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言
当前,我国经济正在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在新发展格局下,我国对外开放的大门不会关闭,而是会越开越大,朝着更高、更深、更广的方向发展。金融市场的开放是我国对外开放的重要组成部分,债券市场则是金融市场对外开放的主力军之一。自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境外机构持续增持中国债券,体现了外资对中国防疫成绩的肯定和对中国债券市场的信心。在疫情肆虐全球和全球经济处于深度调整之际,我国更应进一步深化债券市场对外开放,让更多外资参与到中国债券市场的建设中来,分享中国改革开放的红利,助力高水平的对外开放,促进新发展格局的形成。
一是鼓励境外机构直接进入中国债券市场。当前,多数境外机构已可以通过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全球通”渠道直接进入中国债券市场进行投资。未来,我国还应鼓励更多境外机构通过“全球通”直接入市。其一,“全球通”更有利于境外机构直接持有中国债券,形成清晰的法律关系;其二,“全球通”更有利于对债券市场实现穿透式监管,有效防范外部冲击,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实现对外开放;其三,“全球通”也更有利于债市公允价格的形成,健全债券收益率曲线,助力我国利率市场化改革。
二是適时允许更多境外机构参与中国债券市场的回购交易。当前,境外人民币清算行等机构可参与中国债券市场的回购交易。未来,我国可考虑在债券市场整体杠杆率可控的情况下,适时放开更多其他境外机构参与债券回购交易。此举可为境外机构获取流动性提供便利,有利于稳定境外机构对流动性的预期,防范债券市场的流动性风险。
三是适时允许境外机构参与国债期货市场。当前,境外机构可以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基于套期保值需求开展债券远期及利率互换等衍生品交易。我国未来可适时允许境外机构基于套期保值需求参与国债期货市场。此举有利于境外机构管理债券投资的利率风险,稳定债券投资收益预期,增加中国债券市场的吸引力。
四是持续健全信用评级、会计、税收等基础性制度。信用评级、会计、税收等基础性制度是境外机构投资我国债券市场的软环境。进一步健全这些制度有利于境外机构更好地对我国债券市场进行分析研究,提升境外机构投资的便利度,促进境内外机构的平等竞争。
不拒众流,方为江海。当前,虽然经济全球化正遭遇逆流,但我国仍坚持对外开放的基本国策,深化债券市场对外开放将是贯彻这一基本国策的重要体现。只要遵循自主、有序、平等、安全的方针,在对外开放中统筹好开放和安全的关系,我们相信,中国债券市场将更加行稳致远,在开放中实现高质量发展。
责任编辑:唐洁珑 罗邦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