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凡 张锐
摘要:海洋经济创新发展对粤港澳大湾区创新驱动、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具有重要意义。文章介绍粤港澳大湾区当前的海洋经济创新发展情况及其优势和不足,从构建大湾区海洋创新发展产业链、驱动陆海科技创新一体化、完善科技创新驱动体制机制和推动科技金融服务蓝色经济发展等方面,提出粤港澳大湾区海洋经济创新发展的突破要点和路径。
关键词:粤港澳大湾区;海洋经济;创新发展
Abstract:The innovation and development of marine economy has great significance to the innovation drive of Guangdong-Hong Kong-Macao Greater Bay Area (GBA) and building an internationally competitive science and technology innovation center.This paper introduced the current situation,the advantages and disadvantages of the innovation and development of marine economy in GBA.The key points and paths of innovation and development of marine economy in GBA included building an industrial chain of marine innovation and development in GBA,driving the integration of land and sea science and technology innovation,improving the system and mechanism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innovation,and promoting the development of blue economy with science and technology and finance.
Key words:Guangdong-Hong Kong-Macao Greater Bay Area,Marine economy,Innovative development
1 研究背景
建設粤港澳大湾区对我国发展形成新时代全面开放新格局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同时是进一步推动“一国两制”发展的新实践。“粤港澳大湾区城市群发展规划”于2017年被正式纳入政府工作报告。
为了进一步深化广东省改革开放“排头兵”及经济发展引擎作用,巩固和提升香港国际金融、先进服务业和航运等中心地位,进一步推动澳门产业多元化,打造中国与葡语系国家交流合作平台,促进澳门经济可持续发展,2017年7月1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东省人民政府、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四方制定了《深化粤港澳合作 推进大区建设框架协议》,这为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奠定了基础。同年10月,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进一步指出:“要支持香港、澳门融入国家发展大局,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粤港澳合作、泛珠三角区域合作等为重点,全面推进内地同香港、澳门互利合作。”
2019年2月18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粤港澳大湾区建建设发展的蓝图——《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纲要》对粤港澳大湾区的发展做出充满活力的世界级城市群、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国际科技创新中心、“一带一路”建设的重要支撑、内地与港澳深度合作示范区及宜居宜业宜游的优质生活圈五大战略定位。这五大战略定位的提出既有基于粤港澳大湾区现有发展基础的考量,同时也对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提出了相关任务和期许。
为深入贯彻落实《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广东省积极探索和促进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组织编制了《粤港澳大湾区海洋经济发展专项规划》,大力推动建设“一核一带一区”区域发展空间格局。科学谋划海岸带开发与保护,确保《广东省海岸带综合保护与利用总体规划》有效落实。扎实推进深圳先行示范区建设,大力培育海洋战略新兴产业。聚力搭建区域海洋经济合作平台,不断推动三地制度规则的衔接,促进粤港澳三地海洋资源融合,旨在打造优势互补的高质量发展区域海洋经济格局。从国家到地方的一系列政策定位不难看出,创新驱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是粤港澳大湾区的重要使命[1]。而粤港澳大湾区,重点在“湾”,这注定了海洋是湾区发展的重要空间载体,海洋经济的创新发展是推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重要着力点。
2 海洋经济创新发展现状
粤港澳大湾区是我国科技创新资源最集中、创新发展实力最强的区域之一,也是新兴产业发展最活跃的区域之一。广东省连续20余年海洋经济生产总值位列全国首位,在现代海洋产业体系构建、海洋科技发展水平、海洋科技人才等方面都有一定的积累。粤港澳大湾区在海洋经济创新发展方面已经取得一定的基础。
2.1 海洋经济创新发展基础良好
广东省一直是改革开放的“排头兵”,在制度创新和技术创新环境等方面在全国都处于领先水平。从2018年的《广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来看,截至2018年年底,全省有效发明专利量24.85万件,居全国首位;全年共有7.3万家企业申请专利60.18万件;经各级科技行政部门登记技术合同全年达到23 930项;技术合同成交额同比增长46.1%,高达1 387亿元。广东省高技术制造业和先进制造业稳步发展,2018年广东省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增长较快,同比增长9.5%,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重达到31.5%,同比提高2.7个百分点。先进制造业增加值同比增长7.8%,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重为56.4%,同比提高3.2个百分点。
香港的法律、金融及市场体制健全,给予国际投资者信心,加上货币自由流通,是进行融资的好地方,而融资又恰恰是科技创新发展必不可少的要素。香港的设计、品牌的市场化、国际化也具有较好优势,可以与世界接轨。澳门一直在积极打造经济适度多元化发展,同时澳门的中医药产业也具有独特优势。粤港澳地区一直是重要的制造业基地,香港是世界著名的金融和航运中心,具有发达的服务业,而珠三角地区则具有较为完备的制造业,具有较强的制造和科技转化能力,所以粤港澳地区具备了从设计研发、转化和制造的创新发展全过程所需要的因素,粤港澳大湾区海洋经济创新发展具备良好的发展条件。
2.2 海洋创新能力持续增强
近年来,广东一直很注重海洋科技能力的培育和提升,促使海洋经济创新发展的内生动力不断涌现,海洋科技促进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取得阶段性成效,海洋科技主体日益壮大。2018年省财政支持海洋创新专项48个,组织了68家法人单位,对一批海洋关键技术和共性技术进行联合攻关。全省共建成涉海涉渔科研机构24个,启动南方海洋科学与工程广东省实验室建设,形成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紧密结合的海洋科技创新体系。连续3年安排省级3亿元海洋经济发展专项资金来促进海洋电子信息、海洋生物医药、海洋高端装备、天然气水合物等海洋新兴产业发展,旨在推动促进六大海洋产业技术成果转化能力,全面提升海洋科技創新水平。
2.3 海洋创新平台不断涌现
广州等地加快建设国家海洋高技术产业基地和深圳国家级海洋经济示范区,积极打造海洋经济交流合作高端平台等。通过海洋经济博览会、蓝色经济论坛等推动海洋经济全面参与对外经济交流合作,加强与港澳地区和国外海洋经济的联系,吸引发达地区和国家海工装备、生物医药、海洋科技、海洋能源和现代服务业等先进产业投资落户粤港澳大湾区。同时通过深圳等地海洋经济创新发展示范加大海洋科技创新力度,引领海洋高技术产业和服务业发展,促进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广州南沙新区、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和深汕特别合作区等省级现代海洋产业聚集区建设有序推进。依托广东海洋创新联盟,搭建50余家联盟成员单位,共享150余项涉及软件平台、科考船、实验室等的科研资源库,建立广东海洋创新联盟专家智库,启动首次海上联合科学考察。
2.4 海洋科技创新成果显著
广东省获得国家海洋经济创新发展示范项目,该项目为海洋经济创新发展拉动大量的社会资本,并且有多项创新成果已经开始转化运用。这些成果涉及海洋生物医药、海洋高端装备制造及海洋电子信息等产业,大大促进海洋经济的高端化和创新化的发展,海洋科技成果转化明显提升。
在涉海实用专利申请方面,粤港澳大湾区在数量和增长速度上也保持较高和较快的水平。
粤港澳大湾区涉海实用专利申请数量和速度呈上升趋势。2014—2017年涉海实用专利申请数量保持较快增长,2018年增长有所趋缓。其中珠三角地区增长较快,港澳地区相对较慢。值得关注的是,广州和深圳的专利授权数量遥遥领先,远远高于排名第三的东莞,而澳门和香港的专利授权数量增长幅度不明显。
3 海洋经济创新发展优势及不足
3.1 创新发展优势
3.1.1 海洋经济创新发展基础良好
粤港澳大湾区有5所全球100强大学,无论是基础性研究还是应用性研究的能力都较强。广东也有较多的海洋研究机构,具备较好的海洋经济创新发展服务能力。创新平台方面,粤港澳大湾区目前有4个国家创新型城市(深圳、广州、佛山和东莞)、2个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深圳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和珠三角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25个国家工程研究中心。粤港澳大湾区有高等学校173所,其中世界排名前300强学校有7所,多所高校开办涉海专业。这些高校不仅提供了坚实研究力量和基础,也培养了大量创新人才,为湾区海洋经济创新发展提供智力支持。同时港澳与内地在科技创新方面也具有较好的合作基础,其中有18家港澳国家重点实验室伙伴实验室,科技部、教育部和广东省教育厅都与港澳建设联合实验室,良好的科技创新基础为海洋经济创新发展奠定了基础。
3.1.2 粤港澳大湾区海洋经济创新发展具有产业优势
粤港澳大湾区航运业发达,拥有全球最繁忙的港口群,是国家开放格局中的重要门户。大湾区产业结构以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为主,港澳现代服务业发达,珠三角9市产业体系比较完备,制造业基础雄厚,是“世界工厂”,而且正在向先进制造业转型升级,强大的生产制造能力可以迅速将海洋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2]。湾区中的广东省海洋经济生产总值已连续24年居全国首位,2018年广东海洋生产总值1.93万亿元,占全省地区生产总值的19.9%,是我国海洋经济发展比较好的区域,这为陆海产业的统筹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3.1.3 粤港澳大湾区海洋经济创新发展具有制度创新及环境优势
粤港澳大湾区目前是“一个国家、两种制度、三个关税区、三种货币”的多元制度格局,这对于湾区陆海经济一体化发展既是挑战,也是优势。港澳在坚持“一国”的前提下,保持经济的自由政策,而湾区内的其他9个城市也都是我国改革开放的“排头兵”,国家赋予其很高的制度创新灵活度。在湾区内,各种国家级新区、自贸区、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大湾区等的相关政策多重叠加,粤港澳大湾区在陆海经济一体化的制度创新方面大有可为。另外,粤港澳大湾区良好的创新环境为持续的创新能力提供了可能,深圳、广州、香港等城市具有较强的创新活力,建立了较好的科研成果转化的生态环境和发展机制。企业主导,政府引导和产、学、研、资紧密结合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体系正在形成,在这种环境下催生了一批创新能力较强的企业。
3.2 创新发展不足
3.2.1 粤港澳大湾区海洋科技创新水平有待提升
尽管湾区的海洋科技发展取得一定进展,同时湾区有雄厚的科技创新基础,但是海洋科技方面的支撑能力与海洋经济创新发展要求还有较大差距。涉海实用专利申请数量尽管在逐年递增,占粤港澳大湾区实用专利申请数量的比值较小而且上升趋势不明显,这与海洋生产总值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重不相匹配。因此粤港澳大湾区海洋科技创新水平的上升空间还较大。另外在大湾区的一些海洋产业的发展关键技术和零部件还存在受制于人的现象,缺乏高端的海洋科技人才,同时港澳虽然在金融、服务业方面取得较好的发展,但在海洋产业创新发展方面还存在一定的“短板”。
3.2.2 粤港澳大湾区涉海创新主体不足
近年来,粤港澳涌现一大批创新型的企业,但是涉海大型企业和涉海中小企业数量不多。粤港澳大湾区的使用专利申请数量虽然是在不断上升的,但是涉海实用专利申请数量占总体的使用专利申请数量比重较低,而且占比还呈现了越来越小的趋势。海洋经济的贡献与涉海专利申请数量不相匹配,海洋经济创新发展的潜力还较大,这主要是由于涉海创新主体的缺乏,直接导致涉海技术能力对海洋经济创新发展支撑能力不足。
3.2.3 粤港澳大湾区创新发展存在制度障碍
粤港澳大湾区具有“一个国家、两种制度、三个关税区、四个中心城市”特征,这既是优势,同时也是海洋经济创新发展的难题所在[3]。三地的这种制度障碍对海洋经济创新发展要素的顺利流动造成了一定的困难,这不仅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大湾区的海洋经济协同创新能力,同时也阻碍了海洋技术创新效益的溢出,这也是海洋经济创新发展亟须突破的难题。
3.2.4 粤港澳大湾区海洋科技创新人才聚集不足
虽然粤港澳大湾区吸引了大量的人才集聚,但是真正涉海的科技创新人才还是相对缺乏。这是由于海洋科技创新人才市场需求不合理和不匹配,使得海洋科技人才培養落后于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需求,创新型海洋科技人才培养还有待进一步优化。同时粤港澳大湾区目前人才要素流动还存在壁垒,研究人员在就业环境、优惠政策等方面还存在差异[4],这些因素导致了海洋科技人才的聚集与海洋经济创新发展还有一定的差距。
4 海洋经济创新发展突破要点和路径
4.1 构建粤港澳大湾区海洋创新发展产业链
充分发挥粤港澳三地各自的资源禀赋,以优势互补为前提,将海洋电子信息、海上风电、海工装备、海洋生物、天然气水合物、海洋公共服务业六大海洋战略产业作为重点,加强区域产业分工和配套合作,将海洋科技创新成果快速转化为生产力,切实加强海洋产业的科技含量,促进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在努力培育发展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同时,还要运用海洋科技对优势传统海洋产业进行改造和升级。除了在海洋产业方面协同发展,还要在海洋科技创新链、海洋科技创新分工、国内外市场开拓等方面都形成全面融合的协作,全方位推动海洋经济创新发展。
4.2 驱动陆海科技创新一体化
积极建设完善“香港、广州知识创造—深圳知识转化—珠三角产品应用”三位一体科技创新体系[10]。统筹湾区内科技人才、企业和成果等科技资源,充分发挥粤港澳的科技优势,吸引全球创新资源,加快构建区域协调创新机制,深化粤港澳科技创新交流,支持共建国家级创新平台、联合实验室和研究中心。依托“广深科技创新走廊”和珠江西岸产业创新带,加快建设珠三角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为核心,完善分工合作的区域创新体系,将粤港澳大湾区打造成为全球重要科技创新聚落。加强湾区内海洋科技交流合作,促进海洋科技的成果转化,使科技创新成为陆海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强劲驱动力。
4.3 完善科技创新驱动体制机制
充分利用香港、澳门的科技资源,形成分工合理的海洋科技创新体系[5]。积极推进“广深港澳”科技创新走廊建设,利用全球的海洋科技创新资源,努力建设国际创新中心,对跨区科技创新合作模式进行制度创新,积极搭建三地的科技创新平台,深入落实国家级自贸区相关政策,加强湾区内国家科技兴海产业示范基地、海洋经济创新示范区和国家海洋高技术产业基地等的建设,不断扫清大湾区海洋经济创新发展的体制障碍,切实提升海洋经济发展的科技含量。同时,出台粤港澳大湾区范围内海洋科技人才和管理人才的引进机制、优惠办法,加强与国内外其他海洋科技人才的交流,激发企业、企业家、科技人才的创新动力,激发和保护企业家精神。清除粤港澳三地人才流动制度障碍,为科技人才流动创造良好的生活和工作环境。
4.4 推动科技金融服务蓝色经济发展
由于科技成果转化成本较高且不确定性较大,科技成果的转化和产业化是离不开金融市场及各种金融工具的服务和支撑的。因此,要推动科技金融与蓝色经济的融合发展,主要是加强区块链、大数据等在涉海金融中的运用,支持涉海中小企业多层次与资本市场对接。鼓励海洋经济重点地区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强金融支持海洋经济发展,引导涉海企业通过多层次资本市场获得融资支持。
科技的发展离不开金融的支持,要充分利用香港、深圳和广州的金融产业基础和服务能力,积极发展海洋金融服务业。搭建海洋产业投融资公共服务平台,同时积极探索海洋领域投融资体制机制和模式创新,切实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鼓励风险投资的发展,扶持和帮助涉海科技企业的初期孵化和发展,引导多层次社会资本重点支持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海洋服务业及公共服务体系、海洋经济绿色发展和涉海基础设施建设。另外还可以统筹粤港澳金融资源,在资本市场、保险、航运等方面开展金融合作,推动海洋经济的创新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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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周淦澜.粤港澳大湾区科技创新能力研究:国际大湾区比较的视角[J].科学技术创新,2019(34):174-1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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