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文化产业与旅游产业耦合发展的实证分析

2020-09-21 09:18王珊珊张冰乐周蓉
西藏研究 2020年3期
关键词:耦合文化产业西藏

王珊珊 张冰乐 周蓉、3

(1.西藏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西藏拉萨850000;2.中央财经大学商学院,北京100081;3.四川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四川成都610064)

一、引言

西藏旅游业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保持高速发展势头,已发展为第三产业中最具活力与潜力的新兴产业。进入新世纪后,西藏旅游业实现“井喷式”发展,2018年接待旅游者人数达到3368.7万人次,是2000年的55.4倍,年均增长25.0%。从图1可以看出,西藏旅游收入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从2000年的5.7%提高到2018年的33.2%,提高了27.5个百分点,旅游产业在经济长足发展中的地位不断得到巩固和提高。2010年,中央第五次西藏工作座谈会提出西藏作为国家重要的中华民族特色文化保护地、重要的世界旅游目的地,是党和国家对西藏资源禀赋的高度凝练,蕴含着保护与发展的辩证关系,为西藏优化产业结构明确了发展方向。正确处理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发挥优势和补齐短板的关系,突出绿色健康和藏民族文化特色,离不开“世界第三极”“天上西藏”为品牌的特色旅游资源,离不开藏民族文化品牌在全国乃至世界独特的形象。2014年,原文化部与财政部制定的《藏羌彝文化产业走廊总体规划》[1]指出,要推进文化资源向旅游产品转化,延伸文化旅游产业链,力争于2020年将藏羌彝文化产业走廊打造成世界级精品旅游区,使其成为中国文化产业发展的新亮点。在西藏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中分别指出,要充分利用西藏鲜明地域特色和民族风情的文化资源发展文化旅游业[2];要积极推进旅游体验+藏民俗文化传承,挖掘民族文化旅游体验产品内涵[3],这些顶层设计为西藏文化与旅游产业的融合发展指明了方向。西藏文化产业与旅游产业的融合是经济发展的新动能和新增长点,其耦合协调发展对推动西藏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图1:2000年以来西藏旅游收入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变化图

近年来,文化产业与旅游业的融合发展是学界研究的热点之一。国内外学者逐渐从对文化产业与旅游业各自发展的研究转向开始关注二者间的相互影响,主要集中在文化旅游产品的开发、产业融合可行性和文化对旅游业的影响等方面。Tacgey Debes(2011)强调旅游活动过程中文化所体现出来的重要性,指出应有效利用当地的文化价值,增强旅游吸引力[4]。Agnieska(2015)进一步指出文化创意旅游是旅游业发展的新时代,既能丰富旅游形式,又进一步发展了文化自然资源[5]。Borg(2017)以戈佐岛文化遗产部门的发展为案例研究对象,探究其对当地旅游业发展的影响,文化与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的重要性得到进一步认可[6]。同时,国内学者在文化产业与旅游业融合发展的运作模式、可行性及路径等方面进行了研究。尹贻梅、鲁明勇(2009)探讨了民族地区创意产业与旅游业的耦合发展问题,建议采取基于集群的发展模式,发展民族地区旅游创意产业[7]。鲍洪杰、王生鹏(2010)提出文化与旅游产业形成聚集是发展旅游业的重点[8]。张琰飞、朱海英(2013)依据耦合协调机理,构建耦合协调度模型,发现西南地区文化产业与旅游产业的耦合协调等级持续偏低,并对西南地区各省份两大产业发展水平进行综合评价[9]。侯兵、周晓倩(2015)对长三角地区文化与旅游产业融合发展态势进行了探究,发现长三角地区的两类产业融合发展程度也偏低,且存在明显的文化滞后现象[10]。范红艳、薛宝琪(2016)通过构建指标评价体系,发现河南省文化与旅游产业耦合协调度总体上偏低,且还具有阶段性和波动性的特征[11]。方忠、张华荣(2018)认为福建省文化产业与旅游产业尚处于低度协调的耦合,文化产业未形成规模效应,产业链薄弱,需进一步加强互动联系,着力发展能促使两大产业耦合发展的新兴产业[12]。汪永臻、曾刚(2020)发现西北地区各省区文化产业与旅游产业发展总体处于失调型,旅游产业发展相对滞后,应加快两个产业的良性耦合互动[13]。也有部分学者关注西藏文化产业与旅游产业融合发展问题:顾惠雅(2004)通过对西藏民俗文化内涵、民俗旅游特性的分析,提出应充分把握民俗文化资源,促进西藏旅游经济的可持续发展[14];谭镜明等(2007)论述了西藏旅游产业结构优化方向,提出要加大旅游中的文化含量[15];邓光奇(2013)提出应加大对藏族传统文化的保护,摒弃藏族传统文化中的消极成分,丰富西藏文化旅游产品[16];杨景元等(2018)从可行性和必要性角度出发,对西藏民族传统文化如何更好地融入乡村旅游的发展提出了建议[17]。从已有的研究成果来看,文化产业与旅游业之间关联性极强,并在相互影响与制约过程中形成互动耦合。

回顾现有的相关研究可以发现,国内外学者关于文化与旅游产业之间融合发展的研究不断增多,但以区域个案层面的研究居多,研究方法逐步由定性研究过渡到定量研究,但仍未形成系统化的研究体系。特别是学术界对西藏文化与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的研究较少,研究不够深入,仅有的几篇均为定性层面的研究,未从定量层面对西藏文化与旅游产业的耦合发展进行研究。西藏文化与旅游产业的协调发展是西藏旅游经济发展的重要内容,对促进西藏区域经济的发展有着重要作用。本文以西藏文化产业与旅游产业的耦合发展作为研究对象,通过产业发展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对这两个融合性强的产业进行综合发展水平评价,根据耦合协调度模型从定量角度分析这两个产业之间的耦合协调问题,以期为西藏文化产业与旅游产业的协调发展提供有价值的借鉴。

二、西藏文化产业与旅游产业耦合发展的分析框架

耦合(coupling)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系统之间存在相互依赖、相互协调及相互促进的动态关联,且在彼此影响下达到协同融合的现象[18]。产业耦合是指两产业之间在资源、信息等要素间进行交换、共享与循环,在生产、流通和销售环节进行渗透与联动,由此形成良性互动的共振发展关系。西藏文化产业与旅游产业从资源、产品、再到市场,各要素和各环节之间存在紧密联系,因此,两产业系统间的耦合也主要表现在资源、产品和市场三个子系统之间的耦合作用,作用机理如图2所示。就资源子系统而言,西藏文化资源和旅游资源主要表现为名胜古迹、地域风情、人文自然景观及民俗文化等各种资源,这些资源禀赋既是推动西藏旅游产业迅速发展的基础,也是西藏文化产业赖以发展的源头,作为共享的生产要素共同推动西藏文化产业与旅游产业的协同发展。就产品子系统而言,耦合作用主要表现在西藏文化产业与旅游产业的产品具有共同的消费基础,能同时满足西藏文化需求和旅游需求的产品更具多元化功能,在市场上也更具竞争力,能够更好地适应消费者需求。就市场子系统而言,耦合作用主要表现在西藏文化与旅游两大市场可相互渗透,突破产业壁垒,进行交叉与融合。如,拉萨市依托老城区八廓街历史文化街区、布达拉宫、大昭寺、罗布林卡、西藏博物馆等重点旅游景区和中国西藏文化旅游创意园区,以现代国际旅游城市的标准,发展民俗文化旅游业、宗教旅游业、文化休闲产业、文化创意产业和民族手工业;联合城区公共服务配套设施优势,推进商务服务、特色餐饮、商贸服务、文化娱乐、公共休闲等现代旅游服务配套产业体系提升,打造拉萨市城市综合文化旅游休闲核心示范区。同时,以文化旅游知名品牌——《文成公主》大型实景剧为例,自2013年在文化旅游创意园区(拉萨市次角林)首演以来,演员阵容超800人,带动周边居民稳定就业,已连续演出七季并突破1000场,接待游客210万余人次,累计收入7.7亿元。其中,2018年演出187场、票房收入超过1.5亿元,接待游客50万人次,占拉萨市接待旅游者人数的25.1%。西藏文化与旅游两大市场具有明显的联动性,两产业市场子系统间良好的合作将会催生产业融合新业态,如文化旅游创意园区、影视基地旅游、民族文化实景剧等,进而拉动两产业的转型升级。另外,文化产业对旅游产业具有丰富其内涵、拓展其外延的积极作用,能显著提升西藏旅游产业经济效益,将西藏新型文化及创意元素融入旅游业,可丰富游客的内在体验并满足其多样化需求。而西藏旅游产业能为文化产业发展提供市场基础,不仅可以促进文化跨区域传播与交流,更能直接带动文化资源的价值增值。

由此可见,文化与旅游产业协调发展是一个优势互补、互相繁荣的过程。西藏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的耦合协调发展,不仅有利于民族特色文化的保护开发及当地旅游产业的整体提升,更能通过催生一系列西藏文化创意新产品和服务,带动和优化西藏文化与旅游相关边缘企业的发展。通过多方面协调与整合,西藏文化与旅游产业耦合发展的最终目标是通过文化与旅游管理部门的支持、相关企业的通力合作与配合、从业人员的培养与支撑、民众的认识与参与,建立西藏文化产业与旅游产业在资源子系统、产品子系统和市场子系统的全方位融合发展机制,促进文化与旅游产业的彼此联合,形成良性互动、共振发展的关系,进而实现西藏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环境的综合效益提升。本文试图从定量角度测评西藏文化与旅游产业之间耦合协调的程度,分析各产业系统在耦合发展过程中的地位和作用,通过模型计算客观反映两产业的耦合发展阶段,增强理论对实践的指导性,丰富西藏文旅融合研究体系,以期为西藏文化与旅游产业的的协调发展以及提质增效提供有益参考。

图2:西藏文化产业与旅游产业耦合发展的作用机理

(一)耦合协调度评价模型

耦合度最初源于对物理学中系统或模块之间相互影响程度的度量,然后逐步应用至经济、地理、文化和旅游领域。耦合协调度用来度量系统或要素之间和谐共生、持续发展的程度。借鉴前期相关研究成果[9],本文将西藏文化产业与旅游产业作为两个相互耦合的系统,根据物理学中容量耦合系数模型,构造出两大产业的耦合度模型:

(1)

式1中,C为文化与旅游产业两大系统之间的耦合度。S1和S2分别为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的综合发展水平评价指数。由于西藏文化与旅游产业发展水平的差异性,为了更有效地揭示两系统间协调发展水平的高低,引入耦合协调度模型:

(2)

I=α×S1+β×S2

(3)

式2中,Cc表示文化与旅游产业两大系统的耦合协调度。式3中,I表示两大系统的综合协调指数,用以反映两产业整体发展水平对协调度的贡献。其中,α和β分别表示待定系数,且α+β=1,考虑到西藏文化和旅游产业在经济发展中的同等重要性,通过参照现有做法[9],咨询西藏文化与旅游领域相关专家,将α和β均取值为0.5。另外,文章借鉴有关文献做法[10][11],按照耦合协调度取值区间对产业系统的耦合协调度等级进行划分,以便更加直观地反映产业耦合协调发展程度(见表1)。

表1:耦合协调度等级划分

(二)产业综合发展水平评价模型

考虑到本研究所使用数据主要来源于统计年鉴,为了避免人为主观因素的偏差,文章运用熵值法对西藏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水平确定权重并进行分析评价。熵值法是一种基于各指标观测值提供的信息大小为标准确定指标权重的客观赋值方法。具体步骤如下:

(4)

2.指标权重确定。根据熵值法计算步骤,首先计算第i年第j个指标值为xij,其占该指标总和的比重Pij,然后计算第j项指标的熵值ej,接着计算第j项指标的差异系数gj,最后计算指标权重数Wj:

(5)

(6)

gj=1-ej

(7)

(8)

3.计算产业综合发展水平评价指数。利用线性加权法计算西藏第i年文化产业及旅游产业的综合发展水平指数Si,计算公式如下:

(9)

(三)产业发展评价指标体系

借鉴相关文献[7],采用多指标综合评价法,更全面地分析西藏文化产业与旅游产业发展水平。选取指标的原则主要有:一是初步选取,初选指标要能体现西藏文化产业与旅游产业之间相互影响的关系;二是进一步筛选,筛选时借鉴已有评价指标体系[9][11],并遵循全面性、关联性、数据可得性及可操作性的原则;三是相关领域专家评价法,得出最终指标。基于此,根据西藏文化产业发展的特点,选取文化产业收入、经营效益、产业机构和从业人员四个方面作为西藏文化产业发展的一级指标,并细化出12项文化产业发展的二级指标(见表2)。同时,根据西藏旅游产业发展的特点,选取旅游产业收入、企业效益、产业机构和从业人员四个方面作为西藏旅游产业发展的一级指标,并细化出12项旅游产业发展的二级指标(见表2)。

表2:西藏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评价指标

三、实证结果分析

综合考虑数据可得性、可靠性及样本量,本研究使用的测度指标主要来源于西藏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的相关统计资料,主要包括《中国区域经济统计年鉴》《西藏统计年鉴》及西藏相关行业部门统计材料等。因统计资料统计年份的限制,文章数据统计年份区间为2006至2016年。根据式4,对原始数据进行标准化处理,处理后的数据如表3、表4所示:

表3:西藏文化产业发展评价指标数据

表4:西藏旅游产业发展评价指标数据

(一)西藏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综合发展水平趋势分析

按照上述产业综合发展水平评价方法,根据表3和表4评价指标数据,分别测算出2006—2016年西藏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综合发展水平评价指数S1和S2。并据此制作出西藏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综合发展趋势图(见图3)。

从整体来看,11年间西藏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综合发展水平呈上升态势。除2006年、2008年有波动外(2008年主要受拉萨“3·14”打砸抢烧暴力事件的影响),总体上西藏旅游产业发展水平明显高于文化产业发展,11年间西藏旅游产业发展综合指数最大的年份为2016年、最小的为2006年,综合发展指数平均值为0.44,年均增长率高达41.42%;西藏文化产业发展综合指数最大的年份为2016年、最小值为2007年,综合发展指数平均值为0.37,年均增长率为31.15%。分析发现,西藏文化产业与旅游产业综合发展水平都在2012年以后有较大提升,主要源于2010年国务院出台《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及2012年西藏加快建设“中国西藏文化旅游创意园区”等措施,西藏的文化和旅游产业都获得了突飞猛进的发展。从发展趋势上看,西藏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水平都在逐年提高,但两者的发展速度存在明显差异。值得学者们关注的是,西藏文化产业发展速度明显偏低于旅游产业,这个问题将对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耦合发展造成较大阻碍。

图3:西藏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综合发展趋势

(二)西藏文化产业与旅游产业耦合协调度趋势分析

运用前述耦合协调度计算模型,得到2006—2016年西藏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系统的耦合度指数C和综合协调指数I,进而得到耦合协调度Cc,并据此制作出2006—2016年西藏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耦合协调度发展趋势图(见图4)。

从图4可以看出,11年来西藏文化产业与旅游产业两者之间的系统耦合协调度从0.150上升到0.701。两大产业间的耦合协调程度一直呈现上升的演变趋势,说明随着西藏文化产业与旅游产业相关政策的深入贯彻实施,两大产业系统间的协同效应不断增强。但是也应看到,整体上西藏两产业耦合协调水平比较低,耦合协调度值大都处于数值0.6以下,两产业的发展在2012年之前处于失调状态,2013年之后进入协调阶段。

图4:2006—2016年西藏文化产业与旅游产业耦合协调度趋势图

(三)西藏文化产业与旅游产业耦合协调度等级及类型分析

根据表1所划分的耦合协调度等级评价标准,可得出西藏文化产业与旅游产业耦合协调等级(见表5)。从表5可以看出,西藏文化产业与旅游产业的耦合协调程度经历了严重失调至中级协调7个阶段,其中,2006年处于严重失调阶段,2007—2008年为中度失调阶段,2009—2010年处于轻度失调阶段,2011—2012年处于濒临失调阶段,2013—2014年处于勉强协调阶段,2015年处于初级协调阶段,2016年初步达到中级协调阶段。整体来看,两大产业的耦合协调等级普遍处于较低水平,11年来一直未实现良好协调。2016年的耦合协调水平最高,实现了突破,协调度达到0.701,说明西藏文化产业与旅游产业两者的耦合协调程度达到了中级协调水平,但尚未达到优质协调阶段。另一方面也说明西藏的文化产业与旅游产业市场链虽比较薄弱,但已进入良性发展阶段,需西藏当地政府部门进一步支持与完善,使产业间能相互促进,达到优质协调,实现共赢发展。

根据前述式9可得到西藏文化产业综合发展指数S1和旅游产业综合发展指数S2,文章将西藏两产业间耦合协调度类型分为3种情况:若S1S2,设定为旅游产业发展滞后。根据此划分方法,可得到西藏2006—2016年西藏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耦合协调度类型(见表5)。整体来看,西藏文化产业的发展水平明显滞后于旅游产业发展水平,说明西藏文化产业未能很好地支持旅游产业发展,两者之间的优势互补及关联效应未得到充分发挥,需进一步挖掘西藏文化产业影响力,以更丰富的内涵和外延强有力地支持西藏旅游产业的发展。

表5:2006—2016年西藏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耦合协调类型

四、结论及建议

本文以西藏为研究对象,通过构建耦合协调度模型,定量探究了西藏文化产业综合发展水平、旅游产业综合发展水平、文化产业与旅游产业耦合协调发展程度,得出两产业之间的耦合关系,并从宏观管理层面提出一些措施以使西藏文化产业与旅游产业更大幅度地相互融合。

(一)主要结论

1.研究期内西藏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综合发展水平呈上升态势。除2006年、2008年有波动外,总体上西藏旅游产业发展水平明显高于文化产业。西藏文化产业的发展滞后于旅游产业,说明许多特色文化资源挖掘不足,尚不能很好地支撑旅游产业发展,在某种程度上制约着西藏旅游产业的快速发展。

2.西藏文化产业与旅游产业两个系统存在显著的耦合发展关系,耦合协调程度有待提升。西藏文化产业与旅游产业的系统耦合协调度从2006年的0.150上升到了2016年的0.701。整体上西藏两产业耦合协调水平比较低,耦合协调度值大都处于数值0.6以下,2013年作为耦合协调度的分界点,之前两者之间为失调阶段,之后开始进入协调发展阶段。至2016年,两大产业系统的耦合协调度值达到0.701,说明西藏文化产业与旅游产业两者的耦合协调程度处于中级协调水平,尚未达到优质协调的阶段。目前,西藏文化与旅游产业的耦合协调程度离达到优质协调阶段还有一段不小的距离,但两产业已进入良性发展阶段,未来提升的空间巨大。

(二)对策建议

只有通过相互渗透、相互支撑,西藏文化产业与旅游产业才能达到相互提升、优势互补的正关联效应。从国内外旅游发展经验来看,文化与旅游两产业耦合协调程度越高,当地旅游经济的发展就越发达。目前来看,西藏文化产业的发展滞后于旅游产业,因此,需要在现有文化和旅游资源的基础上,从多方面找准切入点促进两产业的耦合协调发展,实现西藏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环境的综合效益提升。

1.构建西藏文化产业与旅游产业耦合发展格局。根据西藏各地文化和旅游资源特点,政府通过统筹规划、政策扶持、项目带动等措施,协调两产业耦合发展的各个相关利益团体,实现两产业发展的有机融合。加快推动具有西藏民族特色、地域特点和发展前景的国际文化旅游城市(拉萨市)、精品文化旅游圈(珠峰生态文化、雅砻文化、康巴文化、羌塘草原文化、象雄文化)、文化旅游廊道(川滇藏“茶马古道”生态旅游文化廊道、唐竺古道旅游文化廊道)、特色民族文化休闲街区(拉萨市、日喀则市、山南泽当镇、林芝八一镇等地)、历史文化名城(拉萨、日喀则、江孜等地)等建设,进一步推动西藏文化旅游产业园区建设,孵化和培育规模化文化旅游产业集群,发挥其集聚效应和辐射效应。打造以文化遗产类、宗教文化类、高原民族民俗文化类、生态文化类、红色文化类、当代文化类等为主题的文化体验游,以文促旅,逐渐形成梯次合理、布局完备的西藏文化旅游耦合发展格局。

2.打造独具特色的西藏文化旅游产品和服务。目前,西藏文化旅游还处在浅层次观光阶段,未来应大力推动文化及创意的合理转化,深挖民族文化旅游体验产品内涵,将西藏独特的民族文化融入旅游12要素中,使其转化成游客易感知的、可体验的、有竞争力的特色文化旅游产品。从高原自然观光、民族歌舞、藏乡风情体验、世界屋脊探险等众多产业融合的契合点入手,积极打造差异化新型文化旅游产品系列。如,大力开发历史名胜、名人遗迹游览、红色旅游、世界文化遗产、民俗文化体验、特色文化旅游园区等文化旅游精品工程;以相关历史典故、神话传说、文化主题为基础,开发歌舞、戏剧精品剧(节)等文化演绎产品;以中国西藏国际旅游文化博览会、世界高原生态旅游论坛等为引擎,积极拓展藏历新年、雪顿节、珠峰文化旅游节、桃花节、国际摄影节、赛马节等文化节庆活动旅游产品;以藏民族文化内涵和故事为依托,加之现代高新技术的发展,立足消费者生活日常的现实场景和需求,打造集传统文化底蕴与现代功能于一体的藏民族文创旅游商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结合各地手工艺品、土特产品,研发新的创意手工艺品,挖掘特色文化旅游商品卖点,打造专业化的文化旅游商品生产基地。最终实现文化产业与旅游产业从资源、产品、再到市场的渗透与联动,使西藏文化旅游经济更加饱满立体,更具生命力。

3.利用营销宣传树立西藏文化旅游形象、打造特色。利用现代高科技信息技术,利用门户网站、搜索引擎、抖音、微博、微信公众号、知乎等现代新媒体,加大西藏文化旅游宣传力度,推进西藏文化旅游产品和服务的创新,树立和提升西藏文化旅游形象、打造特色,逐步扩大市场影响力。举办文化庆典、文化娱乐事件、商贸会议等特色节庆活动,丰富旅游产品的文化内涵;定期组织文化旅游商品设计大赛,设计独具民族特色、地方特色的文化旅游艺术品、纪念品,提升西藏文化旅游品牌知名度;抓住“一带一路”战略契机,快速提升西藏文化旅游形象国际影响力,构建以西藏文化提升旅游品质,以特色旅游促进文化繁荣的新局面,以更加丰富多样的形式树立和提升西藏文化旅游形象和特色。

4.建设复合型人才队伍。西藏文化产业与旅游产业融合发展过程中,文化的深度挖掘、特色旅游的营销与宣传、市场运作、产品设计、经营管理以及互联网的普及使用,均需要懂文化、懂旅游、懂管理、懂技术、懂市场的复合型专业人才的参与和支持。一方面,可依托西藏区内教育资源,深化校企合作,构建多层次特色文化旅游开发与管理的本土人才队伍;另一方面,出台有吸引力、竞争力的人才引进政策,加大关于文化旅游产品设计、活动策划、统计、商品开发等方面人才引进力度,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吸引人才前来创业、就业。另外,可通过成立西藏文化旅游研究院,成立由知名文化旅游企业家、区内外专家学者共同组成的西藏文化旅游智库,开展与区内外高等院校长期合作,对西藏文化旅游耦合发展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开展研究,为西藏文化与旅游产业融合发展建言献策,实现文化旅游人才集聚效应,保障文化与旅游产业耦合协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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