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建存
国企作为党和国家的“经济部队”,承担着重要的政治责任和国家使命。近年来,国企改革发展成效卓著,但与党中央要求还有差距,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存在的问题,不同程度影响着国企做强、做优、做大。习近平总书记开创性地提出了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并在今年“七一”前进一步阐明了其科学内涵和实践要求,明确指出抓什么、怎么抓等方向性、根本性、全局性问题。推动国企贯彻落实好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全面提高国企党的建设质量,培育国企高质量发展动力,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应有所作为。
习近平总书记讲话开宗明义指出“党的组织路线是为党的政治路线服务的”。因此,贯彻落实好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首先要旗帜鲜明讲政治,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
政治建设不是虚的。新时代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最本质的就是要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引导全党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一个时期以来,国企领域存在忽视党的政治建设,腐败问题多发频发,少数国企蠹虫所作所为更是令人唏嘘。从一些省市巡视国企反馈的问题看,不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有企业党的建设重要讲话和中央关于国企改革的决策部署的有之;不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妄议中央大政方针,当面一套、背后一套,当“两面派”、做“两面人”的有之;不信马列信鬼神、不问苍生问大师,信仰信念缺失的有之。等等问题,不一而足。强化国企政治监督,督促国企在应对复杂形势、服务国家战略大局中更好发挥职责使命,是推动国企加强政治建设的紧迫任务。
一是要推动立行立改。可以利用监督落实巡视反馈问题整改的契机,严督国企从思想、组织、制度、责任等方面解决党的领导不力、党的建设缺失、管党治党宽松软的问题,严查事件、言行、社会影响背后的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者,严防这类问题整改“高举轻放”“见事不见人”。
二是要强化日常监督。把企业党委开展政治理论学习、研究部署党建工作、建立完善党建制度、落实主体责任纳入日常监督内容,纳入企业纪检监察机构向上级报告工作的内容,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做到“时时勤拂拭,不使染尘埃”。
三是开展监督的再监督。国资监管部门是抓企业党建的日常管理部门,纪检监察机关及其派驻国资监管部门的纪检监察组要督促其切实履行对企业的管党治党职责,优化改进企业党建检查、强化考核刚性约束等。
党的力量来自组织。习近平总书记在讲话中特别强调了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指出基层党组织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最后一公里”,不能出现“断头路”。在2018年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他还明确指出“在一些国有企业,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在总部一级做得比较好,再往下延伸则存在层层递减现象”。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的问题一针见血。审视国有企业,不同程度地存在党组织软弱涣散的问题。比如,部分地方国企转企改制迟缓,至今现代企业制度未建立,党建入公司章程、党建工作融入公司治理结构未落实。再比如,少数企业党委不充分履职,不遵守民主集中制,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不严,主要负责同志“搞一言堂”,企业内部圈子文化盛行。还比如,二、三级公司党组织、纪检组织十分薄弱,既缺人员力量,又缺制度机制,更缺党建意识,甚至出现让非党员主持党组织会议这种匪夷所思的事情。
“欲筑室者,先治其基。”解决这些问题,根本的是要贯彻落实好《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推进组织建设规范化。纪检监察机关应发挥监督职能,力促形成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抓总、国资监管部门具体指导和日常管理、国企党委主抓的组织建设工作格局。
一是督促规范国有企业党组织和纪检监察组织的设置。各地纪检监察机关应加强与党委组织部门的沟通协调,推动国有企业党组织按时换届选举,配齐配强国有企业党委和纪检监察机构班子成员。
二是紀检监察机关要对国资监管部门落实对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的具体指导和日常管理职责进行监督检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纪检监察机关会同国资监管部门指导和监督国企开好党委民主生活会。
三是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检查国企党委、纪委完善延伸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两个链条,层层传导压力,聚焦对准“神经末梢”,切实做到组织落实、干部到位、职责明确、监督严格,充分发挥好企业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切实解决企业党的建设弱化、淡化、虚化、边缘化问题,对不重视党建、抓党建工作不力的,采取约谈提醒、通报批评等方式督促整改。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抓好执政骨干队伍和人才队伍建设。国企领导人员是党在经济领域的执政骨干,是治国理政复合型人才的重要来源。建设一支对党忠诚、勇于创新、治企有方、兴企有为、清正廉洁的国企领导人员和经营管理人才队伍,是国企领域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的重中之重。
从近年来各地对企业巡视中开展的选人用人专项检查的结果看,国企领导人员和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建设还存在不少问题。比如,干部标准把关不严格、用人导向存在偏差、执行干部政策变形走样、干部选任程序随意变通、干部日常管理监督缺乏、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混乱等方方面面。纪检监察机关应加大监督力度,着重发挥好三个方面的作用:
一是协助主管部门健全完善干部宏观管理制度,从顶层设计上谋划加强国企领导人员和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建设。制定完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办法,加强和规范国企中层管理人员选拔任用工作,对企业经理层副职或者职业经理人市场化选聘要完善细化人才评价考核机制等。
二是将选人用人的监督作为政治监督、日常监督的重点。督促国企纪检监察机构主要负责人从动议酝酿阶段就参与企业党委选人用人工作并实行全过程监督,严格执行国企领导人员违规插手干预选人用人记录报告制度,严查干部人事领域腐败问题。
三是严把干部任前廉洁征求意见关。尽快建立完善国企领导人员廉洁档案资料库,实行动态更新完善。完善基础信息,认真分析研判,严把政治关、品行关、作风关、廉洁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