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张静涵、杨圣文、习文辉
缅甸是我国共建“一带一路”倡议的重要伙伴,中缅两国优势互补明显,合作潜力巨大,能够不断促进中缅两国国际物流体系的畅通与完善,助推中缅经济走廊建设,切实为两国之间国际贸易提供安全且有效的物流支撑。
目前,经由国务院审批的中缅公路口岸有11 个均位于云南省,其中一类口岸有瑞丽、畹町、清水河、猴桥及打洛,二类口岸为盈江、章凤、南伞、孟连、沧源及片马。瑞丽市是中缅国际贸易主要节点,市内拥有两个一类口岸——瑞丽和畹町,以陆路和水路的方式与缅甸之间开展相应的物流运输。自2010年4月瑞丽被确定为国家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和“一带一路”发展城市以来,瑞丽口岸在云南省11 个陆路一类口岸中,人流量、车流量、进出口贸易额、货运量四项主要指标一直稳居全省第一,已经成为我国西南重要的内陆口岸,表1 为瑞丽口岸2015年至2018年的人流量、车流量、进出口贸易额、货运量的进出口情况[1]。
表1 瑞丽口岸2015-2018年进出口情况(数据来源:瑞丽市统计数据)
瑞丽与昆明相隔890km,同时与缅甸境内的木姐口岸和南坎以及八莫港码头、仰光港分别相隔4.5km、32km、138km 以及981km,拥有3 条跨境运输通道。口岸贸易方式有一般贸易、边境小额贸易和边民互市。进口主要商品有:天然气、海产品、农副产品(各种豆类、芝麻、玉米)、矿产品、橡胶、各种水果等;出口主要商品有:五金交电、汽车摩托车及零配件、中西药品及医疗器械、化工原料、纺织品及棉纱、工程机械设备及配件等。口岸充分发挥和整合中缅瑞丽、木姐两地的民间优势资源,在口岸国际物流方面取得明显进展[2]。
瑞丽口岸在2020年取消了内地居民因私首次出境必须在外国驻华使领馆办理签证这一限制,对持有多次出入境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通行证》并经常出入境的相关人员在首次出境时就将详细资料输入至计算机中查验,并加盖一对验讫章,下次出入境时只要再次录入资料查验即可,验放一名边民不会超过15s,验放一辆机动车则更快,仅需34s[3]。
目前中缅尚未签署《便利货物及人员跨境运输协定》以及汽车运输协定,且缅方并未执行《关于中缅边境管理与合作的协定》等协定。中缅双方国际道路运输主要由云南省边境地区地方政府和缅甸边境地区政府共同协商、达成协议,仅在一定范围内开展国际道路运输,因此必然存在物流运距短、线路少、风险大、成本高等问题,严重制约了中缅双方国际物流的发展。
由于缅方内部管理问题、乱收费问题常发,国际物流成本剧增。我国企业出境后经常遭遇不合理待遇,无端罚款、扣车、不合理税费收取、限制中方车辆合理运输等问题时有发生,企业外部经营环境较差。缅方对口岸(通道)管理随意性较大,关闭口岸(通道)的情况时有发生。
缅甸地理状况复杂,对道路基础设施建设要求较高,经济发展滞后,需要通过外部援助才能改善其国内道路基础设施建设。另外,国家实施协定的积极性与外部援助状况密切相关。
边境口岸国际道路物流管理部门编制不足,国际道路运输管理站未单列,虽然设立了相应的管理站和交通运政管理所,但是在实际运行中,两者的人员具有一定的重合性,现有工作人员已不能满足全面开展道路运输管理工作需求,在出入境客货运车辆查验、安全监督管理等方面工作推动还存在短板。
国内口岸查验配套设施缺乏,交通基础设施总量不足、规模小、技术标准低、综合供给能力仍显不足,口岸的配套设施已经满足不了对外贸易和人员往来日益增长的需求。
涉及国际道路运输双方国家的口岸管理部门应设立相应的动态机制,根据双方的实际客货运流量、涉及协定以及运输习惯等实时动态调整口岸开放时间,实现车辆人员的备案和预约通关服务,同时应进一步推进无纸化办公作业,促使通关效率更高。
交通运输相关部门应尽快完善全国国际道路运输信息管理系统,提升边境国际道路运输管理部门快速查验和发放行车通行证的工作效率;积极联合相关国际组织及其他国家运输管理部门推动《便运协定》的落实,将国际道路运输过程中涉及的道路标志标识、车辆技术标准、收费标准等规范化[4]。
在国家加强电子口岸建设和“大通关”的背景下,大力提升口岸国际道路运输监管和服务水平。管理部门应尽快制定交通公路电子口岸系统建设的实施方案,加强公路口岸国际道路运输一体化管理与服务,提高监管水平和服务能力,建立口岸国际道路运输管理信息与服务系统,并与电子口岸平台相连接,实现数据共享,满足行业管理、公共服务、统计分析、科学决策的需要,推进口岸通关便利化建设,促进地区经济和贸易的进一步发展。另外,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根据口岸国际道路运输管理工作实际情况建立国际汽车运输行车许可证管理系统,并与地方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信息库相连接,完善国际道路运输管理工作信息化建设。
充分发挥国家、省各执行部门的协调功能,建立起多形式、多层次、全方位的与国外部门的定期会晤、学习交流、学术研讨、工作交流、磋商谈判、合作意向与备忘等合作与交流机制;加强与缅方的协调与沟通,商议并解决在推进各协定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促进相关部门履行协定,并就协定内容未得到落实之处展开商议等;发挥各类国际组织的约束力,定期对各国行为进行监督和评估。
加快建设布局合理、设备完善、便捷安全的口岸基础设施,强化出入境车辆的交通流组织,设置对接方便的货场及查验场,加大口岸、通道、查验场等基础设施的建设投入。根据国际道路运输需求规划建设危化品堆场以及查验场地;加大境内国际道路、桥梁和口岸等硬件基础设施的建设,为国际物流奠定物质基础。目前,一是要尽快完成边境涉及国际道路运输的道路交叉口、立交桥、标志标线、紧急停车带等未符合《便运协定》要求的路段的改造、标注英文交通标志等工作;二是装备先进的技术设备,加强查验货场的建设,采用先进检验检疫技术和方法提升检验检疫水平;三是加快过境站点服务设施和口岸功能体系的建设,深入推进技术标准与国际标准的接轨,积极参与相关国际运输规定与技术标准的制定,建立完善的国际道路运输便利化标准体系,积极开展与国际道路运输相关管理机构的标准对接。
口岸国际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具备相应的监督管理机制,政府需要出台相应的保障政策及管理办法,理清办公人员的职能职权,对人员的编制和经费进行具体核定。针对国际道路运输管理工作,必须保障人员、设备以及其他基础条件的落实。人员方面需要保障基础的运营经费以及办公条件,相关政府部门应积极完善对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体系,结合口岸实际需求对人员的政治理论、法律法规、应急处理等方面进行针对性定期培训,定期组织针对国际道路运输便利化相关协定、措施解读的会议,对国内外有效经验进行借鉴,使国际道路运输管理人员在开展工作过程中对运输市场的秩序进行有序、积极的维护。
综上所述,当前中缅瑞丽口岸国际物流发展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其在发展中也暴露出了一些问题。针对当前存在的问题,上文中提出了解决的对策,希望可以为中缅瑞丽口岸国际物流的进一步发展提供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