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汪 岩 王 锦
农机专业合作社是以服务成员为宗旨,遵循着“入社自愿、退社自由”的原则,为合作社成员和其他个人或团体提供服务的组织。近年来,随着山东省农机化经营服务组织化、规模化、集约化程度进一步提高,农机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持续发展壮大。据调查统计,截至2019年底,山东农机合作社已发展到8733个、成员数达138197人,其中:拥有农机原值100万元(含100万元)以上的农机合作社达到2735个。农机专业合作社有效地整合了各种生产要素,对农业增效、农民增收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但是在农机合作社实际管理的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问题,特别是财务管理的不规范,制约了农机专业合作社的正规化、规模化发展。
1.财务管理制度不完善,收益分配制度不明晰
(1)财务人员岗位设置不健全。很多农机专业合作社是由当地有影响的农机手担任理事长,他们精通生产、经营业务,但是有的缺乏管理知识,管理层重经营轻财务的现象严重,认为财务就是算算账、管管钱,不能带来实际效益,所以在实际管理过程中不愿意花钱聘请专业财会人员。忽略对财务人员的素质培养,更没有按财务管理制度要求设置会计和出纳岗位。甚至有的农机专业合作社会计出纳一人担任,或者由亲属担任,未能发挥会计分岗位设置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作用。
(2)会计核算不规范。2008年颁布《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制度(试行)》,就是为了规范专业合作社的会计工作,保护合作社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但是一些合作社并未按要求设立会计科目、建立会计账套,一些合作社在设立账套后并未按要求及时记账、对账;报销审核手续不严格、单据不完整、自制单据、白条入账等现象仍然存在;会计档案保管不善,遇到更换会计人员等情况时,交接不明确,账目混乱;或者已经按要求建立财务管理制度,但是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并未按制度执行,制度变成了摆设。
(3)收益分配制度不明晰。如何分配收益事关到每个社员的切身利益,对合作社是否能够有序发展起到重要作用。现行合作社收益分配多为获得股息、股金分红和盈余返还三种方式,大多时候发起人掌握分配权限,社员没有参与权,不了解财务状况,也不懂得分配比例怎样设定、不同分配方式之间的区别。社员没有知情权,对分配后的结果不满意,这就会打击社员参与后续生产销售活动的积极性。
2.内部控制机构不完善,管理流程不规范
《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管理制度(试行)》明确要求合作社要在生产、销售、财务、盈余分配、议事决策、档案管理等各方面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但仍有许多合作社没有全面、完整地按照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可行、可控的内部控制制度,造成内部管理无规可循、无规可依,无法对日常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管理与监管。比如一些合作社在存货管理中没有定期对存货进行盘点,或者盘点不认真不仔细,库存商品账面数长期未发生过变化;在固定资产管理中,没有单独设立固定资产明细账,也没有登记固定资产台账,无法如实登记固定资产的入账时间、每年的折旧情况,在固定资产进行维护、改扩建或改良后,没有及时计算改变固定资产的价值;应收账款未建立账龄分析制度,定期没有对合作社的应收账款进行账龄分析,发生假账、坏账、呆账等,存在会计信息失真等严重违规现象,不能如实反映财务成果或经营状况。
3.投融资渠道单一,造成资金入不敷出
传统的合作社多为成员出资,资金来源单一,资金量小,在合作社成立初期,由于规模小、人员少,得不到国家政策和资金的扶持。为了吸引更多人投资,有的合作社以高利息作为回报条件,短期资金投入明显增加,但合作社没有懂投资运营的人来管理资金,账上的闲置资金无法有效利用,这就导致合作社不仅无法创收,还要承担成员的高额利息,造成入不敷出。
1.建立健全完善的财务管理规定和分配制度。重视财务管理,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用制度管人,明确相关岗位职责和人员的权限,制定严格的工作程序和控制措施,建立合理合法的分配制度,根据生产经营情况和社员要求,定期公开合作社财务状况和运行情况,保障社员的根本利益;引进职业经理人管理合作社,培养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专业人才,多方式、多渠道扩宽业务范围,树立品牌意识和营销平台,从作物种植到收获,从半成品到产成品的全程机械化和全产业链的发展,用效益吸引更多社员加入,使得合作社发展更加符合市场需要,能够得到良性发展。确立合理合法的分配制度,在年终盈余分配工作以前,准确地核算全年收入和支出,清偿债权债务,结算有关账目,确保盈余分配及时兑现,保证成员利益不受损失。
2.建立严格、科学的内部控制制度。对成员账户登记管理、财务收支管理、预决算管理、资产管理、采购管理、合同管理等缺乏重点风险管理的环节进行管控,明确职责分工、审核流程并严格按照内控制度执行。例如在存货管理中,采购前需填写“采购申请单”,货到后根据申请单核对货品的品牌、规格、数量,填写“入库单”,入库后分门别类存放管理,领用配件时填写“领用单”,并及时更新存货的数量,定期进行盘点,保证财务账目之间相统一,财务账目和仓储管理部门的实物相统一,及时反馈资产变动情况,查明资产变动原因,并按相应规定进行账务处理和实物处置。在应收账款的管理中应当建立账龄分析制度,定期进行账龄分析,对于逾期催收无效的应收账款就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坏账、呆账的发生,减少合作社资金损失,加快合作社资金的回笼。
3.提高财务人员专业能力。按照不相容相互分离、限制接触等原则,合理设置财务人员的岗位,依托政府部门加强对农机合作社理事长和经理人进行培训,提高对财务管理的认识;对财务人员的业务培训常态化,着重培养既懂得财务知识、又懂国家补贴和税收等优惠政策,既要参与合作社财务平台的交流,又要熟悉合作社的生产经营方式、了解本合作社的业务范围的财务人员,逐步推进从“账房先生”到“合作社军师”的角色转变,为合作社节约成本,为管理层提供科学决策依据,以最小投入取得最大回报,让资源得到更好的配置。
4.利用惠农政策,助力合作社发展。合作社自身要制定发展规划,利用国家税收减免、土地流转补贴、水电使用等优惠政策,贷款补贴、购机补贴、种粮补贴等补贴政策和专项扶持政策,提高资金运营能力,利用“网络直播、主播带货”等方式扩大销售渠道,积极构建合作社产销供应链,促进产业发展。
5.内部与外部监督结合。合作社应定期组织内部审计,在内部审计过程中,不仅要审计单位财务情况,还应对分岗设权、部门轮岗、风险管控、监督约束等内控制度执行情况进行审计,与合作社内部审计相结合,申请第三方机构对农民合作社进行外部审计,检查合作社是否规范使用国家专项资金、是否按规定执行补贴和税收政策、是否规范执行会计制度,从而提高财务管理的规范度和透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