挥部队?说这个命令要用总参谋部或总参谋长名义下达。但照他的改了之后,彭又骂总参超越职权。最后没有办法,军委例会讨论决定改用国防部长的名义好了(因彭也是主持军委日常工作的,而志愿军根据中朝两国的协议,马上要行动,老是不下命令不行了)彭也表示赞成,但命令稿送到他那里,他又骂这是搞个人崇拜,并故意将彭德怀三字划掉,改写成“中央军委”……
结 语
某人在叙述所谓粟裕“三次擅权”时,并无事实佐证,故在行文时用了“或许” “大概”“可能是”这些含糊其辞的手法,主观臆断,歪曲真相,最后竟然得出了这“可能是”促使毛泽东在成都会议上决定批粟裕的结论。而实际上,毛泽东并没有在成都会议上决定批评粟裕。成都会议,即1958年3月毛泽东在成都主持召开的中共中央工作会议。会议开了19天,毛泽东先后讲话6次,只字未提“批评粟裕”。
针对粟裕被诬陷“争权”,倒是有必要介绍他不争权的事例:
1947年8月,中央军委命令粟裕去鲁西南统一指挥华野在外线的6个纵队,并且任命粟裕为华野外线兵团司令员兼政治委员。粟裕认为,这6个纵队是华野主力,必须由陈毅亲临指挥,建议陈粟同去。中共中央同意了粟裕的请求。
1948年春,中共中央决定调陈毅到中原工作,华东野战军交由粟裕全面负责;粟裕向中共中央再三恳请,保留陈毅在华野的领导职务。
这些,说明粟裕从不争权,而是表现了大公无私的精神。对于粟裕的人品,陈毅是最了解的,他1948年在濮阳曾经说过,粟裕“受过别人的打击,决不会打击人家”。
1959年,彭德怀曾说:“1958年春夏的全军反教条主义,就是一个错误,开了两个月的军委扩大会,开始会议的方向不是反教条主义,后来主席讲了话我才转向。现在回想起来,对刘伯承同志、粟裕同志、萧克等一批同志的批判和处理太过火,言过其实,使他们受了委屈。虽然不是我的本意,但我是会议主持人,我有错误啊。”(《彭德怀全传》,第三卷,第1159页)这些出自肺腑之言,表明彭德怀元帅不失共产党人的品德风范。
彭老总功勋卓著,我们都是非常崇敬的。记得我协助张震副主席写《张震回忆录》时,分工起草总参谋部和军委作战部这两部分的初稿,专有“国防筑城”一节,写了1993年出版的《彭德怀传》所没有涉及的内容,即彭老总从朝鲜回国,主持军委日常工作后,指示军委作战部要迅速改变我国“有海无防”的状况;他亲自奔波考察,为建立强海防、国防筑城,作出的巨大贡献(详见该书第六章)。最后,由首长定稿。
金无足赤,人无完人。在彭老总一生中,虽曾有失误,但瑕不掩瑜。老帅严于解剖自己,在自己遭受迫害时,还不忘向当年蒙冤的刘伯承、粟裕和萧克等同志诚恳道歉,堪称高风亮节,更令人敬佩!对于在“文革”中被残酷迫害致死的彭老总,无论是谁,都不应该重提不愉快的旧事。如果不是个别人把已经做了结论的旧账翻出来的话,谁也不忍心把尘封了半个世纪的档案公之于世。因为这样做,是对不起彭老总的!
为了使不明真相的读者了解所谓“三次擅权”的真相,还历史以本来面目,维护中共中央军委对粟裕同志已做的正确结论,还粟裕以清白,笔者写了这些反“翻案”的文字,以作对粟裕大将的纪念。
同时,笔者也建议互联网和微信的管理部门,把对粟裕大将的诬蔑不实之词,统统从互联网和微信中删掉,让我国的媒体“要留清白在人间”!
[本文为《世纪》2020年第4期《粟裕大将垂泪为哪般》续篇]
2019年9月初第一稿,2020年3月25日第二稿
(作者为国防大学研究员)
责任编辑 周峥嵘
附注:
△雷英夫,曾任周恩来总理军事秘书、军委作战部一局副局长兼总参谋部作战室主任、总参谋部作战部副部长,中国人民解放军后勤学院教育长。1961年晋升为少将军衔。
△文中“[]”内文字为笔者所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