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影响评价制度下北京市再生水利用现状分析

2020-09-09 03:48刘德军祁兴会
中国水利 2020年17期
关键词:水量管网用水

刘 阳,刘德军,祁兴会

(1.北京市水影响评价中心,100161,北京;2.北京市水科学技术研究院,100044,北京)

再生水是北京市重要的水源之一,有效收集处理并利用城市污水是目前北京市水资源利用及发展的重要课题。 2015 年3 月31 日,北京在全市范围全面推行水影响评价制度。 水影响评价是对建设项目取用水合理性、 水源方案可行性、 退水方案可行性、防洪及内涝要求和措施分析、水土流失预测及防治等水影响要素的评价, 通过论证各涉水环节及方案的合理性,提出水务方面的要求及建议。水影响评价对再生水利用要求有水量预测及利用方案, 要评价设计方案的合理性,并提出建设要求及改善措施,促进北京市建设项目中再生水的利用。

一、北京市再生水利用潜力及现状分析

1.用水结构及再生水应用领域

(1)用水结构分析

北京市2018 年用水总量为39.3亿m3,人均用水量181.88 m3。 在用水总量中, 生活用水总量为18.4 亿m3,占总用水量的47%;工业用水总量为3.3 亿m3,占总用水量的8%;农业用水总量为4.2 亿m3, 占总用水量的11%; 生态用水总量为13.4 亿m3,占总用水量的34%。

近年北京市用水总量呈增长趋势,生活用水占比最大,生态用水逐渐成为第二大用水类型,农业用水占比逐年减少, 工业用水占比起伏较小,用水量略有减少。 综合分析,北京市已全面实现了生活用水控制增长、工业用新水零增长、农业用新水负增长、生态用水适度增长的目标。 北京市节水措施已获得初步成效,探究再生水在生活、生态、生产及农业方面的应用,并提高再生水利用率可进一步发挥再生水在各用水领域的利用价值,从而节约新水资源,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

(2)再生水应用领域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2002 年发布的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GB/T 11919—2002)中针对再生水用途,将其分为城市杂用水、景观环境用水、补充水源水、工业用水、农田灌溉用水。 再生水可用领域十分广泛,以市政杂用水、生态和工业用水为主,可应用于冲厕、园林绿化、道路冲洗、景观补水、农业灌溉。

2.污水处理及再生水原水潜力分析

2018 年,北京市污水排放总量为20.4 亿m3,污水处理量为19.0 亿m3,污水处理率为93.4%。 2018 年城六区污水排放总量为13.3 亿m3,污水处理量为13.1 亿m3,污水处理率达99%。

2013—2019 年,北京市连续实施了两个污水治理三年行动计划,包括北京市中心城区、城市副中心、其他城镇区及农村地区的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 通过污水设施升级改造、新建污水处理厂、新建改造污水管网等措施,北京市在污水处理及水环境提升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果,2019 年北京市污水处理率达到94%,河道水质显著提高, 优良断面达到56%。

目前,北京市污水处理模式有市政污水集中处理厂、分散的小型处理设施及生态处理三种,其中污水集中处理系统相对完善, 技术成熟稳定。北京市污水量丰富,污水处理技术相对成熟,为再生水利用推广提供了有利条件。

3.再生水利用现状

北京市常规供水水源有地表水、地下水及再生水水源。2014 年年底南水北调水正式入京,缓解了北京市供水的燃眉之急, 自2009—2018 年,北京市地表水供水量由7.2 亿m3增加到12.3 亿m3。 先节水后调水,北京市在充分利用外调水的同时,加大再生水强制使用力度,2009—2018 年再生水供水量逐年增大,由6.5 亿m3扩大到10.8 亿m3。

二、结合水影响评价制度分析北京市再生水利用要求及政策

1.北京市再生水利用要求及政策

1987 年6 月1 日实行的《北京市中水设施建设管理试行办法》, 要求达到一定建设规模的项目应配建中水设施,并对中水设施的设计、水质及管理维护作出规定。

2001 年6 月9 日发布的《关于加强中水设施建设管理的通告》, 进一步明确了配建中水设施的工程要求,并提出应配建相应的中水系统,同时明确了责任部门和惩罚措施。

2012 年7 月1 日施行的 《北京市节约用水办法》, 要求再生水输配水管线覆盖地区内的工业用水、洗车服务用水及住宅小区、单位内部的市政杂用水均应使用再生水,不得使用自来水;对违反规定的用水单位,节水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并予以罚款。

2015 年4 月16 日实施的《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简称 “水十条”)第七条, 提出高耗水企业应将废水处理后回用,完善再生水利用设施,严禁具备利用再生水条件但未利用再生水的高耗水工业类项目的新增取水许可审批;自2018 年起,北京市单体建筑面积超过2 万m2的新建公共建筑及2 万m2以上集中新建的保障性住房,应安装建筑中水设施;积极推动其他新建住房安装建筑中水设施。

结合以上再生水利用条例及规范,北京市水影响评价中对再生水利用提出明确的审查要求,2016 年9 月北京市水务局印发了《北京市建设项目水影响评价文件编制指南》。 该《指南》要求“建设项目取用水鼓励使用再生水”, 常见的用水项目包括建筑内冲厕、中央空调冷却塔补水、锅炉循环水补水、景观环境补水、洗车用水及绿化灌溉、道路冲洗等市政杂用水、 工业用水及生态环境用水。 《指南》规定,除幼儿园、养老院、医疗建筑等项目外, 均应配建再生水管线。凡具备再生水供水条件的新建、改建项目,均应使用再生水作为市政杂用水水源;现状不具备再生水供水条件的, 应明确不能利用再生水的原因,对于再生水管线不完善的项目应明确管线建设单位并出具再生水管线建设说明。 建设规模达到《关于加强中水设施建设管理的通告》和“水十条”工程要求的,应配建中水设施。 自建中水设施的项目,应明确中水处理站位置、设计处理能力、工艺、出水水质, 其中处理能力应充分考虑项目区污水量及再生水需水量, 满足项目用水需求; 出水水质满足项目再生水水质标准。 若项目区自处理后的再生水水量仍无法满足项目再生水需水量,可利用新水补充。 自建再生水处理站应与项目同步实施,确保满足项目使用要求。

2.水影响评价制度对规范再生水利用的积极引导作用

水影响评价通过审批的方式限制建设项目总水量及各分类水量,作为项目建设的必要审批手续,直接影响建设项目的可行性。 同时再生水利用方面的要求对落实再生水法律法规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根据 《2018 年北京市水影响评价统计年报》,2018 年全市水评审批建设项目年总用水量(不含水厂取水及保密项目)为8 703.11 万m3,其中自来水年用水总量2 481.86 万m3,占总审批水量的29%;地表水年用水总量644.02 万m3, 占总审批水量的7%;地下水年用水总量179.53 万m3,占总审批水量的2%;再生水年用水总量5 397.70 万m3,占总审批水量的62%。

从以上数据可以看出,2018 年北京全市审批项目中再生水利用率较高,水影响评价强调了建设项目再生水利用的强制性,并对适宜利用再生水的项目进行水量预测及评估,通过加大再生水的利用减少建设项目新水的使用,从而达到节约用水、合理配置水资源的目的。

2016 年9 月20 日, 北京市水务局制定《北京市建设项目水影响评价分类管理规定(试行)》,将建设项目分为房屋建设类、交通及其附属设施类、公共服务类、农林及生态环境类等四大类。2018 年市级建设项目水评审批水量 (不含水厂取水及保密项目)3 804.77 万m3, 其中再生水水量966.10 万m3,占总用水量的25%。 各类建设项目审批再生水水量及再生水占总水量比例如图1 所示。

从图1 可见,房屋建设类项目作为北京市审批建设项目的用水大类,审批再生水水量最大;交通及其附属设施类用水多为市政杂用及景观环境用水,再生水用水占比最大;农林及生态环境类项目用水多为景观环境、补充水源及农林灌溉用水,具有较大的节水潜力。

三、存在的问题与对策建议

1.存在的问题

北京市再生水利用尚处于探索和发展阶段,近几年再生水利用要求不断提高,再生水利用取得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一系列问题。

(1)用水意愿、节水意识方面

部分企业节水意识不强,楼内配有再生水管网但管网通水率不高,冲厕再生水利用率低; 部分园林绿化、工业生产等项目未按要求充分使用再生水资源,导致再生水实际用量低于水影响评价批复水量。

按照北京市当前政策的要求,达到一定建筑规模且不具备市政再生水供水条件的建设项目,应自建污水处理站(又称中水处理站),收集项目产生的污水并处理达标后回用于建筑内冲厕、绿化灌溉及道路冲洗。 由于自建污水处理站短期内投资大收益低,部分项目业主自建设施的意愿较低。

此外, 仍有一些居民用户对再生水利用缺乏了解,对再生水水质不信任或不接纳再生水回用,存在排斥心理。

(2)市政再生水管网建设方面

①市政再生水管网建设滞后。 目前存在市政管网建设进度迟滞现象,同时存在区域内建成了市政管网但无法通水的情况。

②再生水利用率不高。 市政再生水管网的覆盖面不断扩大,但小区再生水管网串接风险较大,再生水供水效益低,管网通水率不高,居民楼冲厕再生水利用率低。

(3)自建设施管理方面

①自建污水处理站运行不稳。 因缺乏完善的管理监督体系,自建污水处理站的技术可行性及运行安全性不稳定,小型再生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存在问题,常常出现已建成的污水处理站未按规定运行、污水水源不稳定及出水水量不足等情况。

图1 2018 年市级水评分类审批再生水比例及再生水水量

②水质的安全性和稳定性缺少专项监管。 再生水作为污水的二次利用水,受限于污水处理技术的不同标准, 水质的安全和稳定性非常关键,自建设施若不能达标供水,将对居民身体健康产生不利影响。

2.对策建议

①加大宣传力度,凸显再生水价格优势, 增强全民再生水利用意识。可采取公开课、宣传单等方式,向民众介绍再生水利用的必要性、可行性及安全性。

②建设项目应严格遵守现行水影响评价制度,在工程设计阶段提出再生水利用方案,并提出水资源利用限制要求, 督促再生水设备的落实。远期可通过水评立法的形式,进一步增强水影响评价制度的控制性作用。

③属地政府应重视水厂、管网等涉水市政工程建设,加大力度推进市政管网覆盖范围。

④住宅类项目应充分考虑灰水的利用,将简单处理后的灰水用于冲厕,从而降低管网串接风险,达到降低成本节约用水的目的。

⑤审查审批部门应加大审查力度,加强对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中水设施的审查和技术指导工作, 敦促设计部门按规定设计中水系统, 对不满足要求的项目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⑥监督执法部门应加大对自建再生水处理站的监督管理,明确再生水处理站责任主体,定期对设备稳定性及水质安全性进行检测,及时发现故障并采取应急措施,完善监测及维修工作。

四、结论及展望

近年,北京市以水影响评价制度为手段, 调整建设项目取用水模式,逐步加大再生水资源的合理配置,通过采取必要的强制措施推进再生水利用,节约新水资源,缓解当前严峻的水资源形势。 再生水利用已成为北京市城市建设发展的重要水源,增强民众的再生水利用意识,严格遵守再生水法律规范,推进再生水各项利用措施的落实,扩大利用领域,确保再生水利用的稳定性和安全性,促进建设项目健康发展,是当前城市建设中再生水利用的重要课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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