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思涵 陈奕彤 周文成 刘芫健 李君 郭健鑫
摘要:近几年,世界经济发展疲软,而国内产业升级,人口红利逐渐消失,再加上2020年年初的新冠疫情爆发,企业招工难,劳动者就业难,我国人力资源结构的矛盾越发突出,在此前提条件下,灵活用工这一就业模式迎来了新的发展风口。灵活用工是连接劳动力市场和企业的重要桥梁,是优化人力资源整合的方式,是促进新经济发展的机遇。文章将在分析网络共享的前提背景下,对灵活用工的前景发展做出合理预判。
关键词:共享;灵活用工;前景
近几年,我国互联网经济发展迅速,以互联网为依托的共享经济平台更是实现了跳跃式发展。而“互联网 + ”的形式下,灵活就业是所谓“零工经济”(Gig Economy,且经常与“共享经济”/Sharing economy、“平台经济”/Platform economy混用),因此,本文以共享经济作为切入点进行研究灵活用工的前景。
一、共享平台促进灵活用工发展
在我国,为发展共享经济及缓解经济转型期结构性就业问题,政府加大扶持力度,鼓励运用云计算、大数据等信息技术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业务与互联网融合。从数据上来看,虽然我国灵活用工的市场增产率上升迅速,但是市场渗透率相比国外依旧有着很大的差距。《中国共享经济发展年度报告(2019)》的调查数据显示,从发展速度上看,共享办公和知识技能两个领域较2018年增幅分别高达87.3%和70.3%,这一涨幅明显高于共享住宿、生活服务和共享出行领域的增速。另据初步估算,2018年我国共享经济参与者人数约7.6亿人,其中服务提供者约有7500万。与此同时,随着新平台进入市场,共享经济平台提供的就业岗位也在逐步增加,平台企业的员工数量经历了从2017年的556万到2018年的598万的增长,同比增长约7.5%。可以说,灵活用工行业发展前景广阔,市场对灵活用工平台企业的呼声也愈来愈高。
共享经济时代,为实现充分整合、调配人力资源以响应复杂多变的市场环境,越来越多的企业选择灵活用工模式。而灵活用工也可以充分利用闲置资源促进就业,所以,共享平台在促进灵活用工发展的同时,灵活用工模式也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共享经济发展。
二、灵活用工的前景研究
(一)新经济繁荣发展
当前,我国正处于经济由高速度发展向高质量发展,互联网平台经济迅速发展的新经济时期。我国新经济的一大特征便是利用互联网平台充分利用社会中的闲置资源,包括人才资源、物资资源等,共享经济、零工经济均为我国新经济的典型表现。其中,新经济中发展迅速的产业有互联网/电商、金融、新制造、信息科技、新零售等,不难看出这些产业大多属于第三产业。
如图1所示,新经济相关产业的复合年增长率均在近几年增长迅速,未来发展潜力更是巨大。由图2更可以直观看出,新经济产业作为国内灵活用工进一步发展的关键依托,在2014~2018年释放了约30.8万的灵活用工人员,占同期全国灵活用工劳动者数量的一半,预测到2023年,新经济领域对于灵活用工的人数贡献将进一步增长,达到49%,与前文论述的第三产业发展促进灵活用工相吻合。而全国灵活用工人数也在迅速增长,从2014年的69万人到2018年的128万,未来,由于老龄化趋势、劳动力资源供需不平衡、新经济或第三产业的蓬勃发展等问题与机遇的进一步发展下,截至2023年灵活用工人数有望达到262万人。
传统经济下,我国灵活用工多呈现出劳务派遣、外包、人事代理等形式,新经济下,不仅以往传统的灵活用工形式互依托联网有了进一步发展,还出现了多种灵活用工形式,典型代表为平台化用工模式。这种模式依托互联网的迅速发展,出现了跳跃式的发展,主要集中于交通出行、外賣、房屋租赁等行业,由平台公司提供一个交易平台,供劳动者与企业签订相关协议或合同,平台只收取一定比例的服务费用。平台化灵活用工突出特点是两端结构,连接劳动者和平台企业,如此既避免了可能出现的劳动纠纷,又满足了用工的需求。
(二)新型劳动关系促进灵活用工
因为灵活用工对经济良好的促进作用,在我国,相关的就业政策已经被作为长期发展方针确定下来。早在2003年,《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中就指出:“在就业方式方面,需注意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这无疑为企业和劳动者参与到灵活用工中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另外,《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主要指标》也指出实现就业方式的多种多样是2020年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中的就业目标之一。
我国早年的灵活就业主要分布于传统行业,具有劳动者临时工作多、工作满意度低、工资水平低、社保不全面等缺点。与标准的劳动关系不同,灵活用工可以同时建立多种劳动关系,由于工作地点、时间都不固定,所以劳动关系的属性被削弱了。多种多样的灵活用工形式削弱了劳动法律法规相关的经济从属性、人事从属性等,所以可能会出现一些新型的灵活用工形式找不到相关的法律依据的情况。
从劳动者的角度来看,他们的就业观念也发生了巨大的改变。一方面,现在的劳动主力是80后和90后,他们大多从小物质生活充裕,比起薪资水平,他们更渴望能体现自我价值、自由灵活的工作。另一方面,在互联网迅速发展的时代,年轻人更容易接受网络平台发布的工作机会,“企业—平台—个人”的用工模式不同于以往传统的用工契约关系。当企业遇到用工“峰期”而员工数量不够时,依托网络平台,能以较高的效率、较低的成本、更灵活的形式招工,可见,目前的用工形式已经越来越趋向于灵活的劳务关系。值得注意的是,随着制造业的升级,释放出大量的低门槛的工作岗位,外卖配送、网约车等依托互联网的新兴服务行业吸引了这些离开原本工作岗位的劳动者。根据美团的就业报告显示,美团骑手中,近1/3的骑手来自去产能的产业,16%的骑手原本从事餐饮行业。
一般来说,对于企业而言,最常见、最稳定的用工模式是企业与劳动者依据劳动合同法签订合同,形成劳动关系。但是由于其用工成本高、组织形式僵化、解雇要求严格的限制,企业会采用外包、劳务派遣等方式将非核心业务承包出去,将劳动关系转化为劳务关系,这样可以规避企业的用人风险。但是,由于灵活用工时间弹性制、工作地点不固定、薪酬不统一等特性,且用工形式越来越趋于灵活多样,判定一种用工关系究竟属于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也更加困难。尽管理论上,劳动者在经济上、人格上从属于用人单位,则属于劳动关系,适用于劳动法;而从属关系弱,无管理、组织、监督等行为的一般属于劳务关系。因此,面对这些新的状况,劳动法规一方面要鼓动企业创新和选取合适的用工方式,促进企业的发展,另一方面,也要根据灵活用工的特点制定特殊的规则,尽量保护劳动者的正当劳动权益。
(三)灵活用工市场发展趋势分析
2020年年初,突如其来的疫情导致全国各地实行了封闭式管理,限制人员流动与人员聚集,对企业的正常运行造成了巨大影响。短期来看,疫情已经对旅游、餐饮、交通等第三产业造成了严重影响,如果持续发展,会进一步影响实体工业。疫情期间,提供大量岗位的广大中小微企业处境艰难,不得不裁员或延迟复工时间,使得人力资源结构性矛盾凸显。此时灵活用工不仅是企业复工应急的措施,更显示了未来巨大的发展潜力。
在国外,尤其是发达国家,灵活用工已经是一种非常成熟的用工模式,根据民间职介机构国际同盟(CIETT)2017年的报告显示,美国“灵活用工”的人员在人力资源行业中占比达到32%,日本达到42%,而中国仅为9%。再加上我国的人口结构与日本类似,可以适当借鉴日本灵活用工的发展道路。我国劳动人口数量是美国的4倍、日本的10倍,因此,我国灵活用工市场发展潜力巨大、空间广阔。
根据服务专业化、技术创新化、头部集中化这三个方面,可以分析出灵活用工的未来发展趋势:第一,服务专业化是指灵活用工平台前端顾问的专业化细分,以求提高劳动者被相关企业选中的概率,中后端的管理也不可忽视,灵活用工平台企业的各部门工作流程需要进一步精细化,提高工作效率。第二,技术创新化是指利用技术迭代更新招聘方法,进一步做到精准招聘。以前大多灵活用工平台采用电话、邮电等方式联系劳动者,或者向第三方购买信息数据库,这些方式成本较高且准确率低。为了提高效率,一些有实力的用工平台会通过自有技术搭建O2O平台吸引劳动者。第三,头部集中化是指龙头灵活用工平台会凭借自身的服务优势与技术优势挤占更多的市场份额。小型的灵活用工平台会因为自身能力、资金、资源等限制,退出市场或被并购。网约车行业的发展史大体遵循这一规律。在日本,单一龙头灵活用工平台的市场占有率可以达到9%。
三、结语
我国进入新经济发展阶段后,灵活用工势必会有更广阔的发展空间,无论是传统灵活用工模式的优化,还是新的灵活用工模式的出现,都会推动我国的经济向好发展以及缓解原本存在的人力资源结构矛盾。新型劳动关系的出现及第三产业的发展,尤其是新经济领域的发展,使得灵活用工发展前景更为可观。加之疫情的影响,也加快了灵活用工的发展,此时我国的灵活用工正处于巨大的风口上,正向着服务专业化、技术创新化、头部集中化发展。
在我国,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第一、二产业比重缩小,第三产业规模增大,加之互联网经济的迅猛发展,信息资源的传播和技术的突破比以往任何时代都要快,市场竞争环境越发激烈,使得企业不得不降低用工成本、管理成本,改变雇佣方式来适应这种变化,可以推断,灵活用工在我国发展潜力巨大,甚至会成为未来主流的新兴用工方式,未来大部分的工作岗位将会变得更加灵活机动,富含创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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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江苏省社科重点基金“江苏全面二孩政策评估与对策研究”;南京邮电大学校教改重点项目“基于OBE理念的开放式人力资源管理课程建设路径与模式创新研究”。
(作者单位:南京邮电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