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农村妇女土地权益刍议

2020-09-26 13:18胡罗静
法制与社会 2020年23期
关键词:女性农村

关键词 土地承包权 农村 女性

基金项目:本文系扬州大学2019年度大学生科创基金项目,项目编号X20190833。

作者简介:胡罗静,扬州大学本科生,研究方向:农林经济管理。

中图分类号:D922.3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20.08.102

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农村土地制度进行了改革,农村进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改革,农户拥有对土地的承包权、经营权和使用权等。土地对于农民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但是,由于男女不等的固有思想等原因,女性的土地权益难以保障。近年来,在各级政府的努力下,情况虽有所改善,但仍存在较多问题。伴随着经济的发展,不少农民选择外出打工,许多村庄只剩下女人、小孩和老人,在这种状况下,女性成了家庭的重要支撑。积极解决女性的土地权益问题,有利于维护农村稳定,促进农村、农业的长久发展。本文将通过介绍农村女性承包的现状,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提出一定的建议方案。

一、 女性土地承包权利的现状

(一)女性在土地承包中拥有平等的承包权,可以平等地获得土地

根据《宪法》《土地承包法》的相关规定,男女平等,女性享有和男性平等的获得土地的权利。除了男女平等的法律规定,主要得益于“户籍规则”和“人均分地”规程,在第二次土地承包过程中,我国大部分地区都较好地贯彻了男女平等的法律规则[1]。由此可见,在分地时,女性拥有平等的承包权,也平等地获得了土地。

(二)在长久的承包期内,农村妇女的土地权益受到一定的侵害

在土地承包期内,大多数地区采取“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的原则,女性由于婚嫁等问题流动后,较容易失去土地的部分权利,只拥有名义上的土地,失去了土地的实际权益。因此,在长久的承包期内,妇女的一部分权益受到侵害。

二、 女性土地承包权利存在的问题

女性在我国法律中的土地承包虽然获得了平等的承包权,但在实际流动中,农村妇女对承包土地的实际占有、利用、收益的权利大大小于她们名义上拥有的权利。具体表现在:

(一)由于婚嫁问题妇女土地权益受到侵犯

第一,婚嫁妇女出现了“权户分离”的现象。“权户分离”实际上是个体的家庭成员身份与其土地承包经营权跨家庭户存在的一种权利状态,即个体的家庭成员身份与其土地承包经营权分属于两个家庭户的状态,这造成了农村婚嫁妇女土地承包经营权事实上的流失[2]。由于婚嫁,农村妇女的流动导致了其一部分土地权益的流失。第二,离婚、丧偶妇女的权益难以得到保障。农村土地的承包以家庭为单位,传统以男性为主体的旧思想使得离婚和丧偶妇女的土地权益得不到保障,受到了不小的侵害。

(二)民间旧俗的影响使男女继承权不平等,女性的权益更易受到侵犯

在广大农村,妇女的继承权往往被侵犯或忽略,侵权成本较低导致妇女不能对父母或配偶的土地征用补偿款进行继承。而失地妇女即使得到补偿,男女也不平等[3]。在此基础上,民间旧俗导致的农村男女的继承权的不平等使得妇女的权益更易受损。

(三)女性对于自身土地承包权利的维权意识不强

古往今来,女性地位的低下导致了女性一贯的软弱态度,大多选择消极应对侵权行为。随着时代的发展,农村女性对于自身权利的认知得到了进步,学会了追求和维护自身的权利。但总的来说,在自身权利受到侵害时,农村女性的维权意识有待加强。

三、产生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农村社会普遍采用“村规民约”进行治理,女性权益在该治理下受到一定的侵害

农村社会大多为“熟人社会”,大多事物的处理依赖村规民约,村规民约是村民群众依据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结合本村实际,制定的约束规范村民行为的一种规章制度。由于妇女一贯处于弱势地位,参与村庄决策的机会少,声音较小,村规民约中对女性权益的认知不足,无法客观认识女性权益的问题所在,也未有针对女性权益做出保障。

(二)传统的思想、观念的影响

在传统思想中,男女先天性的体力差异导致了种地时的明显差别,这也导致了男强女弱贯穿始终,男性在农村社会中占据绝对地位,拥有绝对优势,因此,女性在土地权益方面遭受一定的侵害也是男女地位的影响结果。同时,“从夫居”的婚嫁习俗加大了女性在婚嫁中被侵害土地承包权的可能。

(三)农村妇女自身的问题

农村一直以来“重男轻女”的思想使得男女受教育程度差异较大,女性的权利意识的觉醒不够,同时,农村妇女的村务参与度较低,这些使得女性在自身权益受到侵害时不能有效维护自身权益。

(四)农村家庭的经济收入体系的影响

在大多数农村家庭中,男性承担较大部分的劳动,在家庭收入中占比较大,妇女大多是承包家务,照顾老人和小孩,承担了较轻便的劳动,因此,妇女的家庭收入占比较小,家庭中的经济地位较为低下,妇女经济地位的低下是其权利遭受侵害的最根本的原因[4]。

四、 相关建议

(一)對于短期农村女性土地矛盾的解决需要加强农村法治,修改不符合时代发展的村规民约,看重家庭在解决矛盾中的作用,以维护农村社会的稳定

短期来说,维稳是解决农村女性土地矛盾的重要方案,在农村中,家庭血缘关系的牵绊往往是最重要的,依据血缘关系建立的宗族关系是解决农村大多事务矛盾的主体。古往今来,农村妇女的地位很难得到保障,受重男轻女、传男不传女等思想的影响,受到损害的妇女权益得不到保障已成为家常便饭,久而久之,这已经成为保障农村社会稳定的重要威胁。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农村中大多数青壮年选择外出务工,而妇女则成为了家庭中的重要劳动力,负责种地、赡养老人、教育子女,农村妇女的地位也在逐渐提高,与此同时,随着教育的普及,农村妇女得到了一定的教育,有了一定的权利意识,越来越懂得合法地保障自身的权益,因此,缓解农村女性土地矛盾问题越来越重要。而根本地解决这一问题需要制定长久而可行的计划,见效较慢,随着矛盾越积越深,制定短期而有效的方案是很有必要的,有利于短期内较快地缓解一定的矛盾。依照法律,女性的土地权利得到了一定程度的实现但具体实施中不可避免的受到了侵害,在村规民约中,对于被侵害的权利未能得到很好的保障,因此,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政策,严格审查村庄已有的村规民约,对不符合法律政策的条约进行删减。在这一条件下,着重强调利用家庭血缘关系解决这一矛盾,在家庭中,这一矛盾受亲情血脉的影响能够较易解决,然而随着矛盾越积越深,逐渐成为社会矛盾时,就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农村社会稳定,不利于农村社会的治理,会成为不易解决的大问题。由此看来,在短期,需要做到的是维稳,强调家庭血脉关系在解决女性土地矛盾中的作用,严格按照法律政策和实际情况,兼顾农村男女的土地权益,制定适应时代的村规民约,维护农村社会的稳定。

(二)从长期来看,努力提高农村女性的受教育程度,提高农村女性的权利意识和就业能力,减少其对土地的依赖性

农村女性的土地矛盾问题由来已久,在短期内无法根本解决这一问题,从而长远且可行的计划是很有必要的。关于农村女性所遭受的土地权益的问题原因是多种多样的,是中华社会几千年积累下来的问题,短期内制定的短暂有效的方案只能在短期内起到一定的作用,长久来看是无法根本解决的,因此,根据农村的实际情况,以及一系列短期方案的实施效果制定长久可行的计划,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问题。总的来说,长久以来的地位低下、男女不平等以及先天性的男女生理差异导致了女性在农村社会中的弱势地位,而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经济能力的低下导致了农村女性的弱势地位,使其缺少了在农村社会中维护权利的能力。为了根本解决农村妇女所遭遇的土地矛盾问题,减少农村妇女对土地的依赖程度是根本之策。减少妇女对土地的依赖程度,意味着帮助农村妇女逐渐脱离土地,提高其在社会中的社会地位,寻找有力的经济来源,经济地位和社会地位密切相关。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科学知识成为现代人才不可或缺的部分,因此普及教育对于社会的长远发展显得格外重要。在农村社会中,教育不够普及,受男女地位不平等的影响,缺少教育的往往是女孩,这也导致了农村妇女在现代社会中就业竞争力的低下,缺少了教育使得她们只能从事一些不需要技术含量的工作,需要付出大量的劳动而只能获得很少的报酬。在城市工作的低回报使得大多数农村妇女选择了留守农村,依赖土地和家庭男性而生存。可以明显发现的是,接受过教育的农村女性大多选择了走出农村,走进城市,依靠自己的双手取得了满意的成就,在家庭中也拥有了一席之地。因此,对于农村妇女来说,要根本解决农村妇女所遭遇的土地问题,需要继续大力普及教育,保障每一位儿童的受教育的权利,尤其是农村女孩的受教育权利,同时,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争取普及十二年制义务教育,努力提高农村儿童的受教育程度,增强农村女性的人力资本。而且,适当鼓励农村年青一代走出农村,求学、就业,努力在城市中学习知识,提高自身的就业资本,增强竞争力。提高就业能力有利于农村妇女经济能力的提高,随着农村妇女的经济实力的提升,农村妇女会一点点减少对于土地的依赖性,土地对于农村妇女的生存起不到决定性的作用,那么土地矛盾问题便不会上升为重要的社会矛盾,农村妇女的土地矛盾也可以随着农村妇女对土地的依赖性的减弱慢慢化解。因此,大力普及教育,提高农村女性受教育程度,提高其经济地位,减少其对于土地的依赖性有利于根本地解决农村妇女土地矛盾问题。

参考文献:

[1]王景新.中国农村妇女土地权利——意义、现状、趋势[J].中国农村经济,2003(6):25-31.

[2]王小映,王得坤.婚嫁妇女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权户分离”与权益保护[J].农村经济,2018(11):35-39.

[3]杨宏.保护我国农村妇女土地权益的对策[J].兰州学刊,2009(11):133-135.

[4]佟多人.高等教育是提升婦女社会地位的重要途径[J].教育理论研究,2004,16(3): 64-66.

猜你喜欢
女性农村
农村积分制治理何以成功
“煤超疯”不消停 今冬农村取暖怎么办
提高农村小学习作讲评的几点感悟
四好农村路关注每一个人的幸福
21世纪以来被拐卖女性文学中的典型形象
《闲情偶寄》中的中国女性之美
论女性的可持续发展
浅谈《红楼梦》女性外貌美描写中的“隐含比较”修辞手法
女性与权力
在农村采访中的那些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