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随着我国经济发展状况日趋攀升,人们丰衣足食,安居乐业。然而这一片岁月静好的表面下隐藏着一个严重的问题——日益恶化的生态环境。工业生产使得空气、水、土地等资源均遭污染,人类的生存受到前所未有的威胁,这显然和我国大力倡导的“绿色经济”“可持续发展”等环保思想背道而驰。我国煤炭资源丰富,石油资源匮乏,天然气资源不足,这样的能源格局下,使得煤炭资源在未来很长时间内仍然是我国的重要能源,环境问题与煤炭的开采密不可分。本文以研究上市公司环境会计的信息披露问题为主题,以16个重污染行业之一——煤炭行业(《上市公司环境核查行为分类管理目录》中认定)为例,分析其具体存在哪些问题,形成这些问题的深层原因以及为如何解决这些问题提出相对合理可行的建议。
关键词:可持续发展;环境会计;信息披露
一、国内外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发展
当今社会,会计学的重要分支之一——环境会计,越来越受到企业的重视,首当其冲的是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实务的研究,中西方国家在此方面的发展都取得了显著进步。
(一) 美国
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美国颁布并实施了一系列与环境问题相关的法律法规,对各类企业预防及治理环境污染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美国对于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方面的要求主要体现在两方面:环境成本、负债成本,并且提出企业应当披露潜在的环境负债。
(二) 加拿大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加拿大从一个以农业为主要产业的国家迅速转变为工业型大国,在经济取得迅猛发展的同时,环境污染问题也日趋明显。加拿大民众对环保的呼声日益高涨,加拿大政府、企业和学术界齐心协力,推动了企业环境会计工作的顺利开展。最终加拿大特许会计师协会出版了《环境绩效报告》《环境绩效计量与管理问题》等有研究價值的报告。
(三) 中国
中国在环境会计理论方面的研究起步较晚,20世纪90年代以后才刚刚开始。一些关于环境会计方面的著作随之产生:乔世震教授的《漫画环境会计》文中指出指出,环境会计的核算对象应当是对环境造成伤害的经济活动;肖华博士的博士论文《企业环境报告研究》中指出,企业要通过环境报告形式对外披露环境会计信息且披露要符合会计信息的质量特征。
二、煤炭业上市公司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存在的缺陷
(一)环境信息披露的方式缺乏统一性和说服力
我国27家煤炭业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方式主要有招股说明书、年度财务报告及社会责任报告这三种,还有极少数企业采取编制独立环境报告的形式进行披露,就披露方式而言,缺乏统一性。大部分企业选择在招股说明书和年报中披露相关环境信息,披露的内容主要为国家环境保护政策影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情况、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等非财务类信息,但对于环保投入、环保收益类的财务类信息却很少有企业提及,大多数煤炭业上市公司并未做到充分披露其相关信息,难以令社会民众信服,特别是难以说服信息使用者。
(二)煤炭业上市公司披露的信息有效性和实用性较低
我国上市公司披露的环境信息大多只是敷衍搪塞,为了蒙混过关而进行的表面工作,在这些上市公司公布的信息里,对国家环保政策及其规定对企业经营活动带来的益处占绝大多数,并未全面地公开其环境信息的编制,很多上市公司披露的环境会计信息包含的范围很小,且只是一笔带过,并未详细阐明,这使得企业披露的会计信息质量较低,主要表现在信息的有用性和实用性较差。
(三) 关于煤炭行业所特有的环境信息未进行披露
目前,煤炭业所披露的环境信息不能充分体现出煤炭行业的特质。煤炭开采随之而来的是自然环境恶化,无论是煤炭的采掘、洗选,煤炭运输过程中,还是开采完毕后为恢复自然环境所采取的途径不恰当都可能会为自然环境本身带来极大的威胁,如空气污染,水污染,土地资源污染等。中间还有很多不可控因素,如矸石山自燃,煤矿开采导致有害气体排放等时刻警醒着我们,我们应将更多目光投放在煤炭开采对自然环境的损害上。这些本该由在这方面最具话语权的煤炭业上市公司进行披露,而大部分煤炭企业却只字未提,所以该行业需要一个强制性的环境信息披露准则来推动煤炭企业披露其典型的环境信息。
三、我国煤炭业上市公司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存在缺陷的原因
(一) 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相关法律体系不完善
我国有关环境会计相关理论研究本身起步较晚,无法与西方一些发达国家相媲美,这就使得一些上市公司在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方面有空可钻,煤炭业当然也不例外。这直接致使煤炭业上市公司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而不是相关的法规制度进行有效披露。就目前形势来看,煤炭行业的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未制定具体专门的规定并且未依据国家环保观念制定和它相契合的计量方法。以上所述披露体系缺陷导致了煤炭业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具有随意性,不能对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可靠性进行合理有效的保证,也致使煤炭行业环境会计信息披露中的诸多问题。
(二)政府监督管理不严
专门负责煤炭企业的环境会计监督管理部门还未在我国设立,也就是说并没有一个明确的职能部门来负责此项披露,此项监管工作未被准确落实,且在公司环境审计工作层面仍存在较大漏洞,很少有企业主动聘请独立第三方对公司环境会计信息进行独立审计。当前煤炭业进行环境信息披露大多只是流于形式,迫于环保部、财政部等相关职能部门颁布的各项法规以及社会大众的舆论压力而进行的浅显表面的工作。各项标准被发布实施后仍存在许多问题,大体可以可分为以下三类:第一类,已颁布的各种规定并未明确说明企业必须要进行环境信息披露,都是基于企业自身的意愿,导致约束力不强,法律效力相对较低;第二类,规定中没有具体阐明煤炭业要披露哪些环境信息项目,这样就给了企业不作为的理由,他们可以堂而皇之地根据自身利益需要随心所欲进行披露;第三类在已颁布实施的文件条款中,并未明确约定奖惩。环境信息披露工作耗费时间、金钱、人力、物力,做得完满妥帖却没有嘉奖;反之,若不按要求进行披露也不会受到严厉的处罚,没有制定不同情形的处罚标准。最终就造成企业不披露或为减少责任成本披露非真实信息这样一种局面。
(三)企业环保意识不足,环保投资成本压力大
企业环保意识不足,造成了对环境信息规定严密性的疏忽,只对易获取的,有强制要求的或者对内部环境成本等信息进行核算和报告,对于企业的经营活动给环境造成的潜在危害、企业的环境保护风险、环保的外部费用则不加以考虑和调控,更不可能予以披露。环保投资目标多元化,周期较长,具有较低的经济效益,却具有较高的机会成本。在政府不进行强制要求企业进行环境信息披露的大环境下,短期内,环境投资支出一般会高于企业不采取任何行动保护环境的成本。由此可见企业环保意识不足且迫于环境投资支出的压力,所以选择环境信息不具体详细披露。
四、完善上市公司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相关策略
(一) 完善煤炭业环境信息披露法律体系
让完善企业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相关的法律法规成为一种行动,而不是一句口号。政府要切实加快环境会计相关法规的建立和完善,使环境信息披露无论在形式上还是内容上都实现规范统一,可以借鉴西方国家将环境成本内部化的治理方法,并结合我国环境成本治理手段,为企业构建合情合理且行之有效的环境效益指标和生态效率指标。我国相关部门应加快制定并完善一套法律体系来加大强制披露力度,明确相关部门要求企业主动进行环境信息披露的强硬态度。与此同时,规定具体披露项目,制定更加全面细化的披露准则,让企业只能按照相关標准进行披露,避免之前投机取巧的披露行为。更重要的是这样一来,能为环境信息使用者提供决策有用的会计信息指标。
(二)加大政府部门监管力度
一直以来,我国环境披露有关部门通常采取强制方式和自愿方式要求企业进行环境会计信息的披露,对于一些未明确表明强制性披露环境会计信息的准则规范,通常要决定于企业的自觉性。众多现实案例和文献数据告诉我们,绝大多数煤炭企业是根据自身经营需要有选择性地进行披露,随意性表现的比较明显。因此,我国有关部门充分发挥自身职能就显得尤为重要。有关部门可以通过制定合理明确的奖惩制度,定期评价煤炭企业的环境会计信息的披露,化解企业随意披露环境会计信息的难题,进而提高企业自主自发披露信息的行动力,为煤炭业环境信息披露指明发展方向。
(三)强化企业环保意识
强化煤炭业的环保意识,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增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问题的关键在于要了解企业高层的环保意识,引导其树立环保理念,提高环保意识。只有一个企业的领导管理者增强了环保意识,才能引领这个企业形成良好的环保理念和环保氛围。如果企业高层形成较强的环境保护意识,不但能使企业顺利构建一套完备的环境管理体系,而且能让环境管理体系在公司内部生根发芽。其次,需要在公司基层员工间进行大力宣传,促进员工的环保意识的提高,这要求企业需要定期组织基层员工进行环保教育的培训。员工是填充公司灵魂的血和肉,只有员工对环保局必要性的予以认同,才可确定环保意识融入企业,才可确信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在企业内得到切实执行。通过对员工进行环保相关知识的培训工作,有利于员工在日常的工作生活中注重环保节约,增强了企业员工的环保参与度和责任感。企业全员动员起来,投入到环保节约与环境污染的预防工作中,既可形成良好的环保企业文化,又能增加企业的环保绩效。
(四)培养高素质环境会计人才
想要得到高质量的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内容,一个很重要的问题似乎一直被忽略,那就是财务会计领域和环境保护领域一直未实现真正的融合,专门的财务会计人员并未接受过环保方面的培训,对环保方面的知识可能只是略知一二,所以他们不知道要怎样进行环境信息披露才最为合理,反过来环保方面的专家对财务会计的专业知识更是知之甚少。这类似于一种信息不对称现象,正是由于这种“信息不对称”导致环境保护和会计无法实现真正意义上的融合。环境会计是近年来在发展“绿色经济,循环经济”的呼声日益高涨的情形下诞生的特殊领域,这也对公司现有会计人员接受全面系统的环境会计培训做出了要求。会计人员应改变原来的方法与思维,配合环保专家工作,尽自己最大的努力掌握环境会计知识。公司各职能部门应报以理解和支持的态度,树立可持续发展的理念,支持会计部门落实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工作。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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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王树锋,尚磊,席俪嘉.煤炭企业环境会计信息披露问题及对策研究[J].会计之友,2018(09):48-52.
[3]闫文娟,薛晨.中国煤炭行业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现状分析[J].绿色财会,2017(07):41-45.
作者简介:
徐庆娟,铜陵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