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梦晓
当今信息社会发展迅猛,我们身处数据的海洋,各行业内也开始关注到大数据所带来的变化和影响。尽管近几年我们才对大数据重视起来,但从这个概念的提出到现在,实际上已有十年之久。
一、大数据时代与影视大数据
(一)大数据
我们对大数据的认识最早是从1980年开始的,由美国学者阿尔文·托夫勒在《第三次浪潮》一书中首次提出;2008年,《科学》《自然》杂志发表了针对大数据的深入研究,将其广泛传播开来;而其他相关的研究机构如麦肯锡、IDC、Gartner也对“大数据”这一概念进行了界定,丰富了大数据的理论基础。综合来看,“大数据”一词不仅可以用来描述拥有海量数据的数据集合,也可视为一种能够通过对大量数据的计算处理进而分析其所代表的特征表现,最终获得有价值信息的能力。这也就意味着,大数据的核心意义在于传达专业化处理后的数据信息,这种提供信息资源的能力是大数据时代所必需的。如图1所示,大数据的应用是一个从数据收集到使用、管理的过程,三大环节构成了一条大数据产业链条。
(二)影视大数据
在我国影视行业的长期发展过程中,不可避免地暴露出一些产业实践的弊端,如剧本创作问题、受众选择问题、票房价值问题、口碑营销问题等,导致整体影视市场产业化的成熟度不够,而大数据技术的介入则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部分难题。
随着研究的不断深入,大数据逐步应用于行业实践。当大数据的一系列技术不断扩展到各个领域,影视行业对大数据的关注也逐渐体现出来。当对电视收视率、网综播放量、电影票房等数值进行查询或对比讨论时,我们无法避免地要接触到影视行业的数据统计与分析,所以影视行业的大数据应用是意义显著的。我们把这一系列垂直于影视行业的大数据应用称为“影视大数据”。
影视内容生产出的新思维和新资源,为影视创新传播和营销模式提供了新线索。正如曾庆江在《大数据助推我国影视产业发展——评<机遇与挑战:大数据时代下的影视产业发展战略>》中所提到的:“基于计算理性的大数据技术带来了决策理性,改变了传统影视产业依靠经验的发展模式。”影视大数据受益者在进行各类项目的决策时,不再单纯依据行业调查和主观决策经验,而是通过影视大数据的工具分析增加了理性化的影响因素,对信息的解释提供了数据依据和理性依据。
二、影视数据公司及其业态
影视大数据的产业链发展需要主导者和参与者,影视数据公司应运而生。在此对于影视数据公司的界定是:垂直于影视大数据,将相关内容进行发布、计算,并为影视制作的全过程、全产业链提供智能服务的平台。
(一)影视数据公司的业务范围
当影视数据公司成为大数据产业链的一环时,数据使用中的行业化应用要更聚焦于影视领域,而它们所收集的数据类型也更具有针对性,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一是传统影视数据,包括收视率、票房数据、影院数据、账目等;二是机器和传感器数据,包括交易数据、智能仪表、设备日志、交易数据等;三是社交数据,包括用户行为记录、反馈数据、社交平台记录等。
在此之后的数据使用环节较为复杂,涉及影视制作流程的许多方面,包括不同类型的服务:一是受众分析,包括兴趣挖掘和群体细分,由此得出受众用户画像;二是选题立项,决定题材的选定和IP的利用,直接影响项目决策;三是剧本优化,包括剧本的选择和创作建议以及故事情节内容评估;四是主创筛选,从导演、演员到拍摄团队的整体选择也有数据把控;五是宣传发行,包括个性化的宣发策划、渠道和平台的确定、对排片方式的推荐;六是预测票房,有针对性地对票房、收视率、点击率、搜视率等数据进行预期评估;七是数据反馈,将整个项目的运作进行数据处理和反馈,为下一项目的优化提供经验。这也是大多数影视数据公司的主要产品和业务范围。
(二)国内代表企业
目前,影视与大数据这两个领域在我国的发展均已进入提速期,影视行业的快速发展和大数据技术越来越广泛地被应用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国内的影视数据公司在当前的社会环境下发展迅速,在近十年的发展历程中产生了一批有代表性的企业品牌。
在此,以品牌影响力为依据筛选出了当前国内具有代表性的影视数据公司,其中既包括覆盖娱乐数据业务的企业,也包括专注于某一类型数据(如电影数据)的企业。本文将其主要业务和特色产品进行简要梳理,如表1所示。
除此之外,中影集团、华谊兄弟、华策影视、博纳影业、万达影业等影视制作发行集团也相继成立自己的数据部门,建立起独立的影视数据库;上亿传媒打造了网络影视大数据平台,为公司创造了新的业务模式及利潤增长点。此外,艾瑞咨询、易观数据、第谷数据等互联网行业数据信息咨询公司,其业务范围虽包括了影视行业,本文并未把其列为研究对象。
通过整理可知,尽管主要业务范围有所重合,但每家影视数据公司所推出的产品或服务是完全不同的,在整个大数据行业内有明确的细分,能够实现一定程度上的互补。当前,影视数据公司的着力点有所侧重,部分企业只布局在电影市场,大荧幕的高投资与高风险成为行业内急需数据研究支撑的缘由,电影行业成为大数据技术的应用首选。同时,骨朵传媒专注打造的网络影视媒体大数据平台,也是极具发展潜力的一个领域。
三、国内影视数据公司的产业布局
目前,国内影视数据公司初步形成了独特的产业布局生态,从产品延伸为产业链,再到整体行业内的资源整合,各影视数据公司在相互影响的同时也探索出了适合自己的发展模式。
(一)产品生态
每个影视数据公司都会发布自己的专项产品,涉及多层次的业务范围,形成自身产品生态圈层,本文选取了不同公司的代表性产品(如表2所示)。
由表2可知,艺恩的产品和服务集中于行业的宏观把控上,伟得福思形成了专业化的数据分析系统,凡影对于电影制作方、发行方、受众方都设置了专项服务,而艾漫数据因为能够提供不同类型、不同层次的产品,成为业务较为全面的影视数据公司。
以艾漫数据为例,作为影视大数据企业研发了多款专项产品:iFilm、iTV、iStar、FansBook、iPlayWorks、iDecide、iTeam、iProduction……这些专项产品串联起影视产业链上下游各个环节,包括影视剧本创作、团队搭建、立项筹资、拍摄阶段、发行阶段,涉及电影、电视剧、动漫、艺人经纪四大市场,总体围绕着内容、艺人、广告三个方面提供产品和服务。
截至2018年12月28日,艾漫数据旗下产品“中国娱乐指数”累积注册用户量达到365.1万,总访问用户数超过700万,足以看出其数据产品的市场影响力。“中国娱乐指数”旗下各分维度数据一直以来都备受关注,主打的活跃粉丝相关榜单,在2018年被访问了3195.4万次;被品牌主长期关注的商业价值指数相关榜单则被访问了1599.1万次,300多个品牌主及影视公司一直通过专业版查询和使用相关数据。而其他影视数据公司推出的同类型产品如骨朵传媒的骨朵数据、纬岭传播的寻艺指数,也成为了影视行业的风向标,从数据层面影响着整个行业。
(二)产业链生态
影视行业的产业链条一直是比较明晰的:前期—制作—发行—放映—衍生品。在以往的影视产业价值链中,艺人经纪公司、投资方、影视制作周边公司、制片方、发行商、院线/电影院、视频网站平台、电视台,以及主题公园、玩具、游戏等衍生品提供商都参与到这个产业链的生产和营销环节,广告主也会以广告宣传费用的投资形式贯穿其中,最终的消费者一定是用户群体。这是一条很直接的单向线。
影视数据公司作为影视产业价值链中的新参与者,逐渐发挥出重要的作用和影响,影视产业价值链从单向变成了多向发展,资金流与服务流呈现双向互动态势。在前期制作阶段,影视数据公司通过投资回报率预测反馈给投资方或制作方进行投资决策,包括剧本优化、受众分析、主创商业价值评估;在发行阶段,影视数据公司为发行商提供营销策略制定和营销效果评估的服务,包括确定宣传周期、话题、渠道、物料、活动,以及进行定制化的热度跟踪、投放物料监测、票房分析等数据监控服务;在放映阶段,能够指导院线的排片方式,为电视台和视频网站提供版权购买决策、影视剧收视评估的建议。此外,影视数据公司还会另外为广告主客户提供广告投放决策的数据依据,为用户提供影视剧推荐服务。
(三)资源整合生态
当影视数据公司不断发展壮大时,与其合作者的联系也越来越紧密,大部分公司与客户之间的合作是长期固定的。例如,伟德福思自2009年开始筹建电影大数据体系,与高校及相关机构,甚至是美国的硬件厂商,合作开发用于立项评估的数据分析技术系统;艾漫数据自成立以来,凭借庞大的娱乐大数据资产,为CCTV、东方卫视、北京卫视、华谊等20余家合作伙伴和50余个娱乐项目提供大数据服务。近几年,艺恩成功举办多场行业论坛、泛娱乐分享沙龙、中国文娱创新峰会等,主题涉及电影投融资、影院投资发展、动漫产业投资、娱乐产业融合等,并与各大主流电影节紧密合作。
阿里旗下的灯塔平台也充分发挥了其战略整合优势。诞生于淘票票的灯塔平台在成立之初就借助阿里系的品牌优势,打通内部资源进行整合,通过与淘宝、支付宝、优酷等平台的合作收集数据信息配合宣传业务,与其他影视数据公司相比拥有更大的资源优势。除此之外,灯塔与凡影于2018年展开合作,共同成立“凡影灯塔影视数据研究中心”,充分发挥彼此在不同数据分析领域的优势,摸索建构独立的影视行业数据分析体系,从数字化的角度推动影视行业的工业化进程。
在影视大数据发展的初期阶段,我国的影视数据公司从产品、产业链、资源整合三个不同层次联结起来,由点及面,聚合形成生态化的产业布局,为整体发展提供了良性竞争环境。
四、影视数据公司面临的挑战
在影视数据公司齐头并进的发展态势下,大数据也给影视行业带来一些新的问题和挑战。以艺恩数据为例,2017年公司的财务报告提到,艺恩年亏损为599万,加上2016年的亏损,两年内总亏损超过1300万元。2018年度的财务报告显示,公司营业总收入比去年同期下降17.52%。同样,艾漫数据发布的2018年上半年财务报告显示,2018年上半年净利润较去年同期亏损增加141.47%。以上数据表明,影视数据公司普遍陷入发展困境。
(一)存在的问题
1.数据确权问题导致唯数据竞赛
在数据确权方面,数据的所有者是公司还是平台,数据是否存在版权要求等问题在法律上还没有明确答案,有待进一步探索。正因如此,關于数据归属的争夺不断,唯数据竞赛的不良现象频发。陈桂龙曾提出有关我国大数据发展的预测,指出数据控制权争夺战或将成为常态。数据成为大数据公司的命门,相互之间的竞争也演变成了数据控制竞赛。对于影视行业来说,影视数据公司在服务客户时唯数据论的意识,将直接导致影视项目对流量的追逐,由此带来的流量明星滥用、播映数据造假、票房对赌等问题也会一一浮现出来。
2.数据造假现象频发
数据至上的评判标准导致数据造假现象频发,许多平台数据信息失实问题严重。从播放周期内影片发行方的数据造假到院线公开的数据造假,再到播放之后的影视数据公司监测与分析数据造假,数据造假风波愈演愈烈,数据调查缺乏监管的问题愈发凸显。第三方数据公司发布的定制报告,可根据合作方需求作出调整,目的是用公开数据打击竞争对手。长此以往,影视数据公司的公信力在客户眼中和在个人用户眼中的可信度如何,需要进一步反思。大数据技术不仅要保证绝对真实,还要求全渠道打通、大范围融合,只有基于完整的、真实的数据得出的结论才能够做出合理的分析预测,促进影视从业者正确决策。
3.数据收集触及用户隐私
影视数据公司在收集个人用户数据时,如年龄、职业、爱好、地址等隐私信息,或许会造成潜在的隐私侵犯,大数据时代该如何尊重用户隐私,这也是全行业应该考虑的问题。
法律法规不健全,对违法行为的惩戒力度不够、缺乏威慑力,导致数据采集时底线把握不统一,便会有部分第三方数据机构趁虚而入,非法盗取个人信息和隐私。虽然非法盗取信息只是在数据收集过程中发生的少数事件,并没有在全行业形成普遍现象,但这仍对各影视数据公司提出警示——在进行信息采集时必须自律,自觉遵守行业内的法规和道德。
4.财务压力加大
随着行业发展的成熟度增加,许多影视数据公司开始自建大数据平台。不过,因前期投入过大以及收益增长较缓,导致难以收回成本的案例不在少数。以艺恩为例,年度报告明确显示研发成果过高成为公司亏损的最主要原因。同时,许多影视数据公司并不依靠数据内容盈利,而是把数据分析决策服务作为盈利产品,数据往往作为附加品免费提供,使得付费业务更加狭窄。
影视行业的发展大环境也影响着影视数据公司的生存空间,尤其是没有背靠集团的中小型数据公司,影视行业发展的不稳定导致自身的生存危机,融资环境十分困难,仅靠数据服务实现盈利越来越艰难,背负了巨大的财务压力。
(二)潜在威胁
1.客户资源流失
当我们关注到电影制作与发行集团时,电影集团已经不仅局限于影视制作、发行和院线的播映了,甚至是数据统计和分析都要亲自上阵,不再依靠艺恩、猫眼这样的数据发布平台,而是建立起自己专属的数据库和数据分析部门。例如,华策集团收购了克顿传媒,得益于克顿传媒在数据服务方面的业务基础,华策集团在危机中找到了影视发展的新方向。
但这也给第三方的电影数据公司带来了威胁:当影视公司开始转型做数据,这些一手数据将直接转化为知识与信息,意味着他们对数据的把握会更直观,对未来发展态势和趋势预测将更有效,而艺恩、猫眼等数据公司及其数据产品将不再具有吸引力。
2.极端的工具理性过度迎合观众
将大数据技术渗入影视行业的全产业链之后,一定程度上破解了影视行业的艺术神秘性,使电影更加贴近观众需求。但当数据的作用过于激进时,在影视内容创作环节的数据理性可能会走向极端,导致艺术审美出现偏差。如果大数据对于影视内容生产提供的解决方案过于数字化和工业化,反而成了技术带动艺术。在数据分析中过度依赖用户画像,造成过度迎合观众习惯和市场口味,影片的内容质量不再具有艺术的审美价值,最终导致口碑下滑,观众流失。
五、建议
(一)产业层面技术与业态结合
1.转变数据服务方式
转变影视数据公司与发行制作公司之间的传统合作方式,不再是一对一输出的服务,而是转变成一种双向互动性的合作方式。影视数据公司可以为发行制作公司提供数据分析决策服务,而对方也可以为数据公司提供原始数据来源,打造合作性质的数据库。这种转变带来的是数据行业与影视行业更加紧密的结合与联系,双方在互利的基础上实现的数据分析也更加有效、更加客观。
2.侧重数据服务性特征
应用数据分析结论进行决策时需考虑到数据理性,合理地考虑数据意义与价值,不能过于夸大或依赖数据。影视行业在运用数据理性进行实践的时候,前提便是要侧重于数据的服务性特征,认识到数据能够服务产品,而不是一味地用数据决定产品。这既是影视行业内的制作发行公司应当尊重的数据理性,也是影视数据公司应当遵守的行业底线。我们需要在数据的加持下促进影视产品升级,不能盲目地将影视艺术作品打造成流水线产品。
(二)企业层面提质增效
1.加强大数据原创技术的开发与研究
国内的大数据应用发展程度不高,与国外的技术发展相比仍存在一定差距。所以,需要加强大数据原创技术的开发与研究,开发具有独立技术支持的大数据服务产品,努力构建有核心技术优势、有原创价值的大數据处理系统,并运用到影视产业实践中。这也恰好符合我国当前的国家大数据战略,通过技术突破实现大数据产业增值,进一步推动数字经济发展。
2.加强行业内合作,实现智库融合
有了技术层面的突破,影视数据公司还应学会合理规避风险。前文列举的几个影视数据公司分别有不同的业务侧重点和核心优势,应当在行业内寻求与自身业务互补性高的其他公司进行合作,通过技术互通、产品助推、服务共融等形式产生互联。同时,从打造数据库入手,推动合理范围内的数据共享,避免数据争夺战,实现智库融合。在这种合作方式下展开的良性竞争,能够促进影视数据行业生态化发展。
(三)政府层面规范规制
行业内的不良现象,需要国家与政府的引导。正如陈桂龙在《中国大数据发展十大趋势》中所言:“如何以合理的制度规则促进有公平讲效率的数据竞争,需要在法律与经济两个维度之间找到准确的坐标点。”首先,制定国家数据安全及网络用户隐私保护标准和法律,保障用户的个人隐私,保护数据的安全性,更要明确哪些数据可以使用、哪些数据不可以使用。其次,制定关于数据版权归属划分的政策法规,依据法规明确数据的所有权、使用权归属问题,共同树立全行业的数据版权意识。在法律规范建设的基础上,同时要建立起完善的监督机制,对数据收集、数据处理和使用、数据管理的各个环节进行监督,保障影视数据行业的合法性,规避大数据技术应用时的越线行为。最后,加强道德约束,通过行业内的共同抵制来避免恶意竞争。
结语
影视数据公司的出现给影视产业带来了新的驱动力,大数据的应用驱动影视产业发展模式的革新。我们要重视大数据对影视产品生产和营销的积极作用,但是影视数据公司在短期发展中呈现的行业特色也存在一定的问题,所以深入探讨大数据在影视产业应用的前景,并对其未来的发展趋势进行预测与考量必不可少。
当大数据技术被运用到影视行业中时,其服务特征更加明显。从选角到剧本修改,从主题配色到影片时长,从票房预测到观众反馈,我们可以选择在影视产业价值链的任一环节注入数据分析技术,也可以选择任一影视数据公司来支持影视产品的优化,但更重要的是重视数据的服务性,避免潜移默化的“数据决定论”。将数据介入影视行业,更应该尊重数据服务形式与影视产品内容的双重特质,尊重数据理性和艺术感性的融合发展,两者通过交融式的碰撞,带来影视行业发展与变革的新趋势。
[责任编辑:祝莉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