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深圳市滨河大道为例探索道路绿化品质提升项目立项流程管控模式

2020-09-05 01:25郑建汀
广东园林 2020年4期
关键词:滨河大道绿地

郑建汀

对城市道路系统来说,绿化带具有划分路线、组织交通与诱导视线等方面的作用,而且绿化带与周围绿地环境形成整合体,对绿化程度的提高、城市形象的改善具有重要意义[1]。因此,城市道路不该再是单一的板式结构,而是应民众不断提升的生活需求,转变为具备绿化带景观的道路[2]。道路景观是城市形象的重要展示窗口,某种程度上可以展示城市风貌[3]。道路绿化作为其重要的构成要素,景观品质高低直接影响着城市形象[4]。因此,道路绿化品质提升工程是改善生态环境、建设生态文明、提升城市景观品质和城市形象的重要举措,是城市绿化行政管理部门的年度工作重点。其中,道路绿化品质提升项目立项的精准与否,关乎整个项目方案设计及项目成效的成功与否。

城市道路绿化是城市绿化的重要组成[5]。近年来,深圳市极力打造“世界著名花城”,推进城市生态文明及建设“美丽深圳”等重要举措稳步实施,已经取得重要成就。但同时,深圳在道路绿化品质提升项目立项研判论证的工作与管理过程中仍存在不足。从项目文案提出到立项完成往往过于草率、仓促,缺乏必要的、科学合理的立项依据,项目立项决策没有经过全面、深入的现状调研和分析,没有通过相关专业人员、学者的论证分析。因此执行决策时,就会出现不少问题,或导致项目无法执行下去,最终被迫撤销项目立项;或项目得以逐步推行,但完工后成效甚微,远未达到项目立项前的预期效果。这不仅影响绿化行政管理部门的行政效率和项目管理质量,还造成公共资源浪费。

滨河大道是深圳最重要的3条东西向城市快速干道之一,更是深圳市打造“世界著名花城”三年行动计划中重要的一级景观大道之一,提升滨河大道绿化景观品质,有助于提升城市景观和生态环境,是深圳花城建设行动中重要的一环。滨河大道绿化品质提升被列为深圳2018年最重要的道路绿化提升改造项目,对设计质量有着极高的要求。为了提高项目立项的科学合理性,保障后续项目设计、实施的品质,根据《深圳道路绿化建设品质提升工作指引》[6]的要求,道路绿化品质改造提升类项目在立项前必须展开立项研判的研究分析。因此,本文以深圳市滨河大道为例,从道路绿化带中的植物品相、种群年龄结构、生态措施的运用、市民满意度等方面进行分析评价,为道路绿化品质提升项目立项提供科学合理的依据,以提升道理绿化行政管理部门的工作决策效率。

1 项目概况

滨河大道西接滨海大道,东接罗湖区船步路高架桥,沿途贯穿罗湖区以及福田区南端,与香港隔河相望,集聚湾区经济优势、滨海经济带发展优势、城市滨海景观等丰富资源,是深圳市一条标杆性交通干道。项目立项研判范围东起上步立交,西至竹子林立交,路段总长度约11 km,包含道路绿化分隔带、边侧绿化带及7个立交转盘绿化,设计面积约为69.8 hm2(图1)。

2 项目立项工作原则

2.1 深入调研,客观评估

道路绿化品质提升项目立项的研判工作应建立在对绿地使用现状全面深入调研的基础上,收集并全面分析地块相关数据,科学、客观评估绿地的绿化品质,为项目立项阐述全面合理的科学依据。

2.2 对标国际,精准施策

以现代化、国际化的视角审视深圳市道路绿化品质的建设,对标国际,以世界一流的城市绿化创新设计和管理理念评价深圳市城市景观建设的现状,为道路绿化品质提升项目立项寻求更加明晰的依据,为打造国际品质的城市公共景观空间提供新的方向。

2.3 全程管控,无缝衔接

科学规范道路绿化景观的立项流程管控要点,提高项目建设和管控标准,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位、监督有力、运转高效、科学规范,形成高品质道路绿化建设机制,从而保障道路绿化设计及建设质量。

2.4 以人为本,生态优先

道路绿化品质提升项目立项的研判工作要遵循“以人为本,生态优先”的生态文明建设理念,重新评估绿地景观的功能定位、使用功能和生态功能与效益,是否与以人为本、生态文明建设的先进理念相适应。

3 项目立项流程管控

《深圳道路绿化建设品质提升工作指引》[6]指出,城市道路绿化品质评价是绿化品质改造提升类项目立项前必须开展的前期研究工作,需结合道路周边环境的发展变化、居民诉求以及道路本身的生态和景观效益进行论证,要求兼顾景观的客观性和景观认知的主观性特征,通过对上述3个方面的论证,来确定道路绿化景观是否需要改造提升。

3.1 结合周边环境变化

对城市道路系统来说,绿化带具有划分路线、组织交通与诱导视线等方面的作用,而且绿化带与周围绿地环境形成整合体,对绿化程度的提高、城市形象的改善具有重要意义[2]。立项阶段需要项目立项研判团队与绿化管理单位深入合作,结合城市相关规划及周边地块的发展与更新,论证现有道路绿化景观的使用功能是否与周边地块或区域的功能定位相匹配,是否能够满足片区发展配套要求。

经现场调研并结合福田区滨河地区、福华新村地区、福田南地区、皇岗公园地区、皇岗口岸地区、金三角地区、上下沙地区、石厦益田地区、中心区和罗湖区罗湖商业中心区等滨河大道沿线法定图则用地规划分析,滨河大道周边用地类型多样,以居住用地为主,还包括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工业用地、市政公用设施用地和政府社团用地,以及大片公共绿地。其中绿地又包含道路绿地和公园绿地2种类型。公园绿地主要为向城市居民开放的深圳市中心公园和高尔夫俱乐部,满足居民户外游憩需求,兼具生态、美化、防灾作用。道路绿地因其所处路段不同而植物种植风格迥异,设计主题不明确,可识别性较低,现状绿化景观品质与区域定位不相匹配,不能满足片区发展配套要求,迫切需要进行绿化品质提升改造。

3.2 结合居民诉求

为更便于调研工作的顺利开展,首先将滨河大道(全长11 km,南北两侧路段共22 km)根据实际路况划分为5个路段,分别用大写英文字母A、B、C、D、E表示,再将沿道路两侧所涉及到的绿地编上唯一的地块编码,以方便调研过程中记录每个地块的现状信息。然后项目立项研判团队对滨河大道分段、分小组进行调研,每一段配置一个调研小组,进行现场民意调研。调研内容包括周边居民对道路绿地树木遮阴、休闲空间、运动空间等方面的诉求。调研团队主要由城市规划、景观设计、植栽与生态3个专业的人员构成,共8人,分成2个调研小组,每组4人,分时段、分批次以全程徒步的方式进行现状调研,整个调研过程累计耗时7天。

通过归纳总结,发现现状道路绿地内的植物生长郁闭度过高,阴凉有余而光线不足,易滋生蚊虫;大量老化、歪斜树木,对居民活动及通行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通过现场调查,总结了周边居民对道路绿地植物的诉求主要有:乔灌木层次有序;遮阴性好;空间舒朗通透、简洁大气;色彩协调,管养到位,品相优良。在休闲及运动空间的植物营造上,希望先考虑景观尺度,再打好绿色“基底”,根据场地性质合理配置植物,做到观赏性与功能性并存。由此可见,居民诉求与现状道路绿化空间的差异度较大,论证了滨河大道道路绿化提升的必要性。

3.3 结合道路绿化要素评价

在结合道路绿化要素评价进行项目立项论证层面,本文直接引用《深圳道路绿化建设品质提升工作指引》[6]中制定的“深圳市道路绿化品质提升立项论证指标评价表”(图2)进行道路绿化品质提升立项论证的各项指标评价,使论证更加全面、科学合理以及有理有据。该表结合安全原则、生态原则和园林植物景观的特性,从现有行道树品相、种群的年龄结构、黄土裸露面积、生态技术应用等方面科学、客观判断和评估该绿地的绿化品质。

在滨河大道绿化品质提升项目立项研判工作过程中,进行了大量的现状调研工作,针对滨河大道沿线各附属绿化地块、道路绿化分隔带及7个立交转盘绿化景观进行逐一深入调研。调研统计常绿乔木约为10 600株,占总乔木量的70%;落叶乔木(基本为开花乔木)约为1 700株,占总乔木量的11%;棕榈科植物约为2 700株,占总乔木量的19%;灌木约为5 630株;地被面积约为40 hm2。主要乔木种类包含麻楝Chukrasia tabularis、非洲楝Khaya senegalensis、垂叶榕Ficus benjamina、尖叶杜英Elaeocarpus rugosus、荔枝Litchi chinensis、美丽异木棉Ceiba speciosa、黄花风铃木Handroanthus chrysanthus、洋紫荆Bauhinia variegata、腊肠树Cassia fi stula、大王椰Roystonea regia、蒲葵Livistona chinensis等,种类丰富,但植物组团杂乱无序,大量乔木出现老化、偏冠、截杆、歪斜问题,存在一定安全隐患;立交匝道绿地内乔木密度大,中下层植物生长空间受限,整体景观风格不明晰,缺乏特色。

在对滨河大道沿线各附属绿化地块充分调研,掌握每个地块基本数据资料的基础上,对应填写“深圳市道路绿化品质提升立项论证指标评价表”,根据评价表的评价机制给每个绿化地块进行绿化品质评价,并得出评价结论,以评判每个绿化地块最终项目立项的可能性。

依据评价表中各论证要素,结合各地块的现状绿化品质进行评价赋分,分值在79分(含)以下则满足绿化品质提升项目立项的必要条件。比如“荔树人家”居住小区西侧绿地总面积5 500 m2,现状调研发现,绿地背景植物生长杂乱,部分草坪土裸露[7],景观效果不佳;乔木种类较为丰富,但歪斜、偏冠及截杆乔木较多,部分歪斜较为严重,有一定的安全隐患;未见生态及低碳技术运用(根据海绵城市建设要求,绿化植物应结合下凹绿地选择耐水耐旱植物[8])。结合评价表对各项要素进行评分,最终得分为72.5分,按照评价体系要求,该绿地满足绿化品质提升项目立项的必要条件。

4 结语

本文以深圳市滨河大道绿化品质提升项目立项为例,探讨城市道路绿化品质提升项目立项阶段的全新工作管控模式,提出道路绿化品质提升项目立项研判及论证的工作方法,通过建立项目立项的评价论证标准,结合道路周边环境变化、居民诉求和“深圳市道路绿化品质提升立项论证评价指标表”,充分分析和深入论证项目立项的必要性、科学合理性和依据。该模式为绿化管理行政部门建立绿化品质提升项目库提供有力又科学合理的依据,减少过去因立项依据不充分而最终取消项目立项,或者实际未达立项要求而最终却被立项执行实施,成效不佳的情况发生;大大提高绿化管理部门的工作效率和质量,提升绿化品质提升项目立项决策的精准率;在项目背景、功能定位、景观塑造等方面为下一阶段提升项目的具体方案设计提供明晰的思路和可信参考,提高景观方案设计的质量和品质。

注:图1为作者绘制,图2来自参考文献[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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