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 健,翟 芸,陈 华
(1.红河州农业行政综合执法支队,云南蒙自 661100;2.红河州动物卫生监督所,云南蒙自 661100;3.红河州种子管理站,云南蒙自 661100)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当前,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人们的生活质量也得到了极大的提升,消费结构不断优化升级,人们对农产品的消费已经由过去的“吃得饱”,向现在的“吃得好、吃得安全”转变,更多考虑农产品是否安全、是否有益于健康。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已成为人们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之一,也是当前政府重视、社会关注的热点。农产品质量安全不仅关系到公众的身体健康,而且对农业发展、农民增收、贸易流通和农业现代化建设具有重大影响,“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概念也逐渐进入公众视野。2014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强调:“能不能在食品安全上给老百姓一个满意的交代,是对我们执政能力的重大考验。食品安全源头在农产品,基础在农业,必须正本清源,首先把农产品质量抓好……抓紧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尽快建立全国统一的农产品和食品安全信息追溯平台……”,开启了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的新篇章。
红河州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主要依托云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信息平台和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来建设。自2016年云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信息平台上线运行以来,红河州就通过宣传发动、组织业务培训等方式,积极发动辖区内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上线省级追溯平台,开展农产品质量追溯工作;到2017年底,全州共193家农产品生产企业和专业经济组织上线省级追溯信息平台,排在云南省上线企业数前列。2018年,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全面推广应用,红河州结合“绿色食品牌”打造和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全面推进国家追溯平台的推广应用。截至2019年12月,全州上线省级追溯信息平台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285家,其中“三品一标”认证企业107家、省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62家,累计生成产品追溯信息726条;上线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257家,其中“三品一标”认证企业101家、省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42家。
云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和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上线以来,红河州农业农村局高度重视,按照农业农村部和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工作要求,及时成立推进工作领导机构,并结合本州实际,及时制定《红河州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印发市、县农业农村部门,明确工作目标、主要任务、推进时间节点等,对红河州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各市、县结合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科技三下乡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题宣传活动,以及开展各类农技推广、新型职业农民、青年农场主等培训,加大了对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功能、作用、意义等知识的宣传力度,为加快省级和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信息平台的推广运用营造了良好氛围。
一是分级开展业务培训,引导企业注册上线。按照农业农村部、省农业农村厅及红河州推广应用实施方案的要求,州级及各市、县分别组织开展专题业务培训,组织辖区内“三品一标”认证企业、省级以上重点龙头企业和州级以上具有发展潜力的食用农产品企业相关人员参加培训,就追溯平台建设的背景意义、注册方法、操作功能等进行了详细讲解,指导企业注册上线,积极推进追溯平台推广应用;二是深入企业主动服务,结合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检查及调研等工作,安排平台操作技术人员深入企业,采取一对一方式,主动加强技术指导服务,并适时跟踪企业应用情况,帮助企业解决问题与困难,确保上线生产经营主体平台运行平稳。
2017年,红河州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建设年活动”。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红河州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要求全州“三品一标”认证的规模化经营主体和州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省级以上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纳入追溯平台管理,并制定了对纳入云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应用及形成产品追溯信息的经营主体,每家给予1万元扶持资金的奖励补助政策,不断提高经营主体上线的积极性。2019年,在认真落实《农业农村部关于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与农业农村重大创建认定、农业品牌推选、农产品认证、农业展会等工作挂钩的意见》的基础上,全州将上线国家平台追溯作为云南省“10大名品”申报推荐和申报农业产业扶持项目资金的依据。部分市、县安排经费,对数据录入比较完善且农产品质量追溯工作较好的企业给予一定奖励补助。截至2019年12月,共奖励企业标签打印机(打码机)50台,大幅度提升了企业应用平台的积极性。
2019年,红河州政协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快完善红河州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的建议》《关于进一步做好质量追溯助推农特产业发展的建议》两个提案被列为重点督办提案,并由州农业农村局主办。红河州农业农村局以办理重点提案为契机,结合提案办中分析、专题调研等活动,积极向企业及社会各界宣传省级平台和国家追溯平台的功能和作用,增强社会各界对追溯平台推广应用的关注度,积极推进追溯体系建设工作。
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的推广宣传和普及的力度不够,消费者对省级农产品追溯平台和国家级追溯平台的关注度不够高,部分企业产品虽然已经带码上市,但消费者主动扫码了解不多,关注度不够。
部分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对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信息平台应用的意义认识不到位,使用积极性不高,对信息录入工作不主动、不积极,未能及时完善相关资料信息。部分生产经营主体考虑成本因素,不愿配备开展追溯工作的电脑、扫码枪和标签打印机等设备,或是工作人员对电脑的应用不熟练,录入追溯信息不全。加之消费者虽对质量安全需求高,但对溢价支付的意愿低,不愿对企业实施产品追溯增加的成本买单,导致生产经营主体开展追溯积极性不高,虽已上线追溯平台,但未使用“二维码”开展产品追溯。
目前农产品销售中,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制度建设不够完善,大多数农产品出产与入市的质量追溯无硬性要求,企业生产的农产品不愁销,或是进入省外市场无需相关质量追溯凭证,部分企业认为再加上个追溯二维码是多此一举。
部分市、县在农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建设工作中,没有认识到质量追溯对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性。监管和指导不到位,部门之间不能有效协调配合,推动食用农产品“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可追溯的管理有待加强。
按照农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建设的目标,省级平台与国家级平台的数据对接后,通过省级平台对农产品生产环节的追溯,国家级平台对流通及入市前的追溯,从而实现农产品从生产到流通、入市的全过程追溯,实现“来源可追溯、流向可追踪、产品可召回、风险可预警”的目标。但由于云南省追溯平台与国家追溯平台的数据尚未实现全面对接,目前,企业需要使用2个账号分别登录2个平台才能完成数据录入,且需要生成2个二维码标签。不仅增加了工作量,而且影响了企业开展产品追溯工作的积极性。
一是以网络、文件、宣传资料等手段为载体充分利用各类宣传活动,针对企业、专业合作组织、种植大户等规模化生产经营主体,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功能、作用、意义等知识的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其对农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建设重要性的认识,引导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积极上线国家级追溯平台,主动开展农产品质量追溯工作;二是扩大宣传范围,围绕“绿色食品牌”打造和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将农产品质量追溯建设宣传向市场、超市、社区、村组延伸,加大消费者对农产品追溯功能的认识,普及扫码追溯知识,为加快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推广运用营造良好氛围。
按照“放、管、服”工作要求,农业农村部门要转变以往以监管为主的工作方式,主动加强对企业开展产品质量追溯的技术服务。一是强化对州、县平台监管人员和经营主体操作人员的培训力度,为追溯平台运行提供技术保障;二是强化对企业的服务指导,加强对上线平台的企业或农村专业经济组织在平台运用过程中的跟踪,及时梳理推广应用中存在的问题、难点,有针对性地加强技术指导,督促未完成信息的经营主体及时完善相关企业信息,确保上线企业、组织平台平稳运行。
要强化生产企业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督促主动开展质量追溯。结合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建立健全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的无缝衔接机制,以市场准入倒逼农产品产地准出,按照“产品来源可追溯、流向可追踪、产品可召回、风险可预警”的要求,努力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追溯平台体系建设,加快推进省级平台与国家级平台的数据对接,确保产品追溯体系真正发挥作用。
将上线省和国家追溯平台作为经营主体申报农业项目资金扶持的必要条件,积极争取相关项目资金支持,配备电脑、标签打印机等必要的设备,降低企业生产成本,并对认真开展上线平台并应用二维码标签产生质量追溯的经营主体给予适当的推广运用政策资金补助,为加快追溯平台推广应用工作提供有力的资金保障。