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方位提升人民幸福感和获得感

2020-09-10 07:22
清风 2020年1期
关键词:住房问题住房垃圾

本刊记者

民生是人民幸福之基、社会和谐之本。新中国成立70年来,党和国家始终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落到实处,把群众的小事当成自己的大事,从群众关心的事情做起,从让群众满意的事情做起,带领人民不断创造美好生活,不断织牢、织密民生保障网,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让每个孩子都能享受优质教育

“教育是国之大计,党之大计”。新中国成立70年来,我国教育事业不断在探索和曲折中前进,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巨大成就。我国用了20多年时间,走完了发达国家上百年的义务教育普及之路;用了十几年时间,实现了高等教育从精英化到大众化的跨越。2018年全国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最新结果显示,我国学前教育毛入学率已达到81.7%,小学学龄儿童净入学率达到99.95%,初中阶段毛入学率为100.9%,高中阶段毛入学率88.8%,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48.1%。各级教育普及程度均达到或超过中高收入国家平均水平。

教育要发展,离不开财政的支持。据教育部公布,从2012年开始,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GDP比重已连续七年保持在4%以上;2018年,我国全国教育投入总量4.6万亿元,和新中国成立之初相比,年均增长13.4%,教育支出已经成为公共财政的第一大支出。2019年2月,《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出台,明确要完善教育现代化投入支撑机制,健全保证财政教育投入持续稳定增长的长效机制,依法落实各级政府教育支出责任,以确保教育现代化目标的实现。2019年的全国两会上,李克强总理在政府报告中指出:“今年财力虽然很紧张,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占国内生产总值比例继续保持在4%以上,中央财政教育支出安排超过1万亿元。我们要切实把宝贵的资金用好,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托起明天的希望。”

在财政紧张的情况下,依然要优先保障教育投入,体现了党和国家对教育的重视。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十八大以来,我们党着力发展更加公平更有质量的教育,教育投入重点向农村义务教育倾斜,向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倾斜。教育经费一半以上用于义务教育,一半以上用于中西部,一半以上用于教师工资和学生资助,很好地发挥了保基本、守底线、抓关键、补短板、促公平、提质量的功能。

记者了解到,地处江西东北部的弋阳县,通过采取校建资金向农村倾斜、提升农村学校师资水平等措施,推动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不断缩小城乡学校差距,许多原本舍近求远在城区学校就读的乡村学生,也实现了“回流”,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和城里一样的优质教育资源。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专门提出‘推动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健全学前教育、特殊教育和普及高中阶段教育保障机制’。”江西省教育厅厅长叶仁荪说,江西将结合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快研究落实,让每一个孩子都享受到公平优质的教育。

2亿困难群众实现“安居梦”

“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1200多年前,唐朝爱国诗人杜甫表达了人人住有所居的热切期盼。住房问题,是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础,是人民安居乐业的前提。经过20多年的完善和发展,我国面向城镇中低收入群体的住房保障体系日益成熟,到今天,我国已建成了世界上最大的住房保障体系,14亿人口的住房问题基本得到解决。

1998年城镇住房制度改革拉开序幕,住房保障制度也同步启动,规定政府对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提供廉租住房,对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供应经济适用住房。2008年,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开始大规模推进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包括廉租房、公租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和棚改安置住房。自2013年起,国务院连续3年印发关于棚改的专门文件,2015年—2017年中国改造包括城市危房、城中村在内的各类棚户区住房1800万套。2016年5月,国务院发文明确提出公租房保障对象应包括符合当地城镇居民公租房准入条件的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新就业大学生和青年医生、青年教师等专业技术人员。当前,“房住不炒”成为房地产市场新定位,住房保障建设也进入新阶段,部分城市开始探索推进居民与政府共有产权住房,着力解决城市“夹心层”群体的住房问题。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最新数据显示,1994年至2007年,全国共建设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等保障性住房1000多万套;自2008年大规模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以来,到2018年年底,全国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合计开工约7000万套,其中公租房(含廉租住房)1612万套、经济适用住房573万套、限价商品住房282万套、棚改安置住房4522万套。截至2018年年底,3700多万困难群众住进公租房,累计近2200万困难群众领取了公租房租赁补贴;通过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等配售型保障房,5000多万城镇中低收入群体有了合适住房;上亿居民“出棚进楼”……随着住房保障体系的不断完善和推进,合计约2亿困难群众实现了“安居梦”。

整体来看,我国居民住房短缺的问题已基本得以解决。然而从结构上看,特定区域和特定人群的住房问题仍有待解决。尤其是在房价较高,人口净流入的大型和特大型城市中的新市民住房问题需要引起重视。对此,住建部部长王蒙徽表示,下一步,将加快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和住房市场体系,加快解决城镇中低收入居民,特别是新市民住房问题,促进实现全体人民住有所居。

共建共享“最普惠民生福祉”

2019年7月1日,被称为“史上最严”垃圾分类措施的《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正式实施,根据规定,个人或单位未按规定分类投放垃圾都将面临处罚。紧随其后,全国多地也陆续进入垃圾分类“强制时代”,到2020年年底,全国46个重点城市要基本建成垃圾分类处理系统。2025年年底,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将基本建成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可以看出,垃圾分类将逐渐成为全国人民的日常。

垃圾分类是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亲自部署、着力推动的“关键小事”,也是“最难推广的一件小事”。但解决好这件“小事”却关系到资源的循环利用、关系到人民生活环境的改善,关系到社会的文明进步,是我们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美丽中国的一个侧影。

良好生态环境是人们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环境遭到破坏,人民群众的生存都成问题,又何谈民生保障?恩格斯在《自然辩证法》一书中指出:“美索不达米亚、希腊、小亚细亚以及其他各地的居民,为了得到耕地,毁灭了森林。但是他们做梦也想不到,这些地方今天竟因此而成为不毛之地。”所以,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人类自己,建设生态文明就是造福子孙后代。

“环境就是民生,青山就是美丽,蓝天也是幸福。”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在众多场合多次强调环境保护在民生事业中不可或缺的地位,习近平总书记将环境保护摆到如此重要的位置,是对生态环境现实状况和国家治理迫切任务的客观分析,也是对人民群众所忧所虑的准确把握。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建设取得了翻天覆地的伟大成就,但与此同时,环境污染问题也日益突出,成为民心之痛、民生之患,成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制约因素,成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明显短板。进入新时代,我国的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变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过去,人民群众是“盼温饱”“求生存”,如今,人民群众是“盼环保”“求生态”,生态环境在人民群众心中的地位与日俱增,人民对优美生态环境的需要已经成为我国社会主义矛盾的重要方面。十九大报告提出“既要创造更多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也要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正是对人民深切期盼的回应。

近年来,党中央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作为民生优先领域,坚决打赢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深化落實生态环保领域改革,加强环境法治建设,多措并举,环境保护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果。但我们必须要有清醒的认识,保护生态环境、治理环境污染任重道远,需要持之以恒、久久为功,必须本着对人民群众、对子孙后代高度负责的态度,继续全面推进,攻坚克难,实现中华民族的永续发展。

猜你喜欢
住房问题住房垃圾
垃圾去哪了
倒垃圾
住房保障实践探索
商品房去库存压力下的保障性住房建设思考
青年人住房问题及国际借鉴
浅谈我国农民工住房问题及解决措施
中国城市居民住房来源构成与省际差异
辽宁公租廉租房并轨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