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和德国汽车个性化改装管理对我国的启示

2020-09-22 04:02周文辉陈海峰杨腾健王艺帆
汽车与安全 2020年6期

周文辉 陈海峰 杨腾健 王艺帆

摘 要:《机动车查验工作规程》(GA 801-2019)规定,对装有《公告》允许选装部件的以及乘用车在不改变车辆长度宽度和车身主体结构且保证安全的情况下加装车顶行李架、出入口踏步件、换装散热器面罩和/或保险杠、更换轮毂等情形,在查验工作中,不得再简单以“实车外观形状应与《公告》的机动车照片不一致”为由拒绝办理。为更好推进该措施的落地,也更好地推进我国汽车改装管理体系的构建和完善,本文分析了群众对乘用车个性化外观改装的需求,梳理了日本、德国两个对乘用车个性化改装管理较为规范国家的管理制度要点,分析了我国放开部分外观改装件后对车辆安全性能的影响,在此基础上,提出了规范和促进我国汽车改装规范和健康发展的意见建议。

关键词:改装;加装;换装;个性化改装;机动车查验

2019年9月1日起实施的《机动车查验工作规程》(GA 801-2019)中规定,“对实行《公告》管理的国产机动车,实车外观形状应与《公告》的机动车照片一致,但装有《公告》允许选装部件的以及乘用车在不改变车辆长度宽度和车身主体结构且保证安全的情况下加装车顶行李架、出入口踏步件、换装散热器面罩和/或保险杠、更换轮毂等情形的除外”,允许乘用车在不改变车辆长度宽度且不改变车身主体结构、保证安全的情况下加装《公告》选装部件和加装车顶行李架、出入口踏步件、换装散热器面罩和/或保险杠、更换轮毂。为更好推进上述措施的落地,推进我国汽车改装管理体系的构建和完善,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研究中心会同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共同针对汽车改装管理制度和乘用车的上述加装/改装开展研究,以下主要介绍部分外观个性化改装的需求、存在的安全隐患,以及日本、德国等改装发展和改装管理较为成熟国家的经验做法,并在国内外对比的基础上,简要提出下一步的推进建议。

1《公告》选装部件及车顶行李架等五类部件改装需求分析及主要意义

随着汽车消费持续升级和消费群体年轻化,对私家车进行个性化改装的需求呈现快速增长。据相关机构不完全统计,2018年中国汽车改装市场产值超过1600亿元,且以每年超过30%左右速度递增。汽车改装主要包括外观、内饰和性能改装,其中尤以外观改装最受普通消费者欢迎。汽车生产企业为促进新車销售、赢得更多消费者青睐,开始逐步在《公告》中导入部分选装部件,但消费者并不完全满足于厂家主导的定制化需求。从外观改装项目来看,消费者对车顶行李架、出入口踏步件、散热器面罩、保险杠、轮毂五类部件改装需求最大,且便于加装或更换,初步统计改装频次约占整个外观改装的一半以上。既可以满足特殊功能需要,又可以明显提升车辆外观视觉效果。

当前由于我国汽车改装管理制度不完善,在行业属性、企业管理、检验登记、技术标准等方面与汽车改装行业发展不匹配。消费者进行了非法改装后,在年检时再将车辆恢复原样,通过年检后又被“二次改装”,导致汽车改装完全失去了监管,改装后车辆安全隐患较多。2019年9月1日起实施的《机动车查验工作规程》(GA 801-2019)率先允许《公告》选装部件及车顶行李架等五类部件改装,在当前疫情对宏观经济、汽车消费产生很大影响的情况下,具有积极意义和作用。有利于推动汽车企业、改装店等合规经营,拉动新车销售,提升在用车消费价值空间。从长远来看,汽车改装规范发展,对促进经济发展、扩大劳动就业,保障道路车辆安全都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2日本汽车个性化改装制度要点

2.1日本允许对汽车进行改装必须满足《道路运输车辆保安基准》

日本国土交通省根据《道路运输车辆法》以省令形式发布《道路运输车辆保安基准》(以下简称《保安基准》),所有车辆上路行驶必须满足《保安基准》的要求。汽车改装须满足《保安基准》中第3节细目告示和附件规定,该规定适用继续检查(在用车年检)、构造变更检查(重大改装检查)等,与新车注册登记时的检验要求有很大区别。日本根据改装程度将汽车改装分为构造和装置的细微变化、构造等变更两类,分别针对轻度改装和重大改装两方面。

2.2出台文件明确车辆简单改装项目清单及管理方式

为进一步满足车主改装多样化需求,1995年日本国土交通局自动车交通局发布《关于汽车零部件装配下的结构等变更检查时的办理办法》,取消了汽车构造和装置细微变化情况的申报、变更等程序,并对改装项目和范围进行了限定,如要求改装后车辆长、宽、高、重量等在一定范围之内。同时,配套发布了具体实施细则,确定了八十多种指定部件属于汽车构造和装置细微变化,其中包含五类部件。改装后可直接上路行驶,无须变更车检证,通过继续检查进行监督。

2.3制定严格的非法改装处罚制度

根据《道路运输车辆法》的规定,如改装车辆不符合《保安基准》,有关部门将要求对车辆进行必要整备,如不遵从将禁止车辆上路并处以50万日元以下罚款。实施改装的企业应确保车辆符合《保安基准》,否则将处以6个月以下徒刑或30万日元以下罚款。

3德国汽车个性化改装制度要点

3.1建立以第三方认证为核心的改装管理制度

德国联邦交通与数字化基础设施部下属德国联邦汽车运输管理局(KBA)负责道路机动车辆管理,主要根据《联邦道路交通执行条例》(StVZO)以及欧盟、德国的汽车相关技术法规,通过整车或零部件第三方认证方式对汽车改装进行管理。德国允许对车辆进行改装,但须符合欧洲以及德国相关法规要求。车辆改装后要到车辆登记管理部门更新机动车登记证书,并将变更后的机动车登记证书、零部件认证证书等材料随时放在车内,以备接受检查。

3.2整车型式认证明确可以选装的部件以及获得ECE或EC认证、ABE认证的部件可以直接安装

在德国,整车和零部件企业可以根据EC指令申请e-mark认证,汽车零部件企业可以根据ECE法规申请E-mark认证。此外,零部件企业可以申请仅在德国有效的ABE认证。相关认证证书除了会描述改装部件技术参数、性能等职务,还会明确适配车型、安装技术要求等。《联邦道路交通执行条例》(StVZO)规定,获得整车型式认证的车辆,其认证中规定的后续选装部件允许自由安装。对于获得ABE认证的零部件,认证机构可能还会对是否保证正确安装进行检查。改装车辆变更机动车登记证书(如将改装零部件认证编号等登记在“特殊情况说明”栏中)后才允许上路行驶。

4有关部件改装安全风险分析

对于《公告》选装部件,在公告试验时已通过了所有的试验项目,满足我国汽车相关标准的要求,不存在安全风险,同车型更换时应该允许。对于车顶行李架等五类部件,主要考虑的安全风险是安装是否牢固、外廓尺寸是否超标、外部凸出物对行人是否会造成伤害等方面,通过评估认为整体风险较小且易于防范。部分改装通过目视方式即可发现,完全可以通過制定标准规范等在车辆年检、查验、路检等环节进行把关,避免安全隐患。如,轮毂改装限定仅允许改变材质和外形,不允许改变尺寸,所以基本不存在安全隐患。保险杠上的外部照明、光信号装置和散热器面罩上的商标、厂标,可以通过与原车照片的比对判断是否合规。

5结论和建议

汽车改装的安全管理,涉及多个要素,包括整车要求、改装件要求、改装过程要求、改装合格判定等各个方面,延伸开来,还有对改装企业、改装人员、改装检验机构、改装认证机构等的管理。目前我国乘用车改装安全管理体系尚未建立,需要各有关部门按照各自在车辆安全管理中的职责,加强沟通协作,共同构筑我国的车辆改装管理制度和机制。对于《机动车查验工作规程》(GA 801-2019)中放开的装有《公告》允许选装部件的以及乘用车在不改变车辆长度宽度和车身主体结构且保证安全的情况下加装车顶行李架、出入口踏步件、换装散热器面罩和/或保险杠、更换轮毂等情形,其改装工艺相对简单,改装零部件发展也相对成熟,安全隐患也处在可控范围,建议尽快推出相关细则要求,便于车主、改装从业者和管理者在实际工作中遵从。

参考文献

[1]《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 7258-2017)

[2]《机动车查验工作规程》(GA 801-2019)

[3] 《机动车查验工作规程》(GA 801-2019)条文释义

[4] 周文辉,陈海峰,杨腾健,等. 乘用车在标准范围内加装或改装部分零部件的查验要点建议(上)[J]. 汽车与安全,2019(12).

[5] 周文辉,陈海峰,杨腾健,等. 乘用车在标准范围内加装或改装部分零部件的查验要点建议(下)[J]. 汽车与安全,20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