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导师指导权异化的实证研究

2020-10-15 13:28李东风
洛阳师范学院学报 2020年9期
关键词:异化导师调研

李东风,张 怡

(华东交通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江西 南昌 330013)

2018年全国研究生招生85.80万人(其中,全日制73.93万人),比上年增加5.19万人,增长6.44%。[1]2019年报名人数达到290万人,较上一年激增52万人,增幅达到21.8%。[2]研究生报考及招生人数逐渐增多对高校做好研究生培养工作提出了新的挑战。

我国研究生导师在研究生的录取、 培养、 淘汰等工作中被赋予较大的自主权。在各种复杂因素的影响下,部分导师在研究生培养过程中出现指导权异化的现象。指导权异化主要是指研究生导师在行使指导权的过程中,未达到、 偏离甚至脱离了高校相关政策所规定的指导要求与范围。指导权异化会导致研究生培养质量下降、 师生关系破裂等问题,会对高校研究生培养工作以及研究生的个人发展带来不利影响。2018年2月教育部印发的《关于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的意见》中明确指出,导师是研究生培养第一责任人。因此,规范导师指导权的正确使用至关重要。

一、 研究生导师指导权异化情况的调研

(一) 调研方案的设计

为了解研究生导师指导权使用情况,课题组对研究生导师指导权异化等相关情况进行了调研。调研包括问卷调查和个别访谈两部分内容。本次调查设计了《关于研究生导师指导权使用情况的调研》问卷,通过问卷星网站,以江西省某高校研究生为调查对象,定向发放网络问卷,并对另外三所高校的研究生进行了个别访谈。

(二) 样本基本情况

调查共回收问卷210份,有效问卷210份,有效率100%。回收的问卷中,男生占40%,女生占60%。研一、 研二、 研三学生分别占63.33%、 27.14%、 9.53%。在导师中,教授占57.14%、 副教授占42.86%。同时,对江西省部分高校的研究生管理人员、 研究生导师、 研究生进行了个别访谈,以便深入了解研究生导师指导权异化的问题。

(三)研究生导师指导权异化情况分析

1.研究生对导师指导内容及考核制度了解不全面

调研数据表明,研究生认为导师指导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论文写作指导占94.76%;学科前沿与方法指导占90.95%;相关专业知识指导占86.19%;学术道德指导占73.81%;个性发展及生活指导占54.29%。可见,研究生对导师指导内容的理解并不全面。在“对所在的学校是否对导师的指导绩效进行评价与监督”问题的回答中,研究生认为学校有考核的占45.24%,没有的占9.05%,不清楚的占45.71%。由此可知,研究生对学校导师指导权考核的相关制度缺乏了解。

2.导师指导的研究生人数偏多

本次调研的高校实行的都是单一导师制,即一位研究生导师同时指导多位学生。调研数据显示,导师指导研究生人数1至3人的占比为39.52%,指导4至9人的所占比例最大,为43.81%,指导10人及以上的占16.67%。在访谈中也同样体现了这一现象。有的导师既是硕士生导师,同时也是博士生导师,带的研究生通常在10人以上。导师指导的研究生人数越多,平均每个研究生接受指导的时间就越少,指导质量就越不易保证。调研数据显示,6.19%的研究生表示导师会因为指导人数过多而出现区别对待的现象,导师更易倾向于指导主动性高、 积极性强的学生,对于缺乏积极主动性的研究生,指导往往不够深入。

3.导师指导的时间不足

调研数据表明,导师对研究生的指导频率一周约两到三次的占21.90%,一周一次的占35.24%,两周一次的占20%,一月一次、 一学期两到三次的合占比例为22.86%。表明导师存在指导频率偏低的现象。导师每次指导时间在一小时左右的所占比例为46.18%,每次指导半小时内的所占比例为38.57%,每次指导两小时或两小时以上的所占比例为15.25%。研究生导师除从事研究生培养工作外,还要完成科研任务、 本科生与研究生的教学工作等,部分导师还同时兼任行政岗位领导,诸多因素造成指导时间不能满足学生的实际需求。调查中有26.67%的研究生认为导师的指导效果一般,有7.14%的同学认为无法达到预期。

4.导师指导内容不够全面且存在偏离现象

调研数据表明,研究生与导师之间关于论文相关事宜进行交流的占92.38%,关于课题或实验进行交流的占55.24%,关于职业技能与规划进行指导的占35.71%,关于研究生日常生活和个性发展进行指导的占43.33%。还有28.10%的学生表示导师偶尔会要求自己帮其处理私事(详见图1所示)。部分导师要求学生帮其报销差旅费、 邮寄快递包裹等,出现指导权异化的问题,造成了研究生学习时间的浪费,也易使学生产生怨言。

图1 研究生与导师交流内容

5.导师对研究生的科研指导投入时间较少

研究生在导师的指导下完成与研究课题相关的部分工作能有效提升研究生的科研水平。但实际的情况却并不乐观。调研数据显示,有50%的研究生表示,导师偶尔让其参与课题研究;17.14%的人表示导师没有让其参与过课题研究;有32.86%的学生经常参与课题研究。没有参与课题研究的研究生与经常参与导师课题研究的研究生在科研水平方面存在一定差距。以研究生论文选题为例。从调研数据来看,研究生论文选题有44.76%的研究生是根据导师的研究课题确定的;有32.86%的研究生自拟选题;19.52%的研究生是由导师指定,其他占2.86%。在一定程度上,研究生根据导师的研究课题来选题,可以在研究中与导师多交流,获得较多的指导。但这部分比例不到参与调查的研究生总数的一半。

6.极少数导师与研究生沟通时态度强硬

参与调查的研究生认为导师会积极听取学生意见的占29.52%,与学生讨论并尽量改善的占66.19%,允许学生表达意见但不采纳的占2.38%,不理会的占1.91%。数据表明,绝大多数导师能够与研究生积极沟通,并听取意见建议。但仍有极少数导师与研究生沟通时态度强硬。

7.部分研究生对导师的指导满意度不高

调查发现,研究生对导师指导表示满意的占77.14%,认为不满意的占1.91%,认为一般的占20.95%。调研数据表明,对导师指导满意度低主要集中在指导时间不足、 指导规模大、 指导能力不强、 指导态度不佳、 不顾及学生的感受、 指导内容偏离学习需求等方面。在个别访谈中了解到,导师在指导过程中针对性不强,不够深入等都是造成研究生对导师不满意的方面。

二、 研究生导师指导权异化的原因分析

(一)国家及社会层面

我国研究生招生规模不断扩大的同时也带来了一些问题。首先,研究生招生规模迅速扩大后,对导师培训的重视程度不够。研究生数量激增,导师队伍不断扩大,但导师队伍的建设相对滞后。其次,伴随着公费时代的终结,研究生教育采取“收费+全覆盖奖学金”模式,虽然在一定程度上有助于盘活教育资源,激发学生学习积极性,但由于教育经费在研究生培养机构、 学科专业方面存在差距,相对弱势的学科和机构培养经费易出现捉襟见肘状况。经费不足容易降低研究生导师的积极性。再次,社会大众普遍不清楚导师的指导工作所包含的内容,认为导师只要能让研究生顺利毕业就是合格的导师。

(二)学校层面

调研中发现,参与调研的其中一所高校采取的是“研究生院为主体,各学院分管”的培养模式,但研究生院与各学院之间联系却不够紧密,与职能部门之间的配合也较为疏离。在导师遴选条件中,更多的是强调导师的职称、 专业技能和学术水平,对于导师的人格、 品行考察不够全面。学校设立的考核监督小组工作效率不高,缺乏对研究生院-学院-学科-学生的全方位、 深层次的考核与监督结构。在考核与评价导师指导质量时,研究生学术论文的发表情况、 学位论文的通过情况几乎成为衡量研究生导师指导效果的首要标准,导致导师对研究生其他方面的培养重视度不够。另外,也存在对教育部《关于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的意见》《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等文件精神贯彻落实不到位的现象。

(三)导师层面

由于高校教师的教学与科研压力较大,一些导师的时间多用在日常教学、 职称评定和科研课题的申报方面,以致与研究生交流的时间极为有限。有些导师则更倾向于学术指导,而忽视了对研究生其他方面的培养。这说明,导师在具体指导过程中,没有充分认识到自身还肩负关心学生生活、 指导学生就业等方面的责任。根据教育部印发的《关于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的意见》,各高校对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提出了相关要求,但有些导师对文件精神解读不够深入、 重视程度不足。

(四)研究生层面

通过问卷调查和个别访谈,发现绝大多数研究生对教育部和学校的政策性文件不太关注。对自己的权利和义务、 对导师的权力与职责不太了解,认为导师的主要职责就是论文写作的指导,大多数研究生不知道导师还应肩负学术道德指导、 个性发展指引等责任。调研中,有15.71%的研究生表示学校没有必要对导师进行监督和评价,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部分研究生权利意识的缺乏,在校期间很少去维护自身权益。另外,个别研究生在读研期间不努力、 只想轻松混文凭的状况也是影响导师指导权异化的一个重要原因。

三、 防止研究生导师指导权异化的对策

(一)加强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

国家在扩大研究生招生规模的同时,应加强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完善导师指导权授予机制。应加强导师师德师风、 权力行使内容、 权限等方面的培训。同时,应注重对导师职业道德与专业能力的培养,提升导师队伍整体素质。还可根据校情制定规范研究生导师指导权的运行机制,对导师指导权进行有效管理。例如对导师的指导内容、 时间、 强度等提出规范性要求。同时,可通过建立双导师制或导师组对导师指导权进行分配,减轻负担,提高效率。还可将职称评定、 职务晋升、 绩效分配、 评优评先等作为导师考核的重要依据,充分发挥考核评价的引导、 激励和教育功能。

(二)建立与完善监督评估机制

应把好研究生导师的入口关, 加强与改善研究生导师的遴选工作。[3]将道德素质纳入考评体系并作为导师资格考核的第一标准。对有违反师德师风行为的导师, 实行一票否决。[4]构建防止研究生导师指导权异化的组织体系,在高校成立由研究生院牵头的工作领导小组,对导师指导权进行有效管理。在学院建立监督小组,负责对导师指导权的使用进行评价,按时汇报工作动态及工作成果,对不符合规定的行为及时制止上报。建立完善的监督评估制度,对导师的考核标准、 评价步骤进行科学的细化。如条件许可还可引进第三方独立评估。可将导师指导权限、 范围以文件形式下发给学生,形成由研究生院、 学院督导小组、 导师同行、 学生共同参与的监督评价体系,坚持动态控制与长期监督相结合。同时,需落实导师指导权异化的追究机制,对于指导权异化的研究生导师,视情况采取约谈、 限招、 停招、 取消导师资格等处理措施。

(三)增强导师权责意识

导师对研究生的成长成才负有重要责任,必须始终坚持立德树人、 以生为本的教育理念。[5]研究生导师要加强深度学习。一方面,要提高自身的专业知识水平,加强对专业方向的研究。另一方面,要加强对国家政策、 高校管理制度的学习,要深入了解研究生培养工作的要求和导师的行为规范。要明确权责范围,遵守规章制度,避免指导行为出现偏差。导师要加强与学生之间的交流与沟通,在接收研究生后,要主动与学生交流谈心,了解学生学习情况、 生活情况、 未来职业规划等。对研究生进行人生方向的指引,帮助学生分析自身优劣势,明确所追求的价值目标。对研究生进行学术规范的指导时,要充分关注研究生的兴趣爱好,尊重学生意见,对有参考性的建议及时采纳,与学生平等相处。同时,要合理规划科研、 教学与研究生培养工作。制定学生培养工作计划,激发研究生的学习积极性。

(四)增强研究生主动维权意识

研究生在校期间,除了要全身心投入日常学习,还要多关注学院动态,了解研究生和研究生导师所享有的基本权利以及应尽的责任。要主动关注学校或学院下发的相关文件,自觉学习相关内容,利用好自己的知情权。当导师未能履行好应尽的职责或超出应有权限时,研究生应主动将问题向管理部门反馈。研究生在与导师交流时,应主动说明当前的学习状态、 学习目标和兴趣爱好等,能让导师对自己的基本情况有所了解,从而制定出相应的培养方案。在与导师意见和观点不一致时,应主动与导师沟通,相互协商,取得最佳解决方案。另外,遇到困难要主动寻求导师帮助和指导,以此不断提升自身的学术水平。

总之,要提高高层次人才的培养质量,就必须重视研究生导师队伍的建设与发展,要通过制度建设规范导师指导权的有效使用,防止其异化。导师要在实践中不断提升指导质量,完善指导内容,提高指导效率,为研究生的培养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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