冼星海生平研究之相关史料考证举隅

2020-10-15 02:48查太元
黄钟-武汉音乐学院学报 2020年2期
关键词:冼星海年谱星海

查太元

前 言

冼星海(1905-1945)是我国近现代音乐史上的著名作曲家,一生四十载,近半岁月在海外成长奋斗,但在其短暂的国内活动中,留下诸多不朽抗战歌咏乐作传唱至今;又其晚年滞外期间写下的艺术歌曲、管弦乐作品,亦可视为类似体裁的中国先声。冼氏之成就,无疑贡献我国文艺发展良多,为其树碑立传、编纂年谱,属理所当然之举。

冼氏于1945年10月30日逝世,在其殁后曾有数份繁简不一之年谱问世。其一是1945年11月15日延安《解放日报》第四版刊印之《星海同志年谱纪略》①佚名:《星海同志年谱纪略》,《解放日报》1945年11月15日第4版。(以下简称《纪略》),其二是1957年谌亚选编辑之《音乐家冼星海》所附《冼星海年谱》②谌亚选:《音乐家冼星海》,北京:北京出版社1957年版,第31-34页。(以下简称《谌谱》),内容与《纪略》大致相同,其三是齐毓怡于1985 年发表之《冼星海年谱选载》③齐毓怡:《冼星海年谱(选载)一九三七.七——一九三八.十一》,《音乐艺术》1985年第3期,第6-13页。齐毓怡:《冼星海年谱(续)》,《音乐艺术》1985年第4期,第24-27页。(仅记1937年7月至1938年11月事迹),其四是秦启明于1989至1990年间分期发表的《冼星海年谱简编》④秦启明:《冼星海年谱简编(1905-1945)》,《星海音乐学院学报》1989 年第2 期,第1-8 页。秦启明:《冼星海年谱简编(1905-1945)(续一)》,《星海音乐学院学报》1989 年第3 期,第3-11 页。秦启明:《冼星海年谱简编(1905-1945)(续二)》,《星海音乐学院学报》1989年第4期,第3-10、18页。秦启明:《冼星海年谱简编(1905-1945)(续完)》,《星海音乐学院学报》1990年第1期,第3-9页。(以下简称《秦谱》)。上述年谱虽曾长时间为冼星海研究提供基础,但从其标题中“略”“简”表述可见内容不够充足,《纪略》过于粗略未经过缜密考证,以致与史实略有出入,《齐谱》至今未有完整全貌问世,而《秦谱》加入过多“润饰创作”笔法,虽内容较繁但多处经不起推敲,信度有限。甚至,戴鹏海曾撰文《唯史不可以为伪——秦启明〈冼星海年谱简编〉伪误实录》⑤戴鹏海:《唯史不可以为伪——秦启明〈冼星海年谱简编〉伪误实录(上)》,《星海音乐学院学报》1996 年第1 期,第1-16、49页。戴鹏海:《唯史不可以为伪——秦启明〈冼星海年谱简编〉伪误实录(下)》,《星海音乐学院学报》1996年第2期,第1-16页。(以下简称《戴文》),指出《秦谱》的疏失与过错,并认为以冼星海的“业绩、贡献、地位和影响”而言,没有一部“完整、全面、真实、准确”的年谱,是“说不过去的”,并期盼有研究者为冼星海编辑年谱,“否则就是失职,就无法向后人交待”。很可惜,《戴文》自1995 年发表以来,并无人接续开展类似工作。有鉴于此,本人以“冼星海生平年谱详编”为题,申请2019 年度江西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项目并获得批准,便着手开始新版《冼星海年谱》编纂工作。⑥本项目预计2020年12月底完成。

在当代网络科技的辅助之下,相较于过往学者使用的传统手段,如今为冼星海编纂年谱、考证其生平事迹,相对便捷许多,但当中则能遇见诸多令人费解的史料问题,亟待厘清爬梳,以期还原、建构出更为真实的冼星海形象,使他的历史面貌得以重现。受限于篇幅,本文难以将所有冼星海生平研究相关史料问题悉数陈列,仅能举隅一二以兹说明。

一、出生及籍贯问题

冼星海留存并公开于世的自传有三份,其一为《致鲁艺中共支部赵毅敏同志》,《冼星海全集》及《冼星海专辑》均有收录,《全集》为该传注云:“本篇是冼星海为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写给中共延安鲁迅艺术学院支部的自传。原件现存中央档案馆。”⑦《冼星海全集》编辑委员会编:《冼星海全集》(第一卷),广州:广东高等教育出版社1989年版,第379页。惟二部文献版本之文句略有不同,有鉴于《全集》多有更动文句之情况,或以《专辑》为参考依据较于妥适。其二为《我的履历(简单历史)》,仅见于《全集》,《全集》为该传注云:“这是冼星海加入中国共产党后写给组织的履历。原件现存中央档案馆。本篇写作时间不详。”⑧《冼星海全集》编辑委员会编:《冼星海全集》(第一卷),第385页。然冼氏系于1939年12月3日加入中国共产党,文中提及“现年三十二岁”应为1937年(以足岁计)或1938年(以虚岁计),但又提及“去年八月生一小女孩名妮娜”,应指写作时间为1940 年,或非一时所撰。其三,冼氏有另篇自传见于《专辑》,《全集》未收录,然文中提及:“母亲黄苏英生了二人,我的长兄在三十岁时死掉,我在后十年生。”此番自述未见于其他文献有类似记载,又该段自述有明显逻辑错误:因冼父(喜泰)系于35 足岁逝世,冼母于33 足岁产下冼星海,故冼星海不可能在其兄30 岁殁后十年诞生。此段记叙或是冼氏记忆不清(致明显逻辑问题),又或书写笔误(该传疑似非为正式用途的草稿),也可能是《专辑》刊印时出现手民之误。且冼母(黄苏英)留存之冼星海身世信函未提此事,冼氏“胞兄”一事也应存疑。

关于冼星海之出生与籍贯问题,其三篇自传各有表述。《致鲁艺中共支部赵毅敏同志》云:

父亲名喜泰,是广东番禺县人,做过打鱼和航海的事。三十五岁就死了!母亲名苏英姓黄(广东人),一个未受过教育的乡下人。因自修关系,颇识字,不能写。家里没有产业,父亲死时,我是一个遗腹子!⑨黄祥鹏、齐毓怡编:《冼星海专辑》(一),中央音乐学院、中国音乐研究所1962年版,第232-239页。

《我的履历(简单历史)》云:

我叫冼星海(没有别号),生长在广东番禺县,现年三十二岁。父亲名喜泰,母亲名黄苏英。父亲做打渔及航海事业,他在三十五岁死了,母亲是农妇,未受过教育。父亲死时,我还在母亲腹里。⑩《冼星海全集》编辑委员会编:《冼星海全集》(第一卷),第385-388页。

《冼星海专辑》收录之另篇自传云:

生长在澳门,原籍广东广州。祖父做海员,父亲名喜泰,曾业渔业,后又做海员。母亲未曾多受教育,身体非常康健,但并没有很多学问,也(按:此处原疑缺“未”字)受过很好教育。母亲黄苏英生了二人,我的长兄在三十岁时死掉,我在后十年生。我还没有见过父亲的面,父亲已死去了,我是一个怀腹子。⑪黄祥鹏、齐毓怡编:《冼星海专辑》(一),第239-243页。

然而根据常识判断,即便作为事件亲历者,但由于年龄过低、心智尚未成熟,任何人都不可能知晓自身出生时的实况。幸好,同为冼星海出生事件亲历者的冼母黄苏英,曾致星海信函一封,载明冼氏身世概要、出生时间及地点。该函原件存中国音乐研究所(现隶属于中国艺术研究院),然部分文献及博物馆(例如番禺博物馆冼星海纪念馆、澳门冼星海纪念馆等)亦有复印件展示,全文如下:

祖父名容添,祖母卢氏,操工作业。父亲名喜泰,生于阴历已巳年九月廿六日亥时,操航海业,寿命卅六岁,终于十月初五日申时。母亲黄氏,生于壬申年四月廿四日酉时,父殁时母卅三岁。儿出产澳门,生于父殁越年五月十一日亥时,自一至五岁多奇病,有生以后寄居外祖父家(名黄锦村,也操航海业),及七岁,外祖父殁,遂迁居星洲,后来各事谅必知之。籍贯番禺。此星海所历大要,至于琐事已不复记忆矣。母黄氏字达。夏历年。⑫马可:《冼星海画传》,北京:音乐出版社1960年版,第2页。

冼星海曾述其母不会写字,故何乃强认为此函应系冼母托人代笔,并从行文语气判断此函“很可能是冼星海回到中国(相信是广州)后,写信给母亲询问他的家世和身世以及其他很多事情,而冼母很有可能是找到这里(新加坡或马来亚)的写信佬代写这封信。”⑬何乃强:《冼星海在新加坡十年:1911-1921》,新加坡:玲子传媒私人有限公司2013年版,第26-27页。无论如何,冼母此封信函,应作为确定冼星海出生及籍贯问题最为权威的依据。也就是说,冼星海原籍广东番禺,公元1905 年(清光绪31 年,岁次乙巳)6 月13 日(农历5月11日)亥时(晚间9时至11时)生于澳门。

然而在冼星海殁后,关于冼氏出生及籍贯问题,却又出现几种不同说法。关于冼星海出生问题,以钱韵玲于1977 年发表的《忆星海》一文最具代表性,该文提及:“星海出生在一个贫苦渔民的家庭,因为是在星夜大海之中的渔船上降生,母亲就给他取名星海。”⑭钱韵玲:《忆星海》,《人民音乐》1977年第6期,第4-10页。此说更被《秦谱》所用,称:“6月13日晚10时左右(夏历乙巳5月11日亥时),诞生于澳门珠江海滨之一渔船,时值‘星夜大海’,故取名星海……”然所谓冼氏在“星夜大海之中的渔船上降生”故被取名“星海”一说,除钱氏单方面说法以外,尚无其他可信文献佐证,相较于冼星海自述及冼母信函所载,欠缺信度。且葡属澳门传统上并无领海,清廷与葡萄牙多次勘界亦明确此状,葡方虽曾与清廷协商索要领海未果,至1999 年澳门回归中国,特区政府方能拥有领海。故若冼氏真系诞生于海上渔船,其时从法理上或不为澳门所生之人。换言之,在有更权威的历史材料足以证明之前,称冼星海出生于海上渔船,是有待商榷的。

若据冼母信函与冼星海自述,仅可明确为广东省番禺县(今属广州市番禺区),且传统籍贯之记载一般只到郡县、未及镇村。冼星海其中一篇自传中称“原籍广东广州”,或系地缘关系相近混淆之误,但另两篇自传亦称自己籍贯为“广东番禺”。然《信息时报》于2014 年3 月5 日刊发之《欲打造“星海故里”品牌建议榄核镇改“星海镇”》报道,称:“根据冼星海之女冼妮娜女士的表述以及冼星海个人档案数据显示,均证实冼星海的祖籍是榄核镇湴湄村”,⑮网址为http://news.ifeng.com/gundong/detail_2014_03/05/34429031_0.shtml并定调榄核镇为“冼星海故里”。经查,榄核镇原属广东省番禺县,曾隶广州市番禺区,2012 年11 月30 日改隶广州市南沙区。本人亦曾采访冼妮娜女士得知此项籍贯信息,惟未能得知所言文献出处,又报道中所谓“冼星海个人档案资料”亦未知具体为何(冼氏自述及早期各类文献均无记载)。倒是司徒怀曾撰文述及相关信息,她在《人民音乐家冼星海和我们一家》中说到:

星海的母亲叫黄苏英,系广东省番禺县榄核村人。是一位很慈祥、开明而又极其了解儿子的事业的好母亲。星海出生时父亲已死去,母亲艰难地把他抚养大。⑯司徒阳:《他们的岁月——追思杨夫戎和司徒怀》,出版地不详,2008年版,第410-421页。

又司徒怀在《人民音乐家冼星海和他的母亲》提及:

星海的母亲叫黄苏英,是广东省番禺县橄核村人。星海出生时,父亲已故。⑰司徒阳:《他们的岁月——追思杨夫戎和司徒怀》,第433-435页。

其中“橄核”应为“榄核”之误。司徒怀多次表示冼母黄苏英为番禺县榄核村人,其与冼星海均为岭南人士,为冼星海好友及同学司徒乔胞妹,曾为邻居,说法应可信。惟母系籍贯不同于父系籍贯,且榄核村与湴湄村为榄核镇治下不同村落。目前可以得知,将冼星海籍贯追溯至榄核镇湴湄村是缺乏权威文献佐证的,推测系将母系籍贯与父系籍贯混淆而致,冼氏父系籍贯究竟为何,则有待详考。

二、“疍民”身份问题

与冼星海出生籍贯有关的,就是关于目前诸多文献提及其“疍民”身份问题。经查,提及冼星海为“疍民”之文献,集中出现于1990 年代中期以后,在此之前并无相关叙述。冯明洋《星海音乐的人文精神》一文,是较早暗示冼氏具有“疍民”身份之论述:

岭南文化是哺育星海早期音乐生活的主体。儿时的水上生涯和渔歌蜑歌的熏陶,母亲口授民歌《顶硬上》所蕴含的苦难命运与拚搏精神……⑱冯明洋:《星海音乐的人文精神》,《文化杂志》1996年第26期,第7-14页。

又如徐燕琳《水的精神与水的力量——从〈黄河大合唱〉谈冼星海音乐经典的形成》⑲徐燕琳:《水的精神与水的力量——从〈黄河大合唱〉谈冼星海音乐经典的形成》,《汕头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4年第30卷第3期,第47-54、95页。、刘迪生《大河之魂——冼星海和他的非常岁月》⑳刘迪生:《大河之魂——冼星海和他的非常岁月》,广州:花城出版社2015年版,第11页。、周松芳《〈聆听星海〉地域文化建构之道》㉑周松芳:《〈聆听星海〉地域文化建构之道》,《南方日报》2015年8月7日第A22版。等期刊文献或文学传记,均直接或间接地表明冼星海“生在一条疍家渔船”或具有“疍民身份”,戴乐硕士论文《毛泽东与冼星海的音乐互动初探》亦认为,冼星海因“出身于疍民之家”,故“对社会底层人民有着深刻的理解与同情”,並“萌发了‘顶硬上’的精神”。㉒戴乐:《毛泽东与冼星海的音乐互动初探》,武汉音乐学院2019年硕士论文,第2页。甚至,徐柳主编之《聆听星海——培育“世界历史文化名城”的番禺探索》收录冼妮娜接受《南方日报》采访时之表述:“据考证,我父亲出生在番禺的一个小村庄。我回去的时候也有去看一看,不过因为父亲一家都是疍民,生活在船上,所以他没有故居,也没有非去不可的地方。”㉓徐柳主编:《聆听星海——培育“世界历史文化名城”的番禺探索》,广州:南方日报出版社2015年版,第15-16页。冼星海“疍民”身份形象,随着学位论文、期刊文章、报刊文章、家属采访等普遍流行,影响层面涵盖学界至社会大众。

经考察现有文献,可知冼星海身份“疍民说”之出现,多凭以下现象而擅加认定:一、有记叙称冼氏生于海上渔船;二、冼氏自述出身贫苦;三、家属多操渔业;四、冼氏曾自述在疍民学校有过教学经历;五、冼氏曾作《疍民歌》。

“疍民”,又称蛋民、蜑民、旦民、但民等,是我国沿海诸地出现的特殊族群,早年有陈经序等人深入考察研究。疍民特征依各地情况略有不同,岭南一带疍民的特征大致有:一、世居艇舶;二、社会地位卑微、受陆上居民歧视;三、疍民之间互相通婚,鲜于其他族群居民结亲;四、罕有子女入正规系统教育之意识等。陈序经《蛋民与政府》一文提及清代疍民已有陆居情况,社会权利情况稍有改善,但族群身份鲜明仍与原陆上居民有所不同,且因无籍故均籍隶河泊所,又该文亦提及清代起已有非疍民之水上居民。㉔陈序经:《蛋民与政府》,《政治经济学报》1936年第4卷第4期,第801-820页。又陈之亮《广西的蛋民》一文以广西情况为例述及疍民特征:“蛋民的政治权是被剥夺的,居住不自由,教育不自由,所以造成知识的落后,怕见官府的敲诈……”㉕陈之亮:《广西的蛋民》,《旅行杂志》1951年,第25卷第7期,第47-49页。前文征引冼妮娜二次接受采访记录,既称冼星海籍贯榄核镇湴湄村,又云“不过因为父亲一家都是疍民”,不但说法互为矛盾,又无法断定冼氏属于无籍之“疍民”。

换言之,冼星海是否出身贫苦、家属有无投入航海渔业,皆非检验是否其为疍民的标准。又冼星海与疍民学校往来及创作《疍民歌》等情况,更不能成为其是否为疍民的直接证据,且冼星海“海上渔船出生”说法不尽可靠,更无法以冼氏家族是否居于水上(即“艇民”)断定其具备疍民身份。虽然据1910 年葡澳当局发布的人口普查结果,其时澳门确有住于船只内的居民,但据冼星海自述其母为农妇,又居于澳门的妗母、表弟分别操家事、印刷等职,冼母信函亦称冼星海之祖父冼容添“操工作业”,如此家族社会组成,不似普遍疍民的族群社会形态。陈序经《疍民的研究》一书亦引用岭南社会研究所的调查,指出1940 年代广州市沙南疍民129 家中,仅有梁、冯、李、陈、黄、何、范、罗、卢、孔、叶、钟、郭、彭等十四姓,且明确指出“疍民固为艇民,然艇民不一定为疍民”观点。㉖参见陈序经:《疍民的研究》,上海:商务印书馆1946年版,第1-44、146页。

另外,冼母曾积极培养冼星海入读私塾及新式学校,虽出身贫寒但深具教育思维,且冼星海籍贯明确,则应非无籍鲜受教育之疍民,这或亦是推翻冼星海身份“疍民说”的一项间接证据。又从文献学的角度观察,冼星海身份“疍民说”的出现过晚,也没有权威数据佐证,是相当值得商榷的。

三、岭南求学时间问题

综合冼星海自传及各类文献考察得知,冼氏于1911 年六足岁时随母赴南洋,曾于1915 年入新加坡圣安德烈学校(St.Andrew’s School)就学,时约一年,又于1919 年入新加坡养正学校,在区健夫的启蒙下学习音乐。但是,关于冼星海何时返回中国,并进入岭南大学华侨学校,在文献上又出现不同说法。

冼星海自传并未提及少年时期返国进入岭南大学的准确时间,惟《纪略》认为其于1918 年“回广东,入岭南大学附中,后又升入大学,共六年,此时期开始半工半读维持生活。”㉗佚名:《星海同志年谱纪略》,《解放日报》1945年11月15日第4版。《秦谱》亦认为:“(1918年)秋季高小毕业,奉母自南洋回国抵达广州,考入佛山华英中学,与杨道循、熊春霖一起半工半读。(1919年)秋季,自佛山返回广州,考入岭南大学附中华侨学生特别班……(1920年)秋季,升入岭南大学附中一九二八班,班名惺社,在本校格兰堂每天代售文具二小时,继续工读。……(1921年)秋季升入附中二年级……”㉘秦启明:《冼星海年谱简编(1905-1945)》,《星海音乐学院学报》1989年第2期,第1-8页。

近期,杨师帆发表《冼星海在岭南大学的音乐学习》一文,归纳迄今学界关于冼氏入岭大的三种时间说法,分别为1918 年、1920 年前后、1921 年,并认定冼氏于1920 年秋入岭南大学附中。㉙杨师帆:《冼星海在岭南大学的音乐学习》,《探求》2019年第6期,第109-116页。杨氏说法,系依据孙幼兰《冼星海在“岭南大学”及其他》㉚孙幼兰:《冼星海在“岭南大学”及其他》,《人民音乐》1963年1月,第17-20页。所言再行推算,但这样的推论显然有逻辑上的疑虑:其一,即必须确认孙氏所言为真;其二,则必须确认冼氏完全依照规定学制进行学业。观察其它一手文献史料,孙氏所言不一定可靠,且吾人亦不明确冼氏是否严格按照学制就学(至少转入附中1928 级便非从一年级开始读起),故杨氏推论显得甚为薄弱,无法采信。

何乃强《冼星海在新加坡十年》中,刊载冼星海1921年元月于养正学校军乐队合影照片,㉛何乃强:《冼星海在新加坡十年:1911-1921》,第42页。说明冼氏至少是时仍在新加坡、不可能早于1921年元月返国。至于冼星海离星返穗之具体时间,曾任新加坡养正学校校长、岭南大学华侨学校校长林耀翔说法颇具说服力。林氏《五十年之回顾》一文云:

广州岭南大学,为适应时代需求与侨胞邀请,特于校内设一华侨学校,专收容侨胞子弟返国求学者,因促余北返负责主持之,时养正经三年余之努力整理校务大有进展,各事已渐正轨,仔肩可卸,因辞去校(按:原衍“校”字)长职务董事部请刘立夫先生暂行代理,时一九二一年六月也,随余返国入岭南者二十余人,现已去世之冼星海君,现在本坡执业之罗广霖医生,任牧师之林天思君(在校时名子湘),现任本校教职之龙学藩君等,均当时同行返国学生也。㉜私立岭南大学:《分校纪事》,《岭南》1921年第5卷第2号,第82页。

又察广州私立岭南大学《岭南》季刊民国十年夏季第五卷第二号《分校纪事》云:

华侨校长林耀(按:“耀”字原误作“燿”,下同)翔君未回校以前,其教务与管理,仍由葛理佩、谢昭杰两君支配。……林耀翔君五月廿四回校,即接任教务。

又同刊《校内个人记事》云:

林耀翔夫妇偕林太夫人,五月廿三由星嘉坡抵港,廿四抵校。㉝私立岭南大学:《校内个人记事》,《岭南》1921年第5卷第2号,第110页。

是故,林耀翔应岭南大学邀请北上主持华侨学校事务、携带养正学校学生前往就学,才是冼星海开展广州求学生活的起点。然林耀翔自述北上时间为1921年6月,但据岭南大学《岭南》季刊记载应系是年5月24日,考虑追忆难免有所出入,故本人认为学校官方记载较具信度。

另据《私立岭南大学校报》第1 卷第30 期刊载之《发给学生冼星海君证明书》,称:

为发给证明书,事兹本校学生冼星海系广东番禺县人,于中华民国十二年即一九二一年入校为大学部特别生,至中华民国十七年即一九二八年离校,转学北京及上海国立音乐院专修科肄业。该生在校时音乐成绩甚优,于一九二六至一九二八年曾任本校音乐队队长,及学生青年会音乐主任二年。人颇好学、品行亦甚优良。此证。中华民国十八年十月五日。私立岭南大学校长钟荣光、副校长李应林。㉞私立岭南大学:《发给学生冼星海君证明书》,《私立岭南大学学报》1929年第1卷,第30期,第267页。

此证明书也明确指出冼星海系于1921 年进入岭南大学。虽不知为何校方称冼氏入校身份为“大学部特别生”,也不知校方出于什么目的为其刊登此证明书(从时间上推测,或有可能为冼氏准备赴法国学习之用),但从七年的求学时程范围看来,冼氏不大可能一入校就作为大学学生,所谓“大学部特别生”或许为华侨学校学生身份的另一种称呼。综合各文献记载,冼星海返国入读岭南大学华侨学校的时间,既非1918年,亦非1920年,应与林耀翔返国主持岭南大学华侨学校事务时间相同,亦即1921年5月底左右。

又《秦谱》称冼星海于1918 年考入佛山华英中学,1919 年入岭南大学附中华侨学生特别班,又称1924 年2 月至7 月间在华英中学工读,并称史料出处为马可《星海画传》、《岭南音乐》1981年第4 期刊载之《日本专家来穗考察星海青年时期生活》等文献。另目前亦可于互联网见冼氏为华英中学校友之说法,甚至今之佛山市华英学校官方网站亦有类似表述。但是,《冼星海画传》并未提及冼氏入读华英中学一事,又经查《岭南音乐》一九八一年第四期(及同年其它期)并无秦氏所谓《日》文(《戴文》亦称未见该文)。其实,冼星海并无可能二度入读华英中学,理由如下:其一,冼氏1918 年身处新加坡、1919 年入养正学校事情,已有多重文献证据可以支持;其二,冼氏返穗之动机及过程亦有相关当事人说法加以揭示;其三,既然冼氏经济条件不佳,则毫无必要先在佛山华英中学短暂就学后,又至广州岭南大学华侨学校及附中,再返回佛山华英待五个月。且必须留意的是,今佛山华英学校虽办学历史确可追溯至1912 年基督教循道公会创立之华英中学,但该校历经1955年改制整并为佛山市第一中学、1999年初中部脱离改制办学,已是国有民办之教育机构,吾人不能排除今民办之佛山华英学校系为提升知名度,错置史料,宣称冼氏为其校友而增添风彩。换言之,目前没有任何直接及间接证据表明冼星海曾就读佛山华英中学。

四、关于冼星海法国事迹的新证据及部份考证

中国法国史研究会会长端木美曾撰文《里昂市立图书馆里的中国印记》,㉟端木美:《里昂市立图书馆里的中国印记》(上、下),《光明日报》2004年3月17日第11版;2014年3月18日第8版。提及里昂市立图书馆藏有冼星海欲申请里昂中法大学奖学金的相关信件、推荐函、证明函等。本人经联系里昂市立图书馆中文部,得该处职员之协助获得档案副本。该档案所有权者为里昂第三大学,档案已编目为“FC1302-s.c.-XIAN Xinghai冼星海”,共计36页,分别为:1.第1至3页为1934年7月3日冼氏致里昂中法大学之法文信函;2.第4至5页为1934年7月3日冼氏致里昂中法大学之中文信函;3.第6至8 页为1934 年7 月5 日冼氏致里昂中法大学校长中文信函;4.第9页为1934年6月4日巴黎圣乐学校(Schola Cantorum)秘书长麦可·当尔格弗(Mi‐chel de Gorguette d’Argoeuves)开具之冼氏就学证明;5.第10页为1934年6月14日巴黎圣乐学校作曲教授里昂古特(Guy de Lioncourt)为冼氏开具证明函;6.第11页为1934年6月29日中华民国驻巴黎总领事馆开具之法文证明;7.第12至14页为1934年6月4日中华民国驻巴黎总领事馆致里昂中法大学公函;8.第15至16页为1935年7月3日巴黎圣乐学校校长路易·瑟勒(Louis de Serres)为冼氏撰写之推荐函;9.第17至18页为冼氏使用之信封正反面;10.第19至20页为1935年2月12日冼氏致里昂中法大学法文信函;11.第32 至33页为1935 年2 月12 日冼氏致里昂中法大学法文信函(内容与1934 年7 月3 日所寄信函内容相似);12. 第27 页为1935 年1 月3 日爱日·加隆(Noël Gallon)为冼氏撰写之推荐函;13.第28 页为1935年2月2日保罗·杜卡(Paul Dukas)为冼氏撰写之推荐函;14.第29 页为1935 年2 月4 日路易·拉鲁瓦(Louis Laloy)为冼氏撰写之推荐函;15.第30页为1935年2月12日中华民国驻巴黎总领事林实为冼氏撰写之推荐函;16. 第31 页为1935 年2 月14 日里昂中法大学覆路易·拉鲁瓦函;17.第32至33页为1935年2月14日里昂中法大学覆保罗·杜卡函(二页内容相同,疑为多份副本);18.第34页为爱日·加隆之名片;19.第35页为1935 年2 月14 日里昂中法大学覆爱日·加隆函;20.第35页为1935年2月14日里昂中法大学覆爱日·加隆函;21.第36页为1935年2月14日里昂中法大学覆林实函。

又法国国家图书馆(Bibliothèque nationale de France)典 藏“Correspondance Paul Dukas W48”档案(档案编号为“FRBNF39601214”)中,收录有冼星海寄保罗·杜卡的四封信函,㊱此件档案由杜超先生代为觅得,特此感谢。分别为:1.1934 年9 月22 日寄出,内容与冼氏致里昂中法大学申请奖学金之法文信函相似,惟表示赴巴黎音乐学院进修是为能申请里昂中法大学的奖学金;2.1934 年9 月26 日寄出,感激“上周日”入学考试中保罗·杜卡对冼氏的称许,并期待校方能支持他成为全日制学生;3.1934 年11 月16日寄出,为因创作小提琴奏鸣曲而错过作曲课程道歉,并称将会继续努力创作、练琴并学习法语;4.1934年圣诞节寄出,祝贺保罗·杜卡佳节愉快,其中并书写中文字“恭贺圣诞,益贺新禧”。

综合以上新发现的文献材料,可明确知晓冼星海在法国的求学情况:其一,冼氏应于1931 年入读巴黎圣乐学校,学习作曲及管弦乐指挥。其二,冼氏于1934 年9 月份投考巴黎音乐院的保罗·杜卡作曲大师班获录取(且考试日期经推测可知为1934 年9 月23 日),并非全日制学生。又《秦谱》提及“(冼星海)向国民党政府申请官费,但结果还是失望……”,以及冼氏《我学习音乐的经过》中自述“结果Laloy给我失望……”云云,亦不甚可靠,因文献表明无论是当时中国政府领事人员,又或是路易·拉鲁瓦等人,均为冼氏奋发求学、申请奖学金情事,尽最大可能积极推荐。

另外,关于冼星海旅法时期事迹,亦有一桩公案悬而未解。马思聪《忆冼星海》一文提及:“大约是1928年或是1929年初夏的一个下午,我从马德里街的巴黎音乐院的课室出来,有一位穿着破烂大衣的广东人向我招呼,那是我第一次遇见冼星海。”㊲《马思聪全集》编委会编:《马思聪全集》(第七卷),北京:中央音乐学院书版社2007年版,第31页。《马思聪年谱》虽采纳此说,却将该事编入1928 年,然有按语称:“冼星海在《我学习音乐的经过》一文中,对他们见面的时间与马思聪的回忆有较大出入,需要进一步考订。”㊳《马思聪全集》编委会编:《马思聪全集》(第七卷),第365页。再观察冼星海《我学习音乐的经过》一文,说法如下:“我曾在国内学音乐有好些年。在广州岭南大学教音乐的时候,感到国内学音乐的环境不方便,很想到法国去。同时,我奢想把我的音乐技巧学的更好,成功为‘国际的’音乐家。正在考虑之际,凑巧得马思聪兄的帮忙……”㊴黄祥鹏、齐毓怡编:《冼星海专辑》(二),中央音乐学院、中国音乐研究所1962年版,第1-17页。换言之,冼氏自述结识马思聪的时间,是在其1927 年于岭南大学担任华侨学校音乐教员时。

陶亚兵、周行《冼星海与中西音乐交流》㊵陶亚兵、周行:《冼星海与中西音乐交流》,《音乐研究》1997年第3期,第36-45页。一文,曾对此番史料矛盾略作考证,并以冼星海于1930 年7 月21 日致董任坚信函提及学习情况等事,推测冼星海与马思聪应该是在1930年7月21日以前相遇。然而,马思聪自1923年起赴法国留学直至1929年2月回国抵达广东;然1928年秋季起冼氏已赴上海于国立音乐院就学,又于1929年底启程出国,至1930 年春夏之交抵达法国巴黎。1927 至1930 年间,此二人在地理位置上无法相遇。经查,马思聪自1931 年初二度赴法留学,至1932年初返国。换言之,如果马思聪《忆冼星海》一文提及的“初夏”“巴黎音乐院”等时间、地理概念属实,则冼星海与马思聪相遇的时间,只有可能是1931年初夏,不晚于1932年初。冼星海经由马思聪介绍向保尔·奥伯多菲尔(Paul Oberdoerffer)学习小提琴,也至少是1931 年夏季以后、1932 年初前这段期间发生之事。

五、“黄循”身份问题

所谓“黄循”身份问题,源于《冼星海专辑》第二册收录之苏联人士“黄循”所撰《冼星海在苏联》㊶黄祥鹏、齐毓怡编:《冼星海专辑》(二),第312-315页。一文,文末注称该文系由叔韫摘译自《苏联音乐(Советская музыка)》1951 年9 月号,原题《回忆冼星海》,又《专辑》系据《人民音乐》1951年12月号刊载之校录,文中夹注称:“中略关于星海在中国生活的一段”。该篇文章为《秦谱》多次引用,且戴鹏海考证《秦谱》时亦有参考。察该文确实详细记载其与冼氏于苏联生活事迹,然吾人却难以知晓“黄循”真实身份为何。因《冼星海专辑》并无标记作者俄文姓名,“黄循”译名不似俄人姓名,又刊登于《人民音乐》的叔韫摘译原文,目前中国知网等网络期刊数据库并未收录,不易察看。那么,“黄循”究竟究竟何许人也?为何此人能记录下冼星海生命中的最后时光?

所幸,《苏联音乐》于互联网公开从创刊至今的全部期刊影像㊷https://mus.academy/,其中1951 年9 月号收有一篇由“Хуан Шу”所撰之“Воспоминания о Си Син-хае”(汉译即为《回忆冼星海》),然“Хуан Шу”正是冼星海滞留苏联期间化名“黄训”之俄文拼音转写。

左贞观《星海在苏联之新探》一文,曾提及其1988年于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库斯坦奈采访,得知冼星海曾结识一名能讲英语的女人拉舍尔,冼氏对其爱称为“莱娅(Ray)”,又二人居住于“果戈里街的一栋三层楼的房子”,且莱娅于1951 年以冼星海之化名“黄训”为名,于《苏联音乐》发表一篇关于冼星海生平之文章。㊸左贞观:《星海在苏联之新探》,《人民音乐》2005年第9期,第11-13页。根据《冼星海全集》第一卷收录之冼星海《创作杂记》,记有一条注释云:“Ray,即 拉 萨 尔·萨 奇 耶 夫 娜(Рашель Садьена),是当地一位教师……”。综合左贞观考证及各文献之记载,冼星海与莱娅二人有事实婚姻,而冼氏临终前,均系莱娅陪伴照料。

又《秦谱》曾记载冼星海火化并于莫斯科下葬后,当时墓碑镌刻文字为“中国作曲家 爱国主义者 共产党员黄训”,但根据《冼星海画传》刊登之照片判读,实际上原鎏金镌刻俄文为“Китайский-композитор/патриот-коммунист/Хуан Шун/нездваемному мужу и другу/от жены и друзей”,汉译即为:“中国作曲家/爱国者、共产党员/黄训/无与伦比的丈夫与朋友/来自他的妻子和朋友们”,㊹马可:《冼星海画传》,第61页。如果留意措词,便可推测冼星海的后事应系由莱娅等人操办。

图1 《冼星海画传》刊登冼星海墓碑镌刻文字照片

回顾《苏联音乐》1951 年9 月号,仅有“Хуан Шу”所撰一文涉及冼星海生平,再看该文首段写道:

中国作曲家冼星海生命中的最后一年在苏联度过,我与他相识是在哈萨克斯坦的城市:库斯塔奈,当时正值伟大的卫国战争期间,作为他亲密的朋友与妻子,我认为我有责任分享关于这位杰出作曲家的回忆。㊺[苏联]黄训(Хуан Шу):《回忆冼星海(Воспоминания о Си Син-хае. Советская музыка)》,《苏联音乐(Советская музыка)》1951 年9 月号,第99-100 页。此段文句由九江学院艺术学院副教授黄麒润翻译,本人修订。又此段文句在叔韫摘译文本中未见。

由此可知,这篇文章的作者与冼星海有着相当亲密的关系,该文亦即左贞观所提及莱娅所撰之文。因此,叔韫所译“黄循”,实际上是莱娅以夫名所署,即“黄训”之错译,且叔氏译文多有省略、更动之处。

倘若缺乏左贞观的考察研究,吾人则不易于在其它文献考察到关于冼星海与莱娅的事迹,不知二人关系为何;从历史文献资料看来,左贞观的考察研究确系使事实重见天日。过去,普遍各界避讳冼星海与莱娅事实婚姻系为维护“人民音乐家”形象,但在战争年代兵荒马乱、归期不明之时,冼氏另有事实婚姻亦属正常,应当理解。且若错译姓名、省略文句,遮掩躲藏,既给历史考据增添阻碍,也无法改变真实发生之事。

结语:反省与建议

通过史料文献的挖掘、研读、判断,虽今人与冼星海已将近是一世纪的历史距离,但仍能逐步建构其完整、真实的人物形象。综上所述,关于冼星海的生平研究,过往存在的问题或缺失,大致如下:其一,文献准备不足,未能善尽“上穷碧落下黄泉”的收集工作,以致于开展研究时失去有效支撑,“黄循”一例即如是,倘若未深度考究,则难以辨其真相;其二,研究者视角略嫌片面,以冼星海与马思聪二人相遇时间考证为例,事实上只要将二人生平事迹互为对照,即可透过排除法取得结果,然现有研究成果中,研究冼星海的过于关注特定文献或说法,研究马思聪者亦然;其三,未清楚辨识文化学上的“叙事”结构,以冼星海出生于海上故以“星夜大海”命名,具“疍民”身份,及“就读华英中学”等事为典型,这类说法多出自于片面之言或二手转译,并无文献证据支持,然可能因其论者系家属,或为学界研究人员数次引用,则逐渐被大众采信,乃至于遮盖学术意义上的真相。

应如何破除这些问题、为学术质量的进步有所贡献?试分享经验一二,供作参考:一、需先对文献材料有所怀疑,不应轻易将所有所见材料均视为真,毕竟人会犯错、会失误、会遗忘,也可能会故意“叙事”;二、应把握基本的文献方法原则,例如距史尚近者较为亲近历史现场,距史尚远者较为可能夹杂过多“叙事”;三、可多搜集海外资料,研究冼星海生平时,则不可避免注意新加坡、法国、俄罗斯、哈萨克斯坦、蒙古等地是否有相关材料,亦有相当可靠的一手历史文献材料为编纂工作所用;四、可搜集周边人物历史文献或相关研究互为对照,例如本文列举司徒怀论述,即为无意间寻觅到的相关著作,但却能补充许多历史细节。

倘若吾辈能用更加严谨、更为仔细的态度,处理每一份历史文献材料,即可更好地还原历史人物形象、建构历史事件现场,进而对解读作者其人、作品内容产生更大的动力与手段,那么这样一来,也无愧于先辈遗留下众多宝贵文化艺术资产。另一方面,虽然过往数十年间,诸多学者已付出大量心力寻找文献、筛选可信材料,并提出各种研究成果,但是通过法国国家图书馆及里昂市立图书馆典藏文献案例,可说明吾人仍不能放弃寻找未被发现的原始文献,应持续不懈考探,遇疵即改、去伪存真,方能使相关学术研究工作产生重要意义及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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