尹双红
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监督体系是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国有企业按照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要求,强化自上而下的组织监督,改进自下而上的民主监督,加强同级相互监督;进一步健全以党内党委为统筹、纪委为专责,以业务部门、员工为基础,以社会和舆论等为辅助的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体系,着力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保证国有企业沿着制度化和法治化的轨道运行,推动国企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对护航新时代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提升站位,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国有企业高管、干部员工应提高政治站位,站在事关企业兴衰成败的高度,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摆在突出的重要位置。
作为国有企业本身,应将党委和纪委职责权限、机构设置、运行机制、基础保障等明确写入公司章程,尤其是明确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内容与要求,增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权威性;同时,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坚持“三重一大”决策机制,督促企业各级领导班子建立健全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
作为企业高管和领导干部,应坚持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切实落实到党委肩上,将第一责任人责任切实落实到党委书记肩上,将直接责任切实落实到党委副书记肩上,将监督责任切实落实到纪委肩上,将一岗双责切实落实到班子成员和领导干部肩上。同时加大对党风廉政建设的专项研究和部署,坚决防止“业务优先、廉政靠后”的错误认识。
作为党风廉政建设专责监督者,纪委应深刻认清自身的监督主责和监督主业,以服务企业生产经营大局为己任,以国家、国有企业和员工利益的守护者为定位,积极大胆敢于亮剑、敢于监督。作为干部员工,应积极树立主人翁意识,站在与企业同发展的高度,从我做起,推动岗位工作与党风廉政同落实。
长沙轨道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将党风廉政篇章写入章程;每年先后与年度工作会议同期召开党风廉政与反腐败大会、廉洁从业警示教育大会,党委每季度定期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年度工作计划与党风廉政建设全面挂钩,年终述职与述廉同步进行,实行党风廉政建设一票否决制;纪检监察等专责监督部门坚持按照“四不两直”方式开展党风廉政督查、交叉检查与抽查,针对不重视党风廉政、疏于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的部门和人员进行提醒谈话、纪律处分等,使党风廉政建设逐步成为集团的立司之魂、员工的立岗之本。
明确范畴,全面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
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体系应明晰责任制范疇,尤其是党委主体责任要定好“路线图”,纪委监督责任要画好“施工图”,着力从三个方面抓好落实。
首先是建立责任落实制。国有企业党委、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等高管以及各二级子(分)公司主要负责人是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关键,应按照权责一致、责权对等的原则划分企业各层级负责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全面落实到生产经营、项目建设、计划财务、招标采购、企业管理、业务公开工作中,落实到项目、经营的责任成本控制上。
其次是建立符合实际的责任考核制。国有企业应制定既符合企业整体要求又契合各业务部门、子(分)公司实际的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实施细则,坚持考核定性与定量分析结合,切实量化考核指标。同时,应坚持党风廉政考核与绩效、激励、奖惩、任免、提拔挂钩。
长沙轨道每年均结合年度工作目标和重点工作,分部门、子(分)公司和各业务口制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方案,明确集团领导班子及成员、中基层干部的“两个责任”和“一岗双责”,年底单独或与党建联合考核,考核细化至每一条指标,与评先评优和晋档晋级挂钩。责任制落实得到普遍性的重视。
最后是严格责任追究。国有企业应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制度,企业纪委应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不力、存在较大问题的情况进行倒查追究,进行严肃问责。同时,应将党风廉政责任追究与《政务处分法》处分、党纪处分、内部员工违规违纪处分等结合起来;推动监察权向车间、班组、支部、岗位等基层延伸,探索对非党员公职人员运用“四种形态”,提高责任追究威慑力。
夯实基础,大力健全党风廉政工作机制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明确指出,国有企业监督体系要围绕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来展开,建立健全监督体制、机制和制度。国企应以保障健康安全发展为立足点,建立健全党风廉政监督责任工作机制。
一是加强制度体系建设。明确划分党委会、董事会、经理层、监事会、纪委以及各部门、子分公司和岗位的权限范围、基本职能,按照职权法定、权责一致的要求,将每一项职权的“运行流程图”固化,锁定权力运行边界。同时,加强监督等制度建设,明确纪委书记参加“三重一大”决策会议、列席日常生产经营、安全生产等重要会议;编制党风廉政建设监督标准化手册,制定监督流程图、监督清单、监督工作指引等,实现监督的可视化与可控化。
长沙轨道近年在党风廉政制度建设上加强了顶层设计,明确纪委书记、驻企监察专员参加党委会、董事会、董事长办公会、总经理办公会。并以党风廉政监督为主,加大纪检监察、生产经营、安全监察、项目建设管理、人事管理等碎片化的监督制度内容的整合。建立了与集团发展主业、主责、主脉紧密挂钩的近20个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工作制度,编制了纪检监察案件文书汇编,为推进工作规范、强化监督管理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是加强运行机制建设。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监督体系应同国企深化改革深度结合,与生产经营有机融合,和长中短期工作规划全面契合,从而明确集团监督的方位、箭头、重点,并突出“三重一大”决策、工程招投标、改制重组、产权变更和交易等重点环节的监督。做到中心工作、任务目标是什么,监督的主要内容就是什么。
长沙轨道注重将党风廉政建设与中心工作任务目标紧密结合,定期实施监督,定期研判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成效,并与参建单位建立了党风廉政共建机制,与所在地检察机关建立了检企共建机制,与上级纪委和驻地纪委建立了工作对接机制。同时,紧跟国有企业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形势,建立健全纪检监察情况报告、沟通协调及保障服务等运行机制。及时向集团党委报告党风廉政监督中发现的普遍性问题、突出问题,定期研判公司政治生态等,实现了党风廉政建设紧贴中心任务,与企业发展相得益彰。
三是加强工作载体建设。国有企业应借助“互联网+”,采用信息化、大数据等新型手段,实现监督信息快速流动,推动监督过程更趋精准高效。长沙轨道近年來加大党风廉政建设监督的科技化力度,集合安全生产监控、APP、远程执法监控、票务稽查、电子招标监督、风险+隐患+应急管理系统等平台,使廉政风险大为降低,监督效能获得提升,减少人力成本50%以上,精准度超95%,促使决策参考更加科学准确。
建强队伍,着力强化党风廉政监督能力建设
国有企业应立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整体需要,把纪检监察这支专责监督队伍建好。
一方面,抓好党风廉政监督队伍建设。在抓好企业纪委工作的基础上,坚持设立二级、三级党组织的部门、子(分)公司必须配设纪检组织,配备专兼职人员。并探索在员工人数较多或设基层党委、党总支的部门、子公司设立同级纪委以加强监督力量。同时,加大监督干部培养选拔力度,注重引进党建、法律、财务、金融、审计、信息化等各方面人才,推进队伍专业化建设与实战练兵,提升政治素质、业务能力。
长沙轨道近年来重视监督力量队伍建设与发展,在公司纪委之下,在较大的子公司配设二级纪委,司属29个基层党组织设立了纪检委员专岗,31个部门、子(分)公司设立了兼职的纪检专干岗,在参建单位、参股公司明确纪检监察联系人员。同时,统筹好专兼职纪检监察人员与各业务口专职监督人员,专责监督哨岗遍及生产经营和企业管理各环节。此外积极运用“请进来、走出去”方法,开展纪检监察干部业务专题培训、“每月一课”内部学习分享、选派干部异地学习业务技能等,监督人员近年来经办了多个案件,执纪精准率达98%以上。
另一方面,加大“三转”贯通协同力度。落实“监督的监督”工作要求,进一步理顺职能职责,改进监督方式,退出原有直接参与式监督,关口前移,更多采取“检查抽查”方式开展监督;并加强业务监督与政治监督、纪律监督的衔接,让“三转”不“空转”。同时,落实“三个为主”要求,坚持上级纪委和同级党委“双重领导”,强化垂直领导,加强对部门、子(分)公司党风廉政的检查指导。
整合力量,积极探索党风廉政建设大监督模式
国有企业各监督主体的监督范围与其内容既平行又互补。应善用企业监事会、审计、法律、财务等监督力量,发挥职工群众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作用,推动各类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形成监督合力,提高监督效能。
一是打造大监督网络。国有企业纪委应作为主导监督力量,与党内其他监督有机结合起来,与行政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监事会监督、工会监督、审计监督、财务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贯通,构建协同高效的监督网络。
二是建立大监督运行机制。建立统一目标、跨部门协作、内外协调、整改落实、成果运用等机制,对纪检监察、监事会、审计、财务等监督主体监督、调查、处理的权限和程序实行优化整合,持续消除工作基础不牢、职能权限摩擦等不利因素。探索在“三重一大”、重大案件线索、关键环节、关键少数等方面筹划建立监督大数据平台,消除信息孤岛与损耗,减少监督板块间的壁垒和资源浪费。
长沙轨道近年在加强监督合力上有所探索。在今年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战中,集团安监部统筹防控工作,集团纪委就疫情防控和党风作风建设进行总体督查;此外,还有运营、建管、工会等部门专线督查,各部门、子分公司全部参与。防控过程中各监督主体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全力配合,建立网络监督群,加大监督信息快速流通力度,在群系统相互共享不超过半小时,规避监督重复实施、监督扎堆、监督内容雷同等弊端,避免给基层部门带来负担。
三是建立群众与社会监督机制。把党内监督同国家机关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职工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贯通起来。积极打通纪检监察等监督主体与职代会的衔接不畅渠道,加大企务公开、业务公开的力度,落实职工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加大外派监事参与工作力度,使出资人监督得到充分发挥。加大政府管理职能部门、社会组织以及人民群众参与监督力度,发挥各种舆论监督作用,强化其检查、侦查前哨和预防预警功能。
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监督体系是企业党的建设系统性工程,以党委和纪检监察为主的各党风廉政监督主体应强化担当,从工作机制、责任机制、问责机制等方面持续抓好突破与创新,加大合力构建力度,为保障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重任肩负起保驾护航重任。
[长沙市哲学社会科学项目研究成果(项目编号2020CSSKKTZC76),作者系长沙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