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化加快监管领域升级

2020-09-10 07:22钟立群
金卡生活 2020年7期
关键词:备案区块金融

钟立群

编者按:在金融科技的加持下,监管领域数字化升级发展的脚步也在加快,赋能金融服务提质增效,营造安全、普惠的金融创新发展环境成为当下监管科技关注的焦点。监管科技服务于金融机构,有利于金融机构降低合规成本,同时也有助于监管机构提高监管效率、穿透性和专业性。当下,监管部门已从多个维度出发,不断推进监管手段的数字化升级。

5月19日,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以下简称“协会”)对首批拟备案33家机构的73款App入围名单予以公示,“云闪付”、工商银行、招商银行、微信、支付宝、拉卡拉、京东金融、度小满金融等移动金融客户端应用软件均在列。

:根据协会消息,截至5月末,千余家机构完成注册工作,

下一步,协会将在全国范围内分批组织开展App备案推广,并逐步落实风险信息共享、投诉处置机制、黑白名单、违规约束等自律管理工作。由此我们可以看到:

首先,备案机构上链管理。其实早在2019年12月3日,协会就在北京启动了金融业移动金融客户端应用软件备案管理工作的试点会议,并安排部署了金融机构客户端软件备案的试点工作。

在前期试点工作的基础上,移动金融客户端应用软件规范化管理已成趋势,而随着区块链技术被纳入新基建,也为本次备案工作的推进,锦上添花。据悉,此次备案名单备注显示,33家机构的73款App名单排序,主要以备案系统中区块链记录的审核通过时间顺序排列,这也意味着,区块链技术已正式应用于金融App备案管理。

利用区块链技术对名单进行上链管理,对数据的可信、跨领域打通及相关数据都有着很重要的意义,同时,利用区块链技术的不可篡改特性,也保证了相关数据的准确性,提升了大众对此次金融App备案的信任度。

其次,金融App迎来备案运营新阶段。一是推动App采集信息更加规范。重新考量与第三方风控机构的数据采购合作,严格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收集使用个人金融信息;二是从源头推进个人信息保护工作。机构需要加强完善内部风控机制,制定更规范的数据加密、访问控制、安全传输、签名认证等措施,防止内部其他部门违规使用个人信息。

最后,此前金融App无需竞争、缺乏治理的局面将被打破。可以预见的是随着越来越多金融机构App申请备案运营,与此对应的是,金融机构App如何在确实保障个人信息采集使用规范与金融服务便利化之间找到平衡点,值得行业参与者深思。

目光仍然聚焦于区块链技术的应用层面。中国农业大学计算中心官网、重庆工程学院等高校官网公示相关政策文件称,教育部发布关于印发《高等学校区块链技术创新行动计划》的通知(以下简称《创新行动》)。

:我们来看文件中提及核心技术攻关行动的八个部分,分别是大规模高性能区块链技术研究、区块链与监管科技研究、区块链数据安全与隐私保护技术研究、区块链多链与跨链技术研究、区块链与新一代互联网体系结构研究、区块链安全防护技术研究、区块链测评体系研究、5G环境下“区块链+物联网”融合发展研究与应用。

就拿区块链安全方面来讲,从《创新行动》文件内容中我们可以得出:

区块链平台建设方面,要针对现有区块链安全技术欠缺、隐私保护不足等问题,建设区块链安全技术及应用创新平台;

区块链平台应用方面,要支撑开展区块链密码算法与协议、区块链安全体系、基于区块链的可信计算、底层协议和智能合约形式化验证、智能合约安全检测、隐私保护协议等技术的研发和区块链安全技术平台应用;

区块链平台安全方面,要构建区块链安全和隐私保护体系,提升我国区块链安全技术研发水平。

区块链技术的应用,离不开数据,在中国人民银行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签署的《数据共享合作備忘录》(以下简称《备忘录》)中,就明确了加强跨地区、跨部门数据要素有序流转与融合应用的宗旨。

:数字经济时代,数据已经成为最重要的战略资源与核心资产。《备忘录》的签署是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的有力举措。

一方面,数据要素除了具有高流动性的特征外,还彰显出了供应的长期无限性、边际成本递减与规模报酬递增等优势,围绕海量数据的分析处理而产生的“计算力”和众多领域无法脱离的“算法”已经成为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

另一方面,数据要素成为生产要素的主流之一,反映的是顶层设计对生产要素认知的重大突破。

正因如此,《备忘录》的签订,一是要推进加快数字信息技术基础设施建设步伐,持续完善工业互联网、物联网和人工智能等新一代数字信息基础设施。

二是要简化数据市场准入机制。《备忘录》可以以修订完善《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现有法律规章为契机,降低数据领域新技术、新业务和创业型企业的准入门槛。

三是要优化数据要素流通环境。完善数据流通交易规则,规范市场主体交易行为,完善数据应用的合规监管,达到其跨地区、跨部门要素流转与融合应用的宗旨。

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中国人民银行等有关部门、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以及中国银联等145家金融互联网行业龙头单位,共同启动“数字化转型伙伴行动(2020)”(以下简称“伙伴行动”)。

:伙伴行动中,各个参与方围绕解决中小微企业“不会转、不能转、不敢转”的问题,搭平台、聚合力、优服务,并加强跨部门、跨区域、跨行业,以及供给需求、线上线下、产业链上下游协同等解决措施。

这与5月18日中国人民银行召开的科技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提出五大重点工作中的“推动金融科技高质量发展,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不谋而合。

众所周知,中小企业是实体经济的“毛细血管”,脉络影响整个实体经济是否能蓬勃发展。中国银联持续联合产业各方,通过打造综合性金融服务、推出商家小程序产品、提供在线财税服务、推动小微企业“一站式”普惠金融服务、助发消费券等多种措施,着力推动中小微企业向数字化转型。

伙伴行动的推出,一方面是进一步加快各行业各领域数字化转型,帮扶中小微企业渡过难关和转型发展。另一方面是引领创造新需求,培育壮大经济新动能,有力支撑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和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具体行动。

国家外汇局发布的《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支持贸易新业态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旨在促进外贸提质增效,加快跨境电子商务等贸易新业态发展,提高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水平。

:我们来简单分析外汇局此次下发的《通知》聚焦解决贸易新业态“小额、高频、电子化”交易中结算不便捷问题。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具体施策:

一是在政策设计上,遵循“鼓励创新、包容审慎”原则,积极适应贸易新业态发展的实际需要;二是按照“服务实体、便利开放、交易留痕、风险可控”要求,放宽贸易新业态外汇政策;三是优化外汇服务,便利相关外汇业务办理,实施“交易越合规、汇兑越便利”的信用约束和分类管理。

那么新政策在现有支付机构为跨境电商办理跨境结算的基础上,还有哪些利好呢?

首先,支持银行为外贸新业态客户、外贸综合服务企业为所合作外贸客户提供跨境结算服务。

其次,允许个人跨境电商从业者通过个人外汇储蓄账户办理对外贸易的外汇结算。

再者,引入了多元化的市场服务机构,丰富了贸易新业态结算渠道。

新政策带来的上述利好信号将推动包括支付机构在内的主要市场服务机构,提供更加高效、便捷、低成本的跨境结算服务,进一步提升跨境贸易的便利化水平,推动跨境支付业务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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