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宗耀
作为2020年度福建省数字经济领域“独角兽”创新企业,福建汇川物联网技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川物联”)前不久发布了招股说明书,拟冲刺科创板。此次上市拟发行新股数量不超过3103万股,计划募集资金8.78亿元,其中投资最多的项目便是对研发服务中心的建设,该项目拟投资金额为3.45亿元。
从公司募投項目来看,汇川物联似乎很重视研发,不然也不用花大资金建设研发服务中心了,然而问题的另一面似乎也说明汇川物联当前的研发投入有所不足。《红周刊》记者在查阅其招股书及其他公开信息后也确实发现,汇川物联此前的研发情况状况着实不佳,企业的“科技含量”似乎并没有那么高,更重要的是其披露的诸多信息疑云密布,想要登陆科创板恐怕还得将诸多疑点解释清楚。
汇川物联在招股书中表示,“公司是一家依靠自主研发的远程视频智能监管领域软硬件技术,专业为行业质量安全生产监管提供远程智能监管整体解决方案的物联网科技企业”。而且其在招股书中也多次强调自己的技术为“自主研发”,根据招股书介绍,汇川物联共有四项核心技术,分别为AI远程视频测量技术、基于生物识别的大型机械操作身份认证及监管技术、检(试)件远程跟踪管理技术、汇川工程云平台(HCC)技术,而这四项技术均为其自主研发。然而有意思的是,其总共才13项发明专利,其中最核心的AI远程视频测量技术相关的发明专利占了11项,其中只有3项为其自主研发并申请取得的,剩下的所有10项发明专利均是依靠外购获取的。
《红周刊》记者从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查到的专利信息显示,其专利号为ZL201310373240.1、ZL201410004334.6、ZL201410145583.7、ZL201410489377.8、ZL201610444540.8、ZL201710162434.5、ZL201710493728.6、ZL201710493726.7、ZL201710515031.4、ZL201710518971.9的共计10项发明专利均是向闽江学院购买取得。而汇川物联在招股书中也曾表示,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与闽江学院开展合作研发,双方合作研发项目均签署了具体的技术合作开发合同,对双方的权利义务及保密措施进行约定,相关的研究开发成果、专利申请权、专利及其有关知识产权权利均归属公司,不存在技术侵权纠纷或潜在纠纷。不过其上述所有外购取得的发明专利申请人均为闽江学院,汇川物联获得专利的时间则均在2019年12月份,也就是说,其外购的这些核心专利直到2019年底才属于汇川物联。
既然其核心技术的大部分发明专利均是近期外购获得,那么其招股书多处强调核心技术均是“自主研发”似乎就饱含“水分”了,这也就说,其在核心技术方面的信息披露面存在自相矛盾的情况,有虚假陈述的嫌疑。
更重要的是,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第四条的相关条款,发行人形成主营业务收入的发明专利(含国防专利)应当在5项以上,而汇川物联形成主营业务收入的发明专利却只有3项,显然不满足科创板发明专利的申报资质要求。
另外,根据招股书披露,报告期内,汇川物联的核心技术产品及服务站销售收入的比例分别达到了93.99%、99.55%和99.89%,然而,正如上文所述,其核心专利发明大多是2019年底通过外购获得的,这些专利发明不应该提前产生收益,那么,如此高比例的核心技术收入又是如何得出的呢?
作为一家申请在科创板上市的企业,一定的创新能力是必备的,而要保持不断创新,开发科技含量较高的产品就必须要有大量的资金投入做保障,因此,研发费用的投入是必不可少的。而汇川物联核心发明专利大多是靠外购而来,那么其研发投入情况如何呢?
根据招股书披露,2017年、2018年、2019年,公司投入的研发费用金额分别为456.92万元、1087.78万元和1458.37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0.22%、7.57%和6.65%,从其招股书披露的研发投入占收入的比例情况来看,其研发投入占比在报告期内是持续下滑的,这就难免令人担忧,其在研发上的投入是否足够支撑企业的发展。
在招股说明书中,汇川物联精心挑选了三家规模并不大的企业作为同行业对比公司,然而根据行业内公司的研发投入情况来看,广联达报告期内的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28.18%、28.05%和31.40%,其在研发上的投入金额不仅远远超过了汇川物联,更重要的是随着公司收入的增长,其研发投入占比整体呈现增加趋势;品茗股份的营收规模与汇川物联相当,然而其报告期内的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也分别达到了29.43%、25.02%和23.36%,虽然研发投入占比表面上有所减少,但是公司研发费用的金额却是汇川物联的数倍之多;即使汇川物联选择的收入规模最小的同行业公司新视野,收入虽然仅有2000多万元,远不如汇川物联,但是该公司的研发投入占营收的比例在报告期内也分别达到了10.87%、10.53%和11.46%,很显然,汇川物联的研发投入不论金额还是研发费用占营收的比例都实在不高,这也就难怪其核心专利大部分都要靠“外购”来实现了。
更为重要的是,对于本来就不多的研发投入,汇川物联招股书披露的相关数据的真实性还令人生疑。
资料显示,汇川物联曾于2015年1月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其当时的证券简称为“汇川科技”,后于2019年3月终止挂牌。因此其曾公开披露过相关年份的年报,而根据公司当时披露的2017年年报,当年的管理费用中的研发费用仅为397.76万元,而其当年的营业收入则为5852.55万元,按照其披露的这两项数据核算的话,其当年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6.8%,这一结果显然和最新版招股书中披露的相关内容大相径庭,仅就研发费用来说,其招股书披露的金额就比年报披露的数据多出将近60万元,占到了当年年报研发费用的14.87%。如此情况让人很是不解,汇川物联披露的研发费用到底哪一个才是真实的呢?
除了年报外,汇川物联还曾披露过2017年的半年报,而对比其半年报与招股书披露的一些信息,其中也同样存在不少疑点。
在2017年半年报中,汇川物联公开的应收账款大客户中,福建富士通信息软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士通”)为第二大应收账款客户,对其应收金额为388.86万元,厦门物之联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之联”)为其第四大客户,对其应收账款金额为186.69万元。由于这两大应收账款大客户并不在公司2016年应收账款大客户名单中,而2016年前五大应收账款客户中对排名第五位客户的福建东政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的应收金额为109.43万元,这意味着即使2016年末,汇川物联对富士通和物之联两家公司存在应收账款,金额也不会超过对第五大应收账款客户的金额,理论上,2017年上半年汇川物联应该对富士通的销售金额不低于当年新增的应收账款金额即279.43万元,对物之联的销售金额不低于其当年新增的应收金额77.26万元才合理。
然而,根据其招股书披露的数据,2017年其前五大销售客户中,第五大客户为武警福建省森林总队后勤部物资采购中心,其对该客户的销售金额为73.60万元,低于对上述两家公司的理论销售金额,而富士通和物之联竟然均没有进入其2017年前五大客户名单,这就显得很奇怪了。由此来看,不排除汇川物联当年存在数据造假的嫌疑。
除应收账款外,汇川物联的预付账款同样存在类似的奇怪现象。
据2017年中报披露的前五名预付账款对象情况显示,福州量子中金数码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量子中金”)和福州紫荆动漫游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荆动漫”)为其第一和第二大预付款对象,对这两家公司的预付账款期末余额分别为350万元和182.95万元。而在2017年年报中,量子中金和紫荆动漫两家公司则在前五名预付账款对象名单中消失了,而其年度预付款项对象第五位为福建集薪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汇川物联对该公司的预付金额为18万元,这就意味着,要么,其完成了对这两家公司的采购,两家公司成为其供应商,要么预付款项又要回来了。
然而,从其招股书披露的2017年前五大供应商情况来看,量子中金和紫荆动漫两家公司并不在内,其排名第五位的供应商为常州大地测绘科技有限公司,对其采购金额仅为171.97万元,低于其对量子中金和紫荆动漫的预付款项。
难道是其已经预付出去的款项又要了回来?然而在一般情况下,企业签署采购协议后才会提前支出预付采购款,如果违约取消采购,预付款项恐怕也不会很容易在短期内就收回来,而对此,在其年报和招股书中均没有关于此事的任何披露,因此这种可能性也并不大。再结合其上文中应收账款客户也存在莫名消失的情况来看,就不得不令人怀疑汇川物联存在客户数据造假,虚构交易。
根据招股书披露,汇川物联采购的主要内容包括成型设备及配件、通用工程材料和外包服务,其中2019年其成型设备及配件采购金额为2612.05万元,通用性工程材料的采购金额为2116.36万元,外包服务的采购金额较低,仅有164.07万元,剩下的其他项采购金额为330.18万元。而能源采购主要为办公用的水电,由于相关成本占比较小,公司在招股书中并未披露。因此综合来看,其2019年的采购总额应为5222.66万元(见表1)。
有采购,就应该有相应的现金支出,或者形成相应的负债,那么,汇川物联的支出和经营性负债情况又是如何呢?
招股书披露的现金流量表显示,2019年反映汇川物联经营性采购支出的“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为3513.55万元,其中预付款项变动金额较小,可忽略不计,则其相较其采购总额少了1709.11万元。理论上,其当年的经营性负债应该会有相当金额的新增才对,那么其经营性负债情况又如何呢?
根据招股书资产负债表显示,2019年期末,其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金额合计为1250.93万元,而上述两项负债的期初金额则为2061.14万元,这就意味着其当年的经营性负债不但没有新增,反而出现了810.22万元的减少。而这一结果与理论应当新增的1709.11万元相比,存在2519.32万元的差额。
值得一提的是,“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是包含增值税的金额,而其采购总额中并不包含增值税,因此上述差异中还需考虑增值税的情况。其中成型设备及配件、通用工程材料及其他材料采购当年所适用的增值税税率自当年4月1日起,由16%下调到了13%,而外包服务如果按照服务类计算增值税,则税率会比较低,不过外包服务采购金额整体相对较低,因此我们整体按照调整后13%的税率计算,则其5222.66万元的营业收入的增值税金额应该为678.95万元。因此算上增值税后,则上述差额将变为3198.27万元,占到公司含税采购总额的54.19%。也就是说,其当年一半以上的含税采购既没有以现金的方式支出,也没有形成的经营性负债,那么如此巨额的采购到底是从何而来呢?难道该公司也有“空手套白狼”的本事不成?
值得注意的是,其披露的供应商情况也存在诸多疑点,其采购方面出现的异常状况,恐怕与其对供应商的“奇怪”选择不无关系。
在汇川物联2019年前五大供应商中,排名第一的供应商为宜兴市普天视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天视电子”),汇川物联2019年向该公司采购网络枪式摄像机、网络球形摄像机、硬盘、减速步进电机、10.1寸显示器等产品供给1034.09万元,占到其当期采购总额的将近2成。
有意思的是,普天视电子的执行董事、总经理陈国隽同时也是其大股东,其不但持有普天视电子50%的股权,而且其还持有江苏汇宜数据科技有限公司35%的股份,而该公司则是汇川物联持股55%的控股子公司,也就是说,其第一大供应商实际上是其关联方,结合上文其巨额采购没有相关数据支撑的情况来看,其和关联方之间的交易的公允性也就十分令人怀疑了。
此外,汇川物联2019年的第三大供应商为北京三英互联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当年其向该供应商采购了共计739.15万元的断电断网报警模块、梯控模块、超视野控制箱模块等,占到了当年采购总额的14.15%。
然而《红周刊》记者从天眼查APP查到的信息显示,该公司注册资金为200万元,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清缘西里5号楼2002(住宅),2017年和2018年虽然其经营状态显示为开业,但是其社保缴纳信息显示的人数均为0人,而2019年成為汇川物联的供应商后,其参保人数则变成了3人。
对于一家注册地址为住宅,刚刚开始缴纳社保,且仅有3人的公司,汇川物联便将其纳入大供应商名单,对其进行数百万元的大额采购,这怎么看都显得有些可疑,毕竟其当期对海康威视的采购金额也不到300万元,因此,汇川物联在供应商的选择上是很令人费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