亓玉芳
摘要:创新支撑发展,科技引领未来。随着大数据金融、互联网金融以及区块链技术的普及,金融科技的应用和发展可以让更多的人尤其是贫困人口以更低成本、更为便捷地获得金融服务,分享更多实实在在的改革成果。但是在快速的发展中也存在监管等各方面的问题。本文基于此,在分析金融科技创新现状及存在问题的基础上,提出构建山东省政府科技创新政策导向机制的对策与建议。
关键词:金融科技;创新;政策导向
一、研究背景
金融科技主要是由大数据、区块链、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兴前沿技术带动,对金融市场以及金融服务业务供给产生重大影响的新兴业务模式、新技术应用、新产品服务等。党的十八大提出要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发展普惠金融,让所有市场主体都能分享金融服务的雨露甘霖,坚持走中国特色的自主创新道路。目前,以“互联网+”为代表的科技创新已成为金融改革、转型发展的重要途径,普惠民生、服务社会已成为金融改革发展的重要方向。
2019年8月22日,中国人民银行印发《金融科技(FinTech)发展规划(2019-2021年)》(以下簡称《规划》),明确提出未来三年金融科技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规划》指出,金融科技是技术驱动的金融创新。金融业要秉持“守正创新、安全可控、普惠民生、开放共赢”的基本原则,充分发挥金融科技赋能作用,推动我国金融业高质量发展。
二、 现状分析
在科技全球化的背景下,科技创新的应用在我国还有待加强。我国的对外依存率高,自主创新能力低,许多科技含量高的产品都需要依赖进口,尽管在过去几十年里我国的经济发展较快,但都依赖于劳动密集的原因。一个国家综合实力的提高离不开科技的迅速发展,而科技的迅速发展离不开该国政府的导向。科技创新是一个系统,而政府是科技创新系统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政府在推动科技创新的过程中具有重要的地位与作用。
随着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和区块链等新兴技术的探索,科技对于金融的作用被不断强化,创新性的金融解决方案层出不穷。云计算是底层设施,大数据、人工智能提高了生产力,区块链技术则推动了模式重构, ABCD四种技术发展起步不同,相互之间有所关联,整体为金融行业升级起到推动作用。
但是我们也看到,在互联网技术的加持下,金融科技的每一次创新都会以最快的速度触及到个人,这也意味着规模性和系统性的风险也在以前所未有的速度集聚。从业人员滥用“金融创新”的乱象很严重。迷信算法和大数据权威至上的工程师,正在有意无意的用技术构建无政府主义的理想国,在这个理想国里他们不想看到任何监管的力量,自己则为所欲为。
当我们将金融科技放到历史坐标来看,发现一个令人不安的事实,它带给世界很多不光彩的记录,比如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2008年次贷危机,甚至更久远的二次世界大战,有很多专家认为,当时不受管制的金融创新是一个很大的帮凶。为了在合规经营的同时有效地控制风险,金融科技企业需要通过监管科技手段控制合规成本。借助监管科技的力量,有效地提升合规能力、降低合规的复杂性。
四、提高金融科技创新的对策与建议
(一)正确认识科技与金融创新、普惠金融的关系
首先,科技的驱动使金融业实现了向信息化转型发展。金融业的发展与科技进步息息相关。现代金融业依托于信息技术应用而发展,已经演变成高技术含量的行业,特别是随着云计算、大数据等技术快速发展,信息技术进一步与金融业务融合,改变了货币流通、储藏、清算的渠道与方式,改变了金融业务流程、货币政策传导机制和市场运行机制。当前,货币形态逐步电子化、数字化,金融机构多元化、虚拟化发展,金融市场 主体数量快速增长,市场活跃度不断提升,金融市场一体化需求迫切,金融监管复杂度大幅提高,金融业呈现信息化转型的发展趋势,科技创新已成为金融深化变革新的突破口。
其次,科技已经从金融的工具,发展为与金融创新融合、乃至引领金融创新的重要力量。科技在给金融业物理特征和运行方式带来巨变的同时,也驱动着金融业的组织机构、经营方式和管理模式做出相应变革。信息爆炸式增长使金融业积累沉淀了大量信息资源,亟待深度挖掘利用,不断发展新业态和开发新产品,加速金融创新,提高金融服务水平。互联网金融就是科技驱动金融新业态发展的重要成果,为普惠金融发展带来新的契机。
第三,发展普惠金融为金融创新提供了更加广阔的空间。目前,社会信用体系不健全等因素导致的金融机构与借贷客户之间信息不对称,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难和融资贵等问题仍然存在。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全面深化,新兴业态的蓬勃发展,小微企业投融资需求日趋旺盛,居民可支配财富快速增长也使信息消费与财富管理需求越发迫切,普惠金融发展的需求和动力不断增长,金融服务的创新空间极为广阔。尤其全球范围内出现的金融科技融合发展趋势下,金融业国际竞争更加激烈,亟需探索新技术应用以提升服务能力和国际竞争力。
(二)建立官产学研共同主导的政策导向机制
官产学研的合作联盟要形成体系,在这个体系中,政府要起到统筹,纵观全局的重要作用。创新与安全的平衡,营造安全和谐的金融生态。安全是金融业健康持续发展的生命线。没有安全,就谈不上金融稳定,金融普惠发展也就没有坚实的基础。互联网时代,网上金融服务涉及账户管理、个人信息、金融交易等敏感信息,安全性至关重要。金融科技行业的法律法规的制定、实施监督与反馈意见的处理都需要政府进行统筹安排,合理、公平、公正。除此以外,政府搭建合作平台,制定优惠政策引导金融科技创新,为金融科技创新提供资金支持,并对金融科技成果进行评价与积极的推广。
高校与研究机构要深入调研,优化方案与技术流程,论证并指导金融科技创新,积极投入成果推广与评价。
金融企业要注重金融科技人才的培养与交流,积极配合金融科技成果的应用与升级,将金融科技产品转化为生产力。
总之,金融科技创新政策新形势下的金融科技政策导向机制应该是网络化的,交互式的。政府、金融机构、科研机构都应参与到金融科技创新政策的制定过程中。政府在金融科技创新政策方面进行宏观的引导,资金的支持,为各行业的发展提供保障。高校应建立金融科技创新的基础研究平台,为社会培养优秀的高科技人才。金融机构应建立自己的研发机构,与政府、高校进行良性的互动,努力提高金融科技创新人员水平、科技创新水平,用政府的相应扶持政策提高自身的创造性。政府、高校、金融机构、科研机构四方应相互协调并兼顾各自利益,只有如此各方在执行政策时才会更加的积极主动,建立官產学研共同主导的金融科技创新政策导向机制。
(三)引入“监管沙箱”的概念,监管科技创新
金融科技创新要加强政府的监管力度。在对金融科技的监管中,监管科技也应同步创新使用。比如,不能因为存在数据盗用的情况就限制合法数据使用行为,而是应该采用创新的监管技术进行监管。针对近年来在全球金融科技领域兴起并备受关注的RegTech,可以借鉴“监管沙箱”理念,以缓解监管滞后问题。监管沙箱最初由英国金融行为监管局(FCA)提出,意在营造有利的监管环境,扶持新兴业态发展,目前已陆续在澳大利亚、新加坡等国得到发展。所谓“监管沙箱”,主要是指是一个“安全空间”,在这个“安全空间”内,金融科技企业可以测试其创新的金融产品、服务、商业模式和营销方式,而不用在相关活动碰到问题时立即受到监管规则的约束。
监管机构与市场上的公司保持良好的关系,金融机构能够坦诚地向监管机构提出需要什么,而监管机构也乐意在满足监管方面需求的同时帮助英国公司成功。对于金融科技企业来说,“监管沙箱”减少了金融创新产品面世的时间和成本,有利于金融科技初创企业的融资;对于金融消费者来说,“监管沙箱”能为其带来更多的产品和服务类型,并且通过金融科技间的竞争,提高金融服务质量,降低消费者获得金融服务的成本。
为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落实《金融科技(FinTech)发展规划(2019-2021年)》(银发〔2019〕209号文印发),中国人民银行积极构建金融科技监管基本规则体系,探索运用信息公开、产品公示、社会监督等柔性管理方式,努力打造包容审慎的金融科技创新监管工具,着力提升金融监管的专业性、统一性和穿透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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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论文基于山东省软科学科技金融研究专项课题“山东省金融科技创新的政策导向机制研究”,课题编号2019RKB010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