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淼
摘要:新政府会计制度的推行,使得事业单位财务处理工作产生了较多变化。基于此,本研究主要针对新政府会计制度背景下的财政应返还额度的新旧衔接方法进行分析;并分别从额度使用部分、到账部分及资金收支期末结转部分,针对会计核算工作进行分析,以期为事业单位财政应返还额度账务处理工作提供良好的理论支持。
关键词:新政府会计制度;财政应返还额度;会计核算
自新政府会计制度于2019年初推行以来,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工作出现了较为明显的改变。由于财政应返还额度科目涉及的结转及收支科目较多,这一状况限制了新旧科目衔接转换工作的顺利开展。因此,分析新政府会计制度下财政应返还额度的处理具有一定必要性。
一、新政府会计制度下财政应返还额度的新旧衔接分析
(一)财政应返还额度科目转换
新政府会计制度推行后,不同制度标准中对财政应返还额度规定的差异,为事业单位的账务处理带来了一定问题[1]。为适应新政府会计制度下的财政应返还额度要求,需做好新、旧两种标准的衔接与转换。
新政府会计制度要求将原有旧账中的财政应返还额度分成多个部分处理,其中,部分纳入预算会计的资金结存——财务应返还额度科目中,而另一部分则直接纳入新账财务会计的财政应返还额度科目范畴中。在转换期间,对于旧账与新账中存在关联的部分,即财政补助结转,仍按照双重转换方法处理,对应预算会计部分的转入财政拨款结转——累计结转科目中;而对应财务会计部分的,则直接计入新账的累计盈余科目中。
为确保财政应返还额度的充分转换,当前期账务处理工作基本完成后,可分别利用支出功能、资金来源等依据针对相关内容进行分析,综合评估各项衔接、转换工作的处理是否符合新政府会计制度的要求。
(二)原单位年末财政应返还额度处理
推行新政府会计制度后,原事业单位年末财政应返还额度相关账务的处理,逐渐成为影响新制度运行的主要因素。为确保财政应返还额度的合理衔接,可按照如下模式,合理处理上述问题:
第一,方式类别划分。收到来自财政部门的转接下年使用财政资金额度批准文件后,可根据其支付方式进行分类,划分成财政授权支付以及财政直接支付两大类别。将财政资金额度的分类结果作为依据,采用不同方法开展账务处理。第二,分类处理。如符合财政授权支付方式,则于参照国库支付对账单进行对账确认后,将其中未使用的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注销,并分别针对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及财政补助收入科目进行贷记、借记处理。上述工作完成后,需参照批准文件中的内容(转接至下年使用资金额度),直接借记财政应返还额度一一财政授权支付科目,而对事业单位的事业收入、财政补助收入科目进行贷记处理。到下年年末,可参照新政府会计制度中的要求,将其结转到单位的财政补助结转科目中。而对于符合财政直接支付方式的部分,由于这类账務不涉及用款指标转移问题,当开展年终核算时,可直接参照批文中的要求,分别对该补分的财政补助收入科目、财政应返还额度一一财政直接支付科目,进行贷记、借记处理。年末时,直接支付的结转工作处理与财政授权支付方式的处理方法相同,即将其结转至财政补助结转科目内统一进行核算处理。
二、新政府会计制度背景下财政应返还额度的会计核算分析
(一)基于额度使用的核算
事业单位使用财政应返还额度后,可依据支付方式的异同,开展会计核算处理。如支付方式为直接支付,双体系下,预算会计负责将事业支出——财政拨款支出科目、资金结存一一财政应返还额度科目分别按借记、贷记模式处理;而财务会计则针对财政应返还额度一一财政直接支付科目进行贷记处理,其他科目(如业务活动费用等)纳入借记处理范畴。如支付方式属于授权支付,则由预算会计对额度使用进行编制分录,即将资金结存——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科目归属于贷记范畴,同时将属于事业支出部分的财政拨款支出纳入借记范畴。财务会计则分别将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其他相关科目归入贷记、借记范围。
(二)基于到账部分的核算
与财政应返还额度使用的财务处理类似,到账部分核算工作的开展也需要依据支付方式的不同,选用适宜的方法进行处理[2]。如判定额度属于直接支付,由于到账通知书随支付行为产生,因此,仅需于开展支付操作时,参照支付相关信息编制相关会计分录;如属于授权支付,则会直接获得到账通知书(财政应返还额度)。此时,分别参照双体系模式的规定,开展相关会计核算处理。其中,预算会计将资金结存——财政应返还额度及所对应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分别分录为贷记、借记;而财务会计则将财政授权支付及对应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纳入贷记、借记范畴。
(三)基于资金的收支期末结转核算
新政府会计制度背景下,由财政应返还额度资金引发的收支期末结转问题,无疑是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工作中的重难点所在。双体系下的规范化核算方法为:预算会计:依据资金支出状况将其结转至单位财政拨款结转一一基本支出结转科目下(如有必要,可视情况结转至项目支出结转所对应的收支结转科目中);财务会计:以费用为依据,将资金结转至单位的本期盈余中,而本期盈余则按照向累计盈余转入的模式进行核算处理,以达成收支相抵的目的。上述会计核算工作完成后,需注意参照相关明细核对与期末结转有关的项目支出结转处理,以是否实现收支相抵评估该部分的会计核算处理质量。
三、结论
综上所述,合理开展财政应返还额度的转换及会计核算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为了促进新政府会计制度的运行,应将财务应返还额度部分作为重点,严格按照新制度的要求,加强对相关结转科目的处理。此外,还应注意评估会计制度双体系下的财政应返还额度财务处理质量,以保障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工作质量。
参考文献:
[1]孟剑欣.新政府会计制度下财政应返还额度的新旧衔接和会计核算探析[J].商业会计,2019(11):38-40.
[2]刘瑞丹.解析新《政府会计制度》中基建业务核算[J].财会学习,2018(24):3-5+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