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士绅与晚清女学

2020-09-21 05:22黄湘金
苏州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 2020年3期
关键词:士绅学堂教育

黄湘金

(中国海洋大学 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山东 青岛 266100)

在晚清以降的女性生活转型过程中,“兴女学”是最为重要的新因素。关于近代女子学校教育的研究,早已是教育史界的热点话题,新时期以来成果迭出,仅专著至少可举出卢燕贞、黄新宪、雷良波、杜学元、阎广芬、谷忠玉、熊贤君诸人数种。①(1)①卢燕贞,《中国近代女子教育史》,文史哲出版社1989年版;黄新宪,《中国近现代女子教育》,福建教育出版社1992年版;雷良波等,《中国女子教育史》,武汉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杜学元,《中国女子教育通史》,贵州教育出版社1995年版;阎广芬,《中国女子与女子教育》,河北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谷忠玉,《中国近代女性观的演变与女子学校教育》,安徽教育出版社2006年版;熊贤君,《中国女子教育史》,山西教育出版社2006年版。不过需要反思的是,以上史著大多停留于思想史、制度史层面的考察,宏阔分析有余而细微观照不足,故学者呼唤女子教育史家转换视角,开掘原初史料,贴近近代女学堂的历史图景,在研究中凸显问题意识。[1]在此背景下,关注“兴女学”运动在推进中的日常实践,是一个合理的突破路径。就人事言,晚清“兴女学”又与地方士绅的表现息息相关,本文即试图展现这一群体于女学实践中的贡献。②(2)②本文中的“女学”,乃是使用晚清时人的观念,即国人自办的新式女学堂,不含其时尚存的“女塾”及“改良女塾”,亦不包括教会女学。近代史界对于戊戌之后“地方”的适用范围,尚有一定

(3)争议,本文对此不做赘述,所指为与“中央”相对的行政区划,包括省级及省级以下地域。所谓“士绅”,主要是指在野并享有一定政治和经济特权的知识群体,包括科举功名之士和退职官员。关于这一群体,曾有“缙绅”“绅衿”“乡绅”“绅士”“士绅”等称谓,本文采用当下学界通行的“士绅”一词。相关梳理参徐茂明:《明清以来乡绅、绅士与士绅诸概念辨析》。载于《苏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3年第1期,第98-101页。推动女学发展的各种人事力量,最理想的状态,是官方自上而下提倡,民众自下而上响应。董寿1902年作《兴女学议》,希望“朝廷下明诏令女子八岁以上皆入小学,其令郡县各立女学校”,同时又认为:“顾风气之开,自上而下,亦必自下而上,乃有相应之效验。然则提倡斯义,以为自强之起点,非吾人力任其事,其谁与任兹?”[2]这充分表明了他作为士人对女学事宜义不容辞的责任感。董寿在此处对朝廷、官员有急切的期盼之态,自觉将地方精英置于与官方合作的位置。实际上,戊戌之后的男女新式学堂,皆是晚清新政的要务,但在内困外忧的时势尤其是财政入不敷出的窘境下,官方往往提倡有心而践行无力,因而新式学堂的普及,主要依靠士绅这一地方精英来促成。

士绅群体是中国地方社会的重要阶层,同时具有“大传统”与“小传统”两种特殊身份,“他们既是政府官员与地方百姓沟通的桥梁中介人,又是儒家伦理与民间伦理对话的实践执行者”[3]。作为整体,他们是民间风气的引领者和地方舆情的掌控者。他们的日常行为往往是一县一乡的榜样,对于民众行为的引导或约束,往往比地方官更有效。加上有不少士绅已经接受过新式教育,他们对于新知的敏感度,很可能高过地方的父母官。关于晚清士绅对男性新式教育的助益,学界已有初步论述。①(4)①参见:徐佳贵,《乡国之际:晚清温州府士人与地方知识转型》,复旦大学出版社2018年版,第153-397页;韩策,《科举改制与最后的进士》,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7年版,第320-330页;应星,《新教育的兴起,1895—1926》,三联书店2017年版,第1-91页;商丽浩,《政府与社会:近代公共教育经费配置研究》,河北教育出版社2001版,第219-277页;王琳,《清末教育近代化中的地方绅士》,载于《兰州学刊》2007年第7期,第188-191页;许顺富,《湖南绅士与晚清教育变革》,载于《史学集刊》2010年第6期,第84-91页;陈蕴茜、沈熙,《清末民初士绅与江南乡镇教育近代化》,载于《史林》2003年第5期,第56-63页;连振斌,《清末江西士绅与江西教育近代化》,载于《南昌航空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7年第3期,第7-13页。至于士绅群体在“兴女学”运动中的作为,迄今似未有学者专门论及。本文即就此问题做初步尝试。

一、倡建女学堂

地方士绅对晚清女学的贡献,首先体现于倡建女学堂。兴办女学堂,诸事繁杂,从鼓吹提倡、筹集经费、修建校舍,到拟定章程、聘请教员,这都是地方士绅支持女学的常见事务。按开办经费来源和倡办人员的不同,晚清女学堂可分为官立、公立与私立,后两种都能见到士绅的身影。私立女学堂之开办由有限的发起人承担,或一人一家,如1906年福州志士陈吉佑与其妹陈若玉“破产兴学”,租定校舍,“设立省会女学堂,聘某某女士五人为校员主持教务”。[4]或由数位倡议者承担,如1904年广西容县设女学堂,由陆宠廷捐资,“黄君用甫为之拟订章程,电招桂林高等学堂总理沈雁谈之夫人及其女公子为教习”[5];1907年松江枫泾沈醒初等组织丽德女学校,“经费由发起诸人担任,王新民又将其居室作为校地,延郁女士等课国文、手工,而沈步蟾、王鉴之、沈乐西诸人愿作义务教习”[6];1907年苏州平望镇绅士王叔通、吴祝臣、王壬秋三人私立毓秀女学校,“请某女士为监舍,殷味三、李臻伯诸君为义务教员,专授国文、算学、图画等课,另延女教员教授手工,假凌氏余屋为校所。经费统由发起人自任,不另筹款”[7]。公立女学堂由地方学董发起,使用地方公费或由士绅筹措开办经费。相较私立女学,公立女学一般规模更大,耗费更巨,地方政府有时也会予以财力支持。1904年,英敛之、傅增湘、方药雨、林墨青诸人谋创天津公立女学(1907年更名为北洋女子公学),寓津绅商捐助开办经费1400余元,另获直隶总督袁世凯拨助千元,且天津海关道台唐绍仪允诺每月从筹款局提百金作为日常经费,故而该校可谓“官绅合办”之典型,但据袁世凯之意,天津公立女学的最终性质,还是“归本地绅士为妥”[8],即主要由天津地方士绅负责该校的后续经费。

士绅群体是地方社会的中坚,在晚清新政的背景下,他们是各项事务落实于地方的重要推动者和践行者,同时也是联系民众与官方的主要纽带。具体到新式女子教育,开明士绅一方面要在地方向乡民宣传女学之益,排除守旧民众的阻挠;另一方面则需经常与地方官员交涉,争取官方的支持。但官绅双方并不总是通力合作的关系,有时为女学的生存权利,士绅们甚至不惜与守旧官员发生争执。地方士绅之于女学堂的这一意义,鲜明地体现在安徽竞化女学堂的开办过程中。

安徽竞化女学堂于1905年底在安庆发起,倡办人为举人何雯、附贡生张振壎、试用训导张宝书、举人张埙。[9]学堂章程规定:“凡捐助开办经费者,作为本学堂赞成员。捐助常年经费者,为特别赞成员。”倡办人之外,章程末列发起人共42名。[10]安徽布政使冯煦的禀批一方面肯定了他们的义举,但首先即申明:“惟司中库储奇绌,无款可拨。”[11]所有开办和日常经费都需发起人、赞助人筹集。即便如此,竞化女学捐款已达千金,且聘定教员,将于1906年3月开办。不料巡抚诚勋对女学的态度朝令夕改。先是有安徽怀宁籍廪贡生、现任山西河东道陈际唐1905年致函诚勋请禁女学,时允批已下达。陈见计划不遂,乃纠合安庆敬敷书院主讲赵曾重等12人联名呈请停办。诚勋竟如其请。这令发起人十分愤怒,在报纸上撰文斥责反对者之守旧。诸人阻办女学的借口,一为“缓办”,二曰“无师”,三则“防弊”,作者一一驳斥,最后认为:“公等为一己计,固云得矣;公等为安徽全体女学计,其何以自免于唾骂之辱也!”[12]被斥为“冥顽不灵”者,不仅指12位联名反对女学之人,更包括位高权重的诚勋。需要注意的是,联名反对竞化女学堂之人,其身份亦主要是地方士绅。提倡者与反对者力量虽不均等,但后者因争取到了地方大员的支持,得以在斗争中获胜。今日教育史家多将竞化女学堂记为安徽最早开办的女子学校①(5)①如朱有瓛与杜学元均引《东方杂志》的消息,认为竞化女学堂是安徽境内最早开办的女子学校。参见:朱有瓛,《中国近代学制史料(第2辑下册)》,华东师范大学1989年版,第632页;杜学元,《中国女子教育通史》,贵州教育出版社1995年版,第332页。,而未明其中委曲。这种误会,恰恰昭示出新旧势力围绕早期女学堂进行权力斗争的错综复杂之局。

根据学者王先明的测算,太平天国运动之后,士绅阶层的总量为140余万人。[13]这一数量庞大的群体内部对新式女子教育的立场肯定有较大差异,即便是支持或阻挠,其程度亦当有轻重之别,具体到各个省份,其贡献也不尽相同。不过,揆之以全国各地初期女学的实际倡办情形,这一群体总体上成为新式女子教育事务的主要推动者已是不争的事实。在表1中,我将在朱有瓛先生的先行研究的基础上,进一步追索初期女学之创办背后的人事因素。

表1 晚清各地初期女学堂及主要倡办人一览表

续表

限于朱有瓛先生当年的史料条件,这些女学堂在各省“第一”的位置,今日多有可议,但将其视为晚清早期女学的代表,是没有问题的。20所女学堂中,仅黑龙江、河南和四川三地为官立。为数最多的私立女学堂,其倡办者多为地方士绅(或由夫人出面),仅黄齐生一人为商人身份。山西、江宁、江苏、安徽、湖北、湖南6处女学堂为公立,其中仅江宁的“旅宁第一女学”为外地寓宁官宦发起,其他都是由本地士绅创设。考虑到“旅宁第一女学”的创办经费主要由诸人分担、筹措而不是使用官费,则其官员身份在推动女学成立的过程中并没有特别彰显,故日后江苏省立第一女子师范在追溯校史时,将旅宁第一女学的创办人身份称为“粤绅”“湘绅”“闽绅”[14]。

当然,晚清地方士绅对女学堂并非毫无条件地支持,个别人员阻学、仇学的情形偶有发生,如1904年长沙王先谦基于私愤,瞅准湘抚赵尔巽与陆元鼎交替之际,联合御史杜本崇,奏停湖南第一女学校。[15]可见在中央行政管控无力、教育经费枯竭的状态之下,地方士绅与地方官员的角力与合力,是晚清女学堂创办、存废的主要人事背景。而地方士绅整体上的趋新,是推进女学事务的决定性因素。

二、提供经费支持

在关涉女学的所有事务中,经费问题最为关键。清末私立女学旋起旋灭者不可胜数,主要原因即是款绌。①(6)①如包畏三1905年创办的福州中西女学堂,次年“因经费不敷,即将中止矣”。参见:《福州女学之难办》,载于《南方报》1906年7月20日第2版。又如浙江桐乡振华女学校,由女士邵襄君创办,“后因经费支绌,以致停办”。参见:《募款复兴女学校》,载于《神州日报》1909年11月5日第3版。1907年燕斌曾叹道:“各省官私之从事者,则率以‘无款’二字了之,或因而延稽。嗟嗟!光阴有限!时局逼人!吾甚不忍复睹此现象也!”[16]女学堂的开办与维持需要大量经费,远非昔日私塾之因陋就简可比,仅靠收缴学费,难以平衡收支。1906年《四川学报》认为:“女学之立,所难者经费之筹耳。然官吏提倡于上,绅富赞助于下,巨款鸠集,初无难事。”[17]在女学堂萌芽期,官府偶会补助女学,但随着女学的普及,请求补助经费的学堂也日益增多,地方财政大多本已捉襟见肘,因此各部门对此请求十分头疼,往往直接答曰“无款”而“爱莫能助”,或含糊其辞,或互相推诿。

台湾学者王树槐曾根据宣统三年(1911)的《中国年鉴》统计,在当年分省的预算中,以江苏省的教育经费占比最高,饶是如此,其教育支出(银104 353两)占全部支出(银27 486 344两)比重亦不足0.38%,则全国范围内的生均经费之低,可以想见。[18]虽然该项统计中未具体涉及女学堂的支出,但考虑到生均耗费最巨的高等教育在晚清女学还无从谈起,则落实到女学堂的人均经费当低于男性学生。在这种情形下,地方士绅的补助对女学堂的生存至为重要。如1905年,厦门灌口富商杜良捐助四千元,倡建厦门女学;次年女学将行开办,又“慨助二万元”,作为女学堂的常年经费。[19]永嘉私立大同女学由绅士夏伯龙一家捐资创办,“常年经费,毫无的款,所有开支均由家资拨付”[20]。1907年南通的通州女子师范学校拟建校舍,于张詧的城南别业开会劝捐。到会者虽仅女士十余人,但已筹集经费八千余元,其中张詧与张謇夫人各捐1 500元,“余如范夫人(范当世夫人姚蕴素)、胡夫人,皆助千元,其至少者亦数十元”[21]。此处出面捐款者虽为士绅眷属,但真正的资助者只能是男性绅商。烟台端本女学堂,由粤商李载之倡办,“堂中经费,皆烟埠绅商捐助”[22]。1908年南昌开办的江西女子公学,经费由倡办人合力资助。[23]再如郭坚忍1906年春创办的扬州幼女学堂(后更名为扬州女子公学),是当地最早开校的女子学校,开办经费由郭坚忍举办演说会时各士绅捐助,官府时有补助。至1911年,原贴补女学之肉捐被经手人吞蚀,“该公学几难支拄,监学郭女士呼吁无门,拟将该公学于暑假后停办,以免负累。兹有在籍绅士何鬯威君,闻该公学为扬州最先成立、最有成绩之女校,一旦任令闭歇,殊于女界前途大有关系。现拟俟其先德何秋辇抚军六虞之日,于来宾中广为募捐,并将是日所收奠敬一律充助该公学经费”[24]。何鬯威在父亲丧仪上为女校募捐,可谓热心女学学务者。

1905年创办于苏州的苏苏女学,成绩优良,“颇受省视学员之推许”,但“经济支绌,殆岌岌有不可终日之势”,多次向当道吁恳补助,但都遭到拒绝。无奈之下,学堂将历次请款公禀及批复公之于《神州日报》,以证办学之艰辛与当道之冷漠。自1905年年底,该校创办人冯敩彭、冯敩让先后请款于两江总督端方和江苏巡抚陈夔龙,“伏乞大宪大人电鉴恩准”。端方答复“如有地方公款可以筹拨者,务即酌量拨助,以惠女学”,陈夔龙则将其呈文交由江苏布政使司“酌核”,布政使陈启泰答以所有库储闲款都“罗掘已穷”,实无法资助。[25]冯氏兄弟此举,固有意气用事的因素:“庶他日必不得已而将女校停止,亦可告无罪于天下矣。”但可能也有策略上的考虑,即希望借助舆论之同情,施压于当道,部分满足其愿望。函件披露后不久,端方再次批文,“再札饬苏藩司会同提学司筹议”[26]。最终布政使陈启泰“慨然允准月拨银三百两,以示奖励”[27]。苏苏女学请款的曲折经过,暴露了晚清新政施行过程中地方政府的诸多问题,如行政效率之低下、财政之困窘、当道意见之纷歧,但首先展现了女学堂因经费问题而异常艰难的处境。

总体来看,在晚清的“兴女学”实践中,地方士绅是最为积极、贡献最大的群体。不过,大多数赞助者财力有限,像厦门绅商杜良那般为女学一掷万金者并不多见。因此,他们如仅以个人之力长期襄助、主持女学堂,非毁家捐产不可。这方面的例子,可举出创办竞志女学之无锡士绅侯鸿鉴。侯氏于1899年补廪膳生,但他此前已入南洋公学师范部,后又留学日本弘文学院师范科,具有明确的新学背景。作为教育家的侯鸿鉴,对无锡地方新式学堂多有贡献,但其在清末民初的办学活动,主要还是以竞志女学为重心。[28]

该校为无锡境内最早设立的女子学堂,由侯鸿鉴“变售家中古玩图籍”,妻子夏冰兰“典质簪饵”创办。[29]1905年2月28日开学,校址暂借廉泉住宅。廉氏之母侯太夫人为侯鸿鉴姑母,在遗言中将旧宅捐为竞志女学校舍。[30]次年北洋女子师范学堂招考,竞志女学有多名学生考入,而且成绩优异,“其学问程度远胜北方学者,傅监督来书盛称之”[31],可见其成效之速。在担任学务的同时,侯鸿鉴还编定多种教科书。①(7)①至1914年,竞志女学校使用侯鸿鉴编写的教科书有《女子高等小学女子国文课本》《乡土历史及地理》《单级教授法讲义》《保姆学》《薙刀体操法》《范教及试教之教授案》《初等文法教科书》等多种。侯鸿鉴:《无锡私立竞志女学校概略》,载于《中华教育界》1914年第1期,第3页。至1908年,竞志女学在校学生已满200人,侯氏亦负债累累,因经济困局,几近绝望:

购一手枪,誓以身殉除夕矣。乃经同人之赞助,端督、苏提学等之特捐,往来奔走于冰寒风雪之区,喷热血,张空拳,以空精神为实事业之代价。以一人之生死,卜一校之存亡。不知几费脑髓,始得生渡岁关也。[29]

文中所提到的众人特捐,当是他次年刊于《申报》的募捐启事所言情形——“蒙端帅(端方)、毛学使(毛庆蕃)、樊学使(樊恭熙)慨捐廉俸,以济眉急;江苏教育总会同人、北京同乡京官、海内同志、本邑官绅均曾慨助特捐”[32]。侯鸿鉴任事之艰辛,他处也曾道及②(8)②如1909年致友人信言:“日来焦头烂额,我无所求于人;众口铄金,人且求全于我。天下事宁有公是非哉?”《无锡侯保三君致友人书》,载于《申报》1909年6月26日第4张第3版。。他为竞志女学所费资金,1913年年初曾有统计:“鸿鉴一人任者二万余金,筹募特捐约八千余金。”[33]然而这些数字,还不及1916年江苏第一女子师范全年的日常经费。③(9)③据第一女子师范校长吕惠如介绍,该校“经费年三万余”。参见:《报告·江苏省立第一女子师范》,载于《京师教育报》1916年第36期,第15页。较之民初官立女学的财大气粗,更见侯鸿鉴维持竞志女学之不易。

需要留意的是,侯鸿鉴1906年起担任江苏省视学员,参与到全省的教育行政事务中,但这一职位并不影响他的士绅身份。(实际上,晚清省级视学员多由地方士绅担任。)1907年提学使毛庆藩在为侯著《靖江学务箸议》时便称“本司前派省视学侯绅鸿鉴赴该县整饬学务”[34]。经常性的视学工作在一定程度上分散了他执掌竞志女学校务的精力,但也为其筹集学校日常经费提供了便利。在向两江总督张人骏乞款无果之后[35],侯鸿鉴充分利用其人际网络和社会声望,在全国范围内向教育团体、同乡组织、侯氏友人请求帮助,终于解决了竞志女学的财政危机。侯鸿鉴的多重身份和教育活动,表明晚清的地方士绅是具有弹性的社会力量,围绕着女子教育事务,士绅个人具有阶层跃升的可能,同时他们也可以充分施展其能动性,集拢推助女学发展的各项资源。

三、参与女学堂日常活动及处理突发事件

在民气未通之时,地方士绅之于女子教育的作用,亦体现在以身作则,将戚属送入女学堂,开风气之先。如1903年松江巨族何书卿,“尤为开通,近遣其女公子四人,均赴上海女塾中肄业。风气既开,一时族中女子及邻里戚好均有愿步后尘者”[36]。又如1904年,南京还没有自办女学,“金陵某巨绅,通达士也。有女公子数人,均令学习中外各学,钦遵壬寅上谕,概不裹足。近缙绅士宦之家,仿行日多”,记者认为:“从此宁垣女学,振兴可望。如某绅者,洵提倡女学之鼻祖也。”[37]

在女学堂成立之后的日常事务中,地方士绅作为女学堂经费的赞助者或学董,他们也经常出席学堂的文艺活动或庆祝仪式,多会发表演说。1904年天津民立第一女学堂开学时,学生仅十余名,而“到堂观礼”者,为林墨青、卞赓言、柴福林、陈诸济、臧佑宸等天津知名士绅,共二十余人。[38]1904年,上海务本女学师范科举行毕业仪式,马湘伯、周雪樵出席并演说。马氏演讲之大意,“先言教育当男女并重,次言中国古来不讲女子教育,末言此次毕业生之可贵”[39]。马湘伯且为学生颁发卒业证书。[40]1907年,上海务本女学举行第三次毕业典礼,来宾沈信卿与马湘伯发表演说,“大致以女学不兴,须力出任事为勗”[41]。1907年年初,上海爱国女学校新校舍落成,举行开校礼,来宾数百人。仪式上,经理徐紫虬报告学校情况,校董罗迦陵(哈同夫人)、来宾叶浩吾、校长教员徐一丁、校长马湘伯、学生王立卿先后演说。[42]1909年,湖州城西女学校开学艺会,时值大雨,到会者除乌程县令、学务委员等官员外,还有绅学界及男女来宾四百余人。[43]1905年上海女子中西医学堂在暑假前开会,男女宾客数百人。李平书发表演说,言张竹君倡办女医学堂之宗旨,“并发明中西医学贯通之理”[44]。

地方士绅之于女学的意义,还体现在合力处理突发事件,保障师生的正当权益,维护学堂的正常运行。1906年8月22日,天津公立女学堂教习兼北洋女子师范学堂、保姆讲习所教习吕美荪乘坐人力车出行时,被电车撞翻,虽得巡警相救,但手腕依然被轧致“筋断骨碎”。天津环城电车自1906年2月16日运行以来,已发生过多起伤人事件。以吕美荪的特殊身份,很快激起前所未有的对电车的批判。而在批评者中,以天津本土报纸上的士绅声音最为响亮:“基本上当时天津几大主要报纸和社会力量都汇集于此次事故之中。其结果是,他们联手在公共媒体中打造出一位无助的、倒在电车轮下的女性形象。”[45]如8月28日《大公报》刊载“林、卞、华、乔、王、李诸学董”呈南段巡警局的公文,称吕系“清芬名门之裔,闺阁中绝无仅有之才”,其“一人之生死存亡,关系百数十人之家庭教育。自女士被伤后,各女生无所师承,时时荒废。当此女学萌芽之始,何堪受此挫折?”因此请巡警局严加惩治肁事之司机,“以伸法律而顺人心”[46]。若考虑到其时报纸多由绅商出资经营,则他们于事件中的立场与声音便更加明晰。①(10)①如秦方在英敛之日记中发现,他曾于8月30日前往《天津日日新闻》主笔方药雨处,“嘱各报登电车伤人、争筹善后法之来函”。可见报纸主事人在有意引导(甚至是操控)舆论的走向。参见秦方:《受伤的身体,复杂的现代性——以1906年吕美荪电车事故为个案的分析》,载于《学术月刊》2015第12期,第160页。

1911年,天津普育女学堂的存续也成为当地的公共事件。该校由津绅温世霖等于1905年公立,其后不断扩张,在天津学界颇有影响。1911年年初,温世霖因向当道请愿要求速开国会而被遣新疆。开学在即,普育女学堂经理无人、经费无着,前途未卜。在学董的努力下,勉强维持了一个学期。是年8月又面临开学,王竹林、王少莲、徐朴庵、张幼庵、李子赫、胡玉荪、张伯苓、周啸林、孙子文、陶溥修等商绅再次开会筹划,先是打算将该校多个学级合并为“两斋”,“用单级教授法”以,依然缓不济急,遂“一面登报征集意见”,同时除各自量力捐资外,拟将上年请愿国会之余款“移助该堂,以便照旧开学,再行从长计议善后办法”。[47-48]当年10月,普育女学堂公布收支表,该校共收入2 550元,除县令捐款300元、董事会公款补助800元、肉行津贴450元、学生缴费570元、成本生息100元外,余为绅商个人捐款。[49]《大公报》上关于普育女学堂的消息频繁出现,反映出在风雨飘摇的政局中,士绅维持女学之艰难。

四、余议

不同于旧日“闺塾”独处家族一隅,社会性是新式女学堂最重要的特征,但这亦意味着其独立性的缺失。女学堂不仅在教育行政上被置于地方官员、学务机构约束的对象,同时由于它们在财政上基本没有自我造血功能,故而其存在样态天然地决定于校外的政治、文化力量与人事网络。地方士绅是最为接近女学堂的社会力量,对女子教育的倡导与推助,主要体现于女学实践中的上述表现。(此外尚有个别士绅作为女学堂教习,直接参与到学堂的日常教育和管理中。)至于中上层的制度设计和教育规划,除了出任视学员或在学务公所、教育会中任职而略有建言外,他们基本上贡献无多。

晚清士绅对女学的积极参与,与各级政府的作为形成鲜明的对照。甲午之后尤其是戊戌以来,“兴女学”的正当性与迫切性,渐成先进士人的共识。然在制度建设上,早期学务重臣既有分歧,学制规范也显得保守、滞后,1904年出台的“癸卯学制”表述含混,总体上否定了女学堂的合法性,直至1907年于《奏定女学堂章程》中方认可其在学制体系中的位置,而此时女学堂在全国已经是四处开花。这一成绩首先当归功于地方士绅的勇于任事。故士绅群体之于女学的意义在于:他们总体上对“兴女学”保持着具有连续性的赞成态度,在朝堂意见尚不明朗甚至趋于反对时,他们充分发挥在地能动性,以办学实绩“倒逼”女学进入官方的制度设计中;在女学合法化之后,他们亦继续襄助女学,从舆论导向、财力支持、日常管理诸方面弥补官方行政力量之不足,尤其是在经费方面提供了最为关键的保障,促成了“兴女学”日益走向普及化、规模化。

尚需追问的是地方士绅推助女学之原因。就个人而言,他们的举动可能有重视闺阁教育之传统的成分,即把新式的女学堂视为旧时“妇学”和才女文化的延续;或将其当成一种政治投资,在科举之路无望后,通过投身女学博得官方嘉奖,提高社会地位,甚而跻入官僚队伍中。不过,作为群体或阶层,士绅对女学的主动作为应置于晚清地方新政进程中的“中—西”与“中央—地方”的权力格局下来阐释。概言之,在文教变革领域,地方士绅与官方行政和教会力量居于复杂的博弈关系中,三者既有合作共赢的一面,也有此消彼长的一面。地方士绅对女学之因地制宜的接引与扩张,展示了他们作为后起力量对教会女学急起直追的竞争意识,以及启蒙者的“国族话语”在地方精英群体所激起的回响。与此同时,士绅们对地方新政事务、新政机构(如教育、实业、谘议局)的参与,一直面临官方力量的制约和挤压,士绅们对女学的经营,可以视为其展现、扩张绅权以顺应(有时是对抗)朝廷的一种重要手段。自然,以上这些分析,只是对于全国士绅“兴女学”的总体考察,具体到不同地域乃至士绅个人和女学堂个案,当有不同的适用性,也需要更有现场感的考索与更加深刻的归因。

最后值得一提的是地方女学场域中士绅力量的走向。1906年,《申报》记者发现:“今且就已成立之女学观之,私费者居多,公费者亦有之,至于官费,则几十不获一也。”[50]在晚清的最后几年,这一情况也没有得到明显改观。进入民国之后,随着教育行政体系的健全与强化,以及财政投入的持续增加,政府出资兴办的女学校规模迅速扩张。侯鸿鉴总结清末以来江苏女学的历史时便称:“在民元以前,可为女学萌芽时期,实为私立女学最盛之时;民元以后,可为兴盛时期,实为公立女学(性质与晚清官立女学同)与私立女学竞争之时。”[51]官方主导的女学校相对私立学校的优势十分明显。1916年北京教育界的情形是:“就私立论,前清时在任及退休各大员设学者比比皆是,今则此种学校无一存者,亦无一继起。至个人私立及团体私立之校,久已日形其少。”具体到女子教育,据京师学务局调查:1916年7月,其辖区内公立女校在校学生为1 456人,私立女校学生为811人。[52]这一变局的原因,主要是近代以来政治、政党势力在地方不断强化,逐步挤占了士绅的活动空间,而科举制度的废除和“新青年”向主要大城市的集聚,基本上铲断了地方士绅的源头之水,故其在地方教育活动中的影响日益削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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