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由于我国相关的审计和披露政策的不完善,企业通过盈余管理,修饰财务报表的空间。盈余管理会降低上市公司的会计信息质量,误导投资者的投资决策,破坏资本市场的资源配置。因此,上市公司大量盈余管理的现象亟待解决。本文揭示了我国上市公司进行盈余管理的手段,希望能够對盈余管理相关理论研究加以丰富和拓展,加深财务报告使用者对盈余管理的认识和理解。
关键词:盈余管理;手段
中图分类号:F275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2096-3157(2020)20-0094-02
盈余管理是伴随着资本市场的发展而逐渐产生的,每个盈余管理过度、财务信息披露失真的大事件的都会给资本市场和投资者造成巨大的损失。尽管市场监管制度和信息披露制度一直在不断完善,总会有漏洞可以钻,盈余管理的行为也始终无法彻底杜绝。
盈余管理研究开始于20世纪80年代,当时有学者提出盈余管理的概念“为获取私有收益而有目的地干预对外财务报告的行为来改变报告盈余”。此后至今的三四十年间国内外学者对盈余管理作了大量研究,补充了盈余管理的理论。在盈余管理理论完善的同时,我国的市场经济也迅速发展,资本市场逐步建立。但是相关市场监管制度和会计准则的制定与完善并没有跟得上经济发展的速度,仍然存在许多漏洞,这些监管漏洞给上市公司进行盈余管理创造了条件。而且,随着竞争日益加剧,企业有强烈的盈余管理动机,可以推测我国上市公司盈余管理行为是非常普遍的。而我国特有的ST制度更是加剧了上市公司以保壳为目的的盈余管理行为。所以,当前对盈余管理进行研究仍是有意义且必要的,可以通过相关研究识别和治理上市公司的盈余管理行为,促进我国资本市场的长期健康发展。
一、盈余管理文献研究回顾
上市可以拓宽企业的融资渠道,为企业吸收大量的社会公众投资,满足企业获得生产和扩大再生产的资金需求。对于公司原始股股东,上市是其持有的股份升值和流通变现的良好途径。由于资源有限,我国的IPO采取审批制,并且为了保护广大投资者和优化资源配置,证监会制定了较高的上市要求,对包括净利润、营业收入、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等财务指标做出了一些硬性规定。上市后对公司和原股东的种种益处和上市的高门槛,使得拟上市公司有强烈的动机通过盈余管理操纵财务指标,美化经营业绩来达到上市要求。
可大致将企业的盈余管理行为分为两类:一类是应计盈余管理,是指通过对应计项目的操控来实现对盈余的管理,这种操控不会直接影响现金流的变化;另一类是真实盈余管理,即通过规划正常业务活动或构造交易、控制交易时间来操控盈余误导利益相关者的行为(Roychowdhury,2006)。
童大龙和陈继云(2005)对2003年中国上市公司的会计变更行为进行研究,发现会计政策的变更更多体现为调高利润,而会计估计的变更和会计差错的更正则倾向于调低利润。赵春光(2006)对公司的资产减值与盈余管理的关系进行研究,结论表明,计提减值之前经营状况不同的公司都利用了资产减值这一方式实施盈余管理。当公司减值前处于亏损的状态,公司会通过资产减值的转回或少计提的方式实施盈余管理,而当公司减值前处于盈利的状态,公司会通过资产减值进行利润平滑。
二、案例介绍及盈余管理的背景分析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阳机床”)成立于1993年5月,是由沈阳第一机床厂、辽宁精密仪厂、中捷友谊厂3家公司联合设立的一家股份制企业。1996年7月,经中国证监会批准,沈阳机床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代码为000410。在首次公开发行中,沈阳机床共发行54000000股普通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变为215823518股。
2015年沈阳机床的营业收入为63.8亿元,较2014年同比下降了13.8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38亿元,较上年同期下降2594.41%,首次出现亏损。
2016年沈阳机床产品出口到80多个国家,共计出售机床1.8万台,同比增长183%。然而,这并没有给其经营状况带来改善,销售增加的同时亏损也在进一步增加。根据沈阳机床2016年的年度报告,2016年沈阳机床的营业收入为62.4亿元,较2015年同比下降了32.91%。亏损进一步扩大,公司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4.0亿元,相较于2015年减少了7.62亿元。两年亏损合计超过20亿元。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沈阳机床的总资产为214.1亿元,公司股本总额为76547.09万股,其中74023.24万股是可在A股市场上交易的社会流通股,占比96,70%。
由于沈阳机床2015年和2016年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均为负值,连续两年亏损,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沈阳机床股票自2017年5月3日起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并在风险警示板交易,退市风险警示后股票简称变更为“*ST沈机”,公司股票代码仍为“000410”,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为5%。这意味着沈阳机床面临着被暂停上市甚至退市的风险,如果2017年沈阳机床的经营状况不能有所改善实现盈利,经审计的净利润仍为负值,那么根据我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沈阳机床的股票将会被暂停上市。
2018年1月31日,沈阳机床发布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17年年度审计报告》。报告显示,沈阳机床2017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1.89亿元,净利润1.18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8.65亿元。在连续两年的亏损之后,沈阳机床终于扭亏为盈。
三、案例分析
1.利用关联方交易进行盈余管理
关联交易就是企业关联方之间的交易。根据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披露》的规定,在企业财务和经营决策中,如果一方有能力直接或间接控制、共同控制另一方或对另一方施加重大影响,则视其为关联方;如果两方或多方受同一方控制,也将其视为关联方。在我国上市公司中,关联方交易是一种较为常见的盈余管理手段。由于我国部分上市公司是由原国有企业改制,采取主体上市,原企业改造成母公司(集团公司)的模式。通过关联方资产交易把大量优质资产注入上市公司粉饰上市公司业绩,这种我国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特有的现象,正是由于独特的国有企业改制上市的模式带来的。截至2017年4月30日,沈阳机床合并拟出售标的资产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为-10.10亿元,经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评估,评估值为-4.04亿元,增值6.05亿元,增值率59.94%。
2.利用债务重组进行盈余管理
从上表可以看出,近年来沈阳机床的资产负债率都在80%以上,自2013年以来,资产负债率逐渐增高。到2016年,即扭转亏损的前一年甚至达到了96.68%。并且總负债中流动负债的占比每年都在70%以上,而速动比率均在1以下,流动比率在1左右上下浮动。这表明,面对如此高的偿债风险,沈阳机床缺乏偿债保障,极易出现资不抵债。同时,其中2014年、2015年、2016年的净现金流量分别为:-5.199亿元、-8719万元、-3.723亿元,一边是急需偿还的流动负债,一边是负的净现金流量,沈阳机床很有可能出现现金流断裂。
面对巨大的偿债压力,沈阳机床想到的解决方案是请求债权人实施债务豁免。债权人出于尽早收回账款、降低财务风险的目的,在债务人陷入财务困境时对债务人做出让步,实行债务重组,免除债务人部分债务,这就是所谓债务豁免。原债务的账面价值和重组的剩余债务账面价值的差额,即债务重组利得,在以前的会计处理中计入“资本公积”,不影响当期损益,而自2006年新会计准则实施后,债务重组利得改为计入“营业外收入”,会影响当期净利润。一方面,可以降低偿债压力,缓解资金紧张;另一方面,可以提高当期利润,债务重组成为上市公司尤其是ST公司惯用的手段。为了维持上市资格,ST公司请求债权人做出让步,这些债权人通常是上市公司的长期合作的供应商,与上市公司的利益密切相关,所以他们往往会同意债务豁免协商,帮助上市公司度过财务困境,保住上市资格,以谋求未来更多的合作机会和共同利益,而不是执意收回全部账款或迫使债务人申请破产。事实上,这样做更能尽早最大限度地收回账款。
由于2016年前三季度经营状况不佳,沈阳无力偿还全部债务,更重要的是为了在第四季度实现盈利,保住“壳资源”,沈阳机床于12月与其部分债权人签订债务豁免协议,免除部分债务。这次债务重组共涉及沈阳机床下属子公司、分公司的361家供应商,债务本金合计47216.39万元,免除28%的债务后,剩余33814.57万元的应付账款在以后分期偿还。这次债务豁免不附带任何或有条件,被豁免的13401.82万元的货款,将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
3.利用政府补助进行盈余管理
2012年~2017年6年,沈阳机床一直在通过政府补助进行盈余管理,其每年获得的政府补助都在2000万元以上。对比2012年~2014年的归属于上市公司净利润和政府补助可以得出,扣除政府补助后净利润将为负值,没有政府的大力补贴,沈阳机床早在2102年就会出现亏损,触及上市公司特别处理的风险警示。2013年和2014年沈阳机床同样利用政府补助实现了微弱盈利。然而之后的2015年沈阳机床的亏损已经扩大到6.38亿元,2016年更是达到了14.44亿元,虽然政府补助有所提高,但对于巨额亏损已经是杯水车薪。
在主营业务盈利能力差的情况下,沈阳机床非常依赖政府补助以维持微弱盈利,拖延被确认亏损,被特别处理甚至退市的时间。2017年沈阳机床同样拿到4000多万元的政府补助,从2017年报中披露的政府补助项目可以看出,甚至有“因避免上市公司亏损而给予的补助”,沈阳机床将几乎所有的政府补助在当期确认而没有予以递延,其中3438.55万元计入“其他收益”,734.08万元计入“营业外收入”,在其他盈余管理手段的铺垫下,当年的政府补助终于发挥作用,为1.18亿元的盈利贡献力量。
四、研究启示与建议
提高上述研究,本文得到如下启示:通过盈余管理手段粉饰报表信息,美化经营业绩,维护上市资格,会严重误导不了解企业真实经营状况的投资者,损害投资者的利益,并且会降低市场资源的配置效率,侵占其他真正有成长潜力的公司的生存空间,不利于资本市场的稳定发展。所以要警惕这些ST公司的盈余管理行为,并对其加以约束。
因此,本文建议:首先我国应该完善资本市场监督和退市制度。证监会应对上市公司的财务和非财务信息的披露做出更具体明确的要求,减少企业管理层和财务报告信息的其他使用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使得上市公司的盈余管理手段能被普通投资者识别,压缩企业盈余管理空间。另外,所有会计准则要与时俱进,一方面,针对现有的交易事项存在盈余管理空间的,要完善当前的会计准则;另一方面,对于新兴的经济活动要及时研究分析其对财务信息的影响,及时制定准则加以规范。
参考文献:
[1]蔡春,朱荣,和辉,等.盈余管理方式选择、行为隐性化与濒死企业状况改善——来自A股特别处理公司的经验证据[J].会计研究,2012,(09):31~39+96.
[2]孟焰,张秀梅.上市公司关联方交易盈余管理与关联方利益转移关系研究[J].会计研究,2006,(04):37~43+94.
作者简介:
朱丽燕,供职于万向钱潮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