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小燕
政府、学校、企业、学徒、行业协会是现代学徒制的参与主体。各主体参与现代学徒制都有各自的利益诉求,企业参与现代学徒制办学是为了获得适合企业发展的人才,以此来获得一定的经济效益;学校参与现代学徒制是为了培养综合素质高、实践技能高的技术技能人才,为学校赢得一定的社会声誉和社会地位;学徒参与现代学徒制是为了在获得一定的劳动报酬的同时,练就过硬的技能本领,为后续的职业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从各主体参与现代学徒制的利益诉求来看,企业和学徒参与现代学徒制的利益冲突较为尖锐,所以妥善处理好合作企业和学徒之间的利益冲突,兼顾双方的权益保障就显得尤为重要。
(一)企业资金投入高,且各种优惠政策难以兑现
企业是追求经济利益的组织,企业往往从投入和收益来权衡现代学徒制校企合作项目是否有投资价值。当前的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以企业投入为主、职业院校投入为辅,很多地方政府基本上没有资金投入。虽然目前政府已明文规定对参与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的企业给予税费减免、适当资金补贴,但是有些地方并未落实到位,企业无法享受到自己应有的正当权益,导致企业不愿意参与到现代学徒制人才的培养过程中来。
(二)企业与学生的利益冲突较为尖锐和突出
由于现代学徒制在中国尚属于试点阶段,学徒生及学徒家长对这种人才培养模式还不是很了解,学徒生参与的积极性不高。在升学是中职学生首选的情况下,现代学徒制成为了成绩较差学生的无奈之选。这些学生的学习动力差、自我约束能力一般,在企业学习时无法摆正自己的学习心态,还常常会与企业师傅发生矛盾。
(三)保障企业参与现代学徒制权益的法规尚不完善
企业在参与学徒制人才的培养过程中,不仅要支付学徒一定的薪资、承担育人责任,还要保障学徒的生命安全,但是学徒的心理素质相对来说较差,同时学徒的自我保护与防范风险意识较弱,一旦学徒出现人身安全事故,在法律法规尚不完善的情况下,即使企业尽到了职责范围内的责任,企业也需要遵照无过错责任原则,所以学徒的到来对于企业来说无疑是一大风险。
(一)学徒法律身份不明确,导致学徒权益无法得到维护
在我国现代学徒制的实施过程中,有些企业将学徒界定为学生,学徒在企业学习期间付出了劳动,但却享受不到作为劳动者应该享有的权利,如薪资待遇、法定带薪假日、员工保险等;有些企业将学徒界定为员工,把学徒当做正式员工使用,严重压缩了学徒的技能学习时间,违背了学徒制的初心,但是却给予最低标准的工资待遇。
(二)学徒毕业录用与否不明确
虽然企业参与现代学徒制是为了获取优秀的人才,但是企业招聘新人始终要考虑岗位需求。部分学徒生各方面表现突出,但是刚好遇到企业没有招聘需求,而被企业拒之门外的事情时有发生。
(三)责任主体不明确
学徒生发生人身意外事故等情况,责任主体不明确。
目前对学徒生的法律地位有三种观点:第一种认为学徒生应该被认定为学生,不享受劳动者的合法保护权益;第二种认为学徒生应该被认为是劳动者身份,享有劳动者享有的一切法律权益;第三种认为学徒生应该被界定为特殊劳动者,享有特殊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同时参照国外关于现代学徒生的权益保护规定,将学徒生的权益保护纳入劳动法的保护范围之内,对于学徒生的休息休假时间、工资薪酬标准、福利补贴等方面做出明确的法律条文。
显然第三种对于学徒生的法律地位的界定更能平衡学徒、企业双方的权益,也能确定企业、学校双责任主体负责制,符合当前学徒制的发展趋势。
(一)企业应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学徒人格
确保学徒的薪酬待遇不低于一定的工资标准,同时应该给学徒生购买商业意外险、工伤保险、医疗险等,用实际待遇保障学徒继续留在企业服务。
其次,要尊重学徒的人格,不能因学徒的出生、性别、民族等社會属性不同而产生歧视,对每一位学徒在聘用、薪资待遇、培训方式、衣食住行等方面应当做到公平公正,企业教师、企业行政管理人员、企业员工应该尊重、理解、关爱每一位学徒,不搞特殊化,不歧视。
(二)保障学徒在企业期间的生命健康安全
学徒的健康、安全问题始终是第一位,在校企联合办学的制度下,应完善和细化学徒在企业的健康、安全保障方面的法律条文款项。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了企业应当定期对员工进行健康检查,并对企业的安全生产进行监督和管理,所以企业和学校在进行校企合作时,校企双方应当指定专门的人员对学校、企业的安全进行监管,定期对学徒生进行健康体检、定期对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定期组织人员检查学徒生学习场所的安全状况,并保留检查记录、排查记录、改正措施记录。
(三)完善学徒制人才培养满意度评价机制
为了保证学徒生对人才培养方案、课程设置、校企管理方式满意,或者保证学徒对于自身权益的维护,校企管理方及政府相关监管部门需要及时了解并掌握学徒生学习、工作、生活状况,建立学徒人才培养满意度评价机制是保障学徒权益最有效、最直接的方式。学徒人才培养满意度评价机制是学徒将其在学习、工作、生活各方面的感受通过网络媒介、座谈会、面谈、调查问卷、学徒制人才培养满意度测评等方式反馈给校企各管理方,有助于校企及时掌握学徒现状并及时做好教学、授课方面的调整。
(一)实行各项优惠政策,为企业减轻经济负担
在保护学徒权益的同时,也应当考虑到企业的利益。在制定法律法规时,可以给予企业适当的优惠政策,譬如规定学徒的最低工资标准可以低于正式员工的最低工资;可以将合作企业分为大、中、小三种规模,三种规模的企业在实行现代学徒制时可以按照不同的标准施行,保证中小企业参与学徒制短期利益基本不受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