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文深入研究“法制”与“法治”的区别,阐明传统媒体宣传从“法制”到“法治”转型升级的意义与必要性,最后提出相应的策略,希望可以为相关工作人员提供经验参考。
关键词:传统媒体宣传;“法制”;“法治”;转型升级
中图分类号:G206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8883(2020)19-0128-02
一、前言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持续向前推进,各行各业实现了全面发展,社会发展呈现出一派欣欣向荣的景象,使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全面迸发生机,极大地推动了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实现。在新形势的背景下,传统媒体宣传发生了一定改变,从“法制”到“法治”的转型升级是报纸等传统媒体发生改变的重要体现,同时也彰显了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进步,为我国社会各领域的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同时也彰显出社会主义制度在发展期间的无限潜力。文章将基于新形势视域对于传统媒体宣传从“法制”到“法治”的转型升级作出系统性的分析阐述。
二、“法制”与“法治”的区别
“法制”一词,我国自古有之,发展到现代,人们对于“法制”一词在理解和使用上皆表现出一定的差异性。从狭义的角度来说,“法制”主要指的是法律制度,详细来说就是国家政府机关为了实现国家发展,保证国家在发展期间的条理性,通过国家政权构建起来的法律以及制度。从广义的角度来说,“法制”是一切社会关系的参与者在公平公正的前提下,严格、平等地执行以及要遵守的法律规制,是实现依法办事需要遵循的制度。针对“法制”一词来说,它属于一个多层次的概念,其中不但包含着与国家法律法规相关的制度,同时也涵盖了与法律法规实施以及法律监督等一系列活动相关的事宜。“法治”与“法制”之间则存在一定的区别,“法治”是人类社会进入现代文明的标志,是人类在发展过程中的一块重要的里程碑,同时也是构成现代社会的基础框架,大到国家政体、小到个人行为,都需要在“法治”的范围内进行。同时“法治”也是实现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的基础前提,只有贯彻落实“法治”观念,才能保证社会在发展期间实现文明富强。对于二者来说,其存在一定的差异性,“法制”是国家法律制度的简称,应该将其分类到法律制度的范围当中,属于一种客观存在的事物,可以将其延伸为一种正式的、相对稳定的、规范化的社会制度,能对社会发展起到一定的规范作用。而“法治”则属于法律统治的简称,属于一种法律信念,也就是在国家治理以及社会发展期间需要遵循的一项原则,从内涵上来说“法治”与“人治”之间相互对应,其相对于“人治”来说,更加科学且客观,可以构建出更加公平合理的社会秩序,为国家实现繁荣富强提供基础保障[1]。同时“法治”也可以对于“法制”进行完善与改造。从存在形式上来说,“法治”属于一种社会意识,存在于社会大众以及国家治理的观念层面。充分理解二者之间的差异性,有利于强化社会大众对“法治”与“法制”的理解,提高社会大众的思想认知。
三、传统媒体宣传从“法制”到“法治”转型升级的意义与必要性
在传统媒体宣传的过程中,需要充分比较“法制”与“法治”之间的区别,重点区分二者的内涵以及存在形式的不同。前者更加看重的是相关法律制度,而后者更加注重治理,具有本质上的区别。所以在传统媒体宣傳的过程中,需要实现从“法制”到“法治”的转型升级,以此提高传统媒体的宣传效果,并且达到提高社会大众思想认知的目的。从实际层面来说,“法制”主要所指的便是法律规制,其更加看重于形式层面上的法律制度,并且重点关注相关法律制度的实施效果[2]。而“法治”则存在不同,其不仅仅是强调法律制度的规范性,还更加看重现实当中的法律至上、权益保障,讲究在法律施行过程中的治理手段,更加强调法律的公平、公正与公开。通过分析可以发现,“法治”拥有更加丰富的内容,同时对于社会发展的意义也更为重大,具有极其良好的实践发展潜力。基于此,在传统媒体宣传的过程中,需要实现从“法制”到“法治”的转型升级,以此保证传统媒体宣传工作的质量,同时也可以全方位强化社会大众的思想认知,使社会大众在日常工作与学习中,做到知法、懂法,并且能够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进行相关活动,这对于实现“法治”具有极其重要的推进作用。同时实现从“法制”到“法治”的转型升级也有利于国家开展依法治国,以此确保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在发展期间迸发出无限的活力,全面提高社会的发展水平,加速我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脚步。基于此,传统媒体宣传实现从“法制”到“法治”转型升级的必要性便逐渐凸显了出来,其属于我国社会主义事业发展期间必不可少的一项举措,同时也是全民普及法律,宣传国家依法治国方针的重要手段。
四、传统媒体宣传从“法制”到“法治”的转型升级策略
(一)强化社会正面宣传,弘扬正能量
针对传统媒体的宣传来说,其主要面对的受众群体是社会广大群众,所以需要充分保证宣传工作的质量,树立正面的宣传形象,以此有效实现从“法制”到“法治”的转型升级,提高传统媒体的发展效率[3]。在宣传过程中,传统媒体要强化社会的正面宣传,致力于弘扬社会正能量,积极主动探索社会中的正能量信息,并且通过大力宣传的方式将正能量信息传递给社会大众,使社会大众可以从这些正能量信息中获取精神动力,得到精神给养。在传统媒体的实际宣传过程当中,为了有效实现从“法制”到“法治”的转型升级,并且达到弘扬社会正能量的目的,需要对自身的工作方式进行积极的探索与改进,确保传统媒体的宣传方式更加符合当前社会大众的认知形式,契合社会大众的审美需求,这样才能保证传统媒体宣传工作的实效性,构建和谐的社会氛围,同时在社会大众中形成一股良好的社会风气,使社会大众充分明确“法制”与“法治”之间的异同,做到知法守法,在法律的规范内学习与工作。
(二)开展舆论监督,推进法制建设
从“法制”到“法治”的转型升级过程中,舆论监督也必不可少,这样可以有效推进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工作,强化国家发展的水平。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针对舆论监督作出指导,如“舆论监督和正面宣传是统一的。新闻媒体要直面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直面社会丑恶现象,激浊扬清、针砭时弊,同时发表批评性报道要事实准确、分析客观”“我多次强调,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一个重要手段就是发挥舆论监督包括互联网监督作用。这一条,各级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要注意,首先要做好。对网上那些出于善意的批评,对互联网监督,不论是对党和政府工作提的还是对领导干部个人提的,不论是和风细雨的还是忠言逆耳的,我们不仅要欢迎,而且要认真研究和吸取”“改进和创新正面宣传,完善舆论监督制度”等等。
在传统媒体进行宣传的过程中,需要致力于对“法制”与“法治”的宣传,采取多元化宣传方式,使社会大众能够认识到依法治国的意义以及法律制度的庄严性,端正社会大众的工作与学习态度,激发社会发展潜力。而在宣传期间,由于当前“互联网+”时代的到来,互联网得到了更为广泛的应用,这也导致信息的传播全方位加速,而在此期间,需要做好舆论监督,致力于解决问题、改进工作方式,维护党和政府的正面形象,力求做到准确监督、科学监督、依法监督,这样才能确保传统媒体能实现从“法制”到“法治”转型升级期间的科学性。
(三)积极开展宣传工作,做好普法宣传
对于传统媒体来说,其主要职能便是对社会信息进行宣传,提高社会大众的信息获取效率,帮助社会大众及时且准确地了解社会热点信息,这也是传统媒体的服务职能所在。基于此,在传统媒体日常运营期间,需要积极开展宣传工作,针对社会大众做好普法宣传工作,使社会大众能够做到知法懂法,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学习与工作,这对于维护我国社会运转秩序稳定具有极为重要的作用,也可以保證我国依法治国方针策略的落实。在普法宣传期间,可以使社会大众系统地了解到国家相关法律制度,明确国家法律制度对公民日常生活中各项事宜的约束,知晓何为合法、何为违法,这对于国家公民综合素质的提升也有一定的促进作用。同时通过以上措施也可以实现传统媒体从“法制”到“法治”的转型升级,使我国社会的发展欣欣向荣。
五、结语
在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发展期间,需要全方位完善国家相关法律制度,以此保证依法治国方针的落实与践行。而在发展阶段,传统媒体宣传需要做到从“法制”到“法治”的转型升级,以此保证传统媒体拥有更加广阔的发展空间,同时也使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实现更加稳定且高效的发展。
参考文献:
[1] 孙磊.法制节目要注重引领——浅议新形势下电视法制宣传的转型升级[J].电视研究,2015(S1):23-25.
[2] 李小娟.做法治社会的参与者推动者——浅谈全媒体时代纸媒法制新闻的写作[J].中国地市报人,2015(08):46-47.
[3] 高翔,郑雨.从传统校对到新型校审——浅谈新形势下报纸文字检查工作的转型升级[J].中国地市报人,2016(12):58-59.
作者简介:王园园(1983—),女,河南周口人,本科,编辑,研究方向:新闻传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