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将从今年11月1日起实施新的《养老机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全面提升并规范养老机构的服务与管理。新《办法》指出,养老机构是指依法办理登记,为老年人提供全日集中住宿和照料护理服务,床位数在10张以上的机构。包括营利性养老机构和非营利性养老机构。
此外,新《办法》完善了与养老机构服务有关的表述,将“集中居住”修改为“全日集中住宿”,将“照料服务”修改为“照料护理服务”。民政部政策法规司司长肖登峰表示,“全日集中住宿”的表述,區分了养老机构与日间照料机构、老年人住宅等;强调养老机构的护理服务,“主要是为进一步强化养老机构主要面向失能老年人服务的发展方向”。
(据新华社 9.17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