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科研成果转化的难点堵点与应对策略

2020-09-10 12:33李洁琼
教育教学论坛 2020年32期
关键词:成果转化科研成果创新创业

[摘 要]当前,国家对高校科研人员科研成果转化的政策不断创新,科研成果转化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仍普遍存在问题:科技成果转化政策及措施有待完善,科研与市场相互脱节,离岗创业风险较高,产业生态构建能力不足等。促进高校科研成果转化,需要建立以需求为导向的科研成果转化机制,在政策实施、体制机制、管理培训等方面多措并举,打通阻碍科研人员成果转化的难点堵点,充分释放我国高校科研人才的潜能。

[关键词]高校;科研成果;成果转化;创新创业

[作者简介]李洁琼(1988—),女,山东青岛人,硕士,南京林业大学科技处科员,主要从事高校科技管理、知识产权保护研究。

[中图分类号] G644[文献标识码] A[文章编号] 1674-9324(2020)32-0324-02[收稿日期] 2020-03-14

高等学校是国家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科技成果的主要提供者,也是科研成果转化的重要力量。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的十八大提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强调科技创新是提高社会生产力和综合国力的战略支撑,必须摆在国家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当前,国家对科研人员创新创业,促进科研成果转化的政策逐渐完善,高校科研成果转化取得了积极进展,但在实际推动工作中仍存在难点和堵点,与科研经费投入不相匹配,特别是在离岗创业过程中仍有严重的制约因素,需要尽快制定应对策略,把高校科研人员科技创新潜力释放出来。

一、高校科研成果转化的相关政策

近年来,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为推动高校科研人员创新创业,促进成果转化提供了有力支撑。2015年,国务院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中要求,探索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在职创业、离岗创业的有关政策,明确科研人员离岗创业可在3年内保留人事关系。2016年,国务院印发《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若干规定》,就“促进研究开发机构、高等院校技术转移”“激励科技人员创新创业”“营造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良好环境”等做出明确部署。2019年,财政部公布《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对科研院所科技成果转让、许可、作价出资涉及的资产评估内容进行了修改,对科研院所科技成果转让、许可、作价出资的定价,不再强制要求进行资产评估。同年,财政部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大授权力度 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通知》,加大国家设立的中央级研究开发机构、高等院校科技成果转化有关国有资产管理授权力度,整合了科技成果转化涉及的国有资产使用、处置、评估、收益等管理规定,扩大了高等学校科研成果管理自主权。为进一步激发高校等事业单位科研人员科技创新活力和科技成果转化的创业热情,充分发挥其在“双创”活动中的示范引导作用,2020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关于进一步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科研人员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对进一步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科研人员创新创业做出部署,再次提出支持和鼓励科研人员兼职创新、在职创办企业。

二、高校科研成果转化面临的难点堵点

当前,高校普遍存在科技成果转化政策措施有待完善、科研与市场相互脱节、离岗创业风险较高、产业生态构建能力不足等问题。面临一系列困难的挑战,高校科技成果得不到充分利用,不能更好地发挥科技创新推动生产力发展的作用[1](P127-131)。调研发现,当前高校科研成果转化面临的难点堵点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政策措施有待完善,转化协调机制不畅

從目前来看,国家层面出台的宏观性、指导性政策较多,而由高校和科研院所出台的本单位工作人员兼职、离岗创业创新等方面的微观性、操作性规程较少,特别是缺少技术转移与成果转化收益分配等方面的具体规定,导致大多数高校科研人员对科技成果转化持谨慎态度。同时,高校现有的科研绩效考核评价体系仍然以项目、论文、教学情况等为依据,评定职称时并没有将参与创新创业、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纳入考核,绩效奖励、业务考评、评奖评优与成果转化引导类政策相脱钩,导致政策不落实、不落地[2]。从高校内部来看,科研人员离岗创业期满后的社保、档案等人事制度如何对接还不明确;从高校外部看,政府、学校、企业、社会组织等相互之间缺乏有效衔接,尤其是缺乏以需求为导向的信息交流与共享平台。这些都是导致科技成果转化政策难以落地或者难见实效的重要因素。

(二)科研工作与市场脱节,全要素协同供给不足

由于科研工作与市场运作遵循不同的工作逻辑,具有不同的职业特性与行业特点,甚至由于科技与市场工作人员的思维方式与知识结构不同,容易出现高校研究内容不“接地气”,市场需求无法有效传递等问题。从目前来看,我国科学研究与市场需求之间的距离较大,专利成果往往用于评定职称和申报课题,不具备市场价值。统计显示,我国发明专利平均维持年限为6.2年,与国外10年左右的平均水平差距较大,专利总体的经济价值较低、转化空间较小。同时,科技成果转化是一项系统性工程,涉及融资、营销、法律、保险等方面,绝大多数人员缺乏必要的项目管理经验、企业运作经验及人脉资源,导致全要素协同供给不及时、不到位,最终科研人员仅凭自身力量难以推进科技成果转化。

(三)离岗创业风险较高,科技成果转化挑战大

创新创业蕴含着很大的风险与不确定性。这些风险既包括自然风险、管理风险,也包括市场风险、技术风险。因此,大多数高校科技人员思想保守、顾虑重重。特别是对离岗创业而言,离岗期内不太可能做出成果,而创新创业的沉没成本较高,导致相关科研人员的创业意愿更低。离岗创业投入大、周期长、见效慢,社会资本偏好“挣快钱”“挣稳钱”,不愿意进入风险较高的科研成果转化领域。同时,一些高校投资主办的科技成果转化机构底子薄、管理落后、市场化程度不高。高校所属企业盈利能力不足,加上商业模式不清晰使其难以承担或不愿承担所伴生的风险。在产业界、学术界甚至高校中,思想认识过于保守、不愿意轻易涉足市场,以及对科研成果转化的行业特点、技术成熟的周期规律和技术运用的刚性约束认识不到位两种极端认识较为普遍,给科技成果转化带来了巨大挑战。

(四)产业生产构建能力不足,技术转移专业化程度低

从市场一端来看,我国缺乏具备综合解决方案和全领域覆盖能力的产业龙头,也缺少细分领域专精特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尤其是尚未构建起以大带小、以小托大的共享共赢产业生态,导致高校科研成果转化的拉动力不够。从高校一端来看,虽然大部分都建立了技术转移中心或成果转化机构,但由于专业性不足、精准度不够,严重影响了科技成果转化的总体成效。特别是高校科研管理人员普遍没有接受过专业化培训,缺乏技术转移方面的知识经验,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难以满足市场需求,无法提供企业对接、专利评估等市场化服务[3]。

三、促进高校科研成果转化的对策建议

建立以需求为导向的科研成果转化机制,是打通我国高校科研与经济发展之间通道的主要方式,也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着力点。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离不开高校科研人员的有效参与,要进一步营造良好的政策和市场环境,打通阻碍科研人员成果转化的堵点,充分释放我国高校科研人才潜力。一是加快出台科研人员成果转化的实施细则,对职称待遇、岗位编制、社保衔接等重要关切予以明确答复,进一步消除科研人员的后顾之忧。尤其是督促各级高校结合自身实际,制定本单位科研人员离岗创业的具体操作办法。二是改进和完善对高校及其科研人员的考核机制,实施分类评价、精细管理,对于综合型、理工类大学和应用研究类科研院所,要提高科技成果转化和科研人员创业效果的考核比重,改变重课题、重论文,轻应用、轻转化的现象。三是完善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做好科技成果转化相关法律政策的衔接配合,明确科研人员与高校的权责利关系,明确利益分配标准。四是加大高校技术转移机构人员的培训力度,给予其充分的经营自主权,实施层次叠加式培训,创新培训方式,增强培训效果,为科研人员成果转化提供更加有效的支持。

参考文献

[1]黄守宏.2019中国经济社会发展形势与对策 坚持创新引领发展 加快培育壮大新动能[M].北京:中国言实出版社,2020:127-131.

[2]徐新洲.创新链与产业链融合下的科技成果转化—以南京林业大学为例[J].中国高校科技,2019(10):8-12.

[3]丁建寧.知识产权管理推动高校科技成果转化—以江苏大学具体实践为例[N].中国科学报,2020-02-28(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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