段婧
摘 要:校对是对编辑工作的有力补充,对于提高图书编校质量意义重大。校对人员应当主动积极作为,努力提高工作能力,筑牢质量“防火墙”。本文从校对工作实际出發,从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提出问题三个方面入手,论述和举例相结合,提出校对人员培养这三种能力的一些途径,助力校对人员提高业务水平,体现岗位价值。
关键词:编校质量 能力培养 校对 价值体现
在图书出版流程中,校对无疑是非常重要的一环,是对编辑工作的有力补充,校对人员水平的高低,甚至会影响一本书的整体编校质量。
校对的两大功能是校异同、校是非。但随着科技的发展,电子稿日益普遍,校对人员工作重点变成校是非,加之在现实中很多编辑的工作重心向选题策划倾斜,校对人员实际已承担一部分文字编辑的工作。这种变化,无疑对校对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而在实际工作中,一些入职多年的校对人员闷头校稿,校对质量却一直没有明显提升;有的刚入职的校对人员一头雾水,凭感觉下笔,看似改了很多,实则有效校改很少,甚至改正为误。
关于如何改进校对方法,提高校对水平,学界和业界已多有论述。本文则从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提出问题三个方面入手,提出校对人员培养这三种能力的一些途径。
一、发现问题的能力
发现问题,对于校对人员而言,就是找出书稿中的硬伤,也就是非改不可的问题。有的校对人员在长期的工作实践中培养出对硬伤的敏锐洞察力,甚至练就一双“火眼金睛”,错别字就像能自己“跳出来”一样,其校对速度特别快,校改有效率也高。这样的校对人员,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坚韧的耐力、持久的专注力等。那么除了这些精神特质之外,从“实战”角度出发,校对人员如何培养发现问题的能力呢?
(一)要了解书稿中哪些问题是硬伤
《图书质量管理规定》附件《图书编校质量差错率计算方法》中明确规定了图书编校差错的计算方法,涉及文字差错、标点符号和其他符号差错、格式差错等。《图书编校质量差错认定细则》中的规定更详细,除上述几类,还涉及语法、词语、数字、量和单位等。这两个规定可以说是对图书中一般性编校差错的归纳和总结,是校对人员的入门功课,只有认真研究,带着问题找问题,在工作中才能有的放矢。校对人员要摒弃“校对就是找错别字”的简单粗暴概念,重塑对校对工作的认知,跳出校正误的舒适圈,主动适应行业的新变化。
(二)要熟练掌握有关编辑校对的最新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较常用的标准性文件有《标点符号用法》《出版物上数字用法》《汉语拼音正词法基本规则》《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第一批异形词整理表》等。这些标准性文件,有的可以从网上搜到,有的被收入编校方面的参考用书等。如中国标准出版社《作者编辑常用标准及规范》,收录得较全,该社《标点符号、数字、拼音用法标准》则收录了几种常用标准,比较实用。这些标准性文件对于校对人员来说,就像列车行驶的轨道,脱轨就会出事故;又像夜晚的路灯,可以照出前行之路上的坑洼之处。
(三)要拓宽知识面,夯实语言文字基础,掌握一定的语法、逻辑知识
校对人员要像编辑一样,努力成为“杂家”。相对编辑来说,校对人员接到非自己所擅长领域的书稿的可能性更大,因为编辑在选题策划时可以有所侧重,而校对人员面对的则是整个出版社的书稿,其中的问题可能涉及地名、行政区划的变动,行业术语的更新,关于历史事件的表述,等等,千头万绪。所以校对人员要扩大自己的知识储备,充分利用相关工具书,并及时掌握新版工具书修订内容。
校对人员要有意识地总结本社书稿中文字差错的类型,培养对文字的敏感度。相对于编辑阅读来说,校对阅读可以说是碎片化阅读,先字、标点,后词,再后句子。或许有的校对人员一部书稿校完,并未了解整部书稿所说为何,但对字、词、句问题把握得很准,这也是一种校对能力的体现。对于常见字,要熟悉其正确读音、笔画、笔顺;对于常用词,要熟悉其基本含义、词性、感情色彩、适用场合。要总结一些常见文字差错的类型和记忆方法,比如同音字词、音近字词、形近字词,可以对照着记,像“形迹/行迹”“挤兑/挤对”等。
校对人员还要掌握一些语法、逻辑知识。语法知识对于校对工作非常重要,不仅因为语法差错是硬伤的一类,语病是校对人员要处理的问题,还因为语法知识可以帮助我们理清成分较复杂的句子、判断一些字词的使用,提高我们的语感。比如“的”“地”“得”三个结构助词,在书稿中出现频率很高,错用的情况也很常见,很难单从其所修饰的词语的词性来区分。有的老师提出根据这三个字前后修饰性词语的语法功能来区分,如果语法功底扎实,这种方法简单明了易操作。比如“他向大家进行了详细de介绍”,这句话主干是“他进行介绍”,“介绍”做“进行”的宾语,由此判断这里应该用“的”。掌握一些逻辑知识,了解书稿中常见逻辑错误,对于提高语感、准确判断也很有帮助。比如“乔木、杉树”,杉树属于常绿乔木,例子中二者是包含与被包含的关系,不构成并列关系。
(四)多看一些对标准性文件、差错案例进行解读、分析的书,知其然,更知其所以然
标准性文件涉及的是常见问题,不可能涵盖各个学科的所有内容,而且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是多种多样的,加之不同的人对同一规定的理解可能也有细微差别,这时候就需要了解权威专家、业界前辈是如何解读的。如《出版物上数字用法》(GB/T 15835—2011)中,关于同一场合数字用法“同类别同形式”的规定只有三句话,具有指导性,但具体操作起来容易混乱。语文出版社《<出版物上数字用法>解读》专门分析了“同类别同形式”与“局部体例一致”的区别,有论述有举例,可操作性较强。
二、解决问题的能力
把书稿中的问题找出来后,解决起来就简单多了:把错别字改为正确的,把感情色彩、范围大小不恰当的词改为适合语境的,根据《标点符号用法》《出版物上数字用法》等行业标准改正错用的标点、数字,等等。但是在实际工作中,有的校对人员的改红,编辑们看了很服气;有的改了很多,但有效校改很少,反而成为编辑们的负担。所以校对人员还要培养解决问题的能力,力避解决问题时的几个大忌。
(一)研究、吃透标准性文件,讲究规范,忌死抠规范
校对工作是一种“戴着镣铐的舞蹈”,应当遵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为图书出版提供可靠的质量保障。但是有些标准、规范有适用范围,有的在表述时使用的不是强制性语言,等等,所以校对人员在具体工作中要根据不同的情况灵活把握,兼顾规范与灵活。比如《出版物上数字用法》(GB/T 15835—2011)规定:“标示下列各种情况,一般用一字线,有时也可用浪纹线。”下面分“标示相关项目的起止”与“标示数值范围的起止”两类,其中第一类示例用的“—”,第二类示例用的“~”,但不能单单根据示例,便提出标示相关项目的起止必须用“—”,标示数值范围的起止必须用“~”,否则算错,因为它的前提是“下列各种情况”。
(二)尝试从作者、编辑角度考虑问题,把握不同文体、不同题材作品的行文特色,忌单凭自己的语感擅改
一般情况下,校对人员的主要工作是改硬伤,加工润色是编辑的职责,所以在实际工作中校对人员要分清,所谓语言表述问题是语病,还是仅仅不符合自己的语感,抑或是自己没有读懂、理解这种表述。遇到让自己犹豫的问题时,可以从责编的角度想想责编在初审时是否出于什么考虑予以保留,同时思考作者创作时是如何考虑的,在遵守规范的前提下,尊重作者的创作风格。比如一部文艺类书稿中公元纪年用了汉字数字,那么校对人员就不要因为规定中有“如果要突出简洁醒目的表达效果,应使用阿拉伯数字”这句话,而强行改变作者的使用习惯。另外,如果判定一句话的确有错,也要在尊重作者的创作的前提下修改。比如“他大步跨进来,严峻得可怕的喊道”,有位校对人员改为“他大步跨进来,用严峻得可怕的声音喊道”,加了三个字,拖慢了叙述节奏,倒不如把原话中的“的”改为“地”。
(三)不错不改,改则有据,忌改正为正,甚至改正为误
校对人员校完书稿后,还要经过责编圈红和照排改样。一般情况下,责编圈红时,出于默契和信任,也为了节省时间,只处理校对人员用铅笔提出的疑问,很少注意到用色笔所做的改动。所以校对人员要慎重下笔,用色笔做改动必须在理解文意、谨守规范的前提下,多翻工具书来断定自己所改是正确的,要做到改则有据,也就是能说出原文属于什么类型差错,自己是依据什么做出改动的。另外,实践证明,照排改样的过程中会衍生新的错误,所以校对人员要做到不错不改、小改而不大改。比如“他把未抽完的半支烟戳进烟灰缸里”,有位校对人员把“支”改为“截”,这就是没有理解文意;再比如“腳步像小鹿似的轻快”,该校对人员把“似的”改为“一样”,这就是没有掌握“似的”的用法,下笔前也没有查工具书,因为《现代汉语词典》(第七版)“似的”条示例中便有“像雪似的那么白”。这两个问题也暴露了该校对人员语言文字方面的短板,词汇量匮乏,又不积极查证。
改正为正、改正为误,不仅会给编辑增加负担,产生新的错误,也会给作者造成不好的印象,甚至会引发作者与出版社的矛盾,长此以往,校对人员也会失去编辑们的信任。
(四)规范使用校对符号,字迹清晰,忌胡乱画线、笔画模糊
通常情况下,编辑与校对之间是一种无声的交流,而校对符号就是沟通二者的桥梁,也是校对与照排之间传达讯息的信使。《校对符号及其用法》中有详细而明确的规定,几乎涵盖了校对工作中可能出现的所有情况。规范使用校对符号,能够准确传达校对人员意图,不能乱用,更不能自创,不能只图自己方便,不顾后面的环节。在使用校对符号时,校对引线要从行与行之间的空白处画出,切忌向四面八方胡乱画线,几条线搅成一团;示意改正、增补的字要写在页边空白处,不能写在行与行之间,同时要用线圈起来,如果改正或增补的字较多,要用线画清楚改正或增补的范围;对所改内容进行说明的文字,或对校样提出疑问的文字,不能用线圈起来,要在紧贴在字的下方画圈;等等。
在书写时,要笔画清晰,让编辑,尤其是照排看清、看懂写的是什么字。因为照排与校对人员一般没有直接交流,校对人员如果字迹潦草,导致照排辨识费力甚至辨识错误,也会衍生新的差错。字应当大小适中,有的书稿质量较差,改动较多,如果校对人员写的字过大,一是页边空白可能不够用,二是不同位置的修改可能会挤到一起,无法辨识。若是用铅笔修改,笔尖不宜过粗,否则笔画不清晰,也会导致辨识困难。
三、提出问题的能力
由于知识面所限,存在知识盲区,或者校对人员想不出较好的解决方法,抑或是手头没有合适的工具书,等等,这时就需要校对人员在书稿中相应的位置标识清楚,用简洁的语言概括总结问题,准确地向责编说明问题为何,请责编处理。大致说来,提出问题的目的有二:一是提请责编处理,二是提醒责编或下一个校次注意。
(一)校对人员应当在认真核查之后,实在找不到合适的解决办法时再提出问题
校对人员在产生疑问时,要尽可能利用工具书和网络等进行核查,在方法用尽还解决不了的情况下再提出问题,这样一是提出的问题有针对性,二来也可以提高自己解决问题的能力。比如“揭橥”一词,有位校对人员不理解,就直接将“橥”字圈出,在旁边写上“示”,打了个问号。这样的质疑会让责编觉得,一是校对人员知识储备不丰富,二是校对态度不端正。长此以往,可能会产生编校矛盾。
值得注意的是,在工作中校对人员向他人请教是一个很好的解决问题的办法,但是自己也要勤查工具书,寻找解决思路,不能一有问题就发问,这样容易养成惰性。要知道,别人可以把答案告诉你,但是知识还是别人的,成不了你的。再者,勤查工具书可以加深印象,也可以有额外的收获,比如在查某个词时发现并记住了一个不常见的词,而在后来某次校对时恰好碰到了。
(二)校对人员要掌握差错类型,善于总结,用准确的语言,清楚地传达自己的意图,要提出实质性问题,不能笼而统之地画条线或打个问号
关于差错类型,《图书质量管理规定》附件《图书编校质量差错率计算方法》和《图书编校质量差错认定细则》中列举得很清楚,校对人员应当理解并熟练掌握、准确使用。要善于概括总结,或提出自己的建议、思路,供责编参考。因为校对人员可能每天有工作量的要求,所以提出问题时不必长篇大论,再者过于复杂的语言表述责编阅读起来也耗费时间,稿面也会显得杂乱。提出问题时语言应当力求简洁、准确,标识清楚,有指向性。这里的“准确”,一是指所提问题准确(何种差错或疑问),二是指校对人员意图表述准确(要求责编如何做)。
(三)校对人员不能迷信作者或责编,要在认真查证的基础上大胆质疑,增强与编辑对话的底气,体现校对价值
校对是对编辑工作的有力补充。这是校对的作用,也应当成为校对人员努力的一个方向。敢于质疑,是校对人员专业能力和敬业精神的一种体现。如果校对人员没有独立思考的品质、大胆质疑的勇气,有了疑问也不敢提出,那么校对人员的作用如何体现?校对这个岗位存在的意义何在?正如李培勇在《校对管窥录》中所说:“……大家公认的权威依然是需要用怀疑的眼光来看待的,可以参考,但不要迷信,唯有批判地看待,方可形成质疑的思维,从而顺利揪出更深层次的谬误。”校对人员要在职责范围内,在熟练掌握编校规范的基础上,在认真查证的前提下,增强与编辑平等对话的底气,要做到眼中只有书稿,只有差错。
(四)一部书稿校对结束后,校对人员应当总结其中的主要问题,提醒责编或下一个校次注意
在一部书稿的三个校次中,每个校次承担的任务不同,校对留错率的要求不同;另外,校对人员知识储备不同,擅长领域不同,校对时的侧重点可能也不同。这就需要校对人员在校完一部书稿后,总结书稿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列出自己已经解决和没能解决的问题。这样一来,责编和下一个校次就可以有针对性,合理安排自己的工作重點。比如在校对过程中,注意力或许有不集中的时候,在改正一个字时突然想起前文出现了同样的差错,但自己有遗漏,在校对结束后就应当把这个问题写下来,这样下一个校次在校对时就可以带着问题找问题,弥补前一个校次的漏洞。
要注意的是,校对人员在总结、提出一部书稿的问题时,应该简洁、有概括性,每种问题可以略举一二例,不必尽数罗列具体差错。
四、总结
概而论之,校对是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提出问题的过程,这三点是环环相扣的,不能割裂开来。发现问题是解决问题、提出问题的前提,校对人员应当熟练掌握编校规范,打牢专业基础,扩大知识面,练就敏锐发现硬伤的“火眼金睛”。解决问题是校对工作重点,校对人员应当吃透编校规范,兼顾规范与灵活,不错不改,改则有据,提高有效校改率,同时规范使用校对符号,书写清晰,避免造成辨识障碍。提出问题的目的是提请责编处理,或提醒责编、下一个校次注意,要在核查的基础上大胆质疑,在校对结束后条理清晰地概括总结问题。校对人员可以分析自己的薄弱环节,根据具体情况,探索有效提升之径。
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提出问题,最终都要归结到一点上,即在有限的时间内尽可能提高灭错率,保证图书编校质量。在我国由出版大国向出版强国迈进之时,校对人员理应有效发挥岗位优势,切实守护好质量红线,体现自己的价值。
参考文献:
[1]教育部语言文字信息管理司.《出版物上数字用法》解读[M].北京:语文出版社,2017.
[2]李培勇.校对管窥录[M].郑州:大象出版社,2018.
[3]中国标准出版社.标点符号、数字、拼音用法标准[M].北京:中国标准出版社,2014.
[4]新闻出版总署科技发展司,新闻出版总署图书出版管理司,中国标准出版社.作者编辑常用标准及规范[M].北京:中国标准出版社,2011.
(作者单位系安徽文艺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