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争取和团结全国各种工人团体,迎接全国性的罢工高潮,总结党领导工运的经验,扩大工人运动的阵地,中国共产党决定,由中国劳动组合书记部发起召开第一次全国劳动大会。
1922年5月1日至6日,第一次全国劳动大会在广州正式召开。出席大会的代表有173名,他们分别来自12个城市,110个工会,代表着34万会员。大会通过了《八小时工作制案》《罢工援助案》《全国总工会组织原则案》等10项决议案。
第一次全国劳动大会的召开提高了中国劳动组合书记部的威信,确立了中国共产党在全国工人运动中的领导地位,各党各派的工人组织在中国共产党和中国劳动组合书记部的领导下,开始走向全国工人阶级的团结与统一。
3年后的1925年1月11日至22日,中国共产党在上海召开了第四次全国代表大会。大会对革命形势、社会各阶级在革命中的地位和作用、无产阶级在革命中的领导权和工农联盟等问题,作了比较深刻的分析和论述。大会通过了关于职工运动等多项决议案,分析了全国工运所处的形势,详细制订了进一步开展工人运动的计划。
1925年5月1日,由中华海员工业联合会、汉冶萍总工会、全国铁路总工会和广州工人代表会发起的第二次全国劳动大会开幕
中共四大结束后,全国革命和工人运动的形势迅速发展。为了指导和推动全国工人运动进一步发展,实现全国工人运动的统一和团结,扩展并巩固工人阶级的力量,同时为了粉碎国民党右派网罗的各种工贼、流氓窃取工运领导权,分裂、破坏各地工运的企图,中国共产党决定在广州领导召开第二次全国劳动大会,成立中华全国总工会。
根据中共中央的决定,1925年5月1日,由中华海员工业联合总会、汉冶萍总工会、全国铁路总工会和广州工人代表会4个团体发起,在广州召开了第二次全国劳动大会。到会代表281人,代表166个工会,54万名会员。
大会通过了《中华全国总工会总章》等30多个决议案,明确规定了中国工会在民主革命中的方针、策略和组织原则。在《工人阶级与政治斗争的决议案》中,再次强调无产阶级在革命中的领导权问题,指出:“中国的民族革命运动,非得工业无产阶级参加,并取得领导地位……是不能成功的。”在《工农联合的决议案》中,强调工农联盟的重要性,指出,工人阶级要领导革命推翻现存制度,“倘若不联合农民,革命便难成功”“农民要得到自身的解放,也只有与工人联络,才有可能”。在《组织问题的决议案》中论述了工会的阶级性和组织形式的灵活性,指出:“工会组织的性质是阶级的,工会工作的内容是阶级的,工会教育同样也是阶级的。”这些主要决议案对于指导和推动工人运动的发展,起了重要推动作用。
第二次全国劳动大会在组织上的硕果,是中华全国总工会的成立。按照会议通过的《中华全国总工会总章》的规定,选举了中华全国总工会执行委员,由25人组成执行委员会。5月7日,全体执行委员召开第一次会议,推选林伟民为委员长,刘少奇、邓培、郑绎生为副委员长,林伟民兼干事局总干事,李森为组织部主任,戴卓民为秘书部主任,邓中夏为宣传部主任,孙云鹏为经济部主任。办公处设于广州。共产党在全国总工会内设立党团,邓中夏任书记。大会还决定中华全国总工会加入赤色职工国际。
中华全国总工会的诞生,标志着全国工人阶级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经过4年来的英勇斗争和流血牺牲,正式实现了全国工会在政治上和组织上的团结与统一,揭开了中国工人运动新的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