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专项整治“治”什么?

2020-09-28 10:18赵苡萱
劳动保护 2020年7期
关键词:整治专项煤矿

文/本刊记者 赵苡萱

2020年4月1日,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启动,至2022年12月结束。此次为期3年的行动将重点整治哪些行业,整治的重点在哪些方面?此前不久的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详细进行了说明。

4 月1 日,《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以下简称《三年行动计划》)经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正式印发。自此,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启动,并于2022 年12 月结束。

4 月10 日,国务院召开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和李克强总理的批示。在电视电话会议上,副总理刘鹤和国务委员王勇、赵克志对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以下简称“三年行动”)作出了全面安排部署。

4 月28 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新闻发布会,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副主任、应急管理部副部长孙华山对当前全国安全生产形势进行了总结:“近年来,全国安全生产形势保持了稳定向好的态势,但安全生产总体仍处于爬坡过坎期。危险化学品、煤矿、非煤矿山、消防、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等传统高危行业风险还没有得到全面有效防控,重特大事故时有发生。”

4月28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新闻发布会现场 赵苡萱/摄

本刊记者从新闻发布会现场了解到,三年行动的内容主要分2 个专题和9 个行业领域专项,分4 个阶段进行。孙华山介绍,“这次专项整治行动有两个特点:时间长、领域广,这说明了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国务院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高度重视。三年行动包括9 个专项,2 个专题,即‘9+2’”。既要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重点解决思想认知不足、安全发展理念不牢、抓落实上有很大差距的问题;又要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主动推动解决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不落实等突出问题。

三年行动突出思想引领

习近平强调,生命重于泰山。各级党委和政府务必把安全生产摆到重要位置,树牢安全发展理念,绝不能只重发展不顾安全,更不能将其视作无关痛痒的事,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要针对安全生产事故主要特点和突出问题,层层压实责任,狠抓整改落实,强化风险防控,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孙华山在新闻发布会指出:这次把全面系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作为三年行动的第一个专题,就是要推动各地党委政府、各有关部门和企业,切实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和安全的红线意识,任何时候都要把人民群众的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下一步,如何学习贯彻落实,具体包括如下措施:一是要求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要安排专题学习,结合本地本行业实际,研究贯彻落实的措施。二是分级分批组织安全监管干部、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进行轮训。三是开展经常性、系统性的宣传贯彻和主题宣讲活动。

此外,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光靠宣传教育是不够的,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和法规制度体系。只有拧紧思想上的“总开关”,抓住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牛鼻子”,架起依法治理的“高压线”,才能真正守住安全发展的底线和红线,从而实现安全发展、高质量发展。这是此次三年行动的前提条件。”

除此之外,着重要求企业推动完善“四个体系”:一要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体系,从企业主要负责人到每个员工、从管理层到技术层、从各个不同专业到各个岗位环节,都要健全落实;二要完善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切实把客观存在的风险管控好,把生产中出现的隐患治理好,做到自查自改自报,做好常态化管理,防止漏管失控;三要完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体系,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是企业行之有效的管理体系,也是政府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的重要手段;四要完善安全生产激励约束体系,针对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的不同,实施分级分类监管,大力推行安全诚信制度、安全承诺公告制度、安全举报奖励制度和安全生产责任险,强化安全生产的社会治理。

各行业领域整治重点

在此次三年行动方案中,9 个行业领域专项整治主要包括煤矿、非煤矿山、危化品、消防、道路运输、民航铁路等交通运输、工业园区、城市建设、危险废物等。

孙华山指出,这次专项整治要从排查治理的风险隐患中把握规律特点,围绕怎么样“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来思考。要求各地区、各企业把现有的风险进行全面地排查、认真地辨识、科学地评估,从而制定科学有效的防控措施。对防控中出现的漏洞和问题、重大隐患必须要做到“五到位”,即目标到位、措施到位、时间到位、资金到位、责任人到位。

危化品行业

在此次三年行动中,危化品风险防控是一个重点。针对危化品的风险防控,主要安排了3 个方面的专项整治。

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作为此次三年行动2 个专题其中之一,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重要性不言而喻。这也是保障安全生产的永恒话题。

安全风险源于企业的物料装置之内,隐患产生于企业的生产经营过程之中,所以企业要生存、要发展、要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就必须把安全生产这个责任牢牢地扛在肩上,切实保障员工的安全与健康。孙华山指出,“要求企业全面地排查风险、全面治理隐患,企业的每个岗位、每个环节、每个角落都不能漏掉,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措施实。

生产一线 包冬冬/摄

一是危化品的安全专项治理,着力提升高危工艺本质安全水平。孙华山指出,国外化工企业,如美国、欧洲,发生爆炸的也不少,但是国外化工企业发生爆炸基本不死人,我国就容易发生群死群伤、损失惨重。这其中最大的问题,是我国本质安全水平不够高,危险的工艺、危险的岗位、危险的区域人多。因此,提出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在危险的岗位和高风险区域用机器和自动化来替代人。这是实现危化品风险防控根本好转的一个出路。

二是关于工业园区的安全整治,对园区进行规划、风险性评估。孙华山强调,目前,工业园区最大的问题是,简单地把化工企业搬到一起,没有科学地、整体地规划,没有进行整体的风险评估,从而产生了多米诺骨牌现象。这次专项整治,一要抓园区的规划布局,科学规划园区区域布局,明晰园区产业发展规划,严格进入园区项目的准入条件。二要抓整体性风险管控,对园区进行全面的风险评估。三要抓智能化建设,对园区进行一体化管理,进行信息化监控,建立监控平台。保证园区中企业一旦发生异常生产状况,能够第一时间反应,保证事故遏制在萌发阶段。

三是对于危险废物的安全整治,加强全链条监管。在此次三年行动中,要实施危险化学品的全过程监管,从生产、经营、贮存、运输到废弃物的处置全链条加强监管。

煤矿和非煤矿山

近年来,全国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整体稳定好转,我国煤矿事故总量由上世纪末的年死亡9 506 人,下降到2019 年的316 人。但煤矿作为高危行业领域比较特殊,主要表现在煤矿的瓦斯、煤尘、火灾、顶板、冲击地压等各类灾害突出。

应急管理部办公厅负责人李豪文介绍了在此次三年行动中,煤矿整治主要采取一调、二提、三监管的措施。

“一调”是指加大煤矿产业结构调整力度。近三年,进一步梳理了年产量30 万吨以下的小煤矿,分类进行处置,加大淘汰关闭力度。到2022 年,全国大型煤矿的占比将达到70%以上。

“二提”是指提能力,提高煤矿的“四化”水平(机械化、信息化、自动化和智能化)。使煤矿的采煤、掘井智能化的工作面由目前的280处达到1 000 处,这部分煤矿的产能将占到10 亿到15 亿吨。同时,全国煤矿的一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的占比也将达到70%以上。3 年后,这部分煤矿要实现全国煤矿数量大幅度减少、安全可靠的供给能力大幅度提高、安全生产能力大幅度提高的局面,真正挑起全国煤矿工业的大梁。

“三监管”是指继续加强煤矿安全监管执法。使在建的所有正常生产的矿井,全部建立远程监控系统,提高煤矿安全的风险管控能力,使煤矿安全生产水平进一步向本质化水平提高。

在非煤矿山方面,李豪文总结,其特点是数量多、低水平、高风险。现在全国非煤矿山大约3 万多座,小型非煤矿山占95%。非煤矿山中尾矿库突出,全国约7 800 座,非煤矿山的风险仍然很高。三年行动将围绕这些问题,重点抓源头,继续关闭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小型非煤矿山;抓培训,提高非煤矿山从业人员的安全技能水平;抓机械化,提高非煤矿山的机械化水平;抓重点,重点瞄准下井人数超过30人、采深超过800 米,以及尾矿库的“头顶库”等工程项目,加强监管执法,消除重大安全隐患。

消防

消防安全与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息息相关,据应急管理部新闻发言人、新闻宣传司司长申展利介绍,此次三年行动中,专门安排了消防安全的专项整治,集中治理5 方面的风险隐患。其中包括:集中开展对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地下轨道交通、石油化工企业4类场所的消防安全综合整治。中央和地方的石化企业要利用3 年时间,分步完成重大消防风险管控、老旧消防设施的改造和企业消防力量建设任务3 项任务。

近期,针对一些石化企业进口量增大,包括满罐储存、临时储存可能带来的安全风险,申展利提出,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相关专业部门和单位将联合开展风险排查,推动地方和企业严管严控,切实防范油罐泄漏或起火等重大安全风险。

最后,孙华山希望:“通过三年行动,进一步把安全生产基础打牢,使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安全感更加持续、更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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