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永强 吴栩
2017年3月1日,《山东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以下簡称《办法》)开始施行,有效期为5年。该《办法》旨在积极推进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工作,加快建立环境保护“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机制,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为规范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工作,落实企业环境保护主体责任,2016年10月27日,原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印发了《山东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要求对山东省行政区域内所有纳入环境管理的企业进行环境信用评价工作。《办法》还要求环保部门在官方网站上公开企业环境信用记分实时情况和年度评价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企业环境信用评价是指环保部门依据企业环境违法违规行为信息,对企业环境信用进行评价,向社会公开评价结果的环境监督管理活动。企业环境违法违规行为,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未遵守环保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环境标准和未履行其环保责任等方面的现象。
《办法》明确了企业环境信用评价范围、组织形式、评价方法与评分标准、信息录入与记分、记分核销、奖惩措施、评价结果公开等内容。同时山东省环保厅建立企业环境信用评价信息管理系统,评价方法采取环境违法违规行为年度记分制。企业环境信用等级分为三级,即环境信用绿标企业、环境信用黄标企业、环境信用红标企业。
《办法》要求,环保部门将企业环境违法违规行为、行政处罚处理决定、整改要求与期限等信息录入企业环境信用评价信息管理系统,按照企业环境违法违规行为记分标准作出相应的记分。企业环境违法违规行为整改完成并经环保部门核实后,对一次性记11分以下的环境违法违规行为,核销其相应的记分;对一次性记12分的环境违法违规行为,保留其相应的记分,下年度予以核销。企业本年度尚未完成整改的环境违法违规行为信息和记分应当转入下一年度记录。
2018年5月,原省环保厅对《办法》进行了补充修订,并于7月1日实施。
《办法》的实施,建立了我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体系,督促企业自觉履行环境保护法定义务和社会责任,加快建立了环境保护“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机制。截至2020年7月31日,山东省企业环境评价信息系统共有红标企业1112家,黄标企业38371家,绿标企业 47546家。自2018年开始,每年年初将上年度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结果移送通报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国资委、省市场监管局、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山东银保监局、山东证监局等有关部门机构,实施部门联合惩戒。2019年,与省税务局建立了环境行政处罚信息定期通报移送机制,将企业环境违法违规情况与税收优惠政策关联,倒逼企业自觉守法。
目前,山东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结果已纳入社会信用评价体系,与信用山东网站实现了信息的互联互通。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结果成为实施差异化监管执法的重要依据,对于红标企业加大抽查检查频次、绿标企业无事不扰,进一步提高执法精准。有关部门、机构、社会公益已将环境信用评价结果作为企业融资贷款、评先树优、招投标的重要考虑因素,成为倒逼企业主动整改环境问题的重要抓手。
2018年,山东魏桥铝电有限公司因企业环境信用红标企业,总经理被撤销“山东省优秀企业家”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