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论自由》浅析梁启超对“自由”的理解及其论证

2020-09-14 11:57秦源泽
时代人物 2020年10期
关键词:梁启超自由

秦源泽

关键词:梁启超;自由;中国近代思想

《新民说》是梁启超在光绪二十八(1902年)年至三十二年(1906年),用“中国之新民”的笔名,发表在《新民从报》上的二十政论文章。《论自由》为《新民说》中第九章,梁启超这篇论述的营养供给根本上是来源于中国当时的时代和社会背景,我认为主要有三个方面,即半殖民地半封建的社会性质、改良派和革命派的论战和社会中对自由歪曲误解的风气。首先,半殖民地半封建的社会性质决定了梁启超对自由论述内容的时代性和论述的目的,比如其提出中国最迫切的问题是参政问题和民主建国问题。其次,改良派和革命派的论战我认为是影响梁启超思想转型的重要事件,在论战中梁启超逐渐与康有为发生分歧,“夫子谓今日“但当言开民智,不当言兴民权”,弟子见此二语,不禁讶其与张之洞之言甚相类也。”梁启超认识到了寄希望于封建统治者自上而下的“刮骨疗毒”式改良是不实际的,只有推动国人集体的思想觉醒,中国才能焕发生机与活力。

再有,随着改良派和革命派的论战,以及清政府自欺欺人的新政,社会中出现了对自由的歪曲误解。梁启超开篇便提出追求自由是立国本源,提出“自由者,天下之公理,人生之要具,无往而不适用也。”肯定了自由在现代国家中的重要意义。但同时也提出,自由也有真自由,有伪自由;有全自由,有偏自由;有文明之自由,有野蛮之自由。这便是针对当时对西方文化一知半解的知识分子。迫于国情的紧迫性和东西思维方式的巨大差异等因素,这些新涌现的知识分子们未能全面深刻地理解和分析西方文化,对于如何引进西方文化缺乏系统、深入地阐述和研究,所以对西方概念比如“自由”的解读存在偏差甚至背道相驰。张口自由、闭口自由来作为自己放浪形骸的挡箭牌,却不想如何将自由融入到国家机器的运转中。更为糟糕的是,他们对自由的扭曲解读不但为专制提供了借以麻痹国人、趁此喘息的空隙,也使得真正的自由遭受不白之冤,削弱自由的公信力,清末新政的乏力使很多国人认为自由也不过是变着花样的谶纬之学。因此梁启超在这个时间点对自由的论述是与时代和社会背景紧密相连的。

除了时代社会背景这条根本补给线外,梁启超的对自由的论述还有四个直接思想来源:西方各国资产阶级政治运动、西方思想家的影响、西方宗教改革和各殖民地争取独立的民族解放运动,其中对梁启超影响最大的应该是前两者。在一系列政治运动中,又属法国大革命影响最深,梁启超在与康有为的书信中曾经提出,“中国与法国民情最相反,法国之民最好动,无一时而能静;中国之民最好静,经千年而不动。故路梭诸贤之论,施之于法国,诚为取乱之具;而施之于中国,适为兴治之机。如参桂之药,投之病热者,则增其剧;而投之体虚者,则正起其衰也。”尽管以康有为为代表的改良派对法国大革命的巨大破坏力多有贬损,但梁启超却认为墨守成规,停滞不前的中国却恰好需要這样一股洪荒之力推动其发展,滴水穿石的法子在中国是行不通的。

从内容来看,除了开篇点出何为自由外,文章主要分为五个部分——自由分类、自由功效、自由演变过程、真正的自由和如何实现自由。首先是自由分类。梁启超提出,人们追求的自由有四种,包括政治自由、宗教自由、民族自由和生计自由。政治自由又分为三种,一为平民对于贵族而保其自由,二为国民全体对于政府而保其自由,三为殖民地对于母国而保其自由。我认为这里梁启超承认了殖民地存在的合理性,具有一定的倒退性。尽管其强调争取殖民地国家的自由,但只要其还笼罩在母国的阴影下,就不可能实现真正的自由。这实际上是当时整个知识分子群体认识的缩影,一味地仿效帝国主义国家,在摆脱任人宰割的民族危机后,极有可能走上帝国主义国家的老路,就如同日本在明治维新后摆脱了帝国主义的控制,但自身走上了军国主义道路,成为了帝国主义势力中的一分子。所以当时知识分子心中实际上并没有否认殖民地制度,为以后在世界上分一杯羹做事先辩护。这一观念直到一战后巴黎和会上,中国人民认清了帝国主义的本质,出现了以俄为师的先锋队,才得以转变。

其次是自由功效。梁启超提出追求自由可以解决六种问题——四民平等问题、参政问题、属地自治问题、信仰问题、民族建国问题和工群问题。并且提出由于不同国家的国情不一,所追求、所急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也不尽相同,提出中国最迫切的问题是参政问题和民主建国问题。这是符合自1840年后中国进入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国情的。但梁启超认为第一条四民平等问题在当时中国并不存在。考虑到梁启超曾作为维新派的重要代表,其思想也颇受日本思想影响,此处的四民,梁启超应该借鉴的是日本明治维新中的四民,即皇族、华族、士族、平民。“以吾自战国以来,即废世卿之制,而阶级陋习早已消灭也。”但平等在封建君主专制体制下难以实现,不同阶级之间,哪怕同一阶级之间也有不平等现象,所以我认为梁启超认为四民平等问题已不存在的判断是不恰当的。

再有是自由的演变过程。梁启超放眼世界,论述了西方各国追求自由的过程,首先是追求思想自由,到宗教自由,其次政治自由,再有民族自由,最后是生计自由。这是符合西方各国历史发展进程的。同时这也给当时中国以启示,从洋务运动的器物突破,到维新变法的制度突破,以及后来的辛亥革命都没能真正改变中国社会的命运,自由、改革这类新东西只停留于上层精英,没有流入到社会中去。经历了维新变法的失败后梁启超也开始认识到了这一点,认识到思想自由在一国觉醒进化中的先行地位。

高潮部分为何为真正的自由。我认为这是梁启超本篇讨论的重点,正如前文所提到的,梁启超此篇的重要目的就是纠正当时人们对“自由”的随意解读,导致自由成为社会动荡的催化剂,却没有成为政府的一个方针原则。针对这一现象,梁启超首先提出“文明时代,团体之自由强,而个人之自由减。斯二者盖有一定之比例,而分毫不容忒者焉。”自由是分为野蛮自由和文明自由,而文明自由里又有团体自由和个人自由,二者遵循着一定的比例。这就很好地为人们展现了自由的真正面貌。作为社会性动物的人必然要依靠群体才可以生存,也就有了个人自由和团体自由,二者既对立又共存,就像磁铁的磁力既是聚集铁钉的凝聚力,又是防止铁钉出逃的束缚力。最重要的是要把握好这个比例,保持好平衡。就需要一种具有公信力、不以人的意志转移的工具来实现,即法律。

“文明自由者,自由于法律之下......故真自由者必能服从。服从者何?服法律也。法律者,我所制定之,以保护我自由,而亦以箝束我自由者也......服从之即为自由母也”。梁启超在这里解释了真正的自由是在法律框架下才能实现的。这是因为任何一种品质的最终意义都是帮助人类实现生存或者更好地生活,这与追求绝对的无拘无束的极端自由主义显然是截然不同的。梁启超所倡导的自由应当是合乎“仁”的自由,我们常说的“吃人的礼教”,但孔子的“仁”是讲求遵循本性的,《论语·学而》中提到“巧言令色,鲜矣仁。”巧言令色矫饰以媚事人,算不得仁。可见孔子的“仁”也反映了自由的色彩,但同时也在《论语·八佾》中说明:“《关雎》;乐而不淫;哀而不伤。”喜怒哀乐要不逾矩,坚持适度原则。梁启超又提到自由“皆非为一私人计也”,即强调为他人考虑,也就是孔子所说的“仁者爱人”。从中可以看出梁启超眼中的“矩”为法律和道德,而他所倡导的自由,是符合儒家的“仁”的自由,也是我们真正需要的自由。

末尾论述了如何实现自由的方法论。梁启超提出“若有欲求真自由者乎,其必自除心中之奴隶始。”这也印证了梁启超认识到了思想启蒙的重要意义。心奴隶之种类有四种——古人奴隶、世俗奴隶、境遇奴隶和情欲奴隶。首先,勿为古人之奴隶,即追求先进,不拘泥于成法,正如王安石所说“天变不足畏,祖宗不足法,人言不足恤。”我认为这里也体现了梁启超对康有为托古改制的反思,康有为通过曲解儒家学说,用《新学伪经考》和《孔子改制考》来为维新变法提供保护伞,尽管是无奈之举,但倘若一直生存在古人的阴影下,是很难实现真正的蜕变的。其次勿为世俗之奴隶。即“俯仰随人,不自由耳。”就是要不随波逐流,有自己的主见。我认为这和第一项勿为古人之奴隶是一脉相承的,前者是推陈,后者是出新。最终达到国人意识觉醒的目的。

第三是勿为境遇之奴隶。“而一国之人,奄奄待死矣。有力不庸,而惟命是从,然则人也者,亦天行之刍狗而已,自动之机器而已,曾无一毫自主之权,可以达己之所志,则人之生也,奚为哉?奚乐哉?”古今中外这种“我命由我不由天”的例子数不胜数,从个人角度,有“文王拘而演周易,仲尼厄而作春秋”,从国家角度,作为岛国的日本面对培里的黑色战舰,知耻而后勇,明治维新后摆脱了任人宰割的命运,“战境遇而胜之者则立,不战而为境遇所压者则亡”梁启超这里在激励国人,不要因为目前困难的国情而坐以待毙。

最后是勿為情欲之奴隶。我联想到了荀子对于“性恶论”的理解,他认为人生来就有贪图利益和感官享受的欲望,在《富国》篇中提到“欲恶同物,欲多而物寡,寡则必争矣”。内心想要的往往是对自身产生不利影响的。“忧劳兴国、逸豫亡身”,而事实上,每个人内心都是向往逸豫的,因此我们才要避免成为情欲的行尸走肉。在这里梁启超也肯定了宗教的合理性,“夫迷信于宗教而为之奴隶,固非足贵,然其藉此以克制情欲,使吾心不为顽躯浊壳之所困,然后有以独往独来,其得力固不可诬也。”认为宗教可以帮助人们克制欲望,实现人生意义。但也提出“以己克己,谓之自胜,自胜之谓强。自胜焉,强焉,其自由何如也!”强调只有自救才是真正的救赎。

尽管梁启超写这篇论述时,马克思主义并未在中国传播开来,但相较于以萨特学说为代表的存在主义式自由,我认为梁对自由的理解更贴近马克思主义,即在与其他人的关系中,尤其是作为某个团体的一名成员和他人的关系,群体结构会对人的行为和意识的产生影响。梁启超在论述自由时,指出个体是自由的,但同时也是负有责任的,这和萨特主张的“在任何情况下,一个人总是自由的”的观点是有出入的。但梁启超对自由的理解相较于今天仍是存在局限的,我们今天理解的自由,特别是在中国,是在马克思主义的基础上提出的,即一切社会的结构和组织以及人的行为和思想是由先前的事件所决定的,历史的社会和经济的结构主导着历史自身的发展,“自由”是唯物主义世界观这个大树上的一颗果实。而梁启超的自由更像是“无根水”,是就事论事,根据西方历史的演变推敲得来的。

综合来看,梁启超《论自由》向中国社会诠释了和为自由和何为中国社会所需要的自由,即合乎“仁”的自由。这种自由总体上是符合中国国情发展需要的,也是与人类社会进步相一致的。打击了当时对自由歪曲加工利用的歪风邪气,为中国社会初步揭开了自由的面纱。同时也体现了梁启超已经认识到思想自由在一国觉醒进化中的先行地位,为接下来以新文化运动为代表的思想运动率先发声。但梁在论述中也是存在落后性和盲目性的,比如其变相承认殖民行为合理性、中国已不存在四民不平等问题,我认为这两点论述都是值得商榷的。

其实“自由”和“贫富”“善恶”都是一个相对概念,其实没有真正的自由,因为所有行为都是按照一定的规律运行的,只是哪一规律更占主体。“世俗人”拘于礼教、拘于人情世故。而那些自以为放浪形骸、“曳尾于涂中”的“自然人”又何尝不拘于自然规律呢。

参考文献

[1]梁启超.梁启超书信集[M],阅览文化出版社,2017年版。

[2]冯友兰.中国哲学史[M]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第47页、168页。

[3][美]撒穆尔.伊诺克.斯通普夫,詹姆斯.菲泽著;邓晓芒,匡宏等译.西方哲学史[M]北京联合出版公司,2019年版,第49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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