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马月辉(国家畜禽遗传资源委员会、中国农业科学院北京畜牧兽医研究所)
畜禽种质资源是畜牧科学原始创新、畜牧产业发展的物质基础,是提升畜禽种业竞争力的创新源泉,是扶贫攻坚和乡村振兴的抓手和有机载体,是保障国家食物安全、实现绿色发展、维系国民营养健康的战略性资源。
我国是世界上畜禽遗传资源最为丰富的国家,已发现地方品种545个,约占世界畜禽遗传资源总量的1/6。近年来,按照“依法保护、科学利用”的原则,各级畜牧兽医部门着力强化政策支持、科技支撑和法治保障,畜禽种质资源保护和利用取得显著成效。
第一,调查和收集制度化。开展了2次全面畜禽种质资源调查,特殊生态地区补充调查不断进行。
第二,保护体系不断完善。建立了原产地保护和异地保护相结合、活体保种和遗传物质保存互为补充的地方畜禽遗传资源保护体系。
第三,设施保存技术水平不断提高。研究建立了精子、胚胎、体细胞、干细胞等保存技术体系,实现了畜禽种质资源遗传物质保存自动化、信息化和智能化。
第四,鉴定评价不断深入。自主利用全基因组关联分析等技术,鉴定了一批与畜禽产肉、产蛋、产奶、繁殖、生长等重要经济性状相关的功能基因和分子标记,为种质资源创新利用提供了有力支撑。
第五,开发潜力进一步挖掘。以市场为导向,地方畜禽种质资源开发利用步伐加快,逐步实现了资源优势向经济优势的转化。
第六,政策法规体系进一步健全。深入贯彻落实《畜牧法》,制定《畜禽新品种配套系审定和畜禽遗传资源鉴定技术规范(试行)》等配套法规,修订《国家级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名录》,组织实施种质资源保护、畜禽良种工程等项目,支持地方畜禽种质资源保护和利用。
由于畜禽种质资源面大量广,比较效益低,投入不足,我国地方畜禽种质资源仍面临诸多挑战。
一是资源安全状况日趋严峻。随着畜禽养殖方式的变化,地方品种生存空间越来越受到挤压,保护难度也在不断加大。
二是资源保护能力仍需加强。部分保种场基础设施落后、保种手段单一等问题突出;畜禽种质资源动态监测预警机制不健全,不能及时、准确掌握资源状况;一些地方品种资源因未采取有效保护措施,仍处于自生自灭状态。
三是资源保护支撑体系不健全。畜禽遗传资源保护政策支持力度小,专门化管理机构少,专业化人才队伍缺乏,技术研发和创新能力不足,制约了畜禽遗传资源的有效保护。
四是资源开发利用不足。畜禽种质资源优良特性评估和发掘不深入、不系统,种质资源产业化开发利用比较滞后,产品种类比较单一、市场竞争力弱,特色畜产品优质优价机制没有建立,特色畜禽遗传资源优势尚未得到充分发挥。
五是畜禽疫病及公共安全的威胁。禽流感、非洲猪瘟、小反刍兽疫等疫情,严重威胁畜牧业发展,来源于动物的SARS、COVID-19以及未知病毒等严重影响人类公共安全。
针对我国农业种质资源取得的积极成效和面临的严峻挑战,近期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农业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力争到2035年,建成系统完整、科学高效的农业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体系,资源保存总量位居世界前列,珍稀、濒危、特有资源得到有效收集和保护,资源深度鉴定评价和综合开发利用水平显著提升,资源创新利用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意见》的发布和实施,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落实新发展理念,实现两个一百年战略目标的具体举措,是建设现代种业强国、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总体要求,可谓是恰逢其时。
畜禽种质资源是育种创新的物质基础,是一个国家的战略资源,也是一个国家主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如果说种业是农业的“芯片”,那么种质资源就是种业的“芯片”。
国家对畜禽种质资源工作非常重视,自2006年颁布《畜牧法》以来,制定了相关配套法规和一系列支持现代种业发展的政策文件,为畜禽种质资源保护和利用提供了坚强的法律保障,强化了种业的国家基础性、战略性核心产业地位。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战略实施,以往的法律法规已不能满足新时代的要求。此次《意见》作为新中国成立以来首个专门聚焦农业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的重要指南,对于农业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具有重要意义。
《意见》明确提出了五个方面的工作内容和保障措施。一要开展系统收集保护,实现应保尽保;二要强化鉴定评价,提高利用效率;三要建立健全保护体系,提升保护能力;四要推进开发利用,提升种业竞争力;五要完善政策支持,强化基础保障。并提出要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管理责任。
畜禽种质资源收集和保护、鉴定和评价、开发和利用是畜禽种质资源工作的核心任务。其中,畜禽种质资源收集和保护是根本基础,只有系统和全面收集种质资源,才能掌握我国种质资源家底,才能为深入可持续创新利用提供支撑,放眼全球,也需对世界各国重要种质资源进行收集,体现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大国强国担当;畜禽种质资源鉴定和评价是重要手段,种质资源所蕴含的价值需要进行鉴定和评价,只有通过精准鉴定和评价,才能甄别和筛选满足不同时期人类需要的优秀种质,才能通过种质资源创新利用塑造有竞争力的新品种;畜禽种质资源开发利用是最终目的,种质资源收集保护和鉴定评价是为了人类的可持续利用,不同时代对畜产品需求也许不同,只要有种质资源储备,通过实施优异种质资源创制与育种行动,就可以实现订单化、差异化育种突破,满足人们对畜禽产品的全面需求。
《意见》提出系统全面的五个方面工作内容和保障措施,是根据种质资源内在特点和需求提出的畜禽种质资源保护和利用核心任务,是种质资源从业人员多年来梦寐以求的心声。以《意见》作为我国畜禽种质资源工作的指导,凝聚和配置各方面的资源和力量,一定会对我国畜禽种质资源保护和利用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畜禽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的大好机遇已经来临。
下一步,我们要全面贯彻实施《意见》,在农业农村部部署和组织下,系统规划,全面开展系统收集保护、强化鉴定评价、健全保护体系、推进多元化开发利用四大核心任务,突出重点工作。到2035年,在种质资源保存总量和成效、精准鉴定评价数量和水平、创新利用数量和效果等方面走在世界前列。到2050年,建成世界一流的种质资源保护、研究与利用体系,使我国由种质资源大国变为资源强国,全面支撑我国的新型育种体系和现代种业,强力支撑我国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宏伟蓝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