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区房未必都能上名校:“就近入学”不等于“最近入学”

2020-09-21 08:44峰峦
妇女生活 2020年9期
关键词:教育部门学区入学

峰峦

为了能让女儿入读好学校,两年前她就买好了学区房。孰料,女儿到了上学年龄,却被安排到另一所学校。于是,她把教育部门起诉到法院,但诉讼请求却被驳回。这究竟是为什么呢?

倾尽全力买下学区房,女儿入学前却未划分学区

2019年4月的一天,北京市房山区居民许涵从区教育局出来,神情有些沮丧。原因是她到教育局咨询幼升小划片情况,竟发现她两年前买的离长阳第一小学(以下称长阳一小)最近的房子,由于是商业房改住宅,规划时没有配套相应的学校。女儿就读长阳一小的计划落空,她之前所有的付出都要白费了。

许涵时年33岁,和丈夫2012年结婚,第二年有了女儿晓晓。女儿3岁上幼儿园后,许涵看到户口所在地附近只有一所小学,且教学质量一般,就和丈夫决定找一所教学质量好的小学,在附近买房子,好让他们的女儿就近入学。

打定主意后,许涵和丈夫一有空就到处打听哪里有合适的学区房。听一个亲戚说,有个叫书苑门第的在建楼盘,离热点小学长阳一小很近。为慎重起见,许涵和丈夫进行了实地考察。他们看到书苑门第楼盘确实离长阳一小很近,将来入户后,孩子就读该校的概率很大。

随后,许涵夫妇到书苑门第售楼部咨询。销售人员告诉他们,离楼盘最近的小学就是长阳一小,按照义务教育法规定的就近入学原则,楼盘建成后一定属于该校的学区。长阳一小的师资力量、教学质量在当地有口皆碑,许涵想,如果女儿能上长阳一小,那真是再好不过了。

从售楼部回来,许涵不想错失女儿进入好学校的机会,决定购买书苑门第的房子。许涵和老公看中的房型面积120平方米,首付就要70万元。她和丈夫借遍了亲朋好友,加上手里的积蓄,总算凑够了首付,和开发商签了购房合同。2017年8月,新房交付使用,许涵和丈夫进行了装修,于2018年春节前搬了进去。

买到了学区房,许涵和丈夫心里踏实了许多。2019年4月的一天,许涵听小区一位家长说,书苑门第目前还没有划分学区,不知道孩子能不能上长阳一小。听到这个消息,许涵立即上网查看,在房山区教育局官网,发现书苑门第果然还没有划分学区。为了能让女儿上长阳一小,她举全家之力买了这套房子,到时如果女儿无法在长阳一小就读,自己的努力不就白费了?

第二天,许涵来到房山区教育局,向主管招生的部门反映了所在小区尚未划分学区的情况,提出按照就近入学的原则,应该让她的女儿就读长阳一小。工作人员查询后发现,许涵所在的小区属于商业房改住宅,当初规划时没有配套相应的学校。

听到这个情况,许涵一下子蒙了,反应过来后急得直想哭。工作人员安慰她,为了解决学龄儿童的入学问题,开发商正在和教育局进行协商,让她回家耐心等待。

多次奔波未得到明确回复,焦虑母亲把教育局告上法庭

此后,许涵每周都要到教育局跑两三趟,催促教育局尽快划分学区,按就近入学原则,落实她女儿的入学问题。但每次教育局都没有明确答复,说他们正在研究,无论如何孩子都会有学上,让她回去等消息。

在焦急的等待中,一个月过去了。这段时间,许涵为了女儿的入学问题食不甘味,夜不能寐。丈夫劝她:“以往都是就近入学,咱们离长阳一小这么近,相信教育部门会有安排的。”丈夫的话非但没让许涵宽慰,反倒让她更加忧虑——教育局说正和开发商协商,谁知道协商出来的结果是什么!她觉得自己不能被动等待,要主动出击。

第二天上午,许涵又来到区教育局,这次她决定找局里的主管领导,因为领导说出来的话可信度更高。她从教育局领导职务公示栏里记住了局长、副局长的名字,找到局长办公室,发现办公室门锁着。这时,一位工作人员走过来,问许涵找局长有什么事。许涵说她想反映一下孩子上学的事情。工作人员说局长去市里开会了,可以找主管招生的副局长。

于是,许涵敲开了副局长办公室的门,说明了自己的来意,说到她为女儿上学的事所受的煎熬和精神折磨,不由得哭出了声。最后,她质问道:“教育部门规定孩子上学本着就近入学的原则,我们的各项条件都具备,为什么不能到长阳一小就读?”副局长笑着说:“我理解你的心情和做父母的不易,你所说的情况我有所了解,现在局里就这一情况正在协商,结果出来之前,我也不好承诺什么。不过你放心,孩子一定会有学上,至于能上哪所学校,还得等最后的协商结果。”听了副局长的话,许涵只好回家等消息。

在家等消息的时间许涵也没闲着,她从网上查阅了北京各区幼升小、小升初的入学规定,均强调“就近入学”这一原则。房山区发布的入学规定第一条:坚持小学就近入学,入学三对口,即学生户口、住房和实际居住地三者一致。教育局迟迟未能将自己所在的小区划入长阳一小学区,她认为是严重失职。

2019年7月初,许函仍未等到教育局明确答复,她无法再等下去了,于是将教育局告上了法庭。她在诉状中称,教育局嚴重失职,导致她女儿无法顺利上学,要求教育局按就近入学原则,安排她女儿到长阳一小就读。

状告教育部门失职被驳回,原来“就近入学”不等于“最近入学”

许涵状告教育局的案件顺利立案。案件审理期间,教育局工作人员上门和许涵沟通,由于开发商和教育局未能达成协议,且长阳一小已经没有招生名额,怕耽误孩子按时入学,教育局为许涵提供了小区附近的几所学校供她选择。

虽然不情愿,但许涵怕耽误女儿入学,对离家稍远的三所小学进行了考察和比较,最终选择了其中一所小学。

2019年9月初,全市中小学开学的日子来临,许涵仍没等来法院的判决,她不得不让女儿到此前选择的那所小学就读。每天接送女儿上下学要路过长阳一小,这对她来说是一种心理折磨。

让许涵失望的是,法院经过实地调查,听取教育部门对许涵所在小区在学区划分问题上与开发商的协商结果后,最终驳回了许涵的诉讼请求。对于这一判决结果,许涵表示不服。领取判决书时,她情绪激动,嚷着要上访,一定要为女儿讨个公道。

等许涵的情绪平复后,主审法官和她进行了沟通。法官说,许涵对教育部门所规定的“就近入学”原则理解有偏差,就近入学里的“近”不是指空间距离的远近,而是指相对比较近的一定范围之内。许涵要求教育局安排女儿进入离小区最近的学校读书,是因为她把就近入学理解成了“最近入学”。学区的划分不仅仅和距离有关,还取决于教育资源分布、区域内人口密度、道路交通等因素。比如说,有的区域学校比较多,有的区域学校比较少,这就需要教育局统筹规划。在这个案件中,长阳一小是很多家长心中理想的学校,但学校资源有限,不可能为附近所有适龄儿童提供教育。按照相关规定,一般距离住址5公里以内属于就近范围。许涵所住小区附近5公里范围内有3所小学,教育局在此范围内提供了几所学校供她选择,是符合就近入学原则的。时下很多父母为了让孩子上一所热点学校,不惜倾尽全力购买新房。考察楼盘时,开发商也把能入读好学校当作销售手段,但学校分区以教育部门划分为准,并不是开发商所能决定的。因此,购房时不能听信开发商的口头宣传,最好去教育部门了解情况后再做决定。

听了法官的解释,许涵心里的疙瘩渐渐解开了。她后悔当初未了解清楚现住小区是由商业房改成住宅,且规划时没有配套相应学校这一重要情况。如果了解到这些,她就不会举全家之力购买此小区的房子了

〔编辑:刘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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