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凡超 李旭平
编者按:2019年11月,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强调,要深化中小银行改革,重点支持中小银行多渠道补充资本。在政策支持下,中小银行永续债的发行范围和规模日益扩大,发行节奏明显提速,或将迎来“补血”高峰。而民营银行作为中小银行的重要组成部分,受业务快速增长的影响,资本补充的压力和需求日益显现。为此,本文通过结合民营银行的资本特点和其发行永续债的可行性分析,为其提出了实施建议,以飨读者。
民营银行资本充足的现状及挑战
资本规模相对较小,结构单一
目前民营银行资本净额主要依赖实收资本,多在20亿~40亿元之间,核心一级资本则由利润留存累积构成,一般暂无其他一级资本,二级资本主要为超额贷款损失准备,受整体不良上升的影响,可计入的总量有限。从9家已披露2019年相关数据的民营银行來看,民营银行核心一级资本在资本净额中的占比平均为94%,其中核心一级资本又以注册资本为主,平均占比高达85%,其他一级资本占比基本为0,二级资本平均占比为6%。总体来看,民营银行的资本规模相对较小,主要依赖民营股东实力,结构较为单一,资本的层次有待丰富。
资本补充主要依赖利润留存,无法支撑业务快速增长
从2019年披露的盈利情况看,17家民营银行中有6家盈利不足1亿元,8家在1亿~3亿元左右,净利润留存补充资本的效率不高,3家头部民营银行(微众银行、网商银行、新网银行)的净利润合计超过60亿元,在整个民营银行中的占比为77%。虽然盈利能力相对较强,但内源性资本补充依然无法支撑资产规模的快速扩张,目前微众银行、网商银行已通过增资扩股完成了资本补充。2019年民营银行的平均资产收益率(ROA)为0.9%左右,在不考虑分红及在其他假设稳定的情况下,留存收益即使全部投向风险权重为75%的普惠小微贷款,大概仅能支持8%左右的基础增长。因此,留存收益受资产规模、经营效益以及分红政策等方面的制约和影响,民营银行内源性资本补充的规模较小,速度较慢,无法支持未来更快速的资产扩张。
增资扩股成本高,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和不确定性
增资扩股无需支付固定利息,但净资产收益率(ROE)是民营股东的投资回报要求,也是增资扩股的潜在成本,当前上市银行的ROE水平普遍在12%左右,远高于资本债的融资成本。另外,监管机构对民营银行新股东的资质和持股比例等均有一定的限制性要求,2020年的疫情及宏观经济下行,对现有民营资本经营实体造成了一定冲击,新老股东的增资意愿存在差异,在引进战略投资人方面,符合资质要求的属地化经营纯民资企业数量也相对有限,民营银行增资扩股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和不确定性。
资本充足率下行较快,资本安全边际较小
根据银保监会网站的公开数据,在2017~2019年年报及2020年半年报中,民营银行的资本充足率分别为24.25%、16.55%、15.15%和14.22%,整体下降趋势明显,反映了民营银行资本充足的安全边际较小,主要是民营银行作为新设机构,资产规模增长较快,近三年复合增长率超过70%,民营银行资本厚度不足,注册资本消耗较快,部分发展较快的民营银行的资本充足已经由“紧平衡”逐步变成“硬缺口”。例如,众邦银行、亿联银行、三湘银行2019年末的资本充足率分别为10.53%、11.07%和11.28%,已经接近监管红线(见图1)。
民营银行发行永续债的可行性分析
民营银行发行永续债符合监管政策导向
2019年以来,国务院金融委多次提出,要求重点鼓励和支持中小银行多渠道补充资本,优化资本结构,增强服务实体经济和抵御风险的能力。央行2020年工作会议也提出“继续推动银行通过发行永续债等途径多渠道补充资本”。2020年中小银行发行永续债的范围不断扩大,发行频次和速度明显加快,农商行和民营银行等类型的商业银行首次获批发行,均体现了政策实施效果。民营银行作为中小银行的重要组成部分,出身民营资本,与民营、小微企业具有天然的相容性,通过发行永续债,可以带来一笔长期、稳定的运营资金,改善资产负债错配,提高抗风险能力,同时兼有股本属性,通过资本乘数效应放大资产运用,进一步提升服务民营、小微企业的能力。
民营银行发行永续债具有比较优势
民营银行作为非上市银行,不具备优先股、可转债的发行资格。二级资本债仅计入二级资本,最后五年逐年减计,大多通过提前赎回滚动的方式发行,资本补充的质量和效率不高。相比较而言,民营银行资本结构较为单一,目前其他一级资本为零,永续债一旦发行,可永久计入其他一级资本,能优化和丰富民营银行的资本结构,且具有票面利率每5年重定价、利息支出税前扣除等优势,有利于降低平均筹资成本。综合评估看,永续债是民营银行现阶段为数不多的外源性资本补充工具。
民营银行逐步满足永续债基础发行条件
根据金融债发行要求及其他政策规定,民营银行发行永续债应满足最近三年连续盈利、贷款损失准备计提充足、拨备覆盖率达标等基本要求。从盈利情况看,根据银保监会的数据,2019年民营银行的净息差为3.74%,资产利润率为1.05%,盈利能力整体较强,首批的五家民营银行均已满足最近三年连续盈利的要求,2016~2017年成立的12家民营银行,预计明年也将全部满足三年盈利的要求。从风险管控情况看,2019年民营银行的不良率为1%,拨备覆盖率为391.1%,整体风险指标控制较好,满足损失准备计提充足、拨备覆盖率达标等要求。从其他的发行要求看,民营银行的公司治理机制和差异化经营发展等逐步完善,核心监管指标也逐步达到要求,进入常态化发展阶段。所以,部分民营银行已经初步具备了永续债发行的基础条件。
民营银行发行永续债的潜在挑战
现阶段发行人主体评级基本在AA+及以上,资质要求相对较高
从目前已发行的情况看,国有行、股份行的主体评级均为AAA,中小银行主体评级也基本在AA+及以上,仅泸州银行首单永续债主体评级为AA,第二单已调升为AA+,整体来看,永续债发行主体资质要求较高。另外,中小银行永续债债项评级大多低于主体评级,增信措施及手段仍然偏弱。从现阶段民营银行主体评级的情况看,受限于成立时间较短、资本实力和盈利能力相对偏弱等综合因素,12家民营银行中主体评级为AA+及以上的仅4家,剩余6家均为AA级,2家为AA-,主体评级较目前已发行永续债的商业银行仍有一定差距,永续债难以惠及更多民营银行。
市场化投资者有限,流动性不足
根据相关规定,受“双10%”限制,商业银行自营资金投资永续债的资本耗用较高,目前大多通过表外银行理财投资间接互持,真正的主动投资者如保险机构、基金、券商资管等的占比仍然很少,资本供需存在较大的不匹配性,市场化发行和投资机制仍不健全。民营银行的资本实力较弱,评级较低,通过自营资金投资永续债的资源禀赋有限,且暂无理财资质,也无法通过理财间接互持投资发行,缺乏市场化投资者是目前面临的较大挑战。
在永续债流动性支持上,CBS可接受的永续债也有较多限制,包括发行人的资本充足率不低于8%、资产2000亿元以上、不良率不高于5%、最近三年累计不亏损等,尤其是资产规模方面存在较高门槛,从实际上限制了包括民营银行在内的中小银行永续债的投资范围,不利于中小银行发行永续债。另外,2020年央行CBS共操作六期,合计金额为300億元,对比上半年的发行总量2888亿元,CBS流动性支持规模仍偏小。总体上看,央行CBS的交易覆盖范围和交易规模还存在诸多限制,还未从市场化机制角度根本改善中小银行永续债流动性不足的问题。
民营资本的天然弱势,信用利差较大
民营银行出身民营资本,在2019年包商银行事件以及2020年疫情影响下经济下行的双重背景下,更加剧了民营资本融资的身份歧视和信用分层。从民营银行同业存单的发行情况看,发行价格较高,信用利差较大,仍面临认购不足的困境。永续债权益属性更强,受偿次序靠后,无固定期限,加上市场化发行和流动性相对不足等局限,信用利差整体要高于同业存单、普通金融债、二级资本债等,民营银行发行永续债将面临更大的信用利差和成本压力。以首单民营银行永续债为例,网商银行主体评级和债项评级均为AAA,7月10日永续债发行利率为4.5%,对比同一评级的江苏银行4月份的发行利率高出80BP,对比农业银行5月份的发行利率更高出110BP,扣除近期市场利率上行的影响,民营银行的信用利差仍显著拉大。考虑到永续债票面利率每5年进行重定价,但固定利差一经确认不再调整,特别是目前市场化发行机制不足的背景下,发行票面利率未能真正反映市场信用利差,民营银行作为发行人以及市场投资人都面临一定的利率风险。
经营压力大,可持续发展面临一定的挑战
从2019年的盈利情况看,民营银行“二八”格局明显,3家头部互联网民营银行占据了77%的净利润,反映了民营银行业绩相差巨大,部分民营银行的经营压力犹存。负债端,受限于“一行一店”和负债资质的匮乏,民营银行通过发行大额存单、开办线上存款等互联网渠道进行揽储,虽然解决了部分负债渠道不足的问题,但又面临负债成本过高的压力;资产端,部分民营银行的同业投资占比过高,贷款客户集中度接近限额,侧面反映了信贷投放能力不足的问题,依赖平台导流又面临成本过高的压力,下沉服务的“长尾客群”也面临收益和风险的取舍。根据监管推行LPR引导利率下行以及让利小微企业的政策指引,民营银行净息差将面临下行压力,前期快速的资产规模和盈利增长的可持续性面临一定的挑战。
相关建议
给予民营银行永续债发行政策支持,降低主体评级要求
民营银行暂无外源性资本补充渠道,永续债作为现阶段为数不多的外源性资本补充工具,在发行资格准入上,建议对于聚焦服务民营、小微企业的民营银行,实行优先倾斜扶持政策,适当放宽盈利性、风险指标等审批要求,尤其是降低或者破除在资产规模方面的要求,简化审批流程,提升审批效率,满足一个审批一个,有效发挥民营银行“先行先试”的政策优势,既满足了民营银行补充资本的需求,优化了资本结构,同时又有利于引导民营银行聚焦民营、小微企业,增强服务实体经济和抵御风险的能力,形成良性示范作用。
按照目前的政策指引,只要评级为AA及以上的永续债均可纳入央行合格担保品范围,2020年银保监会也取消了保险公司投资永续债AAA主体评级的限制要求,说明扩大主体评级发行范围是大势所趋,符合政策导向。建议对于聚焦服务民营小微企业且满足核心监管指标要求的民营银行,适当扩大主体评级的覆盖范围,从发展的角度给予民营银行主体评级一定的宽容和支持,根据市场化原则,让市场投资者自主判断永续债的投资风险和收益,进一步培育永续债的市场化准入,创造更好的市场环境和政策环境。
扩大民营银行永续债投资者范围,提升永续债流动性
根据2020年5月的最新政策,银保监会放开了保险资金投资银行永续债的限制,具体包括取消发行人总资产、净资产限制,取消发行人外部信用等级要求等,对包括民营银行在内的中小银行形成较大利好,也符合永续债发行范围不断扩大的趋势。建议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制定相关细则或者鼓励措施,提高保险公司、商业银行理财公司等投资主体,主动参与和投资包括民营银行在内的中小银行永续债的积极性,扩大投资范围。针对民营银行评级较低、增信措施偏弱、信用利差较高的弱势现状,建议监管机构给予增信支持,收窄信用利差,提高民营银行发行永续债的市场认可度,降低融资成本。
在流动性支持方面,建议淡化CBS对于发行人资产规模的限制,提高操作规模和覆盖面,为更多包括民营银行在内的中小银行永续债提供流动性支持。另外,永续债暂不属于交易所质押式回购债券的范畴,建议适当扩大担保品范围,吸引更多永续债投资队伍,提升永续债的流动性。在市场机制建设方面,与利率债、信用债相比,商业银行资本补充债券做市机制尚不完善,缺乏随买随卖等二级市场做市手段,建议中长期内探索建立市场化交易长效机制,推动永续债的市场化投资和健康发展。
加强民营银行发债对标管理,提升自身能力
民营银行发行永续债不可能一蹴而就,以首次获批的网商银行为例,其资产规模、盈利能力、风险指标、主体评级、民营小微服务能力等均在同类型民营银行中处于领先地位,并优于很多城商行、农商行等中小银行。因此,建议民营银行加强对标管理,对于已发行永续债的中小银行,寻找与其体量相当、评级类似的银行,进行全面对标,为后续资格准入做好充分准备。
在自身能力建设方面,不管是规模指标、盈利指标,还是各类风险指标,综合反映的是民营银行的可持续发展能力。根据银保监会《关于民营银行监管的指导意见》,民营银行应坚持特色经营和差异化发展,保持清晰的定位,积极创新产品,突出自身的服务特色,充分利用金融科技创新和下沉式金融服务,积极践行服务民营小微等实体经济。通过发行永续债这一系统化评估和准备工作,民营银行应对自身发展战略和经营管理进行全面梳理,从良好的公司治理机制、清晰的业务规划和严格的内控管理等方面,寻找差距和短板,提升自身资源禀赋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建立良好的资本市场形象,为后续发行其他类型资本补充债券奠定基础,推动可持续的市场化资本补充机制。
(作者单位:上海华瑞银行计划财务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